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十 世祖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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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人持弓矢,其出征之所持兵仗,即輸之官庫。
壬寅,賜太史院銀一千七十八兩。
癸卯,發嘉定新附軍千人屯田脫裡北之地。
甲辰,升大都兵馬都指揮使司秩四品。
诏大都、河間、山東管鹽運司并兼管酒、醋、商稅等課程。
中書省臣請以真定路達魯花赤蒙古帶為保定路達魯花赤,帝曰:“此正人也,朕将别以大事付之。
”賞汪良臣所部蒙古、漢軍收附四川功鈔五萬錠。
命嘉定以西新鄭州郡及田、楊二家諸貴官子,俱充質子入侍。
車駕幸上都。
乙巳,命同知太史院事郭守敬訪求一精一天文曆數者。
西蜀四川道立提刑按察司。
丙午,遣使代祀嶽渎後土。
诏河南、西京、北京等路課程,令各道宣慰司領之。
賞西川新附軍鈔三千八百五十錠。
以斡端境内蒙古軍耗乏,并漢軍、新附軍等,賜馬牛羊及馬驢價鈔、衣服、弓矢、鞍勒各有差。
三月戊申朔,诏禁歸德、亳、壽、臨淮等處畋獵。
庚戌,敕郭守敬繇上都、大都,曆河南府抵南海,測驗晷景。
壬子,囊加帶括兩淮造回回砲新附軍匠六百,及蒙古、回回、漢人、新附人能造砲者,俱至京師。
庚申,給千戶馬乃部下拔突軍及土渾川軍屯田牛具。
丙寅,敕中書省,凡掾史文移稽緩一日二日者杖,三日者死。
甲戌,潭州行省遣兩淮招讨司經曆劉繼昌招下西南諸番,以龍方零等為小龍蕃等處安一撫使,仍以兵三千戍之。
中書省下太常寺講究州郡社稷制度,禮官折衷前代,參酌《儀禮》,定拟祭祀儀式及壇壝祭器制度,圖寫成書,名曰《至元州縣社稷通禮》,上之。
以保定路旱,減是歲租三千一百二十石。
夏四月己卯,立江西榷茶運司及諸路轉運鹽使司、宣課提舉司。
癸巳,以給事中兼起居注,掌随朝諸司奏聞事。
戊戌,以池州路達魯花赤阿塔赤戰功升招讨使,兼本軍萬戶。
癸卯,填星犯鍵閉。
乙巳,汪良臣言:“昔昝順兵犯成都,掠其民以歸。
今嘉定既降,宜還其民成都。
”制曰“可。
”敕以上都軍四千衛都城,凡他所來戍者皆遣歸。
從唆都請,令泉州僧依宋例輸稅,以給軍饷。
诏谕揚州行中書省,選南軍一精一銳者二萬人充侍衛軍,并發其家赴京師,仍給行費鈔萬六千錠。
大都等十六路蝗。
五月己酉,中書省請複授宣慰司官虎符,不允。
又請各路設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專領課程,從之。
辛亥,蒲壽庚請下诏招海外諸蕃,不允。
诏谕漳、泉、汀、邵武等處暨八十四畬官吏軍民,若能舉衆來降,官吏例加遷賞,軍民按堵如故。
以泉州經張世傑兵,減今年租賦之半。
丙辰,以五台僧多匿逃奴及逋賦之民,敕西京宣慰司、按察司搜索之。
命畏吾界内計畝輸稅。
以各道按察司地廣事繁,并勸農官入按察司,增副使、佥事各壹員,兼職勸農水利事。
甲子,禦史台臣言:“先是省臣阿裡伯言,有罪者與台臣相威同問,有旨從之。
臣等謂行省斷罪以意出入,行台何由舉正。
宜從行省問訖,然後體察為宜。
”制曰:“可。
”高興侵用宋二王金三萬一千一百兩有奇、銀二十五萬六百兩,诏遣使追理。
诏漣、海等州募民屯田,置總管府及提舉司領之。
乙醜,敕江陵等路拔突戶一萬,凡千戶置達魯花赤一員,直隸省部。
丙寅,敕江南僧司文移,毋辄入遞。
臨洮、鞏昌、通安等十驿,非有海青符,不聽乘傳。
丁卯,改雲南寶山、莨渠二縣為州。
己巳,诏沿路驿店民家,凡往來使臣不當乘傳者,毋給人畜飲食刍料。
完都、河南七驿民貧乏,給其馬牛羊價鈔千八百錠。
庚午,賜乃蠻帶戰功及攻圍重慶将士及宣慰使劉繼昌等鈔、衣服各有差。
壬申,以呂虎來歸,授順慶府總管,佩虎符,仍賜鈔五十錠。
徙丁子峪所駐侍衛軍萬人,屯田昌平。
癸酉,兀裡養合帶言:“賦北京、西京車牛俱至,可運軍糧。
”帝曰:“民之艱苦汝等不問,但知役民。
使今年盡取之,來歲禾稼何由得種。
其止之。
”甲戌,給要束合所領工匠牛二千,就令運米二千石供軍。
诏谕脫兒赤等管甘州路宣課,諸人毋或沮擾。
潭州行省上言:“瓊州宣慰馬旺已招降海外四州,尋有土寇黃威遠等四人為亂,今已擒獲。
”诏置之極刑。
丙子,進封桑乾河洪濟公為顯應洪濟公。
命宗師張留孫即行宮作醮事,奏赤章于天,凡五晝夜。
賜皇子奧魯赤、撥裡答等及千戶伯牙兀帶所部軍及和州站戶羊馬鈔各有差。
六月丁醜朔,阿合馬言:“常州路達魯花赤馬恕版簽浙西按察司事高源不法四十事,源亦劾恕。
”事聞,诏令廷辯。
诏發新附軍五百人、蒙古軍百人、漢軍四百人戍碉門、魚通、黎、雅。
诏谕王相府及四川行中書省,四道宣慰司撫治播川、務川西南諸蠻夷,官吏軍民各從其俗,無失常業。
壬午,以浙東宣慰使陳祐沒王事,命其子夔為管軍總管,佩虎符。
甲申,宋張世傑所部将校百五十八人,詣瓊、雷等州來降。
敕造戰船征日本,以高麗材用所出,即其地制之,令高麗王議其便以聞。
乙酉,榆林、洪贊、刁窩,每驿益馬百五十、車二百,牛如車數給之。
丙戌,左右衛屯田蝗蝻生。
庚寅,升濟甯府為路。
壬辰,以參知政事、行河南等路宣慰使忽辛為中書左丞,行中書省事。
癸巳,以新附軍二萬分隸六衛屯田。
徹裡帖木兒言其部軍多為盜劫掠赀财,有司不即理斷,乞遣官诘治,诏兀魯帶往治之。
以不花行西川樞密院事,總兵入川,平宋諸城之未下者。
仍令東川行樞密院調兵守釣魚山寨。
西川既平,複立屯田,其軍官第功升擢,凡授宣敕、金銀符者百六十一人。
诏以高州、筠連州騰川縣新附戶于溆州等處治道立驿。
雲南都元帥一愛一魯、納速剌丁招降西南諸國。
一愛一魯将兵分定亦乞不薛,納速剌丁将大理軍抵金齒、蒲骠、曲蠟、緬國界内,招忙木、巨木秃等寨三百,籍戶十一萬二百。
诏定賦租,立站遞,設衛送軍。
軍還,獻馴象十二。
戊戌,改宣德府龍門鎮複為縣。
庚子,拘括河西、西番闌遺戶。
辛醜,以通州水路淺,舟運甚難,命樞密院發軍五千,仍令食祿諸官雇役千人開浚,以五十日訖工。
癸卯,以臨洮、鞏昌、通安等十驿歲饑,供役繁重,有質賣子女以供役者,命選辟撫治之。
甲辰,以襄一陽一屯田戶四百代軍當驿役。
賜征北諸郡蒙古軍闊闊八都等力戰有功者銀五十兩,戰殁者家給銀百兩,從行伍者鈔一錠,其餘衣物有差。
禁伯顔察兒諸峪寨捕獵。
诏免四川差稅。
以參知政事、行中書省事别都魯丁為河南等路宣慰使。
以阿合馬一子忽辛為潭州行省左丞,忽失海牙等并複舊職。
占城、馬八兒
壬寅,賜太史院銀一千七十八兩。
癸卯,發嘉定新附軍千人屯田脫裡北之地。
甲辰,升大都兵馬都指揮使司秩四品。
诏大都、河間、山東管鹽運司并兼管酒、醋、商稅等課程。
中書省臣請以真定路達魯花赤蒙古帶為保定路達魯花赤,帝曰:“此正人也,朕将别以大事付之。
”賞汪良臣所部蒙古、漢軍收附四川功鈔五萬錠。
命嘉定以西新鄭州郡及田、楊二家諸貴官子,俱充質子入侍。
車駕幸上都。
乙巳,命同知太史院事郭守敬訪求一精一天文曆數者。
西蜀四川道立提刑按察司。
丙午,遣使代祀嶽渎後土。
诏河南、西京、北京等路課程,令各道宣慰司領之。
賞西川新附軍鈔三千八百五十錠。
以斡端境内蒙古軍耗乏,并漢軍、新附軍等,賜馬牛羊及馬驢價鈔、衣服、弓矢、鞍勒各有差。
三月戊申朔,诏禁歸德、亳、壽、臨淮等處畋獵。
庚戌,敕郭守敬繇上都、大都,曆河南府抵南海,測驗晷景。
壬子,囊加帶括兩淮造回回砲新附軍匠六百,及蒙古、回回、漢人、新附人能造砲者,俱至京師。
庚申,給千戶馬乃部下拔突軍及土渾川軍屯田牛具。
丙寅,敕中書省,凡掾史文移稽緩一日二日者杖,三日者死。
甲戌,潭州行省遣兩淮招讨司經曆劉繼昌招下西南諸番,以龍方零等為小龍蕃等處安一撫使,仍以兵三千戍之。
中書省下太常寺講究州郡社稷制度,禮官折衷前代,參酌《儀禮》,定拟祭祀儀式及壇壝祭器制度,圖寫成書,名曰《至元州縣社稷通禮》,上之。
以保定路旱,減是歲租三千一百二十石。
夏四月己卯,立江西榷茶運司及諸路轉運鹽使司、宣課提舉司。
癸巳,以給事中兼起居注,掌随朝諸司奏聞事。
戊戌,以池州路達魯花赤阿塔赤戰功升招讨使,兼本軍萬戶。
癸卯,填星犯鍵閉。
乙巳,汪良臣言:“昔昝順兵犯成都,掠其民以歸。
今嘉定既降,宜還其民成都。
”制曰“可。
”敕以上都軍四千衛都城,凡他所來戍者皆遣歸。
從唆都請,令泉州僧依宋例輸稅,以給軍饷。
诏谕揚州行中書省,選南軍一精一銳者二萬人充侍衛軍,并發其家赴京師,仍給行費鈔萬六千錠。
大都等十六路蝗。
五月己酉,中書省請複授宣慰司官虎符,不允。
又請各路設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專領課程,從之。
辛亥,蒲壽庚請下诏招海外諸蕃,不允。
诏谕漳、泉、汀、邵武等處暨八十四畬官吏軍民,若能舉衆來降,官吏例加遷賞,軍民按堵如故。
以泉州經張世傑兵,減今年租賦之半。
丙辰,以五台僧多匿逃奴及逋賦之民,敕西京宣慰司、按察司搜索之。
命畏吾界内計畝輸稅。
以各道按察司地廣事繁,并勸農官入按察司,增副使、佥事各壹員,兼職勸農水利事。
甲子,禦史台臣言:“先是省臣阿裡伯言,有罪者與台臣相威同問,有旨從之。
臣等謂行省斷罪以意出入,行台何由舉正。
宜從行省問訖,然後體察為宜。
”制曰:“可。
”高興侵用宋二王金三萬一千一百兩有奇、銀二十五萬六百兩,诏遣使追理。
诏漣、海等州募民屯田,置總管府及提舉司領之。
乙醜,敕江陵等路拔突戶一萬,凡千戶置達魯花赤一員,直隸省部。
丙寅,敕江南僧司文移,毋辄入遞。
臨洮、鞏昌、通安等十驿,非有海青符,不聽乘傳。
丁卯,改雲南寶山、莨渠二縣為州。
己巳,诏沿路驿店民家,凡往來使臣不當乘傳者,毋給人畜飲食刍料。
完都、河南七驿民貧乏,給其馬牛羊價鈔千八百錠。
庚午,賜乃蠻帶戰功及攻圍重慶将士及宣慰使劉繼昌等鈔、衣服各有差。
壬申,以呂虎來歸,授順慶府總管,佩虎符,仍賜鈔五十錠。
徙丁子峪所駐侍衛軍萬人,屯田昌平。
癸酉,兀裡養合帶言:“賦北京、西京車牛俱至,可運軍糧。
”帝曰:“民之艱苦汝等不問,但知役民。
使今年盡取之,來歲禾稼何由得種。
其止之。
”甲戌,給要束合所領工匠牛二千,就令運米二千石供軍。
诏谕脫兒赤等管甘州路宣課,諸人毋或沮擾。
潭州行省上言:“瓊州宣慰馬旺已招降海外四州,尋有土寇黃威遠等四人為亂,今已擒獲。
”诏置之極刑。
丙子,進封桑乾河洪濟公為顯應洪濟公。
命宗師張留孫即行宮作醮事,奏赤章于天,凡五晝夜。
賜皇子奧魯赤、撥裡答等及千戶伯牙兀帶所部軍及和州站戶羊馬鈔各有差。
六月丁醜朔,阿合馬言:“常州路達魯花赤馬恕版簽浙西按察司事高源不法四十事,源亦劾恕。
”事聞,诏令廷辯。
诏發新附軍五百人、蒙古軍百人、漢軍四百人戍碉門、魚通、黎、雅。
诏谕王相府及四川行中書省,四道宣慰司撫治播川、務川西南諸蠻夷,官吏軍民各從其俗,無失常業。
壬午,以浙東宣慰使陳祐沒王事,命其子夔為管軍總管,佩虎符。
甲申,宋張世傑所部将校百五十八人,詣瓊、雷等州來降。
敕造戰船征日本,以高麗材用所出,即其地制之,令高麗王議其便以聞。
乙酉,榆林、洪贊、刁窩,每驿益馬百五十、車二百,牛如車數給之。
丙戌,左右衛屯田蝗蝻生。
庚寅,升濟甯府為路。
壬辰,以參知政事、行河南等路宣慰使忽辛為中書左丞,行中書省事。
癸巳,以新附軍二萬分隸六衛屯田。
徹裡帖木兒言其部軍多為盜劫掠赀财,有司不即理斷,乞遣官诘治,诏兀魯帶往治之。
以不花行西川樞密院事,總兵入川,平宋諸城之未下者。
仍令東川行樞密院調兵守釣魚山寨。
西川既平,複立屯田,其軍官第功升擢,凡授宣敕、金銀符者百六十一人。
诏以高州、筠連州騰川縣新附戶于溆州等處治道立驿。
雲南都元帥一愛一魯、納速剌丁招降西南諸國。
一愛一魯将兵分定亦乞不薛,納速剌丁将大理軍抵金齒、蒲骠、曲蠟、緬國界内,招忙木、巨木秃等寨三百,籍戶十一萬二百。
诏定賦租,立站遞,設衛送軍。
軍還,獻馴象十二。
戊戌,改宣德府龍門鎮複為縣。
庚子,拘括河西、西番闌遺戶。
辛醜,以通州水路淺,舟運甚難,命樞密院發軍五千,仍令食祿諸官雇役千人開浚,以五十日訖工。
癸卯,以臨洮、鞏昌、通安等十驿歲饑,供役繁重,有質賣子女以供役者,命選辟撫治之。
甲辰,以襄一陽一屯田戶四百代軍當驿役。
賜征北諸郡蒙古軍闊闊八都等力戰有功者銀五十兩,戰殁者家給銀百兩,從行伍者鈔一錠,其餘衣物有差。
禁伯顔察兒諸峪寨捕獵。
诏免四川差稅。
以參知政事、行中書省事别都魯丁為河南等路宣慰使。
以阿合馬一子忽辛為潭州行省左丞,忽失海牙等并複舊職。
占城、馬八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