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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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經一宿,明日将殺,元珍谏:“大國和親使,若殺之不祥。
”乃放之。
後與知微争于殿廷,言默啜必不和;知微堅執以為和。
默啜果反,陷趙、定,天後乃誅知微九族,拜歸道夏官侍郎。
張利涉性多忘,解褐懷州參軍。
每聚會被召,必于笏上記之。
時河内令耿仁惠邀之,怪其不至,親就門刺請。
涉看笏曰:“公何見顧笏上無名。
”又一時晝寝驚,索馬入州,扣刺史鄧惲門,拜謝曰:“聞公欲賜責,死罪!”鄧惲曰:“無此事。
”涉曰:“司功某甲言之。
”惲大怒,乃呼州官棰以甲間構,将杖之。
甲苦訴初無此語,涉前請曰:“望公舍之,涉恐是夢中見說耳。
”時人是知其性理昏惑矣。
五原縣令閻玄一為人多忘。
嘗至州,于主人舍坐,州佐史前過,以為縣典也,呼欲杖之,典曰:“某是州佐也。
”玄一慚謝而止。
須臾縣典至,一疑其州佐也,執手引坐,典曰:“某是縣佐也。
”又愧而止。
曾有人傳其兄書者,止于階下,俄而裡胥白錄人到,玄一索杖,遂鞭送書人數下。
其人不知所以,訊之,玄一曰:“吾大錯。
”顧直典回宅取杯酒暖愈。
良久,典持酒至,玄一既忘其取酒,複忘其被杖者,因便賜直典飲之。
滄州南皮縣丞郭務靜初上,典王慶通判禀,靜曰:“爾何姓“慶曰:“姓王。
”須臾慶又來,又問何姓,慶又曰姓王。
靜怪愕良久,仰看慶曰:“南皮佐史總姓王。
” 定州何名遠大富,主官中三驿。
每于驿邊起店停商,專以襲胡為業,赀财巨萬,家有绫機五百張。
遠年老,或不從戎,即家貧破。
及如故,即複盛。
長安富民羅會以剔糞為業,裡中謂之“雞肆”,言若歸之因剔糞而有所得也。
會世副其業,家财巨萬。
有士人陸景旸,會邀過,所止館舍甚麗,入内梳洗,衫衣極鮮,屏風、氈褥、烹宰無所不有。
景旸問曰:“主人即如此快活,何為不罷惡事“會曰:“吾中間停廢一二年,奴婢死亡,牛馬散失;複業已來,家途稍遂。
非情願也,分合如此。
”滕王嬰、蔣王惲皆不能廉慎,大帝賜諸王,名五王,不及二王,敕曰:“滕叔、蔣兄自解經紀,不勞賜物與之。
”以為“錢貫”。
二王大漸。
朝官莫不自勵,皆以取受為贓污,有終身為累,莫敢犯者。
瀛州饒陽縣令窦知範貪污,有一裡正死,範集裡正二百人為裡正造像,各出錢一貫。
範自納之,謂曰:“裡正有過罪,先須急救。
範先造得一像,且以與之。
”納錢二百千,平像五寸半。
其貪皆類此。
範惟一男,放鷹馬驚,桑枝打破其腦,百姓快之,皆曰“千金之子,易一兔之命。
” 益州新昌縣令夏侯彪之初下車,問裡正曰:“雞卵一錢幾顆“曰:“三顆。
”彪之乃遣取十千錢,令買三萬顆,謂裡正曰:“未須要,且寄母雞抱之,遂成三萬頭雞。
經數月長成,令縣吏與我賣,一雞三十錢,半年之間成三十萬。
”又問:“竹筍一錢幾莖“曰:“五莖。
”又取十千錢付之,買得五萬莖,謂裡正曰:“吾未須要筍,且向林中養之。
至秋竹成,一莖十錢,成五十萬。
”其貪鄙不道皆類此。
汴州刺史王志愔飲食精細,對賓下脫粟飯。
商客有一驢,日行三百裡,曾三十年不賣。
市人報價雲:“十四千”。
愔曰“四千金少,更增一千。
”又令買單絲羅,匹至三千。
愔問:“用幾兩絲“對曰:“五兩。
”愔令豎子取五兩絲來,每兩别與十錢手功之直。
深州刺史段崇簡性貪暴,到任令裡正括客,雲不得稱無。
上戶每取兩人,下戶取一人,以刑脅之,人懼,皆妄通。
通訖,簡雲:“不用喚客來,但須見主人。
”主人到,處分每客索絹一匹,約一月之内得絹三十車。
罷任,發至鹿城縣,有一車裝絹未滿載,欠六百匹,即喚裡正令滿之。
裡正計無所出,遂于縣令、丞、尉家一倍舉送。
至都,拜柳州刺史。
安南都獲崔玄信命,女婿裴惟嶽攝愛州刺史,貪暴,取金銀财物向萬貫。
有首領取婦,裴郎要障車绫,索一千匹,得八百匹,仍不肯放。
捉新婦歸,戲之,三日乃放還,首領更不複納。
裴即領物至揚州。
安南及問至,擒之,物并納官,裴亦鎖項至安南,以謝百姓。
及海口,會赦而免。
洛州司佥嚴升期攝侍禦史,于江南巡察,性嗜牛肉,所至州縣,烹宰極多。
事無大小,入金則弭,凡到處金銀為之踴貴,故江南人謂為“金牛禦史”。
張昌儀為洛陽令,借易之權勢,屬官無不允者。
風聲鼓動,有一人姓薛,赍金五十兩遮而奉之。
儀領金,受其狀,至明堂,付天官侍郎張錫。
數日失狀,以問儀,儀曰:“我亦不記,得有姓薛者即與。
”錫檢案内姓薛者六十餘人,并令與官。
其蠹政也如此。
經一宿,明日将殺,元珍谏:“大國和親使,若殺之不祥。
”乃放之。
後與知微争于殿廷,言默啜必不和;知微堅執以為和。
默啜果反,陷趙、定,天後乃誅知微九族,拜歸道夏官侍郎。
張利涉性多忘,解褐懷州參軍。
每聚會被召,必于笏上記之。
時河内令耿仁惠邀之,怪其不至,親就門刺請。
涉看笏曰:“公何見顧笏上無名。
”又一時晝寝驚,索馬入州,扣刺史鄧惲門,拜謝曰:“聞公欲賜責,死罪!”鄧惲曰:“無此事。
”涉曰:“司功某甲言之。
”惲大怒,乃呼州官棰以甲間構,将杖之。
甲苦訴初無此語,涉前請曰:“望公舍之,涉恐是夢中見說耳。
”時人是知其性理昏惑矣。
五原縣令閻玄一為人多忘。
嘗至州,于主人舍坐,州佐史前過,以為縣典也,呼欲杖之,典曰:“某是州佐也。
”玄一慚謝而止。
須臾縣典至,一疑其州佐也,執手引坐,典曰:“某是縣佐也。
”又愧而止。
曾有人傳其兄書者,止于階下,俄而裡胥白錄人到,玄一索杖,遂鞭送書人數下。
其人不知所以,訊之,玄一曰:“吾大錯。
”顧直典回宅取杯酒暖愈。
良久,典持酒至,玄一既忘其取酒,複忘其被杖者,因便賜直典飲之。
滄州南皮縣丞郭務靜初上,典王慶通判禀,靜曰:“爾何姓“慶曰:“姓王。
”須臾慶又來,又問何姓,慶又曰姓王。
靜怪愕良久,仰看慶曰:“南皮佐史總姓王。
” 定州何名遠大富,主官中三驿。
每于驿邊起店停商,專以襲胡為業,赀财巨萬,家有绫機五百張。
遠年老,或不從戎,即家貧破。
及如故,即複盛。
長安富民羅會以剔糞為業,裡中謂之“雞肆”,言若歸之因剔糞而有所得也。
會世副其業,家财巨萬。
有士人陸景旸,會邀過,所止館舍甚麗,入内梳洗,衫衣極鮮,屏風、氈褥、烹宰無所不有。
景旸問曰:“主人即如此快活,何為不罷惡事“會曰:“吾中間停廢一二年,奴婢死亡,牛馬散失;複業已來,家途稍遂。
非情願也,分合如此。
”滕王嬰、蔣王惲皆不能廉慎,大帝賜諸王,名五王,不及二王,敕曰:“滕叔、蔣兄自解經紀,不勞賜物與之。
”以為“錢貫”。
二王大漸。
朝官莫不自勵,皆以取受為贓污,有終身為累,莫敢犯者。
瀛州饒陽縣令窦知範貪污,有一裡正死,範集裡正二百人為裡正造像,各出錢一貫。
範自納之,謂曰:“裡正有過罪,先須急救。
範先造得一像,且以與之。
”納錢二百千,平像五寸半。
其貪皆類此。
範惟一男,放鷹馬驚,桑枝打破其腦,百姓快之,皆曰“千金之子,易一兔之命。
” 益州新昌縣令夏侯彪之初下車,問裡正曰:“雞卵一錢幾顆“曰:“三顆。
”彪之乃遣取十千錢,令買三萬顆,謂裡正曰:“未須要,且寄母雞抱之,遂成三萬頭雞。
經數月長成,令縣吏與我賣,一雞三十錢,半年之間成三十萬。
”又問:“竹筍一錢幾莖“曰:“五莖。
”又取十千錢付之,買得五萬莖,謂裡正曰:“吾未須要筍,且向林中養之。
至秋竹成,一莖十錢,成五十萬。
”其貪鄙不道皆類此。
汴州刺史王志愔飲食精細,對賓下脫粟飯。
商客有一驢,日行三百裡,曾三十年不賣。
市人報價雲:“十四千”。
愔曰“四千金少,更增一千。
”又令買單絲羅,匹至三千。
愔問:“用幾兩絲“對曰:“五兩。
”愔令豎子取五兩絲來,每兩别與十錢手功之直。
深州刺史段崇簡性貪暴,到任令裡正括客,雲不得稱無。
上戶每取兩人,下戶取一人,以刑脅之,人懼,皆妄通。
通訖,簡雲:“不用喚客來,但須見主人。
”主人到,處分每客索絹一匹,約一月之内得絹三十車。
罷任,發至鹿城縣,有一車裝絹未滿載,欠六百匹,即喚裡正令滿之。
裡正計無所出,遂于縣令、丞、尉家一倍舉送。
至都,拜柳州刺史。
安南都獲崔玄信命,女婿裴惟嶽攝愛州刺史,貪暴,取金銀财物向萬貫。
有首領取婦,裴郎要障車绫,索一千匹,得八百匹,仍不肯放。
捉新婦歸,戲之,三日乃放還,首領更不複納。
裴即領物至揚州。
安南及問至,擒之,物并納官,裴亦鎖項至安南,以謝百姓。
及海口,會赦而免。
洛州司佥嚴升期攝侍禦史,于江南巡察,性嗜牛肉,所至州縣,烹宰極多。
事無大小,入金則弭,凡到處金銀為之踴貴,故江南人謂為“金牛禦史”。
張昌儀為洛陽令,借易之權勢,屬官無不允者。
風聲鼓動,有一人姓薛,赍金五十兩遮而奉之。
儀領金,受其狀,至明堂,付天官侍郎張錫。
數日失狀,以問儀,儀曰:“我亦不記,得有姓薛者即與。
”錫檢案内姓薛者六十餘人,并令與官。
其蠹政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