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七 世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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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寒部曲告饑,命有車馬者徙居黃忽兒玉良之地,計口給糧,無車馬者就食肅、沙、甘州。
戊寅,隆興府總管昔剌斡脫以盜用官錢罷。
庚辰,以禦史大夫塔察兒同知樞密院事,禦史中丞帖隻為禦史大夫。
高麗世子王愖來賀聖誕節。
辛巳,設應昌府官吏。
辛卯,保定路霖雨,傷禾稼。
九月庚子,敕僧、道、也裡可溫有家室不持戒律者,占籍為民。
丁巳,太一陰一犯井。
丙寅,括河西戶口,定田稅。
宋将範文虎以兵船二千艘來援襄一陽一,阿術、合答、劉整率兵逆戰于灌子灘,殺掠千餘人,獲船三十艘,文虎引退。
西京饑,敕諸王阿隻吉所部就食太原。
山東饑,敕益都、濟南酒稅以十之二收糧。
冬十月戊辰朔,敕兩省以已奏事報禦史台。
庚午,太白犯右執法。
癸酉,敕宗廟祭祀祝文,書以國字。
乙亥,宋人攻莒州。
乙酉,享于太廟。
丁亥,以南京、河南兩路旱蝗,減今年差賦十之六。
發清、滄鹽二十四萬斤,轉南京米十萬石,并給襄一陽一軍。
己醜,敕來年太廟牲牢,勿用豢豕,以野豕代之,時果勿市,取之内園。
車駕至自上都。
降興中府為州。
赈山東淄萊路饑。
十一月壬寅,熒惑犯太微西垣上将。
壬子,河西諸郡諸王頓舍,僧、民協力供給。
丁巳,敕益兵二千,合前所發軍為六千,屯田高麗,以忻都及前左壁總帥史樞,并為高麗金州等處經略使,佩虎符,領屯田事。
仍诏谕高麗國王立侍儀司。
安南國王陳光昞遣使來貢,優诏答之。
複赈淄萊路饑。
閏月丁卯朔,高麗世子王愖還,賜王禃至元八年曆。
戊辰,禁缯段織日月龍一虎,及以龍犀飾馬鞍者。
己巳,給河西行省鈔萬錠,以充歲費。
以義州隸婆娑府。
癸未,诏谕西夏提刑按察司管民官,禁僧徒冒據民田。
壬辰,申明勸課農桑賞罰之法。
诏設諸路脫脫禾孫。
十二月丙申朔,改司農司為大司農司,添設巡行勸農使、副各四員,以禦史中丞孛羅兼大司農卿。
安童言孛羅以台臣兼領,前無此例。
有旨:“司農非細事,朕深谕此,其令孛羅總之。
”命陝西等路宣撫使趙良弼為秘書監,充國信使,使日本。
敕歲祀太社、太稷、風師、雨師、雷師。
戊戌,徙懷孟新民千八百餘戶居河西。
壬寅,升禦史大夫秩正二品。
降河南韶州為渑池縣。
宋重慶制置硃禩孫遣諜者持書榜來誘安一撫張大悅等,大悅不發封,并諜者送緻東川統軍司。
丁未,金齒、骠國三部酋長阿匿福、勒丁、阿匿爪來内附,獻馴象三、馬十九匹。
己酉,魚通路知府高曳失獲宋諜者,诏賞之。
辛酉,以都水監隸大司農司。
以諸王伯忽兒為劄魯忽赤之長。
建大護國仁王寺于高良河。
敕更定僧服色。
是歲,天下戶一百九十二萬九千四百四十九。
賜先朝後妃及諸王金、銀、币、帛如歲例。
斷死刑四十四人。
八年春正月乙醜朔,高麗國王王禃遣其秘書監樸恆、郎将崔有淹來賀,兼奉歲貢。
丙寅,太一陰一犯畢。
己卯,以同佥河南等路行中書省事阿裡海牙參知尚書省事。
中書省臣言:“前有旨令臣與樞密院、禦史台議河南行省阿裡伯等所置南一陽一等處屯田,臣等以為凡屯田人戶,皆内地中産之民,遠徙失業,宜還之本籍。
其南京、南一陽一、歸德等民賦,自今悉折輸米糧,貯于便近地,以給襄一陽一軍食。
前所屯田,阿裡伯自以無效引伏,宜令州郡募民耕佃。
”從之。
史天澤告老,不允。
敕:“前築都城,徙居民三百八十二戶,計其直償之。
”設樞密院斷事官。
遣兀都蠻率蒙古軍鎮西方當當。
丙戌,高麗安一撫阿海略地珍島,與逆一黨一遇,多所亡失。
中書省臣言:“諜知珍島餘糧将竭,宜乘弱攻之。
”诏不許,令巡視險要,常為之備。
丁亥,管如仁、費正寅以國機事為書,謀遣崔繼春、賈靠山、路坤入宋,事覺窮治,正寅、如仁、繼春皆正典刑,靠山、坤并流遠方。
壬辰,敕:“諸路鳏寡孤獨疾病不能自存者,官給廬舍、薪米。
”高麗國王王禃遣使奉表,為世子愖請昏。
诏禁邊将受賂放軍及科斂。
赈北京、益都饑。
二月乙未朔,定民間婚聘禮币,貴賤有差。
丁酉,發中都、真定、順天、河間、平灤民二萬八千餘人築宮城。
己亥,罷諸路轉運司入總管府。
以尚書省奏定條畫頒天下。
移陝蜀行中書省于興元。
癸卯,四川行省也速帶兒言:“比因饑馑,盜賊滋多,宜加顯戮。
”诏令群臣議,安童以為:“強竊盜賊,一皆處死,恐非所宜。
罪至死者,仍舊待命。
”以中書左丞、東京等路行尚書省事趙璧為中書右丞。
甲辰,添設監察禦史六員。
命忽都答兒持诏招谕高麗林衍餘一黨一裴仲孫。
乙巳,大理等處宣慰都元帥寶合丁、王傅闊闊帶等,協謀毒殺雲南王,火你赤、曹桢發其事,寶合丁、闊闊帶及阿老瓦丁、亦速夫并伏誅,賞桢、火你赤及證左人金銀有差。
以沙州、瓜州鷹坊三百人充軍。
戊申,诏以治事日程谕中外官吏。
敕往畏吾兒地市米萬石。
庚戌,申嚴東川井鹽之禁。
己未,敕軍官佩金銀符,其民官、工匠所佩者,并拘入,勿複給。
敕海青符用太祖皇帝禦署。
庚申,奉禦九住舊以梳栉奉太祖,奉所落須發束上,诏椟之,藏于太廟夾室。
辛酉,敕:“凡訟而自匿及誣告人罪者
戊寅,隆興府總管昔剌斡脫以盜用官錢罷。
庚辰,以禦史大夫塔察兒同知樞密院事,禦史中丞帖隻為禦史大夫。
高麗世子王愖來賀聖誕節。
辛巳,設應昌府官吏。
辛卯,保定路霖雨,傷禾稼。
九月庚子,敕僧、道、也裡可溫有家室不持戒律者,占籍為民。
丁巳,太一陰一犯井。
丙寅,括河西戶口,定田稅。
宋将範文虎以兵船二千艘來援襄一陽一,阿術、合答、劉整率兵逆戰于灌子灘,殺掠千餘人,獲船三十艘,文虎引退。
西京饑,敕諸王阿隻吉所部就食太原。
山東饑,敕益都、濟南酒稅以十之二收糧。
冬十月戊辰朔,敕兩省以已奏事報禦史台。
庚午,太白犯右執法。
癸酉,敕宗廟祭祀祝文,書以國字。
乙亥,宋人攻莒州。
乙酉,享于太廟。
丁亥,以南京、河南兩路旱蝗,減今年差賦十之六。
發清、滄鹽二十四萬斤,轉南京米十萬石,并給襄一陽一軍。
己醜,敕來年太廟牲牢,勿用豢豕,以野豕代之,時果勿市,取之内園。
車駕至自上都。
降興中府為州。
赈山東淄萊路饑。
十一月壬寅,熒惑犯太微西垣上将。
壬子,河西諸郡諸王頓舍,僧、民協力供給。
丁巳,敕益兵二千,合前所發軍為六千,屯田高麗,以忻都及前左壁總帥史樞,并為高麗金州等處經略使,佩虎符,領屯田事。
仍诏谕高麗國王立侍儀司。
安南國王陳光昞遣使來貢,優诏答之。
複赈淄萊路饑。
閏月丁卯朔,高麗世子王愖還,賜王禃至元八年曆。
戊辰,禁缯段織日月龍一虎,及以龍犀飾馬鞍者。
己巳,給河西行省鈔萬錠,以充歲費。
以義州隸婆娑府。
癸未,诏谕西夏提刑按察司管民官,禁僧徒冒據民田。
壬辰,申明勸課農桑賞罰之法。
诏設諸路脫脫禾孫。
十二月丙申朔,改司農司為大司農司,添設巡行勸農使、副各四員,以禦史中丞孛羅兼大司農卿。
安童言孛羅以台臣兼領,前無此例。
有旨:“司農非細事,朕深谕此,其令孛羅總之。
”命陝西等路宣撫使趙良弼為秘書監,充國信使,使日本。
敕歲祀太社、太稷、風師、雨師、雷師。
戊戌,徙懷孟新民千八百餘戶居河西。
壬寅,升禦史大夫秩正二品。
降河南韶州為渑池縣。
宋重慶制置硃禩孫遣諜者持書榜來誘安一撫張大悅等,大悅不發封,并諜者送緻東川統軍司。
丁未,金齒、骠國三部酋長阿匿福、勒丁、阿匿爪來内附,獻馴象三、馬十九匹。
己酉,魚通路知府高曳失獲宋諜者,诏賞之。
辛酉,以都水監隸大司農司。
以諸王伯忽兒為劄魯忽赤之長。
建大護國仁王寺于高良河。
敕更定僧服色。
是歲,天下戶一百九十二萬九千四百四十九。
賜先朝後妃及諸王金、銀、币、帛如歲例。
斷死刑四十四人。
八年春正月乙醜朔,高麗國王王禃遣其秘書監樸恆、郎将崔有淹來賀,兼奉歲貢。
丙寅,太一陰一犯畢。
己卯,以同佥河南等路行中書省事阿裡海牙參知尚書省事。
中書省臣言:“前有旨令臣與樞密院、禦史台議河南行省阿裡伯等所置南一陽一等處屯田,臣等以為凡屯田人戶,皆内地中産之民,遠徙失業,宜還之本籍。
其南京、南一陽一、歸德等民賦,自今悉折輸米糧,貯于便近地,以給襄一陽一軍食。
前所屯田,阿裡伯自以無效引伏,宜令州郡募民耕佃。
”從之。
史天澤告老,不允。
敕:“前築都城,徙居民三百八十二戶,計其直償之。
”設樞密院斷事官。
遣兀都蠻率蒙古軍鎮西方當當。
丙戌,高麗安一撫阿海略地珍島,與逆一黨一遇,多所亡失。
中書省臣言:“諜知珍島餘糧将竭,宜乘弱攻之。
”诏不許,令巡視險要,常為之備。
丁亥,管如仁、費正寅以國機事為書,謀遣崔繼春、賈靠山、路坤入宋,事覺窮治,正寅、如仁、繼春皆正典刑,靠山、坤并流遠方。
壬辰,敕:“諸路鳏寡孤獨疾病不能自存者,官給廬舍、薪米。
”高麗國王王禃遣使奉表,為世子愖請昏。
诏禁邊将受賂放軍及科斂。
赈北京、益都饑。
二月乙未朔,定民間婚聘禮币,貴賤有差。
丁酉,發中都、真定、順天、河間、平灤民二萬八千餘人築宮城。
己亥,罷諸路轉運司入總管府。
以尚書省奏定條畫頒天下。
移陝蜀行中書省于興元。
癸卯,四川行省也速帶兒言:“比因饑馑,盜賊滋多,宜加顯戮。
”诏令群臣議,安童以為:“強竊盜賊,一皆處死,恐非所宜。
罪至死者,仍舊待命。
”以中書左丞、東京等路行尚書省事趙璧為中書右丞。
甲辰,添設監察禦史六員。
命忽都答兒持诏招谕高麗林衍餘一黨一裴仲孫。
乙巳,大理等處宣慰都元帥寶合丁、王傅闊闊帶等,協謀毒殺雲南王,火你赤、曹桢發其事,寶合丁、闊闊帶及阿老瓦丁、亦速夫并伏誅,賞桢、火你赤及證左人金銀有差。
以沙州、瓜州鷹坊三百人充軍。
戊申,诏以治事日程谕中外官吏。
敕往畏吾兒地市米萬石。
庚戌,申嚴東川井鹽之禁。
己未,敕軍官佩金銀符,其民官、工匠所佩者,并拘入,勿複給。
敕海青符用太祖皇帝禦署。
庚申,奉禦九住舊以梳栉奉太祖,奉所落須發束上,诏椟之,藏于太廟夾室。
辛酉,敕:“凡訟而自匿及誣告人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