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回 選侍移宮诏宣舊惡 庸醫懸案彈及輔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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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奏牍。

    哪知谕旨下來,竟暴揚選侍罪狀,其詞道: 朕幼沖時,選侍氣淩聖母,成疾崩逝,使朕抱終天之恨。

    皇考病笃,選侍威挾朕躬,傳封皇後,朕心不自安,暫居慈慶,選侍複差李進忠等,命每日章奏文書,先奏選侍,方與朕覽。

    朕思祖宗家法甚嚴,從來有此規制否?朕今奉養選侍于哕鸾宮,仰遵皇考遺愛,無不體悉。

    其李進忠、田诏等,盜庫首犯,事幹憲典,原非株連,卿等可傳示遵行。

     方從哲等讀完谕旨,相顧驚愕。

    乃由從哲主張,封還原谕,且具揭上言,陛下既仰體先帝遺愛,不應再有暴揚等情。

    熹宗不聽,仍将原谕發抄,頒告天下。

    葬神宗帝後于定陵,追谥皇妣郭氏為孝元皇後,尊生母王氏為孝和皇太後。

    尋又葬光宗帝後于慶陵,具儀發喪,正忙個不了。

    李選侍已移居哕鸾宮,不料宮内失火,勢成燎原,虧得内有宮侍,外有衛卒,從火光熊熊中,扶出選侍母女兩人。

    這火起自夜間,倉猝得很,餘物不及搶救,盡付灰燼。

    當時群閹懼譴,已造蜚言,又因這次猝不及防的火災,愈覺謠诼紛起,有說選侍母女,均被焚死,有說未火以前,選侍已經投缳,其女亦已投井,種種謠言,喧傳宮禁。

    無非是李進忠一黨人物。

    熹宗也有所聞,忙頒谕朝堂,略說:“選侍、皇妹,均屬無恙。

    ”賈繼春又緻書閣中,竟有“皇八妹入井誰憐,未亡人雉經莫訴”等語。

    給事中周朝瑞,謂繼春造言生事,具揭内閣。

    繼春又不肯相下,雙方打起筆墨官司來。

    楊漣恐異議益滋,申疏述移宮始末,洋洋灑灑,差不多有數千言,小子錄不勝錄,隻好節述大略。

    其文雲: 前選侍移宮一事,護駕諸臣知之,外廷未必盡知。

    移宮以後,蜚語忽起,有謂選侍徒跣踉跄,欲自裁處,皇妹失所,至于投井。

    或傳治罪珰過甚,或稱由内外交通。

    臣謂甯可使今日惜選侍,無使移宮不早,不幸而成女後垂簾之事。

    況疊奉聖谕,選侍居食,恩禮有加,哕鸾宮火,複奉有選侍、皇妹無恙之旨,方知皇上雖念及于孝和皇太後之哽咽,仍念及于光宗先帝之唏噓。

    海涵天蓋,盡仁無已。

     伏乞皇上采臣戆言,更于皇弟皇妹,時勤召見谕安,不妨曲及李選侍者,酌加恩數,遵愛先帝之子女,當亦聖母在天之靈所共喜也。

     光宗閱畢,下旨褒獎,又特谕群臣,仍陳選侍過惡。

    略雲: 朕沖齡登極,開誠布公,不意外廷乃有謗語,輕聽盜犯之訛傳,釀成他日之實錄,誠如科臣楊漣所奏者,朕不得不再申谕以釋群疑。

    九月初一日,皇考賓天,諸臣入臨畢,請朝見朕,李選侍阻朕于暖閣,司禮官固請,既許而後悔。

    又使李進忠請回者,至再至三。

    朕至乾清宮丹陛上,大臣扈從前導,選侍又使李進忠來牽朕衣,卿等親見,當時景象,危乎安乎?當避宮乎?不當避宮乎?初一日朕至乾清宮,朝見選侍畢,恭送梓宮于仁智殿,選侍差人傳朕,必欲再朝見方回,各官皆所親見,明是威挾朕躬,垂簾聽政之意。

    朕蒙皇考命依選侍,朕不住彼宮,飲食衣服,皆皇祖皇考所賜,每日僅往彼一見,因之懷恨,淩虐不堪。

    若避宮不早,則彼爪牙成列,盈虛在手,朕亦不知如何矣。

    既毆崩聖母,又每使宮眷王壽花等,時來探聽,不許朕與聖母舊人通一語,朕之苦衷,外廷不能盡知,今停封以慰聖母之靈,奉養以尊皇考之意,該部亦可以仰體朕心矣。

    臣工私于李黨,不顧大義,谕卿等知之,今後毋得植黨背公,自生枝節! 這谕下後,禦史王養浩等,又上言毆崩聖母四字,有傷先帝盛德,不宜形諸谕旨,垂示後世。

    此折留中不報。

    還有與繼春同黨的人,且诋漣内結王安,私圖封拜,漣遂乞歸。

    繼春出按江西,且馳疏自明心迹。

    熹宗降旨切責,次年以繼春擅造入井雉經等語,放歸田裡,永不叙用。

    後至魏閹專權,矯旨封李選侍為康妃,這系後話慢表。

     惟有李可灼呈入紅丸一案,當光宗初崩時,已由方從哲拟诏賞給可灼銀五十兩。

    總算酬謝他送命的功勞。

    朝臣啧有煩言,以可灼誤下劫劑,不無情弊,卻為何還要給賞?即由禦史王安舜首先争論,上疏極谏道: 醫不三世,不服其藥。

    先帝之脈,雄壯浮大,此三焦火動,面唇赤紫,滿面火升,食粥煩躁,此滿腹火結。

    宜清不宜助,明矣。

    紅鉛乃婦人經水,陰中之陽,純火之精也,而以投于虛火燥熱之症,幾何不速之死乎?然醫有不精,猶可借口,臣獨恨其膽之大也。

    以中外危疑之日,而敢以無方無制之藥,假言金丹,輕亦當治以庸醫殺人之條,乃蒙殿下頒以賞格,臣謂不過借此一舉,塞外廷之議論也。

    夫輕用藥之罪固大,而輕薦庸醫之罪亦不小,不知其為謬,猶可言也,以其為善而薦之,不可言也。

    伏乞殿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