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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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提舉本路學校事。
四年,世祖問堯、舜、禹、湯為君之道,世隆取《書》所載帝王事以對,帝喜曰:“汝為朕直解進讀,我将聽之。
”書成,帝命翰林承旨安藏譯寫以進。
至元元年,遷翰林侍講學士,兼太常卿,朝廷大政谘訪而後行,诏命典冊多出其手。
世隆奏:“陛下帝中國,當行中國事。
事之大者,首惟祭祀,祭必有廟。
”因以圖上,乞敕有司以時興建。
從之,逾年而廟成。
遂迎祖宗神禦,奉安太室,而大飨禮成。
帝悅,賞賜優渥。
俄兼戶部侍郎,承诏議立三省,遂定内外官制上之。
時朝儀未立,世隆奏曰:“今四海一家,萬國會同,朝廷之禮,不可不肅,宜定百官朝會儀。
”從之。
七年,遷吏部尚書,世隆以铨選無可守之法,為撰《選曹八議》。
九年,乞補外,佩虎符,為東昌路總管。
至郡,專務以德率下,不事鞭箠,吏不忍欺,民亦化服,期年而政成,郡人頌之。
十四年,起為山東提刑按察使。
時有妖言獄,所司逮捕凡數百人,世隆剖析诖誤者十八九,悉縱遣之。
十五年,移淮東。
宋将許瓊家童告瓊匿官庫财,有司系其妻孥征之。
世隆曰:“瓊所匿者,故宋之物,豈得與今盜官财者同論耶?”同僚不從,世隆獨抗章辯明,行台是之,釋不問。
會征日本,世隆上疏谏止,語頗剀切,當路者不即以聞。
已而帝意悟,其事亦寝。
十七年,召為翰林學士,又召為集賢學士,皆以疾辭。
世隆儀觀魁梧,襟度宏博,慈祥樂易,人忤之無愠色。
喜賓客,樂施與。
明習前代典故,尤一精一律令,善決疑獄。
二十二年,安童再入相,奏世隆雖老,尚可用。
遣使召之,仍以老病辭,附奏便宜九事。
賜田十頃。
時年八十,卒。
所著有《瀛洲集》百卷、文集若幹卷。
○孟祺 孟祺,字德卿,宿州符離人。
世以财雄鄉裡。
父仁,業儒,有節行。
壬辰,北渡,寓濟魚台,州帥石天祿禮之,辟兼詳議府事。
祺幼敏悟,善騎射,早知問學,侍父徙居東平。
時嚴實修學校,招生徒,立考試法,祺就試登上選,辟掌書記。
廉希憲、宋子貞皆器遇之,以聞于朝,擢國史院編修官。
遷從仕郎、應奉翰林文字,兼太常博士。
一時典冊,多出其手。
至元七年,持節使高麗,還,稱旨,授承事郎、山東東西道勸農副使。
十二年,丞相伯顔将兵伐宋。
诏選宿望博學、可贊畫大計者與俱行,遂授祺承直郎、行省谘議。
久之,遷郎中,伯顔雅信任之。
時軍書填塞,祺酬應剖決,略無凝滞。
師駐建康,伯顔以兵事詣阙,政無大小,祺與執政并裁決之。
及戰焦山,宋軍下流,祺曰:“不若乘勢速進,以奪彼氣。
”如其言,遂大破之。
伯顔聞之,喜曰:“不意書生乃能知兵若是!”諸将利虜掠,争趨臨安,伯顔問計,祺對曰:“宋人之計,惟有竄閩爾。
若以兵迫之,彼必速逃,一旦盜起臨安,三百年之積,焚蕩無遺矣。
莫若以計安之,令彼不懼,正如取丙,稍待時日耳。
”伯顔曰:“汝言正合吾意。
”乃草書,遣人至臨安,以安慰之,宋乃不複議遷閩。
先是,宋降表稱侄,稱皇帝,屢拒不納。
祺自請為使,征降表。
至則會宋相于三省。
夜三鼓,議未決,祺正色曰:“國勢至此,夫複何待!”遂定議。
書成,宋謝太後内批用寶,攜之以出,複起謝太後于内殿,取一柄一玺十二枚出。
伯顔将親封之,祺止之曰:“管鑰自有主者,非所宜親,一有不謹,恐異時一奸一人妄相染污,終不可明。
”遂止。
江南平,伯顔奏祺前後功多,且言祺可任重。
有旨褒升,授少中大夫、嘉興路總管,佩虎符。
祺至,首以興學為務,創立規制。
在官未久,竟以疾解官,歸東平。
至元十八年,擢太中大夫、浙東海右道提刑按察使,疾不赴。
卒,年五十一。
贈宣忠安遠功臣、中奉大夫、參知政事、護軍、魯郡公,谥文襄。
子二人:遵,遹。
○閻複 閻複,字子靖,其先平一陽一和州人。
祖衍,仕金,殁王事。
父忠,避兵山東之高唐,遂家焉。
複始生,有奇光照室。
一性一簡重,美豐儀。
七歲讀書,穎悟絕人。
弱冠入東平學,師事名儒康晔。
時嚴實領東平行台,招諸生肄進士業,迎元好問校試其文,預選者四人,複為首,徐琰、李謙、孟祺次之。
歲己未,始掌書記于行台,擢禦史掾。
至元八年,用王磐薦,為翰林應奉,以才選充會同館副使,兼接伴使。
扈駕上京,賦應制詩二篇,寓規諷意,世祖顧和禮霍孫曰:“有才如此,何可不用!”十二年,升翰林修撰。
十四年,出佥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階奉訓大夫。
十六年,入為翰林直學士,以州郡校官多不職,建議定铨選之法。
十九年,升侍講學士,明年,改集賢侍講學士,同領會同館事。
二十三年,升翰林學士。
帝屢召至榻前,面谕诏旨,具草以進,帝稱善。
二十八年,尚書省罷,複立中書省。
帝勵一精一圖治,急于擇相,一日,召入便殿,谕之曰:“朕欲命卿執政,何如?”複屢謝不足勝任,帝謂侍臣曰:“書生識義理,存謙讓,是也,勿強。
”禦史台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首命複為浙西道肅政廉訪使。
先是,一奸一臣桑哥當國,嘗有旨命翰林撰《桑哥輔政碑》,桑哥既敗,诏有司踣其碑,複等亦坐是免官。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以舊臣召入朝,賜重錦、玉環、白金,除集賢學士,階正議大夫。
元貞元年,上疏言:“京師宜首建宣聖廟學,定用釋奠雅樂。
”從之。
又言:“曲阜守冢戶,昨有司并入民籍,宜複之。
”其後诏賜孔林灑掃二十八戶、祀田五千畝,皆複之請也。
三年,因星變,又上疏言“定律令,頒封贈,增俸給,通調内外官”。
且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今郡守以征租受杖,非所以厲廉隅。
江南公田租重,宜減,以貸貧民。
”後多采用。
大德元年,仍遷翰林學士。
二年,诏賜楮币萬貫。
四年,帝召至榻前,密谕之曰:“中書庶務繁重,左相難其人,卿為朕舉所知。
”複以哈剌哈孫對,帝大喜,即遣使召入,相之;複亦拜翰林學士承旨,階正奉大夫。
十一年春,武宗踐祚,複首陳三事,曰“惜名一器,明賞罰,擇人材”,言皆剀切。
未幾,進階榮祿大夫,遙授平章政事,餘如故。
複力辭,不許,上疏乞骸鼻,诏從其請,給半俸終養。
時仁宗居東宮,賜以重錦,俾公卿祖道都門外。
及即位,遣使召複,複以病辭。
皇慶元年三月卒,年七十七,谥文康。
有《靜軒集》五十卷。
四年,世祖問堯、舜、禹、湯為君之道,世隆取《書》所載帝王事以對,帝喜曰:“汝為朕直解進讀,我将聽之。
”書成,帝命翰林承旨安藏譯寫以進。
至元元年,遷翰林侍講學士,兼太常卿,朝廷大政谘訪而後行,诏命典冊多出其手。
世隆奏:“陛下帝中國,當行中國事。
事之大者,首惟祭祀,祭必有廟。
”因以圖上,乞敕有司以時興建。
從之,逾年而廟成。
遂迎祖宗神禦,奉安太室,而大飨禮成。
帝悅,賞賜優渥。
俄兼戶部侍郎,承诏議立三省,遂定内外官制上之。
時朝儀未立,世隆奏曰:“今四海一家,萬國會同,朝廷之禮,不可不肅,宜定百官朝會儀。
”從之。
七年,遷吏部尚書,世隆以铨選無可守之法,為撰《選曹八議》。
九年,乞補外,佩虎符,為東昌路總管。
至郡,專務以德率下,不事鞭箠,吏不忍欺,民亦化服,期年而政成,郡人頌之。
十四年,起為山東提刑按察使。
時有妖言獄,所司逮捕凡數百人,世隆剖析诖誤者十八九,悉縱遣之。
十五年,移淮東。
宋将許瓊家童告瓊匿官庫财,有司系其妻孥征之。
世隆曰:“瓊所匿者,故宋之物,豈得與今盜官财者同論耶?”同僚不從,世隆獨抗章辯明,行台是之,釋不問。
會征日本,世隆上疏谏止,語頗剀切,當路者不即以聞。
已而帝意悟,其事亦寝。
十七年,召為翰林學士,又召為集賢學士,皆以疾辭。
世隆儀觀魁梧,襟度宏博,慈祥樂易,人忤之無愠色。
喜賓客,樂施與。
明習前代典故,尤一精一律令,善決疑獄。
二十二年,安童再入相,奏世隆雖老,尚可用。
遣使召之,仍以老病辭,附奏便宜九事。
賜田十頃。
時年八十,卒。
所著有《瀛洲集》百卷、文集若幹卷。
○孟祺 孟祺,字德卿,宿州符離人。
世以财雄鄉裡。
父仁,業儒,有節行。
壬辰,北渡,寓濟魚台,州帥石天祿禮之,辟兼詳議府事。
祺幼敏悟,善騎射,早知問學,侍父徙居東平。
時嚴實修學校,招生徒,立考試法,祺就試登上選,辟掌書記。
廉希憲、宋子貞皆器遇之,以聞于朝,擢國史院編修官。
遷從仕郎、應奉翰林文字,兼太常博士。
一時典冊,多出其手。
至元七年,持節使高麗,還,稱旨,授承事郎、山東東西道勸農副使。
十二年,丞相伯顔将兵伐宋。
诏選宿望博學、可贊畫大計者與俱行,遂授祺承直郎、行省谘議。
久之,遷郎中,伯顔雅信任之。
時軍書填塞,祺酬應剖決,略無凝滞。
師駐建康,伯顔以兵事詣阙,政無大小,祺與執政并裁決之。
及戰焦山,宋軍下流,祺曰:“不若乘勢速進,以奪彼氣。
”如其言,遂大破之。
伯顔聞之,喜曰:“不意書生乃能知兵若是!”諸将利虜掠,争趨臨安,伯顔問計,祺對曰:“宋人之計,惟有竄閩爾。
若以兵迫之,彼必速逃,一旦盜起臨安,三百年之積,焚蕩無遺矣。
莫若以計安之,令彼不懼,正如取丙,稍待時日耳。
”伯顔曰:“汝言正合吾意。
”乃草書,遣人至臨安,以安慰之,宋乃不複議遷閩。
先是,宋降表稱侄,稱皇帝,屢拒不納。
祺自請為使,征降表。
至則會宋相于三省。
夜三鼓,議未決,祺正色曰:“國勢至此,夫複何待!”遂定議。
書成,宋謝太後内批用寶,攜之以出,複起謝太後于内殿,取一柄一玺十二枚出。
伯顔将親封之,祺止之曰:“管鑰自有主者,非所宜親,一有不謹,恐異時一奸一人妄相染污,終不可明。
”遂止。
江南平,伯顔奏祺前後功多,且言祺可任重。
有旨褒升,授少中大夫、嘉興路總管,佩虎符。
祺至,首以興學為務,創立規制。
在官未久,竟以疾解官,歸東平。
至元十八年,擢太中大夫、浙東海右道提刑按察使,疾不赴。
卒,年五十一。
贈宣忠安遠功臣、中奉大夫、參知政事、護軍、魯郡公,谥文襄。
子二人:遵,遹。
○閻複 閻複,字子靖,其先平一陽一和州人。
祖衍,仕金,殁王事。
父忠,避兵山東之高唐,遂家焉。
複始生,有奇光照室。
一性一簡重,美豐儀。
七歲讀書,穎悟絕人。
弱冠入東平學,師事名儒康晔。
時嚴實領東平行台,招諸生肄進士業,迎元好問校試其文,預選者四人,複為首,徐琰、李謙、孟祺次之。
歲己未,始掌書記于行台,擢禦史掾。
至元八年,用王磐薦,為翰林應奉,以才選充會同館副使,兼接伴使。
扈駕上京,賦應制詩二篇,寓規諷意,世祖顧和禮霍孫曰:“有才如此,何可不用!”十二年,升翰林修撰。
十四年,出佥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事,階奉訓大夫。
十六年,入為翰林直學士,以州郡校官多不職,建議定铨選之法。
十九年,升侍講學士,明年,改集賢侍講學士,同領會同館事。
二十三年,升翰林學士。
帝屢召至榻前,面谕诏旨,具草以進,帝稱善。
二十八年,尚書省罷,複立中書省。
帝勵一精一圖治,急于擇相,一日,召入便殿,谕之曰:“朕欲命卿執政,何如?”複屢謝不足勝任,帝謂侍臣曰:“書生識義理,存謙讓,是也,勿強。
”禦史台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首命複為浙西道肅政廉訪使。
先是,一奸一臣桑哥當國,嘗有旨命翰林撰《桑哥輔政碑》,桑哥既敗,诏有司踣其碑,複等亦坐是免官。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以舊臣召入朝,賜重錦、玉環、白金,除集賢學士,階正議大夫。
元貞元年,上疏言:“京師宜首建宣聖廟學,定用釋奠雅樂。
”從之。
又言:“曲阜守冢戶,昨有司并入民籍,宜複之。
”其後诏賜孔林灑掃二十八戶、祀田五千畝,皆複之請也。
三年,因星變,又上疏言“定律令,頒封贈,增俸給,通調内外官”。
且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今郡守以征租受杖,非所以厲廉隅。
江南公田租重,宜減,以貸貧民。
”後多采用。
大德元年,仍遷翰林學士。
二年,诏賜楮币萬貫。
四年,帝召至榻前,密谕之曰:“中書庶務繁重,左相難其人,卿為朕舉所知。
”複以哈剌哈孫對,帝大喜,即遣使召入,相之;複亦拜翰林學士承旨,階正奉大夫。
十一年春,武宗踐祚,複首陳三事,曰“惜名一器,明賞罰,擇人材”,言皆剀切。
未幾,進階榮祿大夫,遙授平章政事,餘如故。
複力辭,不許,上疏乞骸鼻,诏從其請,給半俸終養。
時仁宗居東宮,賜以重錦,俾公卿祖道都門外。
及即位,遣使召複,複以病辭。
皇慶元年三月卒,年七十七,谥文康。
有《靜軒集》五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