玉梨魂 第二十七章 隐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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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消減。

    故餘深望妹之能恨我也。

     此事為餘一生之污點,實亦前世之孽根。

    餘雖至死,并無悔心。

    不過以此事涉于妹,以餘一人之私意,奪妹之自由,強妹以所難,此實為餘之負妹處。

    至今思之,猶不勝懊惱也。

    然餘當初亦為愛妹起見,而竟以愛妹者負妹,此餘始料所不及也。

    餘今以一死報妹,贖餘之罪,餘死而妹之幸福得以保全矣。

    妹乎!此一點良心,或終能見諒于妹乎? 餘書至此,餘心大痛,不能成字,擲筆而伏枕者良久,乃複續書。

    餘死殆在旦暮間矣,不于此時,将餘之心事掬以示妹,後将無及,故力疾書此。

    妹閱之,妹當知餘之苦也。

    餘自求死,本非病也,而家人必欲以藥苦我,若以餘所受之苦為未足者,餘不能言,而餘心乃益苦。

    妹以餘病,愛護倍至,日夜不肯離。

    餘深感妹,而愧無福以消受妹之深情,欲與妹言,而未能遽言。

    餘心之苦,乃臻至極點。

    餘因欲報妹,而反以累妹,餘之罪且将因之而增加。

    眼前若是其擾擾,餘死愈一日不可緩,而此書乃愈不能不于未死之前忍痛疾書,然後瞑以待死。

     餘年花信,即喪所天。

    寂處孤帏,一空塵障。

    縷縷情絲,已随風寸斷。

    薄命紅顔,例受摧折。

    餘亦無所怨也。

    孰知彼蒼者天,其所以折磨我者,猶不止此,複從他方面施以種種播弄,步步逼迫,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已。

    餘情如已死之灰,而彼竭力為之挑撥,使得複燃;餘心如已枯之井,而彼竭力為之鼓蕩,使得再波。

    所以如此者,殆使餘生作孀雌,尤欲餘死為冤鬼,不如此不足以死餘也。

    自計一生,此百結千層至厚極密之情綱,出而複入者再。

    前之出為幸出,後之入乃為深入。

    既入之後,漸縛漸緊,永無解脫之希望,至此餘身已不能自主,一任情魔颠倒而已。

    餘之自誤耶?人之誤餘耶?餘亦茫然。

    然無論自誤被誤,同一誤耳,同一促餘之命耳。

    今已有生無幾,去死匪遙,彼至忍之天公與萬惡之情魔,目的已達,可以拍掌相賀。

    然餘也,前生何孽?今世何愆?而冥冥中之所以處餘者,乃若是其慘酷也。

     此事首尾情節,頗極變幻,此時餘亦不遑細述,妹後詢夢霞可得其詳。

    今欲為妹言者,餘一片苦心,固未嘗有負于妹耳。

    妹之姻事,餘所以必欲玉成之者,餘蓋自求解脫,而實亦為妹安排也。

    事成之後,妹以失卻自由,郁郁不樂,餘心為之一懼。

    而彼夢霞,複抵死相纏,終不肯移情别注,餘心更為大懼。

    蓋餘已自誤,萬不可使妹亦因餘而失其幸福。

    而欲保全妹之幸福,必先絕夢霞戀餘之心。

    于是餘之死志決矣。

    移花接木,計若兩得,今乃用心之左也。

     上所言者,即餘緻死之由。

    然餘幸無不可告妹之事,偶惹癡情,遽罹慘劫。

    此一死非殉情,聊以報妹,且以謝死者耳。

    餘求死者非一日矣,而今乃得如願。

    餘死而餘之宿孽可以清償,餘之餘情可以抛棄。

    以餘之遭遇,直可為普天下古今第一個薄命紅顔之标本,複何所戀而寶貴其生命哉?妹閱此,當知餘之所以死,莫以餘為慘死之人,而以餘為樂死之人,則不當痛餘之死,惜餘之苦,且應以餘得及早脫離苦海而為餘賀也。

    餘固愛妹者,妹亦愛餘者,姑嫂之情,熱于姊妹。

    十年來耳鬓厮磨,蘭閨長伴。

    妹無母,餘無夫,一樣可憐蟲,幾為同命鳥。

    妹固不忍離餘而去,餘亦何忍棄妹而逝哉?然而筵席無不散之時,楸枰無不了之局,餘已作失群之孤雁,妹方為出谷之雛莺。

    春蘭秋菊,早晚不同;老幹新枝,榮枯互異。

    餘之樂境已逐華年而永逝,妹之樂境方随福命以俱長。

    則餘與妹之不能久相與處者,命也,亦勢也。

    然餘初謂與妹不能長聚,而孰知與妹竟不能兩全也。

    今與妹長别矣,與使餘忍恥偷生,而使妹之幸福因以減缺,則餘雖生何樂?且恐其苦有更甚于死者。

    蓋此時妹之幸福完全與不完全,實以餘之生死為斷。

    餘生而妹苦,餘亦并無樂趣,無甯餘死而妹安,餘亦可了癡情也。

    餘言至此畢矣,尚有一語相要。

    餘不幸為命所磨,為情所誤,心雖糊塗,身猶幹淨。

    今以一死保全妹一生之幸福,妹能諒餘苦心,幸為餘保全死後之名譽也。

    至家庭間未了之事,情關骨肉,妹自能為餘了之,毋煩餘之喋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