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則 古柩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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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邑西郊,附城村落之側,白菅一叢,蕭然兩柩焉。

    暴露者不知幾十百年矣。

    忽一旦,香火盛行,民趨之者如歸市。

    蓋莫識其所以然也。

     聞之土人雲:村民陳姓者,有八歲兒,迷失不知所之,父母遍處尋求,則于柩旁偃卧。

    呼之不應,抱之不能起,度為兩柩作祟。

    哀告禱祈,兒忽醒而偕行以去。

    設酒牲香楮拜酬,鄉民見之,遂以為果有靈也。

    一二好事輩,更加文飾,謂古柩能言能知未來休咎,能為人斂福消災,有求必應。

    由是争神事之。

    或言其姓為郭氏,遂呼曰郭公、郭婆。

    繼之則謂之郭仙公、郭仙婆矣。

     郭仙之名震遠近,城鄉内外,男婦童叟各以其願欲禱祈。

     捕魚者、羅雀者、居奇貿易者、婦人求生子者、為夫求功名财利者、治病者、謀陰私者、擇佳婦佳婿者、争訟者、系獄求脫者、圖墳山圖田宅者、賭博求勝者,鹹向郭仙公婆而跪祝焉。

     瓣香拍楮以為信券,應驗之後酒牲祭酬。

     遂有老媪兩人為之掃地,焚香、擲卦、占夢,日收青蚨數千文。

    鄰邑愚氓,亦有不遠百十裡而至者。

    每日自辰至酉,男子擁擠不絕,婦人半老者,百十輩攙雜其中。

    自戌至卯,婦女擁擠不絕,則有年少無賴潛伏城隅,奪取簪珥;或竟相嬉戲,暖昧不可知。

    于是正人側目,共懷憤怼。

     餘自普旋潮,諸生蕭策名等,摭其事來告。

    有拈香道旁,穢醜桑中之語。

    餘曰:“噫!諸君可謂能持正矣。

    士大夫皆留心風俗,如此何患民生不厚乎!” 潮人好怪,千奇百出。

    林妙貴、胡阿秋而後,複有媚柩為妖之人,不可解也。

    枯骨何知?百年暴露,棄之荒郊茅草之中,風飄雨淋,日熱塵雍,曾不能使其子若孫,以一把土壤相加遺顧,安所得靈爽顯赫,日日登山涉水,周旋人衆之間,奔走公庭之上,為汝民庶請托鑽營,以求僥幸于萬一?人之昏愚一至此極,不亦可哀甚乎! 吉兇禍福,惟關所命。

    雖聰明正直之鬼神,尚不敢貪天之功以為己力。

    何物骷髅,敢逞邪怪?提三尺以誅妖孽,并趨媚妖孽者,亦不能為之寬宥也。

     即日大張文告,禁絕人蹤。

    号召約、保、甲長立查二柩有無子孫?限三日之内,速即擇地瘗埋。

    三日不遵,則約、保、甲長各備束薪,以候本縣親臨勘訊。

    數其借叢作孽,惑世誣民,敗壞風俗之罪。

    将二柩各一百鞭,烈火焚之,投其灰于練江中流,為邑民除一妖害可也。

     其子孫在南關外,以屐齒為生涯,聞之驚懼,連夜移葬。

     自是妖風遂息。

     譯文潮陽城西郊,城關内村落的旁邊,在白色的菅草叢中,停放着兩具棺材,顯得格外寂寞冷清。

    這兩具棺材就這樣暴露在那裡,也不知有幾十年還是上百年了。

    忽然有一天早晨,香火興旺,百姓像趕集上市一樣地奔擁而來,大概沒有人知道這是怎麼回事。

     聽當地人說:一姓陳的村民,有個八歲的兒子走迷了路,不知到哪裡去了,父母到處尋找,結果在棺材旁發現了,正躺在那裡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