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八十三 忠義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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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子恭,中書管勾,與妻子訣曰:“今乘輿北奔,我父子食祿,不能效尺寸力,吾父母已死,尚何敢一愛一死乎!”或止之曰:“我曹官卑,何自苦如此。

    ”恭叱曰:“爾非我徒也。

    古者,忠義人各盡自心,豈問職之崇卑乎!”遂公服北向再拜,亦缢死。

     恭女官奴,年十七,見恭死,方大泣,适鄰妪數輩來,相率出避,曰:“我未适人,避将何之?”不聽,妪欲力挽之,女曰:“人生在世,便百歲亦須一死。

    ”乃潛入中堂,解一衣帶自經。

     鄭玉,字子美,徽州歙縣人。

    幼敏悟嗜學,既長,覃思《六經》,尤邃于《春秋》,絕意仕進,而勤于教。

    學者門人受業者衆,所居至不能容。

    學者相與即其地構師山書院以處焉。

    玉為文章,不事雕刻煅煉,流傳京師,揭徯斯、歐一陽一玄鹹加稱賞。

    至正十四年,朝廷除玉翰林待制、奉議大夫,遣使者賜以禦酒名币,浮海征之。

    玉辭疾不起,而為表以進曰:“名爵者,祖宗之所以遺陛下,使與天下賢者共之者,陛下不得私予人。

    待制之職,臣非其才,不敢受。

    酒與币,天下所以奉陛下,陛下得以私與人,酒與币,臣不敢辭也。

    ”玉既不仕,則家居,日以著書為事,所著有《周易纂注》。

    十七年,大明兵入徽州,守将将要緻之,玉曰:“吾豈事二姓者耶!”因被拘囚。

    久之,親戚朋友攜具饷之,則從容為之盡歡,且告以必死狀。

    其妻聞之,使語之曰:“君苟死,吾其相從地下矣。

    ”玉使謂之曰:“若果從吾死,吾其無憾矣。

    ”明日,具衣冠,北向再拜,自缢而死。

     黃冔,字殷士,撫州金溪人。

    博學明經,善屬文,尤長于詩。

    至正十七年,用左丞相太平奏,授淮南行省照磨,未行,除國子助教,遷太常博士,轉國子博士,升監丞,擢翰林待制,兼國史院編修官。

    二十八年,京城既破,冔歎曰:“我以儒緻身,累蒙國恩,為胄子師,代言禁林。

    今縱無我戮,何面目見天下士乎!”遂赴井而死,年六十一。

    有詩文傳于世。

     柏帖穆爾,字君壽,蒙古人。

    家世曆履無所考。

    居官所至,以廉能著聲。

    至正中,累遷為福建行省左右司郎中。

    行省治福州。

    二十七年,大明以騎兵出杉關,取邵武,以舟師由海道趣閩,奄至城下。

    柏帖穆爾知城不可守,引妻妾坐樓上,慷慨謂曰:“丈夫死國,婦人死夫,義也。

    今城且陷,吾必死于是,若等能吾從乎?”皆泣曰:“有死而已,無他志也。

    ”缢而死者六人。

     有十歲女,度其不能自死,則绐之曰:“汝稽颡拜佛,庶保我無恙也。

    ”甫拜,即挈米囊壓之死。

    一乳一媪抱其幼子,旁立以泣,柏帖穆爾熟視之,歎曰:“父死國,母死夫,妾與女,從父者也,皆當死。

    汝三歲兒,于義何所從乎?為宗祀計可也。

    ”乃命媪抱匿旁近民舍,而斂金珠畀之曰:“即有緩急,可以此贖兒命。

    ”有頃,兵入城,即舉燈自燃,四圍窗火大發,遂自一焚死。

     疊裡彌實,字子初,回回人。

    一性一剛介,事母至孝。

    年四十,猶不仕,或問之,曰:“吾不忍舍吾母以去也。

    ”以宿衛年勞,授行宣政院崇教,三遷為漳州路達魯花赤,居三年,居甚安之。

    時陳有定據全閩,八郡之政,皆用其私人以總制之。

    朝廷命官,不得有所與。

    大明兵既取埃州,興化、泉州皆納款。

    或以告,疊裡彌實仰天歎曰:“吾不材,位三品,國恩厚矣,其何以報乎!報國恩者,有死而已。

    ”亡何,吏走白招谕使者至,請出城迓之,疊裡彌實從容語之曰:“爾第往,吾行出矣。

    ”乃詣事,具公服,北面再拜畢,引斧斫其印文,又大書手版曰“大元臣子”。

    即入位端坐,拔所佩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