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回洩密謀二江授首遭主忌六貴洊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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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細說。

     垣之等攻城至暮,用火箭射上,毀去東北角城樓,城中大嘩,守兵盡潰。

    遙光走還小齋,秉燭危坐,令左右閉住齋閤,在内拒守。

    左右皆逾垣遁去,外軍殺入城中,收捕遙光。

    破齋閤門,遙光吹滅燭焰,匍伏床下。

    外軍暗地索尋,就床下用槊刺入。

    遙光受傷,禁不住有呼痛聲,當被軍人一把拖出,牽至閤外,禀明蕭坦之等,便即飲刀。

    死有餘辜。

    軍人複縱火燒屋,齋閤俱盡,遙光眷屬,多死火中。

    劉沨、劉晏,亦遭骈戮。

    一場亂事,化作煙消。

     坦之等還朝複命,有诏擢徐孝嗣為司空,加沈文季為鎮南将軍,進蕭坦之為尚書右仆射,劉暄為領将軍,曹虎為散騎常侍右衛将軍。

    坦之恃功驕恣,又為茹法珍等所嫌,日夕進讒。

    寶卷亟遣衛帥黃文濟,率兵圍坦之宅,逼令自殺。

     坦之有從兄翼宗,方簡授海陵太守,未曾出都,坦之呼語文濟道:“我奉君命,不妨就死,隻從兄素來廉靜,家無餘資,還望代為奏聞,乞恩加宥!”文濟問翼宗宅在何處,坦之以告,經文濟允諾,乃仰藥畢命。

    文濟返報寶卷,并述及翼宗事,寶卷仍遣文濟往捕,查抄翼宗家資,一貧如洗,隻有質帖錢數百。

    想即錢券之類。

    持還複命,寶卷乃貸他死罪,仍系尚方。

    坦之子秘書郎蕭賞,坐罪遭誅。

    茹法珍等尚未滿意,複入谮劉暄。

    寶卷道:“暄是我舅,怎有異心!”彼也有一隙之明耶?直閤徐世标道:“明帝為武帝猶子,備受恩遇,尚滅武帝子孫,元舅豈即可恃麼?”讒口可畏。

    寶卷被他一激,便命将暄拿下,殺死了事。

    嗣後因曹虎多财,積錢五千萬,他物值錢,亦與相等,一道密敕,把虎收斬,所有家産,悉數搬入内庫。

    蕭翼宗因貧免死,曹虎因富遭誅,世人何苦要錢,自速其死!統計三人處死,距遙光死期,不到一月。

    就是新除官爵,俱未及拜,已落得身家誅滅,門閥為墟!富貴如浮雲。

     惟徐孝嗣以文士起家,與人無忤,所以名位雖重,尚得久存。

    中郎将許準,為孝嗣陳說事機,勸行廢立。

    孝嗣謂以亂止亂,決無是理,必不得已行廢立事,亦須俟少主出遊,閉城集議,方可取決。

    準慮非良策,再加苦勸,無如孝嗣不從。

    沈文季自托老疾,不預朝權,從子昭略,已升任侍中,嘗語文季道:“叔父行年六十,官居仆射,欲以老疾求免,恐不可必得呢!”文季但付諸微笑,不答一詞。

     過了月餘,有敕召文季叔侄,入華林省議事。

    文季登車,顧語家人道:“我此行恐不複返了!”及趨入華林省,見孝嗣亦奉召到來,兩人相見,正在疑議,未知所召何因。

    忽由茹法珍趨至,手持藥酒,宣敕賜三人死。

    昭略憤起,痛詈孝嗣道:“廢昏立明,古今令典,宰相無才,緻有今日!”說至此,取酒飲訖,用瓯擲孝嗣面道:“使作破面鬼!”言訖便僵卧地上,奄然就斃。

    文季亦飲藥而盡。

    孝嗣善飲,服至鬥餘,方得絕命。

    子演尚武康公主,況尚山陰公主,統皆坐誅。

    女為江夏王寶玄妃,亦勒令離婚。

    昭略弟昭光,聞難欲逃,因不忍别母,持母悲号,被收見殺。

    昭光兄子昙亮,已經逃脫,聞昭光死,且恸且歎道:“家門屠滅,留我何為!”也絕吭自盡。

     未免太迂。

     嗣是同朝六貴,隻剩太尉陳顯達一人,顯達為高、武舊将,當明帝鸾在位時,已恐得罪,深自貶抑,每出必乘敝車,随從隻十數人,非老即弱,嘗蒙明帝賜宴,酒酣起奏道:“臣年衰老,富貴已足,唯欠一枕,還乞陛下賜臣,令臣得安枕而死!”明帝失色道:“公已醉了,奈何出此語!”既而顯達又上書告老,仍不見許,及預受遺敕,出師攻魏,為魏所敗,狼狽奔還。

    見前回。

    禦史中丞範岫,劾他喪師失律,應即免官,顯達亦請解職,寶卷獨優诏慰答,不肯罷免。

    尋且命顯達都督江州軍事,領江州刺史,仍守本官。

    顯達得了此诏,好似跳出陷坑,非常快慰。

    至朝中屢誅權貴,且有謠言傳出,謂将遣兵襲江州,顯達遂與長史庾弘遠,司馬徐虎龍計議,拟奉建安王寶夤為主,即日起兵。

    小子有詩歎道: 尋陽一鼓起三軍,主德昏時亂自紛, 我有紫陽書法在,半歸臣子半歸君。

     師期已定,又令庾弘遠等出名,緻書朝貴,頗寫得淋漓痛快,可泣可歌。

    欲知書中詳情,容待下回錄叙。

     ------------------------------- 六貴同朝,人自畫敕,此最足以緻亂,蕭衍之說韪矣。

    但平心論之,六人優劣,亦有不同。

    蕭遙光慫慂蕭鸾,殘害骨肉,其心最毒,其策最狡。

    江祏、江祀,密圖廢立,乃欲奉戴遙光,黨惡助虐,繩以國法,遙光固為罪首,二江其次焉者也。

    劉暄反複靡常,亦不得為無罪。

    蕭坦之、徐孝嗣、沈文季三人,讨平遙光,非特無辜,抑且有功。

    就令坦之恃功驕恣,而罪狀未明,烏得妄殺!孝嗣、文季,更無罪之可言。

    故遙光可誅,江祏、江祀可誅,劉暄亦可誅,坦之、孝嗣、文季,實無可誅之罪,誅之适見其誣枉耳!人徒謂寶卷濫殺大臣,因緻亡亂,不知無罪者固不應誅,有罪者亦非真不可誅也。

    彼寶卷之亡國,猶在彼不在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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