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二十八 英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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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赈固安州饑。
置營于永平,收養蒙古子女,遣使谕四方,匿者罪之。
癸未,以禦史大夫脫脫為江南行台禦史大夫。
置宗仁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甲申,車駕幸五台山。
赈夏津、永清二縣饑。
以隻兒哈郎為禦史大夫。
乙酉,以拜住領宗仁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事,佩三珠虎符。
京師饑,發粟二十萬石赈籴。
雲南行省平章答失鐵木兒、朵兒隻坐贓杖免。
戊子,禁民集衆祈神。
庚寅,河南、陝西、河間、保定、彰德等路饑,發粟赈之,仍免常賦之半。
調各衛漢軍二千,充宗仁衛屯田卒。
翙星于五台山。
甲午,赈鞏昌階州饑。
丙申,以吳全節為玄教大宗師,特進上卿。
閏月戊戌,封諸葛忠武侯為威烈忠武顯靈仁濟王。
辛醜,萬戶李英以良民為奴,擅文其面,坐罪。
癸卯,禁白蓮佛事。
睢一陽一縣亳社屯大水,饑,赈之。
諸王阿馬、承童坐擅徙脫列捏王衛士,并杖流海南。
甲辰,禦史台臣請黜監察禦史不稱職者,以示懲勸,從之。
丙午,嶺北戍卒貧乏,賜鈔三千二百五十萬貫、帛五十萬匹。
戊申,奉元路郿縣及成州饑,并赈之。
以鐵木疊兒子同知樞密院事班丹知樞密院事。
己酉,也不幹八秃兒戍邊有功,賜以金、鈔。
壬子,作紫檀殿。
乙卯,以淮安路去歲大水,遼一陽一路隕霜殺禾,南康路旱,并免其租。
壬戌,安豐屬縣霖雨傷稼,免其租。
興元褒城縣饑,赈之。
甲子,真定、山東諸路饑,弛其河泊之禁。
丙寅,辰州沅陵縣洞蠻為寇,遣兵捕之。
敕:“已除不赴任者,奪其官。
”封公主速哥八剌一乳一母為順國夫人。
六月丁卯朔,車駕至五台山,禁扈從宿衛,毋踐民禾。
置中慶、大理二路推官各一員。
戊辰,揚州屬縣旱,免其租。
己巳,廣元路綿谷、昭化二縣饑,官市米赈之。
壬申,熒惑犯心。
癸酉,申禁日者妄談天象。
甲戌,新平、上蔡二縣水,免其租。
丙子,修渾河堤。
壬午,辰州江水溢,壞民廬舍。
丁亥,奉元屬縣水,淮安屬縣旱,并免其租。
庚寅,思州風、雹,建德路水,皆赈之。
秋七月戊戌,淮安路水,民饑,免其租。
己亥,熒惑犯天江。
丁未,賜拜住平江田萬畝。
壬子,遣親王阇阇秃總兵北邊,賜金二百五十兩、銀二千五百兩、鈔五十萬貫。
戊午,太一陰一犯井宿钺星。
車駕次應州,曲赦金城縣囚徒。
庚申,升靖州為路。
辛酉,次澤源州。
中書左丞張思明坐罪杖免,籍其家。
甲子,錄京師諸役軍匠病者千人,各賜鈔遣還。
南康路大水,廬州六安縣大雨,水暴至,平地深數尺,民饑,命有司赈糧一月。
八月戊辰,祭社稷。
己巳,道州甯遠縣民符翼轸作亂,有司讨擒之。
壬申,蔚州民獻嘉禾。
甲戌,次奉聖州。
築宗仁衛營。
給廬州流民複業者行糧。
戊寅,诏畫《蠶麥圖》于鹿頂殿壁,以時觀之,可知民事也。
己卯,廬州路六安、舒城縣水,赈之。
庚辰,增壽安山寺役卒七千人。
庚寅,鐵木疊兒卒,命給直市其葬地。
甲午,瑞州高安縣饑,命有司赈之。
九月戊戌,大甯路、水達達等驿水傷禾,赈之。
給蒙古子女貧乏者鈔七百五十萬貫。
戊申,給壽安山造寺役軍匠死者鈔,人百五十貫。
庚戌,申禁江南典雇妻妾。
辛亥,幸壽安山寺,賜監役官鈔,人五千貫。
甲寅,赈淮東泰興等縣饑。
丙辰,太皇太後崩。
戊午,賜蒙古子女鈔百五十萬貫。
己未,太一陰一犯明堂。
庚申,敕停今年冬祀南郊。
癸亥,地震。
甲子,臨安河西縣春夏不雨,種不入土,居民流散,命有司赈給,令複業。
作層樓于涿州鹿頂殿西。
丙寅,西僧班吉疾,賜鈔五萬貫。
冬十月丁卯,太史院請禁明年興作土功,從之。
戊辰,享太廟,以國哀迎香去樂,修廟工役未畢,妨陳宮懸,止用登歌。
丙子,押濟思國遣使來貢方物。
江南行台大夫脫脫坐請告未得旨辄去職,杖谪雲南。
庚辰至辛巳,太一陰一犯井。
甲申,建太祖神禦殿于興教寺。
己醜,熒惑犯壘壁陣。
以拜住為中書右丞相。
南恩州賊潭庚生等降。
十一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己亥,以立右丞相诏天下。
流民複業者,免差稅三年。
站戶貧乏鬻賣妻子者,官贖還之。
凡差役造作,先科商賈末技富實之家,以優農力。
免陝西明年差稅十之三,各處官佃田明年租十之二,江淮創科包銀全免之。
禦史李端言:“近者京師地震,日月薄蝕,皆臣下失職所緻。
”帝自責曰:“是朕思慮不及緻然。
”因敕群臣亦當修饬,以謹天戒。
罷世祖以後
置營于永平,收養蒙古子女,遣使谕四方,匿者罪之。
癸未,以禦史大夫脫脫為江南行台禦史大夫。
置宗仁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甲申,車駕幸五台山。
赈夏津、永清二縣饑。
以隻兒哈郎為禦史大夫。
乙酉,以拜住領宗仁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事,佩三珠虎符。
京師饑,發粟二十萬石赈籴。
雲南行省平章答失鐵木兒、朵兒隻坐贓杖免。
戊子,禁民集衆祈神。
庚寅,河南、陝西、河間、保定、彰德等路饑,發粟赈之,仍免常賦之半。
調各衛漢軍二千,充宗仁衛屯田卒。
翙星于五台山。
甲午,赈鞏昌階州饑。
丙申,以吳全節為玄教大宗師,特進上卿。
閏月戊戌,封諸葛忠武侯為威烈忠武顯靈仁濟王。
辛醜,萬戶李英以良民為奴,擅文其面,坐罪。
癸卯,禁白蓮佛事。
睢一陽一縣亳社屯大水,饑,赈之。
諸王阿馬、承童坐擅徙脫列捏王衛士,并杖流海南。
甲辰,禦史台臣請黜監察禦史不稱職者,以示懲勸,從之。
丙午,嶺北戍卒貧乏,賜鈔三千二百五十萬貫、帛五十萬匹。
戊申,奉元路郿縣及成州饑,并赈之。
以鐵木疊兒子同知樞密院事班丹知樞密院事。
己酉,也不幹八秃兒戍邊有功,賜以金、鈔。
壬子,作紫檀殿。
乙卯,以淮安路去歲大水,遼一陽一路隕霜殺禾,南康路旱,并免其租。
壬戌,安豐屬縣霖雨傷稼,免其租。
興元褒城縣饑,赈之。
甲子,真定、山東諸路饑,弛其河泊之禁。
丙寅,辰州沅陵縣洞蠻為寇,遣兵捕之。
敕:“已除不赴任者,奪其官。
”封公主速哥八剌一乳一母為順國夫人。
六月丁卯朔,車駕至五台山,禁扈從宿衛,毋踐民禾。
置中慶、大理二路推官各一員。
戊辰,揚州屬縣旱,免其租。
己巳,廣元路綿谷、昭化二縣饑,官市米赈之。
壬申,熒惑犯心。
癸酉,申禁日者妄談天象。
甲戌,新平、上蔡二縣水,免其租。
丙子,修渾河堤。
壬午,辰州江水溢,壞民廬舍。
丁亥,奉元屬縣水,淮安屬縣旱,并免其租。
庚寅,思州風、雹,建德路水,皆赈之。
秋七月戊戌,淮安路水,民饑,免其租。
己亥,熒惑犯天江。
丁未,賜拜住平江田萬畝。
壬子,遣親王阇阇秃總兵北邊,賜金二百五十兩、銀二千五百兩、鈔五十萬貫。
戊午,太一陰一犯井宿钺星。
車駕次應州,曲赦金城縣囚徒。
庚申,升靖州為路。
辛酉,次澤源州。
中書左丞張思明坐罪杖免,籍其家。
甲子,錄京師諸役軍匠病者千人,各賜鈔遣還。
南康路大水,廬州六安縣大雨,水暴至,平地深數尺,民饑,命有司赈糧一月。
八月戊辰,祭社稷。
己巳,道州甯遠縣民符翼轸作亂,有司讨擒之。
壬申,蔚州民獻嘉禾。
甲戌,次奉聖州。
築宗仁衛營。
給廬州流民複業者行糧。
戊寅,诏畫《蠶麥圖》于鹿頂殿壁,以時觀之,可知民事也。
己卯,廬州路六安、舒城縣水,赈之。
庚辰,增壽安山寺役卒七千人。
庚寅,鐵木疊兒卒,命給直市其葬地。
甲午,瑞州高安縣饑,命有司赈之。
九月戊戌,大甯路、水達達等驿水傷禾,赈之。
給蒙古子女貧乏者鈔七百五十萬貫。
戊申,給壽安山造寺役軍匠死者鈔,人百五十貫。
庚戌,申禁江南典雇妻妾。
辛亥,幸壽安山寺,賜監役官鈔,人五千貫。
甲寅,赈淮東泰興等縣饑。
丙辰,太皇太後崩。
戊午,賜蒙古子女鈔百五十萬貫。
己未,太一陰一犯明堂。
庚申,敕停今年冬祀南郊。
癸亥,地震。
甲子,臨安河西縣春夏不雨,種不入土,居民流散,命有司赈給,令複業。
作層樓于涿州鹿頂殿西。
丙寅,西僧班吉疾,賜鈔五萬貫。
冬十月丁卯,太史院請禁明年興作土功,從之。
戊辰,享太廟,以國哀迎香去樂,修廟工役未畢,妨陳宮懸,止用登歌。
丙子,押濟思國遣使來貢方物。
江南行台大夫脫脫坐請告未得旨辄去職,杖谪雲南。
庚辰至辛巳,太一陰一犯井。
甲申,建太祖神禦殿于興教寺。
己醜,熒惑犯壘壁陣。
以拜住為中書右丞相。
南恩州賊潭庚生等降。
十一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己亥,以立右丞相诏天下。
流民複業者,免差稅三年。
站戶貧乏鬻賣妻子者,官贖還之。
凡差役造作,先科商賈末技富實之家,以優農力。
免陝西明年差稅十之三,各處官佃田明年租十之二,江淮創科包銀全免之。
禦史李端言:“近者京師地震,日月薄蝕,皆臣下失職所緻。
”帝自責曰:“是朕思慮不及緻然。
”因敕群臣亦當修饬,以謹天戒。
罷世祖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