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八十四 孝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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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加旌美。
田改住,汶上人。
父病不能愈,禱于天,去衣卧冰上一月。
同縣王住兒,母病,卧冰上半月。
甯豬狗,山丹州人。
母年七十餘,患風疾,藥餌不效,豬狗割股肉進啖,遂愈。
歲餘複作,不能行,豬狗手滌溷穢,護視甚周,造闆輿載母,夫婦共舁,行園田以娛之。
後卒,居喪有禮,鄉闾稱焉。
潭州萬戶移剌瓊子李家奴,九歲,母病,醫言不可治,李家奴割股肉,煮糜以進,病乃痊。
撫州路總管管如林、渾州民硃天祥,并以母疾刲割股,旌其家。
畢也速答立,迷裡氏,家秦州。
父喪,廬墓次,晝夜悲号,有飛鳥翔集,墳土踴起。
又有尹夢龍,中興人。
母喪,負土為墳,結廬居其側。
手書《孝經》千餘卷,散鄉人讀之。
有群烏集其冢樹。
樊淵,建康句容人。
幼失父,事母笃孝。
至元十二年,奉母避兵茅山。
兵至,欲殺其母。
淵抱母号哭,以身代死,兵兩釋之。
三十年,江東廉訪使者辟為吏。
母亡,奔喪,哀感行路。
服阕,奉神主事之,起居飲食,十年如平生。
台憲交薦,淵不忍去墳墓,終不起。
延祐間,汀州甯化人賴祿孫,母病,值蔡五九作亂,負母從邑人避南山。
盜至,衆散走,祿孫守母不去。
盜将刃其母,祿孫以身翼蔽曰:“勿傷吾母,甯殺我。
”母渴,不得水,祿孫含唾煦之。
盜相顧駭歎,不忍害,反取水與之。
有掠其妻去者,衆責之曰:“奈何辱孝子婦!”使歸之。
事聞,并賜褒表。
劉德泉,汴梁杞縣人。
早喪母,父榮再娶王氏,生二子居敬、居元,俱幼,德泉甚撫之。
及王氏病卒,乃益相友一愛一。
至元末,歲饑,父欲使析居,德泉泣止不能得,乃各受其業以去。
久之,父卒,兄弟相約同爨,和好如初。
至治三年,真定硃顯,自至元間其祖父已分财。
至顯,念侄彥昉等年幼無恃,謂弟耀曰:“父子兄弟,本同一氣,可異處乎!”乃會拜祖墓下,取分券焚之,複與同一居。
延祐間,蔚州吳思達兄弟六人,嘗以父命析居。
思達為開平縣主簿,父卒,還家。
治葬畢,會宗族,泣告其母曰:“吾兄弟别處十餘年矣,今多破産,以一母所生,忍使兄弟苦樂不均耶!”即以家财代償其逋,更複共居。
母卒,哀毀甚。
宅後柳連理,人以為友義所感。
又有硃汝諧,濮州人。
父子明嘗命與兄汝弼别産。
子明卒,汝弼家盡廢,汝諧泣請共居。
仲父子昭、子玉貧病,汝諧迎至家,奉湯藥甘旨甚謹。
後卒,喪葬盡禮。
鄉人賢之。
州縣各以名聞,表其闾。
郭回,邵武人。
素貧,年六十無妻,奉母寄宿神祠中,營養甚艱。
母年九十八卒,回傭身得錢葬之。
每旦詣墳哭祭,十四年不辍。
州上狀,命給衣糧贍濟,仍表異之。
孔全,亳州鹿邑人。
父成病,刲股肉啖之,愈。
後卒,居喪盡哀。
廬墓左,負土為墳,日六十肩,風雨有虧,俟霁則補之。
三年,起墳廣一畝,高三丈餘。
張子夔,安西人。
父喪,每夜半,以背負土,肘膝行地,匍匐至葬所,篩細土為墳。
陳乞兒,歸德夏邑人。
年九歲,母喪,衣毀,親負土為墳,高一丈,廣十六步。
人憫其幼,欲助之,則泣拜而辭。
又有峨眉趙國安、解州張琛、南一陽一李庭瑞、息州移剌伯顔、南一陽一怯烈歹,皆居喪有至行,廬墓次,負土為墳。
并以有司所請,表異之。
楊一,懷孟人。
至元間,憐其叔清家貧,密以分契詣神祠焚之,與清同一居者三十年,無間言。
張本,東昌茌平人。
笃孝,事伯父、叔父皆甚謹。
伯父嘗病,本晝夜不去側。
複載以巾車,步挽詣岱嶽禱之。
張慶,真定人。
善事繼母。
伯父泰異居河南,慶聞其貧,迎歸養之。
供膳豐備,過于所生。
元善,大名人。
父有昆弟五人,因貧流散江淮。
久之,遂客死。
至大四年,善往尋其骸鼻,并迎弟侄等一十五喪而歸,改葬祖父母,以諸喪序列祔于茔次。
州縣以聞,并旌其家。
趙毓,唐州人。
父福遷鄭之管城。
其先,三世同爨。
毓官福州司獄,滿歸,以母老不複仕。
一日,會諸弟,泣申遺訓,願世世無異處,且祝天歃血以盟。
自是大小百口,略無間言,同力合作,家道以殷。
毓長兄瑞早世,嫂劉氏守志,毓率家人事之甚恭。
次兄選繼殁,嫂王氏,毓母以其少,許歸改嫁,王氏曰:“婦無再嫁之義,願終事姑。
”毓妹贅王佑,佑亡,妹念佑母無子,乞歸硃氏養之。
人謂孝友節義,萃毓一家。
元貞初,旌之。
胡光遠,太平人。
母喪廬墓。
一夕,夢母欲食魚,晨起号天,将求魚以祭,見生魚五尾列墓前,俱有齧痕。
鄰裡驚異,方共聚觀,有獺出草中,浮水去。
衆知是獺所獻。
以狀聞于官,表其闾。
至順間,永平龐遵,母病腫,三年不能起。
忽思食魚,遵求于市不得。
歸途歎恨,忽有鯉躍入其舟。
作羹以獻,母悅,病瘥。
陳韶孫,廣州番禺人。
父浏以罪流肇州。
韶孫年十歲,不忍父遠谪,朝夕号泣願從。
父不能奪,遂與俱往。
跋涉萬裡,不憚勞苦。
道過遼一陽一,平章塔出見而憫焉,語之曰:“天子寬仁,罰不及嗣。
田改住,汶上人。
父病不能愈,禱于天,去衣卧冰上一月。
同縣王住兒,母病,卧冰上半月。
甯豬狗,山丹州人。
母年七十餘,患風疾,藥餌不效,豬狗割股肉進啖,遂愈。
歲餘複作,不能行,豬狗手滌溷穢,護視甚周,造闆輿載母,夫婦共舁,行園田以娛之。
後卒,居喪有禮,鄉闾稱焉。
潭州萬戶移剌瓊子李家奴,九歲,母病,醫言不可治,李家奴割股肉,煮糜以進,病乃痊。
撫州路總管管如林、渾州民硃天祥,并以母疾刲割股,旌其家。
畢也速答立,迷裡氏,家秦州。
父喪,廬墓次,晝夜悲号,有飛鳥翔集,墳土踴起。
又有尹夢龍,中興人。
母喪,負土為墳,結廬居其側。
手書《孝經》千餘卷,散鄉人讀之。
有群烏集其冢樹。
樊淵,建康句容人。
幼失父,事母笃孝。
至元十二年,奉母避兵茅山。
兵至,欲殺其母。
淵抱母号哭,以身代死,兵兩釋之。
三十年,江東廉訪使者辟為吏。
母亡,奔喪,哀感行路。
服阕,奉神主事之,起居飲食,十年如平生。
台憲交薦,淵不忍去墳墓,終不起。
延祐間,汀州甯化人賴祿孫,母病,值蔡五九作亂,負母從邑人避南山。
盜至,衆散走,祿孫守母不去。
盜将刃其母,祿孫以身翼蔽曰:“勿傷吾母,甯殺我。
”母渴,不得水,祿孫含唾煦之。
盜相顧駭歎,不忍害,反取水與之。
有掠其妻去者,衆責之曰:“奈何辱孝子婦!”使歸之。
事聞,并賜褒表。
劉德泉,汴梁杞縣人。
早喪母,父榮再娶王氏,生二子居敬、居元,俱幼,德泉甚撫之。
及王氏病卒,乃益相友一愛一。
至元末,歲饑,父欲使析居,德泉泣止不能得,乃各受其業以去。
久之,父卒,兄弟相約同爨,和好如初。
至治三年,真定硃顯,自至元間其祖父已分财。
至顯,念侄彥昉等年幼無恃,謂弟耀曰:“父子兄弟,本同一氣,可異處乎!”乃會拜祖墓下,取分券焚之,複與同一居。
延祐間,蔚州吳思達兄弟六人,嘗以父命析居。
思達為開平縣主簿,父卒,還家。
治葬畢,會宗族,泣告其母曰:“吾兄弟别處十餘年矣,今多破産,以一母所生,忍使兄弟苦樂不均耶!”即以家财代償其逋,更複共居。
母卒,哀毀甚。
宅後柳連理,人以為友義所感。
又有硃汝諧,濮州人。
父子明嘗命與兄汝弼别産。
子明卒,汝弼家盡廢,汝諧泣請共居。
仲父子昭、子玉貧病,汝諧迎至家,奉湯藥甘旨甚謹。
後卒,喪葬盡禮。
鄉人賢之。
州縣各以名聞,表其闾。
郭回,邵武人。
素貧,年六十無妻,奉母寄宿神祠中,營養甚艱。
母年九十八卒,回傭身得錢葬之。
每旦詣墳哭祭,十四年不辍。
州上狀,命給衣糧贍濟,仍表異之。
孔全,亳州鹿邑人。
父成病,刲股肉啖之,愈。
後卒,居喪盡哀。
廬墓左,負土為墳,日六十肩,風雨有虧,俟霁則補之。
三年,起墳廣一畝,高三丈餘。
張子夔,安西人。
父喪,每夜半,以背負土,肘膝行地,匍匐至葬所,篩細土為墳。
陳乞兒,歸德夏邑人。
年九歲,母喪,衣毀,親負土為墳,高一丈,廣十六步。
人憫其幼,欲助之,則泣拜而辭。
又有峨眉趙國安、解州張琛、南一陽一李庭瑞、息州移剌伯顔、南一陽一怯烈歹,皆居喪有至行,廬墓次,負土為墳。
并以有司所請,表異之。
楊一,懷孟人。
至元間,憐其叔清家貧,密以分契詣神祠焚之,與清同一居者三十年,無間言。
張本,東昌茌平人。
笃孝,事伯父、叔父皆甚謹。
伯父嘗病,本晝夜不去側。
複載以巾車,步挽詣岱嶽禱之。
張慶,真定人。
善事繼母。
伯父泰異居河南,慶聞其貧,迎歸養之。
供膳豐備,過于所生。
元善,大名人。
父有昆弟五人,因貧流散江淮。
久之,遂客死。
至大四年,善往尋其骸鼻,并迎弟侄等一十五喪而歸,改葬祖父母,以諸喪序列祔于茔次。
州縣以聞,并旌其家。
趙毓,唐州人。
父福遷鄭之管城。
其先,三世同爨。
毓官福州司獄,滿歸,以母老不複仕。
一日,會諸弟,泣申遺訓,願世世無異處,且祝天歃血以盟。
自是大小百口,略無間言,同力合作,家道以殷。
毓長兄瑞早世,嫂劉氏守志,毓率家人事之甚恭。
次兄選繼殁,嫂王氏,毓母以其少,許歸改嫁,王氏曰:“婦無再嫁之義,願終事姑。
”毓妹贅王佑,佑亡,妹念佑母無子,乞歸硃氏養之。
人謂孝友節義,萃毓一家。
元貞初,旌之。
胡光遠,太平人。
母喪廬墓。
一夕,夢母欲食魚,晨起号天,将求魚以祭,見生魚五尾列墓前,俱有齧痕。
鄰裡驚異,方共聚觀,有獺出草中,浮水去。
衆知是獺所獻。
以狀聞于官,表其闾。
至順間,永平龐遵,母病腫,三年不能起。
忽思食魚,遵求于市不得。
歸途歎恨,忽有鯉躍入其舟。
作羹以獻,母悅,病瘥。
陳韶孫,廣州番禺人。
父浏以罪流肇州。
韶孫年十歲,不忍父遠谪,朝夕号泣願從。
父不能奪,遂與俱往。
跋涉萬裡,不憚勞苦。
道過遼一陽一,平章塔出見而憫焉,語之曰:“天子寬仁,罰不及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