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旨訊問曾靜口供二十四條 十六、你曾靜自命為濟世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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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物付物,宜乎冠百王而超千古。
彌天重犯得聞斯義,不惟當身喜極快極,冰釋霧開,且私幸此說一出,竟足以破千古愚陋疑團。
因思從前幾多誤聽謠言處,皆是為心中愚暗,窺探義蘊理奧不到之所緻。
當時若有高明指示,當前妙理精義之所在,心中未有不喜悅誠服者。
如今衣冠之說,從前未嘗不因人言而心疑,今得旨意如此煌煌指示,雖木石也會動心點頭,彌天重犯到此更有何說!隻有叩首,叩首,幹萬叩首!将此段議論記于心,口傳于當世,以解陋儒之疑。
若得蒙恩寬宥,德教所被,期以數年,當身學問觊有寸進,筆傳于萬世,以為百王立政之準而已。
【譯文】 曾靜供:陳梅鼎是湖南安仁縣的百姓,于康熙五十二年去世。
我這彌天重犯的嶽父名叫陳國衡,是陳梅鼎的兄弟,也是個尋常百姓,于康熙四十六年病故。
他的兒子因為家貧不能自立,于康熙五十七年遷搬往四川去了。
陳梅鼎的兒子,如今不知還活在人間沒有。
陳梅鼎是我這彌天重犯的嶽伯,我十七歲娶他的侄女,即陳國衡的女兒為妻,十八歲到他家中探問時說有這些話。
我之所以記說這些言語,也是因為見到呂留良所寫有“稚子詫衣冠”的詩句,所以寫記于《知新錄》中。
這都是因為雍正五年時,張熙到浙江傳回呂留良的詩文,看了以後,才有這些議論。
其實當年與陳梅鼎說話時,并沒有其它意思。
陳梅鼎本是個農家鄉裡人,不曾讀書識禮,如何知曉别的說法!他之所以稱許我這彌天重犯是“懂得詩書禮樂的大家,品行端正的君子”,是因為見我在他家中比尋常兒男敦厚笃實,不是輕佻非分之人罷了。
他稱許我有“濟世助民的德行,像宰相胸容萬事一樣的涵量”,這些話,意思是說我心底慈善而又具有能忍讓的涵養。
因為我原同一個兄嫂居住在一起,他們夫妻二人不和睦,兄長便将嫂子改嫁到陳梅鼎的鄰居家中。
陳梅鼎平日與這個婦人說話時,婦人直言稱贊說我待她甚好,所以才有“像宰相胸容萬事一樣的涵養”的說法。
婦人還說我多次勸說兄長不要休妻另嫁。
陳梅鼎聞聽了這些話,于是又說我有“濟世助民的德行”。
至于陳梅鼎屢屢歎惋先前明朝的衣冠文物,他當時已七十餘歲,大概先時穿戴過明朝的衣冠而心存留戀,所以歎賞明朝的衣冠好。
再說他贊許陳元章是大丈夫、奇男子的說法,我這彌天重犯不知道陳元章的底細,也不知道他是個什麼樣的人,因為兩個地方相隔有五百多裡。
當時隻聽傳聞說茶陵州有個陳元章,因為得罪了州官,州官要捉拿處治他,他便聚衆圍攻州府,幾乎攘成事變,當即便被捉住處死。
陳梅鼎之所以稱許他,大概是喜愛他那甘為平民百姓而不願受制于官府的剛直脾性的緣故。
這些便是陳梅鼎反常脫俗狂怪言語的真意。
我看到呂留良以前的詩句後,便把這些議論記寫了下來。
至于對衣冠文物的評說,我這彌天重罪的犯人有什麼知識見解,能去剖析透明其中絲毫不易改變的道理而形成主見呢?這都是我聽了那些卑儒俗士們所亂發的鄙陋議論,沒有明察其理論是否正确或謬誤,就輕妄随意的說了出來。
今日伏讀皇上旨意,内中蘊涵博大精深,至理至明驚天動地,這才知道本朝的衣冠服飾,原就是根據地域時間所制宜,完全是因為道統歸一所定。
當初既沒有想要标立新異,也沒有想要強求相同。
這正是所謂的對上順乎于天時,對下和合于水土,并沒有什麼私見。
從事例便知本朝一切經天緯地的禮系刑典、政令法制,沒有一件不是順應天地,附合萬物,優越制度确實可稱超越了古代的聖賢帝王。
我這彌天重罪的犯人得能聞知體會這些義理,不隻是自己歡喜高興,心中疑慮冰釋霧開,并且暗自慶幸此理論傳出,竟足夠破除民間千年誤傳的愚陋疑團。
因此思想明白了從前多次誤聽信謠言,都是因為自己心中愚昧無知,不能窺探理解聖賢的仁德義理蘊涵奧妙所造成的。
當時如果有像聖上這樣高明的指示,使世人明了理解這些妙理精義的内涵,心中沒有不心悅誠服的。
這些關于衣冠服飾的評說,從前不能說不是因誤聽信人言而存疑心中。
今日得到皇上谕旨如此明白的指示,雖然是草木頑石也會動心點頭的,我這彌天重罪的犯人到這裡又有何話可說!隻有叩首,叩首,千萬次再叩首!将聖上這段議論銘記于心,口傳于世,以解開世間陋儒俗士們的疑惑,若能恩蒙朝廷寬宥,使披服于聖德教化,希望數年後,自己學問希圖稍有長進,定用文字傳記于萬世,以作為今後衆多君王立政的準則而已。
彌天重犯得聞斯義,不惟當身喜極快極,冰釋霧開,且私幸此說一出,竟足以破千古愚陋疑團。
因思從前幾多誤聽謠言處,皆是為心中愚暗,窺探義蘊理奧不到之所緻。
當時若有高明指示,當前妙理精義之所在,心中未有不喜悅誠服者。
如今衣冠之說,從前未嘗不因人言而心疑,今得旨意如此煌煌指示,雖木石也會動心點頭,彌天重犯到此更有何說!隻有叩首,叩首,幹萬叩首!将此段議論記于心,口傳于當世,以解陋儒之疑。
若得蒙恩寬宥,德教所被,期以數年,當身學問觊有寸進,筆傳于萬世,以為百王立政之準而已。
【譯文】 曾靜供:陳梅鼎是湖南安仁縣的百姓,于康熙五十二年去世。
我這彌天重犯的嶽父名叫陳國衡,是陳梅鼎的兄弟,也是個尋常百姓,于康熙四十六年病故。
他的兒子因為家貧不能自立,于康熙五十七年遷搬往四川去了。
陳梅鼎的兒子,如今不知還活在人間沒有。
陳梅鼎是我這彌天重犯的嶽伯,我十七歲娶他的侄女,即陳國衡的女兒為妻,十八歲到他家中探問時說有這些話。
我之所以記說這些言語,也是因為見到呂留良所寫有“稚子詫衣冠”的詩句,所以寫記于《知新錄》中。
這都是因為雍正五年時,張熙到浙江傳回呂留良的詩文,看了以後,才有這些議論。
其實當年與陳梅鼎說話時,并沒有其它意思。
陳梅鼎本是個農家鄉裡人,不曾讀書識禮,如何知曉别的說法!他之所以稱許我這彌天重犯是“懂得詩書禮樂的大家,品行端正的君子”,是因為見我在他家中比尋常兒男敦厚笃實,不是輕佻非分之人罷了。
他稱許我有“濟世助民的德行,像宰相胸容萬事一樣的涵量”,這些話,意思是說我心底慈善而又具有能忍讓的涵養。
因為我原同一個兄嫂居住在一起,他們夫妻二人不和睦,兄長便将嫂子改嫁到陳梅鼎的鄰居家中。
陳梅鼎平日與這個婦人說話時,婦人直言稱贊說我待她甚好,所以才有“像宰相胸容萬事一樣的涵養”的說法。
婦人還說我多次勸說兄長不要休妻另嫁。
陳梅鼎聞聽了這些話,于是又說我有“濟世助民的德行”。
至于陳梅鼎屢屢歎惋先前明朝的衣冠文物,他當時已七十餘歲,大概先時穿戴過明朝的衣冠而心存留戀,所以歎賞明朝的衣冠好。
再說他贊許陳元章是大丈夫、奇男子的說法,我這彌天重犯不知道陳元章的底細,也不知道他是個什麼樣的人,因為兩個地方相隔有五百多裡。
當時隻聽傳聞說茶陵州有個陳元章,因為得罪了州官,州官要捉拿處治他,他便聚衆圍攻州府,幾乎攘成事變,當即便被捉住處死。
陳梅鼎之所以稱許他,大概是喜愛他那甘為平民百姓而不願受制于官府的剛直脾性的緣故。
這些便是陳梅鼎反常脫俗狂怪言語的真意。
我看到呂留良以前的詩句後,便把這些議論記寫了下來。
至于對衣冠文物的評說,我這彌天重罪的犯人有什麼知識見解,能去剖析透明其中絲毫不易改變的道理而形成主見呢?這都是我聽了那些卑儒俗士們所亂發的鄙陋議論,沒有明察其理論是否正确或謬誤,就輕妄随意的說了出來。
今日伏讀皇上旨意,内中蘊涵博大精深,至理至明驚天動地,這才知道本朝的衣冠服飾,原就是根據地域時間所制宜,完全是因為道統歸一所定。
當初既沒有想要标立新異,也沒有想要強求相同。
這正是所謂的對上順乎于天時,對下和合于水土,并沒有什麼私見。
從事例便知本朝一切經天緯地的禮系刑典、政令法制,沒有一件不是順應天地,附合萬物,優越制度确實可稱超越了古代的聖賢帝王。
我這彌天重罪的犯人得能聞知體會這些義理,不隻是自己歡喜高興,心中疑慮冰釋霧開,并且暗自慶幸此理論傳出,竟足夠破除民間千年誤傳的愚陋疑團。
因此思想明白了從前多次誤聽信謠言,都是因為自己心中愚昧無知,不能窺探理解聖賢的仁德義理蘊涵奧妙所造成的。
當時如果有像聖上這樣高明的指示,使世人明了理解這些妙理精義的内涵,心中沒有不心悅誠服的。
這些關于衣冠服飾的評說,從前不能說不是因誤聽信人言而存疑心中。
今日得到皇上谕旨如此明白的指示,雖然是草木頑石也會動心點頭的,我這彌天重罪的犯人到這裡又有何話可說!隻有叩首,叩首,千萬次再叩首!将聖上這段議論銘記于心,口傳于世,以解開世間陋儒俗士們的疑惑,若能恩蒙朝廷寬宥,使披服于聖德教化,希望數年後,自己學問希圖稍有長進,定用文字傳記于萬世,以作為今後衆多君王立政的準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