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九十一 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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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資正院使。

    資正院者,皇後之财賦悉隸焉。

     至正十八年,京師大饑疫,時河南北、山東郡縣皆被兵,民之老幼男一女,避居聚京師,以故死者相枕藉。

    不花欲要譽一時,請于帝,市地收瘗之,帝賜鈔七千錠,中宮及興聖、隆埃兩宮,皇太子、皇太子妃,賜金銀及他物有差,省院施者無算;不花出玉帶一、金帶一、銀二錠、米三十四斛、麥六斛、青貂銀鼠裘各一襲以為費。

    擇地自南北兩城抵盧溝橋,掘深及泉,男一女異圹,人以一一屍一至者,随給以鈔,舁負相踵。

    既覆土,就萬安壽慶寺建無遮大會。

    至二十年四月,前後瘗者二十萬,用鈔二萬七千九十餘錠、米五百六十餘石。

    又于大悲寺修水陸大會三晝夜,凡居民病者予之藥,不能喪者給之棺。

    翰林學士承旨張翥為文頌其事,曰《善惠之碑》。

     于是帝在位久,而皇太子春秋日盛,軍國之事,皆其所臨決。

    皇後乃謀内禅皇太子,而使不花喻意于丞相太平,太平不答。

    二十年,太平乃罷去,而獨搠思監為丞相。

    時帝益厭政,不花乘間用事,與搠思監相為表裡,四方警報、将臣功狀,皆抑而不聞,内外解體。

    然根株盤固,氣焰薰灼,内外百官趨附之者十九。

    又宣政院使脫歡,與之同惡相濟,為國大蠹。

     二十三年,監察禦史也先帖木兒、孟也先不花、傅公讓等乃劾奏樸不花、脫歡一奸一邪,當屏黜。

    禦史大夫老的沙以其事聞,皇太子執不下,而皇後庇之尤固,禦史乃皆坐左遷。

    治書侍禦史陳祖仁,連上皇太子書切谏之,而台臣大小皆辭職,皇太子乃為言于帝,令二人皆辭退。

    而祖仁言猶不已,又上皇帝書言:“二人亂階禍本,今不芟除,後必不利。

    漢、唐季世,其禍皆起此輩,而權臣、籓鎮乘之。

    故千尋之木,吞舟之魚,其腐敗必由于内,陛下誠思之,可為寒心。

    臣願俯從台谏之言,将二人特加擯斥,不令以辭退為名,成其一奸一計。

    海内皆知陛下信賞必罰,自此二人始,将士孰不效力,寇賊亦皆喪膽,天下可全,而有以還祖宗之舊。

    若優柔不斷,彼惡日盈,将不可制。

    臣甯餓死于家,誓不與同朝,牽聯及禍。

    ”語具《陳祖仁傳》。

    會侍禦史李國鳳亦上書皇太子,言:“不花驕恣無上,招權納賂,奔競之徒,皆出其門,骎骎有趙高、張讓、田令孜之風,漸不可長,衆人所共知之,獨主上與殿下未之知耳。

    自古宦者,近君親上,使少得志,未有不為國家禍者。

    望殿下思履霜堅冰之戒,早賜奏聞,投之西夷,以快衆心,則紀綱可振。

    紀綱振,則天下之公論為可畏,法度為不可犯,政治修而百廢舉矣。

    ”由是帝大怒,國鳳、祖仁等亦皆左遷。

     時老的沙執其事頗力,皇太子因惡之,而皇後又谮之于内,帝以老的沙母舅故,封為雍王,遣歸國。

    已而複以不花為集賢大學士、崇正院使,皇後之力也。

    老的沙至大同,遂留孛羅帖木兒軍中。

    是時,搠思監、樸不花方倚擴廓帖木兒為外援,怨孛羅帖木兒匿老的沙不遣,遂誣孛羅帖木兒與老的沙謀不軌。

    二十四年,诏削其官,使解兵一柄一歸四川。

    孛羅帖木兒知不出帝意,皆搠思監、樸不花所為,怒不奉诏。

    宗王不顔帖木兒等為表言其誣枉,而朝廷亦畏其強不可制,複下诏數搠思監、樸不花互相壅蔽簧惑主聽之罪,屏搠思監于嶺北,竄樸不花于甘肅,以快衆憤,而複孛羅帖木兒官爵。

    然搠思監、樸不花皆留京城,實未嘗行。

    未幾,孛羅帖木兒遣秃堅帖木兒以兵向阙,聲言清君側之惡。

    四月十二日,駐于清河,帝遣達達國師問故,往複者數四,言必得搠思監、樸不花乃退兵。

    帝度其勢不可解,不得已,執兩人畀之,其兵乃退。

    樸不花遂為孛羅帖木兒所殺。

    事具搠思監、孛羅帖木兒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