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上谕 對呂留良及家屬最後應如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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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按刑律定罪,加以公開誅滅,以申人倫綱紀,以消滅禍亂根源。
呂留良已死,應當斷屍砍頭示衆,他的家庭财産沒收充公。
他的兒子呂葆中,曾經在本朝做官,卻與惡人狼狽為奸,以前一念和尚造反的案件,已經牽連他在内了。
呂葆中叛逆迹象明顯,雖已死,也應同樣斷骨砍頭示衆。
呂毅中應判殺頭,立即執行。
呂留良的子孫,并兄弟、伯叔、兄弟之子,以及女眷中的妻妾、姊妹、兒子的妻妾,都應當發文浙江總督查明人數,按刑律定罪結案。
并且通知各省、府、州、縣,把大逆犯呂留良所著作的文集、詩集、日記及其他書,凡是已經刊行和傳抄的,于本公文到達之日,出告示遍谕百姓,限一年内全部燒毀。
已得到皇上旨意指出,呂留良心懷忤逆不臣之心,假借古代儒家學說中的一些糟粕和皮毛,欺世盜名,以緻坑害人心,受到他的迷惑,愚昧無知的人,稱他為夫子,幾乎把他說成和程子、朱子一樣的人物,甚至在書院裡設立他的牌位來祭祀,加以尊崇。
而今天他的謀反罪行已經徹底暴露,世界上怎能有喪滅倫常的人,猶托名于理學大家,他的著作還有什麼可以吸取的地方嗎? 現在内外群臣,衆口一詞的奏請陳說。
朕想呂留良的罪行,以前頒發的谕旨,已經很詳細地說明了,從天理到國法,都是萬萬不能寬恕他的。
然而天下讀書人多得很,也許在千萬人之中,還會有人以為呂留良的罪過不至于處以極刑的。
朕對于刑罰,向來都抱着慎重的态度,凡是誅殺奸人除滅反叛,都要求必須合乎人心和公理,以發揚“與大衆一同棄之”的精神。
至于他所著的書籍,群臣等奏請焚毀,又想呂留良不過是盜竊古人的一些皮毛,用以粉飾他怪誕空洞的理論,有見識的人當然不會上當,這故不必多說,即使是過去受他迷惑的人,今天也自然看透了他的底細,而對他嗤笑。
何況他的人品和心術壞到這種地步,更會有什麼言論值得吸取呢?現在如果把他的著作統統焚毀滅迹,如果燒不盡,那麼這命令就等于一紙空文;如果焚毀盡絕,那麼将來沒有見過他的書的人,反而懷疑他的著作确實能闡述聖賢思想的精華,而可惜它再也得不到了。
即使呂留良的書籍中有大逆不道的言論,回想我聖祖仁皇帝的聖德武功,如天之高,如地之廣,如日月照臨宇宙一樣,萬古不可磨滅,呂留良又能損害其萬分之一嗎?現在把朝廷内大臣議定呂留良罪行的公文,發到各省學政,可普遍征詢各學校的秀才、監生等人,是否應當按照廷臣們議定的,把呂留良、呂葆中斷屍砍頭示衆,他的兒子呂毅中殺頭,立即執行;他所著作的文集、詩集、日記和其他書籍,已經刊刻印刷和被傳抄的,是否應當盡行燒毀。
可讓每個學生秉着公心,據實迅速讓各秀才、監生發表看法,寫成結狀奏報上來。
如有不同意見的人,也讓他自行寫出意見呈報該省學政,一并奏報上來,不準阻撓和隐藏。
等到各省具奏到達以後,朕再降谕旨。
呂留良已死,應當斷屍砍頭示衆,他的家庭财産沒收充公。
他的兒子呂葆中,曾經在本朝做官,卻與惡人狼狽為奸,以前一念和尚造反的案件,已經牽連他在内了。
呂葆中叛逆迹象明顯,雖已死,也應同樣斷骨砍頭示衆。
呂毅中應判殺頭,立即執行。
呂留良的子孫,并兄弟、伯叔、兄弟之子,以及女眷中的妻妾、姊妹、兒子的妻妾,都應當發文浙江總督查明人數,按刑律定罪結案。
并且通知各省、府、州、縣,把大逆犯呂留良所著作的文集、詩集、日記及其他書,凡是已經刊行和傳抄的,于本公文到達之日,出告示遍谕百姓,限一年内全部燒毀。
已得到皇上旨意指出,呂留良心懷忤逆不臣之心,假借古代儒家學說中的一些糟粕和皮毛,欺世盜名,以緻坑害人心,受到他的迷惑,愚昧無知的人,稱他為夫子,幾乎把他說成和程子、朱子一樣的人物,甚至在書院裡設立他的牌位來祭祀,加以尊崇。
而今天他的謀反罪行已經徹底暴露,世界上怎能有喪滅倫常的人,猶托名于理學大家,他的著作還有什麼可以吸取的地方嗎? 現在内外群臣,衆口一詞的奏請陳說。
朕想呂留良的罪行,以前頒發的谕旨,已經很詳細地說明了,從天理到國法,都是萬萬不能寬恕他的。
然而天下讀書人多得很,也許在千萬人之中,還會有人以為呂留良的罪過不至于處以極刑的。
朕對于刑罰,向來都抱着慎重的态度,凡是誅殺奸人除滅反叛,都要求必須合乎人心和公理,以發揚“與大衆一同棄之”的精神。
至于他所著的書籍,群臣等奏請焚毀,又想呂留良不過是盜竊古人的一些皮毛,用以粉飾他怪誕空洞的理論,有見識的人當然不會上當,這故不必多說,即使是過去受他迷惑的人,今天也自然看透了他的底細,而對他嗤笑。
何況他的人品和心術壞到這種地步,更會有什麼言論值得吸取呢?現在如果把他的著作統統焚毀滅迹,如果燒不盡,那麼這命令就等于一紙空文;如果焚毀盡絕,那麼将來沒有見過他的書的人,反而懷疑他的著作确實能闡述聖賢思想的精華,而可惜它再也得不到了。
即使呂留良的書籍中有大逆不道的言論,回想我聖祖仁皇帝的聖德武功,如天之高,如地之廣,如日月照臨宇宙一樣,萬古不可磨滅,呂留良又能損害其萬分之一嗎?現在把朝廷内大臣議定呂留良罪行的公文,發到各省學政,可普遍征詢各學校的秀才、監生等人,是否應當按照廷臣們議定的,把呂留良、呂葆中斷屍砍頭示衆,他的兒子呂毅中殺頭,立即執行;他所著作的文集、詩集、日記和其他書籍,已經刊刻印刷和被傳抄的,是否應當盡行燒毀。
可讓每個學生秉着公心,據實迅速讓各秀才、監生發表看法,寫成結狀奏報上來。
如有不同意見的人,也讓他自行寫出意見呈報該省學政,一并奏報上來,不準阻撓和隐藏。
等到各省具奏到達以後,朕再降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