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十六 世祖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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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一掩左執法。

    隆興路隕霜殺稼,免其田租五千七百二十三石。

    壬戌,大司徒撒裡蠻、翰林學士承旨兀魯帶進《太宗實錄》。

    癸亥,河決祥符義唐灣,太康、通許,陳、颍二州大被其患。

    甲子,禦史台言:“江南盜起,讨賊官利其剽掠,複以生口充贈遺,請給還其家。

    ”帝嘉納之。

    徙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治許州。

    罷大都東西二驿脫脫禾孫,以通政院總之。

    乙醜,易水溢,雄、莫、任丘、新安田廬漂沒無遺,命有司築堤障之。

    丙寅,括遼一陽一馬六千匹,擇肥者給阇裡鐵木兒所部軍。

    丁卯,立新城榷場、平地脫脫禾孫,遣使鈎考延安屯田。

    降南雄州為保昌縣,韶州為曲江縣。

     十二月辛未,以衛尉院為太仆寺。

    戊寅,免大都、平灤、保定、河間自至元二十四年至二十六年逋租十三萬五百六十二石。

    己卯,命樞密院括江南民間兵器及将士習武,如戊子歲诏。

    甲申,遣兵部侍郎靳榮等閱實安西、鳳翔、延安三道軍戶,元籍四千外,複得三萬三千二百八十丁,樞密院欲以為兵,桑哥不可,帝從之。

    丙戌,興化路仙遊賊硃三十五集衆寇青山,萬戶李綱讨平之。

    京兆省上屯田所出羊價鈔六百九錠,敕以賜劄散、暗伯民貧乏者。

    辛卯,太一陰一犯亢。

    乙未,初分萬億為四庫,以金銀輸内府,至是立提舉富甯庫,秩從五品,以掌之。

    大同路民多流移,免其田租二萬一千五百八石。

    洪贊、灤一陽一驿饑,給六十日糧。

    不耳答失所部滅乞裡饑,給九十日糧。

    诏諸王乃蠻帶、遼一陽一行省平章政事薛阇幹、右丞洪察忽,摘蒙古軍萬人分戍雙城及婆娑府諸城,以防合丹兵。

    己亥,省溧一陽一路為縣,入建康。

    湖廣省上二年宣課珠九萬五百一十五兩。

    處州青田賊劉甲乙等集衆萬餘人寇溫州平一陽一。

    是歲,賜諸王、公主、驸馬金、銀、鈔、币如歲例。

    命帝師西僧遞作佛事坐靜于萬壽山厚載門、茶罕腦兒、聖壽萬安寺、桓州南屏庵、雙泉等所,凡七十二會。

    斷死罪七十二人。

     二十八年春正月壬寅,太白、熒惑、鎮星聚奎。

    癸卯,給諸王一愛一牙赤印。

    命玄教宗師張留孫置醮祠星三日。

    上都民仰食于官者衆,诏傭民運米十萬石緻上都,官價石四十兩,命留守木八剌沙總其事。

    辛亥,罷汴梁至正一陽一、杞縣、睢州、中牟、鄭、唐、鄧十二站站戶為民。

    癸醜,高麗國遣使來貢方物。

    丁巳,遣貴由赤四百人北征。

    辛酉,罷江淮漕運司,并于海船萬戶府,由海道漕運。

    并浙西金玉人匠提舉司入浙西道金玉人匠總管府。

    降無為、和州二路、六安軍為州,巢州為縣,入無為,并隸廬州路。

    升安豐府為路,降壽春府、懷遠軍為縣,懷遠入濠州,并隸安豐路。

    升各處行省理問所為四品。

    免江淮貧民至元十二年至二十五年所逋田租二百九十七萬六千餘石,及二十六年未輸田租十三萬石、鈔千一百五十錠、絲五千四百斤、綿千四百三十餘斤。

    罷淘金提舉司,立江東兩浙都轉運使司。

    壬戌,以劄散、秃秃合總兵于甕古之地,命有司供其軍需,敕大同路發米赈甕古饑民。

    尚書省臣桑哥等以罪罷。

     二月辛未,賜也速帶兒所部兵騬馬萬匹。

    徙萬億庫金銀入禁中富甯庫。

    尚書省言:“大同仰食于官者七萬人,歲用米八十萬石,遣使覆驗,不當給者萬三千五百人,乞征還官。

    ”從之。

    癸酉,以隴西四川總攝辇真術納思為諸路釋教都總統。

    改福建行省為宣慰司,隸江西行省。

    诏:“行禦史台勿聽行省節度。

    ”雲南行省言:“叙州、烏蒙水路險惡,舟多破溺,宜自葉稍水站出陸,經中慶,又經鹽井、土老、必撒諸蠻,至叙州慶符,可治為驿路,凡立五站。

    ”從之。

    也速帶兒、汪總帥言:“近制,和顧和買不及軍家,今一切與民同。

    ”诏自今軍勿輸。

    丙子,罷征理司。

    上都、太原饑,免至元十二年至二十六年民間所逋田租三萬八千五百餘石,遣使同按察司赈大同、太原饑民,口給糧兩月或三月。

    以桑哥一黨一與,罷楊州路達魯花赤唆羅兀思。

    遣官覆驗水達達、鹹平貧民,赈之。

    丁醜,以太子右詹事完澤為尚書右丞相,翰林學士承旨不忽木平章政事,诏告天下。

    以列兀難粳米赈給貧民。

    己卯,遣官持香詣中嶽、南海、淮渎緻禱。

    立金齒等處宣慰司都元帥府。

    以上都虎贲士二千人屯田,官給牛具農器,用鈔二萬錠。

    以雲南曲靖路宣撫司所轄地廣,民心未安,改立曲靖等處宣慰司、管軍萬戶府以鎮之,辛巳,以湖廣行省八番羅甸司複隸四川省。

    壬午,以桑哥沮抑台綱,又箠監察禦史,命禦史大夫月兒魯辨之。

    癸未,太一陰一犯左執法。

    大駕幸上都,是日次大口,複召禦史台及中書、尚書兩省辟辨論桑哥之罪。

    複以闌遺監隸宣徽院。

    诏毋沮擾山東轉運使司課程。

    甲申,太白犯昴。

    命江淮行省背考沙不丁所總詹事院江南錢谷。

    乙酉,立江淮、湖廣、江西、四川等處行樞密院,诏谕中外,江淮治廣德軍,湖廣治嶽州,江西治汀州,四川治嘉定。

    丙戌,诏:“改提刑按察司為肅政廉訪司,每道仍設官八員,除二使留司以總制一道,餘六人分臨所部,如民事、錢谷、官吏一奸一弊,一切委之,俟歲終,省、台遣官考其功效。

    ”以集賢大學士何榮祖為尚書右丞,集賢學士賀勝為尚書省參知政事。

    诏江淮行省遣蒙古軍五百、漢兵千人,從皇子鎮南王鎮楊州。

    執河間都轉運使張庸,仍遣官鈎考其事。

    丁亥,營建宮城南面周廬,以居宿衛之士。

    執湖廣要束木詣京師,戊子,籍要束木家赀,金凡四千兩。

    辛卯,封諸王鐵木兒不花為肅遠王,賜之印。

    壬辰,雨壞太廟第一室,奉遷神主别殿。

    癸巳,籍桑哥家赀。

    遣行省、行台官發粟,赈徽之績溪,杭之臨安、餘杭、于潛、昌化、新城等縣饑民。

    命江淮行省參政燕公楠整治鹽法之弊。

    丁酉,诏加嶽、渎、四海封号,各遣官詣祠緻告。

     三月己亥朔,真定、河間、保定、平灤饑,平一陽一、太原尤甚,民流移就食者六萬七千戶,饑而死者三百七十一人。

    桑哥妻弟八吉由為燕南宣慰使,以受賂積贓伏誅。

    仆桑哥輔政碑。

    太原饑,嚴酒禁。

    丁未,太一陰一犯禦女。

    己酉,大一陰一犯右執法。

    庚戌,太一陰一犯太微東垣上相。

    甲寅,常德路水,免田租二萬三千九百石。

    乙卯,太白犯五車。

    乃顔所屬牙兒馬兀等同女直兵五百人追殺内附民餘千人,遣塔海将千人平之。

    辛酉,呂連站木赤五十戶饑,赈三月糧。

    發侍衛兵營紫檀殿。

    壬戌,以甘肅行省右丞崔彧為中書右丞。

    南丹州莫國麟入觐,授國麟安一撫使、三珠虎符。

    杭州、平江等五路饑,發粟赈之,仍弛湖泊蒲、魚之禁。

    溧一陽一、太平、徽州、廣德、鎮江五路亦饑,赈之如杭州。

    武平路饑,百姓困于盜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