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十三 世祖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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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紀第十三世祖十
二十一年春正月乙卯,帝禦大明殿,右丞相和禮霍孫率百官奉玉冊玉寶,上尊号曰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諸王百官朝賀如朔旦儀,赦天下。
丁巳,敕:“自今凡奏事者,必先語同列以所奏。
既奏,其所奉旨雲何,令同列知而後書之簿;不明以告而辄書簿者,杖必阇赤。
”己未,罷雲南都元帥府,所管軍民隸行省。
甲子,罷揚州等處理算官,以其事付行省。
江浙行省平章忙忽帶進真珠百斤。
丙寅,闊闊你敦言:“屯田芍陂兵二千,布種二千石,得粳糯二萬五千石有奇,乞增新附軍二千。
”從之。
丁卯,建都王、烏蒙及金齒一十二處俱降。
建都先為緬所制,欲降未能。
時諸王相吾答兒及行省右丞太蔔、參知政事也罕的斤分道征緬,于阿昔、阿禾兩江造船二百艘,順流攻之,拔江頭城,令都元帥袁世安戍之。
遂遣使招谕緬王,不應。
建都太公城乃其巢一穴一,遂水陸并進,攻太公城,拔之,故至是皆降。
庚午,立江淮、荊湖、江西、四川行樞密院,治建康、鄂州、撫州、成都。
立耽羅國安一撫司。
辛未,相吾答兒遣使進緬國所貢珍珠、珊瑚、異彩及七寶束帶。
甲戌,遣蒙古官及翰林院官各一人祠嶽渎後土。
遣王積翁赍诏使日本,賜錦衣、玉環、鞍辔。
積翁由慶元航海至日本近境,為舟人所害。
禦史台臣言:“罪黜之人,久忘其名又複奏用,乞戒約。
”帝曰:“卿等所言固是,然其間豈無罪輕可錄用者?”禦史大夫玉速帖木兒對曰:“以各人所犯罪狀明白敷奏,用否當取聖裁。
”從之。
丙子,建甯叛賊黃華自一殺。
丁醜,雲南諸路按察司官陛辭,诏谕之曰:“卿至彼,當宣明朕意,勿求貨财,名成則貨财随之,徇财則必失其名,而一性一命亦不可保矣。
”己卯,馬八兒國遣使貢珍珠、異寶、缣段。
二月辛巳,以福建宣慰使管如德為泉州行省參知政事,征緬。
浚揚州漕河。
罷高麗造征日本船。
丁亥,命翰林學士承旨撒裡蠻祀先農于藉田。
壬辰,以江西叛寇妻子賜鷹坊養虎者。
以别速帶逃軍七百餘人付安西王屯田,給以牛具。
邕州、賓州民黃大成等叛,梧州、韶州、衡州民相挻而起,湖南宣慰使撒裡蠻将兵讨之。
甲午,罷群牧所。
己亥,瑞州獲叛民晏順等三十二人,并妻孥送京師。
罷阿八赤開河之役,以其軍及水手各萬人運海道糧。
放檀州淘金五百人還家。
丁未,括江南樂工。
命阿塔海發兵萬五千人、船二百艘助征占城,船不足,命江西省益之。
戊申,徙江淮行省于杭州,徙浙西宣慰司于平江,省黃州宣慰司入淮西道。
立法一輪竿于大内萬壽山,高百尺。
漳州盜起,命江浙行省調兵進讨。
秦州總管劉發有罪,嘗欲歸黃華,事覺伏誅,遷故宋宗室及其大臣之仕者于内地。
三月辛亥,敕思、播管軍民官自今勿遷。
丁巳,皇子北平王南木合至自北邊。
王以至元八年建幕庭于和林北野裡麻裡之地,留七年,至是始歸,右丞相安童繼至。
以張弘範等将新附軍。
壬戌,更定虎符。
丙寅,乘輿幸上都。
丁卯,太廟正殿成,奉安神主。
甲戌,置潮、贛、吉、撫、建昌戍兵。
乙亥,高麗國王王睶以皇帝尊号禮成,遣使來賀。
夏四月壬午,令軍民同築堤堰,以利五衛屯田。
乙酉,省泉府司入戶部,立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監,立大都路總管府,立西川、延安、鳳翔、興元宣課司。
從迷裡火者、蜜剌裡等言,以鈔萬錠為市于别十八裡及河西、上都。
以火者赤依舊揚州鹽運使,歲市鹽八十萬石以贖過。
己亥,涿州巨馬河決,沖突三十餘裡。
庚子,湖廣行省平章阿裡海牙請身至海濱收集占城散軍,複使南征,且趣其未行者,許之。
壬寅,江淮行省進各翼童一男一女百人。
忽都鐵木兒征緬之師為賊沖潰。
戊申,高麗王王睶及公主以其世子謜來朝。
敕發思、播田、楊二家軍二千從征緬。
籍江南鹽徒軍,藏匿者有罪。
火兒忽等所部民戶告饑,帝曰:“饑民不救,儲糧何為?”發萬石赈之。
命開元等路宣慰司造船百艘,付狗國戍軍。
雲南行省為破緬國江頭城,進童一男一女八十人,并銀器币帛。
五月己酉,從秃秃合言,立二千戶,總欽察、康裡子弟願為國宣勞者。
壬子,拘征東省印。
癸醜,樞密院臣言:“唆都潰軍已令李恆收集,江淮、江西兩省潰軍,别遣使招谕,凡至者皆給之糧,舟楫損者修之,以俟阿裡海牙調用。
”從之。
戊午,敕中書省:“奏目及文冊,皆不許用畏吾字,其宣命、劄付并用蒙古書。
”己未,荊湖占城行省言:“忽都虎、忽馬兒等将兵征占城,前鋒舟師至舒眉蓮港不知所向,令萬戶劉君慶進軍次新州,獲占蠻,始知我軍已還矣。
就遣占蠻向導至占城境,其國主遣阿不蘭以書降,且言其國經唆都軍馬虜掠,國計已空,俟來歲遣嫡子以方物進。
繼遣其孫路司理勒蟄等奉表詣阙。
”乙醜,取斑麗所産鐵。
蠲江南今年田賦十分之二,其十八年已前逋欠未征者,盡免之。
阿魯忽奴言:“曩于江南民戶中撥匠戶三十萬,其無藝業者多,今已選定諸色工匠,餘十九萬九百餘戶宜縱令為民。
”從之。
诏谕各道提刑按察司分司事宜。
庚午,荊湖占城行省以兵進據烏馬境,地近安南,請益兵,命鄂州達魯花赤趙翥等奉玺書往谕安南。
河間任丘縣民李移住謀叛,事覺伏誅。
括天下私藏天文圖谶《太乙雷公式》、《七曜曆》、《推背圖》、《苗太監曆》,有私習及收匿者罪之。
丁醜,忽都虎、烏馬兒、劉萬戶等率揚州省軍二萬赴唆都軍前,遇風船散,其軍皆潰。
敕追烏馬兒等诰命、虎符及部将所受宣敕,以河西孛魯合答兒等代之,聽阿裡海牙節制。
閏五月己卯,封法裡剌王為郡王,佩虎符。
改思、播二州隸順元路宣撫司,罷西南番安一撫司,立總管府。
給西川蒙古軍鈔,使備铠仗,耕遂甯沿江曠土以食,四頃以下者免輸地稅。
命總帥汪惟正括四川民戶。
辛巳,加封衛輝路小清河神曰洪濟威惠王。
壬午,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八忽帶征黃華回,進人口百七十一。
乙酉,以雲南境内洪城并察罕章,隸皇太子。
丙戌,行禦史台自揚州遷于杭州。
庚寅,賜歸附洞蠻官十八人衣,遣還。
癸巳,賜
丁巳,敕:“自今凡奏事者,必先語同列以所奏。
既奏,其所奉旨雲何,令同列知而後書之簿;不明以告而辄書簿者,杖必阇赤。
”己未,罷雲南都元帥府,所管軍民隸行省。
甲子,罷揚州等處理算官,以其事付行省。
江浙行省平章忙忽帶進真珠百斤。
丙寅,闊闊你敦言:“屯田芍陂兵二千,布種二千石,得粳糯二萬五千石有奇,乞增新附軍二千。
”從之。
丁卯,建都王、烏蒙及金齒一十二處俱降。
建都先為緬所制,欲降未能。
時諸王相吾答兒及行省右丞太蔔、參知政事也罕的斤分道征緬,于阿昔、阿禾兩江造船二百艘,順流攻之,拔江頭城,令都元帥袁世安戍之。
遂遣使招谕緬王,不應。
建都太公城乃其巢一穴一,遂水陸并進,攻太公城,拔之,故至是皆降。
庚午,立江淮、荊湖、江西、四川行樞密院,治建康、鄂州、撫州、成都。
立耽羅國安一撫司。
辛未,相吾答兒遣使進緬國所貢珍珠、珊瑚、異彩及七寶束帶。
甲戌,遣蒙古官及翰林院官各一人祠嶽渎後土。
遣王積翁赍诏使日本,賜錦衣、玉環、鞍辔。
積翁由慶元航海至日本近境,為舟人所害。
禦史台臣言:“罪黜之人,久忘其名又複奏用,乞戒約。
”帝曰:“卿等所言固是,然其間豈無罪輕可錄用者?”禦史大夫玉速帖木兒對曰:“以各人所犯罪狀明白敷奏,用否當取聖裁。
”從之。
丙子,建甯叛賊黃華自一殺。
丁醜,雲南諸路按察司官陛辭,诏谕之曰:“卿至彼,當宣明朕意,勿求貨财,名成則貨财随之,徇财則必失其名,而一性一命亦不可保矣。
”己卯,馬八兒國遣使貢珍珠、異寶、缣段。
二月辛巳,以福建宣慰使管如德為泉州行省參知政事,征緬。
浚揚州漕河。
罷高麗造征日本船。
丁亥,命翰林學士承旨撒裡蠻祀先農于藉田。
壬辰,以江西叛寇妻子賜鷹坊養虎者。
以别速帶逃軍七百餘人付安西王屯田,給以牛具。
邕州、賓州民黃大成等叛,梧州、韶州、衡州民相挻而起,湖南宣慰使撒裡蠻将兵讨之。
甲午,罷群牧所。
己亥,瑞州獲叛民晏順等三十二人,并妻孥送京師。
罷阿八赤開河之役,以其軍及水手各萬人運海道糧。
放檀州淘金五百人還家。
丁未,括江南樂工。
命阿塔海發兵萬五千人、船二百艘助征占城,船不足,命江西省益之。
戊申,徙江淮行省于杭州,徙浙西宣慰司于平江,省黃州宣慰司入淮西道。
立法一輪竿于大内萬壽山,高百尺。
漳州盜起,命江浙行省調兵進讨。
秦州總管劉發有罪,嘗欲歸黃華,事覺伏誅,遷故宋宗室及其大臣之仕者于内地。
三月辛亥,敕思、播管軍民官自今勿遷。
丁巳,皇子北平王南木合至自北邊。
王以至元八年建幕庭于和林北野裡麻裡之地,留七年,至是始歸,右丞相安童繼至。
以張弘範等将新附軍。
壬戌,更定虎符。
丙寅,乘輿幸上都。
丁卯,太廟正殿成,奉安神主。
甲戌,置潮、贛、吉、撫、建昌戍兵。
乙亥,高麗國王王睶以皇帝尊号禮成,遣使來賀。
夏四月壬午,令軍民同築堤堰,以利五衛屯田。
乙酉,省泉府司入戶部,立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監,立大都路總管府,立西川、延安、鳳翔、興元宣課司。
從迷裡火者、蜜剌裡等言,以鈔萬錠為市于别十八裡及河西、上都。
以火者赤依舊揚州鹽運使,歲市鹽八十萬石以贖過。
己亥,涿州巨馬河決,沖突三十餘裡。
庚子,湖廣行省平章阿裡海牙請身至海濱收集占城散軍,複使南征,且趣其未行者,許之。
壬寅,江淮行省進各翼童一男一女百人。
忽都鐵木兒征緬之師為賊沖潰。
戊申,高麗王王睶及公主以其世子謜來朝。
敕發思、播田、楊二家軍二千從征緬。
籍江南鹽徒軍,藏匿者有罪。
火兒忽等所部民戶告饑,帝曰:“饑民不救,儲糧何為?”發萬石赈之。
命開元等路宣慰司造船百艘,付狗國戍軍。
雲南行省為破緬國江頭城,進童一男一女八十人,并銀器币帛。
五月己酉,從秃秃合言,立二千戶,總欽察、康裡子弟願為國宣勞者。
壬子,拘征東省印。
癸醜,樞密院臣言:“唆都潰軍已令李恆收集,江淮、江西兩省潰軍,别遣使招谕,凡至者皆給之糧,舟楫損者修之,以俟阿裡海牙調用。
”從之。
戊午,敕中書省:“奏目及文冊,皆不許用畏吾字,其宣命、劄付并用蒙古書。
”己未,荊湖占城行省言:“忽都虎、忽馬兒等将兵征占城,前鋒舟師至舒眉蓮港不知所向,令萬戶劉君慶進軍次新州,獲占蠻,始知我軍已還矣。
就遣占蠻向導至占城境,其國主遣阿不蘭以書降,且言其國經唆都軍馬虜掠,國計已空,俟來歲遣嫡子以方物進。
繼遣其孫路司理勒蟄等奉表詣阙。
”乙醜,取斑麗所産鐵。
蠲江南今年田賦十分之二,其十八年已前逋欠未征者,盡免之。
阿魯忽奴言:“曩于江南民戶中撥匠戶三十萬,其無藝業者多,今已選定諸色工匠,餘十九萬九百餘戶宜縱令為民。
”從之。
诏谕各道提刑按察司分司事宜。
庚午,荊湖占城行省以兵進據烏馬境,地近安南,請益兵,命鄂州達魯花赤趙翥等奉玺書往谕安南。
河間任丘縣民李移住謀叛,事覺伏誅。
括天下私藏天文圖谶《太乙雷公式》、《七曜曆》、《推背圖》、《苗太監曆》,有私習及收匿者罪之。
丁醜,忽都虎、烏馬兒、劉萬戶等率揚州省軍二萬赴唆都軍前,遇風船散,其軍皆潰。
敕追烏馬兒等诰命、虎符及部将所受宣敕,以河西孛魯合答兒等代之,聽阿裡海牙節制。
閏五月己卯,封法裡剌王為郡王,佩虎符。
改思、播二州隸順元路宣撫司,罷西南番安一撫司,立總管府。
給西川蒙古軍鈔,使備铠仗,耕遂甯沿江曠土以食,四頃以下者免輸地稅。
命總帥汪惟正括四川民戶。
辛巳,加封衛輝路小清河神曰洪濟威惠王。
壬午,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八忽帶征黃華回,進人口百七十一。
乙酉,以雲南境内洪城并察罕章,隸皇太子。
丙戌,行禦史台自揚州遷于杭州。
庚寅,賜歸附洞蠻官十八人衣,遣還。
癸巳,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