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十八 成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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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紀第十八成宗一
成宗欽明廣孝皇帝,諱鐵穆耳,世祖之孫,裕宗真金第三子也。
母曰徽仁裕聖皇後,弘吉烈氏。
至元二年九月庚子生。
二十四年,諸王乃顔反,世祖自将讨平之。
其後合丹複叛,命帝往征之,合丹敗亡。
三十年六月乙巳,受皇太子寶,撫軍于北邊。
三十一年春 正月,世祖崩,親王、諸大臣遣使告哀軍中。
夏四月壬午,帝至上都,左右部諸王畢會。
先是,禦史中丞崔彧得玉玺于故臣之家,其文曰“受命天于,既壽永昌”,上之徽仁裕聖皇後。
至是手授于帝。
甲午,既皇帝位,受諸王宗親、文武百官朝于大安閣,诏曰: 朕惟太祖聖武皇帝受天明命,肇造區夏,聖聖相承,光熙前緒。
迨我先皇帝體元居正以來,然後典章文物大備。
臨禦三十五年,薄海内外,罔不臣屬,宏規遠略,厚澤深仁,有以衍皇元萬世無疆之祚。
我昭考早正儲位,德盛功隆,天不假年,四海缺望。
顧惟眇質,仰荷先皇帝殊眷,往歲之夏,親授皇太子寶,付以撫軍之任。
今春一宮車遠馭,奄棄臣民,乃有宗籓昆弟之賢,戚畹官僚之舊,謂祖訓不可以違,神器不可以曠,體承先皇帝夙昔付托之意,合辭推戴,誠切意堅。
朕勉徇所請,于四月十四日既皇帝位,可大赦天下。
尚念先朝庶政,悉有成規,惟慎奉行,罔敢失墜。
更賴祖親勳戚,左右忠良,各盡乃誠,以輔台德。
布告遠迩,鹹使聞知。
诏除大都、上都兩路差稅一年,其餘減丁地稅糧十分之三。
系官逋欠,一切蠲免。
民戶逃亡者,差稅皆除之。
追尊皇考曰皇帝,尊太母元妃曰皇太後。
庚子,遣攝太尉兀都帶等請谥于南郊。
遣禮部侍郎李衎、兵部郎中蕭泰登赍诏使安南。
中書省臣言:“陛下新即大位,諸王、驸馬賜與,宜依往年大會之例,賜金一者加四為五,銀一者加二為三。
又江南分土之賦,初止驗其版籍,令戶出鈔五百文,今亦當有所加,然不宜增賦于民,請因五百文加至二貫,從今歲官給之。
”從之。
乙巳,賜驸馬蠻子帶銀七萬六千五百兩,闊裡吉思一萬五千四百五十兩,高麗王王昛三萬兩。
丁未,湖廣行省所屬寇盜竊發,複令劉國傑讨之。
戊申,太白晝見,又犯鬼。
诏存恤征黎蠻、瓜哇等軍。
己酉,雲南行省以所定路、府、州、縣來上:上路二,下路十一,下州四十九,中縣一,下縣五十。
以金齒歸附官阿魯為孟定路總管,佩虎符。
是月,即墨縣雹。
五月庚戌朔,太白犯輿鬼。
壬子,始開醮祠于壽甯宮,祭太一陽一、太歲、火、土等星于司天台。
戊午,遣攝太尉兀都帶奉玉冊玉寶,上大行皇帝尊谥曰聖德神功文武皇帝,廟号世祖;皇後尊谥曰昭睿順聖皇後;皇考尊谥曰文惠明孝皇帝,廟号裕宗。
賜國王和童金二百五十兩,月兒魯百五十兩,伯顔、月赤察而各五十兩,銀、鈔、錦各有差。
庚申,祭紫微星于雲仙台。
雲南部長适習、四川散一毛一洞主覃順等來貢方物,升其洞為府。
丁卯,八番宣慰使斡羅思犯法,為人所訟,懼罪逃還京師。
賜安西王阿難答鈔萬錠。
己巳,改皇太後所居舊太子府為隆埃宮,詹事院為徽政院,司議曰中議,府正曰宮正,家令曰内宰,典醫署曰掌醫,典寶曰掌谒,典設曰掌儀,典膳曰掌膳,仍增控鶴至三百人。
诏各處轉運司官,欺隐一奸一詐為人所訟者,聽廉訪司即時追問,其案牍仍舊例于歲終檢之。
升福建鹽提舉司為鹽轉運司,增捕私鹽人賞格。
庚午,諸王亦裡不花來朝,以瘠馬輸官,官酬其直,為鈔十有一萬五千錠。
賜也速帶而、汪惟正兩軍将士糧五萬石,饷北征軍。
壬申,禦史台臣言:“内外官府增置愈多,在京食祿者萬人,在外尤衆,理宜減并。
”命與中書議之。
用崔彧言,肅政廉訪司案牍,勿令總管府檢劾。
诏議增官吏祿。
以也速帶而所統将士貧乏,給鈔萬錠。
乙亥,以紮珊知樞密院事。
戊寅,封皇姑高麗王王昛妃忽都魯揭裡迷失為安平公主。
賜亦都護金五百五十兩、銀七千五百兩,合迷裡的斤帖林金五十兩、銀四百五十兩。
西平王奧魯赤言:“汪總帥之軍,多庇其富實,而令貧弱者應役。
”命更易之。
以月兒魯為太師,伯顔為太傅,月赤察而為太保。
禁諸司豪奪鹽船遞運官物,僧道權勢之家私匿盜販。
是月,密州路諸城縣、大都路武清縣雹,峽州路大水。
六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辛巳,禦史台臣言:“名分之重,無逾宰相,惟事業顯著者可以當之,不可輕授。
廉訪司官歲以五月分按所屬,次年正月還司。
職官犯贓,敕授者聽總司議,宣授者上聞。
其本司聲迹不佳者代之,受賂者依舊例比諸人加重。
”帝曰:“其與中書同議。
”乙酉,雲南金齒路進馴象三。
丙戌,以雲南歲貢馬二千五百匹給梁王,數太多,命量減之。
庚寅,必察不裡城敢木丁遣使來貢。
诏罷功德使司及泉府司官冗員。
壬辰,立晉王内史府,複以光祿寺隸宣徽院。
中書省臣言:“朝會賜與之外,餘鈔止有二十七萬錠。
凡請錢糧者,乞量給之。
”定西平王奧魯赤、甯遠王闊闊出、鎮南王脫歡及也先帖木而大會賞賜例,金各五百兩、銀五千兩、鈔二千錠、币帛各二百匹;諸王帖木而不花、也隻裡不花等,金各四百兩、銀四千兩、鈔一千六百錠、币帛
母曰徽仁裕聖皇後,弘吉烈氏。
至元二年九月庚子生。
二十四年,諸王乃顔反,世祖自将讨平之。
其後合丹複叛,命帝往征之,合丹敗亡。
三十年六月乙巳,受皇太子寶,撫軍于北邊。
三十一年春 正月,世祖崩,親王、諸大臣遣使告哀軍中。
夏四月壬午,帝至上都,左右部諸王畢會。
先是,禦史中丞崔彧得玉玺于故臣之家,其文曰“受命天于,既壽永昌”,上之徽仁裕聖皇後。
至是手授于帝。
甲午,既皇帝位,受諸王宗親、文武百官朝于大安閣,诏曰: 朕惟太祖聖武皇帝受天明命,肇造區夏,聖聖相承,光熙前緒。
迨我先皇帝體元居正以來,然後典章文物大備。
臨禦三十五年,薄海内外,罔不臣屬,宏規遠略,厚澤深仁,有以衍皇元萬世無疆之祚。
我昭考早正儲位,德盛功隆,天不假年,四海缺望。
顧惟眇質,仰荷先皇帝殊眷,往歲之夏,親授皇太子寶,付以撫軍之任。
今春一宮車遠馭,奄棄臣民,乃有宗籓昆弟之賢,戚畹官僚之舊,謂祖訓不可以違,神器不可以曠,體承先皇帝夙昔付托之意,合辭推戴,誠切意堅。
朕勉徇所請,于四月十四日既皇帝位,可大赦天下。
尚念先朝庶政,悉有成規,惟慎奉行,罔敢失墜。
更賴祖親勳戚,左右忠良,各盡乃誠,以輔台德。
布告遠迩,鹹使聞知。
诏除大都、上都兩路差稅一年,其餘減丁地稅糧十分之三。
系官逋欠,一切蠲免。
民戶逃亡者,差稅皆除之。
追尊皇考曰皇帝,尊太母元妃曰皇太後。
庚子,遣攝太尉兀都帶等請谥于南郊。
遣禮部侍郎李衎、兵部郎中蕭泰登赍诏使安南。
中書省臣言:“陛下新即大位,諸王、驸馬賜與,宜依往年大會之例,賜金一者加四為五,銀一者加二為三。
又江南分土之賦,初止驗其版籍,令戶出鈔五百文,今亦當有所加,然不宜增賦于民,請因五百文加至二貫,從今歲官給之。
”從之。
乙巳,賜驸馬蠻子帶銀七萬六千五百兩,闊裡吉思一萬五千四百五十兩,高麗王王昛三萬兩。
丁未,湖廣行省所屬寇盜竊發,複令劉國傑讨之。
戊申,太白晝見,又犯鬼。
诏存恤征黎蠻、瓜哇等軍。
己酉,雲南行省以所定路、府、州、縣來上:上路二,下路十一,下州四十九,中縣一,下縣五十。
以金齒歸附官阿魯為孟定路總管,佩虎符。
是月,即墨縣雹。
五月庚戌朔,太白犯輿鬼。
壬子,始開醮祠于壽甯宮,祭太一陽一、太歲、火、土等星于司天台。
戊午,遣攝太尉兀都帶奉玉冊玉寶,上大行皇帝尊谥曰聖德神功文武皇帝,廟号世祖;皇後尊谥曰昭睿順聖皇後;皇考尊谥曰文惠明孝皇帝,廟号裕宗。
賜國王和童金二百五十兩,月兒魯百五十兩,伯顔、月赤察而各五十兩,銀、鈔、錦各有差。
庚申,祭紫微星于雲仙台。
雲南部長适習、四川散一毛一洞主覃順等來貢方物,升其洞為府。
丁卯,八番宣慰使斡羅思犯法,為人所訟,懼罪逃還京師。
賜安西王阿難答鈔萬錠。
己巳,改皇太後所居舊太子府為隆埃宮,詹事院為徽政院,司議曰中議,府正曰宮正,家令曰内宰,典醫署曰掌醫,典寶曰掌谒,典設曰掌儀,典膳曰掌膳,仍增控鶴至三百人。
诏各處轉運司官,欺隐一奸一詐為人所訟者,聽廉訪司即時追問,其案牍仍舊例于歲終檢之。
升福建鹽提舉司為鹽轉運司,增捕私鹽人賞格。
庚午,諸王亦裡不花來朝,以瘠馬輸官,官酬其直,為鈔十有一萬五千錠。
賜也速帶而、汪惟正兩軍将士糧五萬石,饷北征軍。
壬申,禦史台臣言:“内外官府增置愈多,在京食祿者萬人,在外尤衆,理宜減并。
”命與中書議之。
用崔彧言,肅政廉訪司案牍,勿令總管府檢劾。
诏議增官吏祿。
以也速帶而所統将士貧乏,給鈔萬錠。
乙亥,以紮珊知樞密院事。
戊寅,封皇姑高麗王王昛妃忽都魯揭裡迷失為安平公主。
賜亦都護金五百五十兩、銀七千五百兩,合迷裡的斤帖林金五十兩、銀四百五十兩。
西平王奧魯赤言:“汪總帥之軍,多庇其富實,而令貧弱者應役。
”命更易之。
以月兒魯為太師,伯顔為太傅,月赤察而為太保。
禁諸司豪奪鹽船遞運官物,僧道權勢之家私匿盜販。
是月,密州路諸城縣、大都路武清縣雹,峽州路大水。
六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辛巳,禦史台臣言:“名分之重,無逾宰相,惟事業顯著者可以當之,不可輕授。
廉訪司官歲以五月分按所屬,次年正月還司。
職官犯贓,敕授者聽總司議,宣授者上聞。
其本司聲迹不佳者代之,受賂者依舊例比諸人加重。
”帝曰:“其與中書同議。
”乙酉,雲南金齒路進馴象三。
丙戌,以雲南歲貢馬二千五百匹給梁王,數太多,命量減之。
庚寅,必察不裡城敢木丁遣使來貢。
诏罷功德使司及泉府司官冗員。
壬辰,立晉王内史府,複以光祿寺隸宣徽院。
中書省臣言:“朝會賜與之外,餘鈔止有二十七萬錠。
凡請錢糧者,乞量給之。
”定西平王奧魯赤、甯遠王闊闊出、鎮南王脫歡及也先帖木而大會賞賜例,金各五百兩、銀五千兩、鈔二千錠、币帛各二百匹;諸王帖木而不花、也隻裡不花等,金各四百兩、銀四千兩、鈔一千六百錠、币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