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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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童區寄以十一歲勝,斯亦奇矣。
(此用太史公《與任安書》斯已奇矣語法,公凡數用之。
)桂部從事杜周士(周士貞元十七年第進士,元和中,從事桂管。
)為餘言之。
童寄者,柳州荛牧兒也。
行牧且荛,(荛,采薪也。
)二豪賊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裡之虛所賣之。
(南越中謂野市曰虛。
)寄僞兒啼,恐為兒恒狀。
賊易之,對飲,酒醉。
一人去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
童微伺其睡,以縛背刃,力下上,得絕,因取刃殺之。
逃未及遠,市者還,得童大駭。
将殺童,遽曰:“為兩郎僮,孰若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
郎誠見完與恩,無所不可。
”市者良久計曰:“與其殺是僮,孰若賣之;與其賣而分,孰若吾得專焉。
(一有“然”字。
)幸而殺彼,甚善。
”即藏其屍,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縛牢甚。
夜半,童自轉,以縛即爐火燒絕之,雖瘡手勿憚,複取刃殺市者。
因大号,一虛皆驚。
童曰:“我區氏兒也,不當為僮。
賊二人得我,我幸皆殺之矣,願以聞于官。
”虛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視,兒幼願耳。
刺史顔證奇之,(證,杲卿之孫,元和初為桂管刺史觀察使。
證,音征,又之盛切。
)留為小吏,不肯。
與衣裳,吏護還之鄉。
鄉之行劫縛者,側目莫敢過其門。
皆曰:“是兒少秦武陽二歲,(《戰國策》:燕太子丹欲以匕首刺秦王,燕國有勇士秦武陽,年十三,殺人,人不敢忤視,乃令為荊轲副而往。
《史記》作舞陽。
)而讨殺二豪,(“讨”一作“計”。
)豈可近耶!”梓人傳(王承福,虧者,而得傳于韓。
楊潛,梓人,而得傳于柳。
) 裴封叔之第,(名堇,公之姊夫。
)在光德裡。
有梓人款其門,願傭巢宇而處焉。
(《說文》:巢,厄塞也,當作“隙”,寫轉作“巢”,去逆切,詳注第九卷。
)所職尋引、規矩、繩墨,(尋八尺。
引,十丈。
尋引,所以度長短也。
)家不居砻斫之器。
(砻,音聾。
斫,音卓。
)問其能,曰:“吾善度材,視棟宇之制,高深、圓方、短長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
舍我,衆莫能就一宇,故食于官府,吾受祿三倍;作于私家,吾收其直太半焉。
”他日,入其室,其床阙足而不能理,曰:“将求他工。
”餘甚笑之,謂其無能而貪祿嗜貨者。
其後京兆尹将飾官署,餘往過焉。
委群材,會衆工。
或執斧斤,或執刀鋸,皆環立向之。
梓人左持引、右執杖而中處焉。
量棟宇之任,視木之能,舉揮其杖曰:“斧彼!”(或曰“斧”為句絕。
)執斧者奔而右;顧而指曰:“鋸彼”!(或曰“鋸”為句絕。
)執鋸者趨而左。
俄而斤者斫,刀者削,皆視其色,俟其言,莫敢自斷者。
其不勝任者,怒而退之,亦莫敢愠焉。
畫宮于堵,盈尺而曲盡其制,計其毫厘而構大廈,無進退焉。
既成,書于上棟,(《易》:上棟下宇,以避風雨。
)曰“某年某月某日某建”,則其姓字也。
凡執用之工不在列。
餘圜視大駭,(《賈誼傳》:天下圜視而起。
注雲:驚愕也。
)然後知其術之工大矣。
繼而歎曰:彼将舍其手藝,專其心智,而能知體要者欤?吾聞勞心者役人,勞力者役于人,彼其勞心者欤?能者用而智者謀,彼其智者欤?是足為佐天子、相天下法矣!物莫近乎此也。
彼為天下者本于人。
其執役者,為徒隸,為鄉師、裡胥;(徒隸,給徭役者。
鄉師,一鄉之長。
裡胥,一裡之長。
胥,有才智者,平上二聲通。
)其上為下士;又其上為中士、為上士;又其上為大夫、為卿、為公。
離而為六職,判而為百役。
外薄四海,有方伯、連率。
(《記·王制》:千裡之外設方伯。
又曰:十國以為連,連有帥。
二百一十國以為州,州有伯。
“帥”,與“率”同。
)郡有守,邑有宰,皆有佐政。
其下有胥吏,又其下皆有啬夫、版尹,(漢制:鄉小者,置啬夫一人。
版尹,掌戶版者。
)以就役焉,猶衆工之各有執伎以食力也。
彼佐天子相天下者,舉而加焉,指而使焉,條其綱紀而盈縮焉,齊其法制而整頓焉,猶梓人之有規矩、繩墨以定制也。
擇天下之士,使稱其職;居天下之人,使安其業。
視都知野,視野知國,視國知天下,其遠迩細大,可手據其圖而究焉,猶梓人畫宮于堵而績于成也。
能者進而由之,使無所德;不能者退而休之,亦莫敢愠。
不炫能,(炫,音縣,行且賣也。
)不矜名,不親小勞,不侵衆官,日與天下之英材讨論其大經,猶梓人之善運衆工而不伐藝也。
夫然後相道得而萬國理矣。
相道既得,萬國既理,天下舉首而望曰:“吾相之功也。
”後之人循迹而慕曰:“彼相之才也。
”士或談殷、周之理者,曰伊、傅、周、召,其百執事之勤勞而不得紀焉,猶梓人自名其功而執用者不列也。
大哉相乎!通是道者,所謂相而已矣。
其不知體要者反此:以恪勤為公,以簿書為尊,炫能矜名,親小勞,侵衆官,竊取六職百役之事,聽聽于府廷,(聽,魚隐切,笑也。
)而遺其大者遠者焉,所謂不通是道者也。
猶梓人而不知繩墨之曲直、規矩之方圓、尋引之短長,姑奪衆工之斧斤刀鋸以佐其藝,又不能備其工,以至敗績用而無所
(此用太史公《與任安書》斯已奇矣語法,公凡數用之。
)桂部從事杜周士(周士貞元十七年第進士,元和中,從事桂管。
)為餘言之。
童寄者,柳州荛牧兒也。
行牧且荛,(荛,采薪也。
)二豪賊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裡之虛所賣之。
(南越中謂野市曰虛。
)寄僞兒啼,恐為兒恒狀。
賊易之,對飲,酒醉。
一人去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
童微伺其睡,以縛背刃,力下上,得絕,因取刃殺之。
逃未及遠,市者還,得童大駭。
将殺童,遽曰:“為兩郎僮,孰若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
郎誠見完與恩,無所不可。
”市者良久計曰:“與其殺是僮,孰若賣之;與其賣而分,孰若吾得專焉。
(一有“然”字。
)幸而殺彼,甚善。
”即藏其屍,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縛牢甚。
夜半,童自轉,以縛即爐火燒絕之,雖瘡手勿憚,複取刃殺市者。
因大号,一虛皆驚。
童曰:“我區氏兒也,不當為僮。
賊二人得我,我幸皆殺之矣,願以聞于官。
”虛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視,兒幼願耳。
刺史顔證奇之,(證,杲卿之孫,元和初為桂管刺史觀察使。
證,音征,又之盛切。
)留為小吏,不肯。
與衣裳,吏護還之鄉。
鄉之行劫縛者,側目莫敢過其門。
皆曰:“是兒少秦武陽二歲,(《戰國策》:燕太子丹欲以匕首刺秦王,燕國有勇士秦武陽,年十三,殺人,人不敢忤視,乃令為荊轲副而往。
《史記》作舞陽。
)而讨殺二豪,(“讨”一作“計”。
)豈可近耶!”梓人傳(王承福,虧者,而得傳于韓。
楊潛,梓人,而得傳于柳。
) 裴封叔之第,(名堇,公之姊夫。
)在光德裡。
有梓人款其門,願傭巢宇而處焉。
(《說文》:巢,厄塞也,當作“隙”,寫轉作“巢”,去逆切,詳注第九卷。
)所職尋引、規矩、繩墨,(尋八尺。
引,十丈。
尋引,所以度長短也。
)家不居砻斫之器。
(砻,音聾。
斫,音卓。
)問其能,曰:“吾善度材,視棟宇之制,高深、圓方、短長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
舍我,衆莫能就一宇,故食于官府,吾受祿三倍;作于私家,吾收其直太半焉。
”他日,入其室,其床阙足而不能理,曰:“将求他工。
”餘甚笑之,謂其無能而貪祿嗜貨者。
其後京兆尹将飾官署,餘往過焉。
委群材,會衆工。
或執斧斤,或執刀鋸,皆環立向之。
梓人左持引、右執杖而中處焉。
量棟宇之任,視木之能,舉揮其杖曰:“斧彼!”(或曰“斧”為句絕。
)執斧者奔而右;顧而指曰:“鋸彼”!(或曰“鋸”為句絕。
)執鋸者趨而左。
俄而斤者斫,刀者削,皆視其色,俟其言,莫敢自斷者。
其不勝任者,怒而退之,亦莫敢愠焉。
畫宮于堵,盈尺而曲盡其制,計其毫厘而構大廈,無進退焉。
既成,書于上棟,(《易》:上棟下宇,以避風雨。
)曰“某年某月某日某建”,則其姓字也。
凡執用之工不在列。
餘圜視大駭,(《賈誼傳》:天下圜視而起。
注雲:驚愕也。
)然後知其術之工大矣。
繼而歎曰:彼将舍其手藝,專其心智,而能知體要者欤?吾聞勞心者役人,勞力者役于人,彼其勞心者欤?能者用而智者謀,彼其智者欤?是足為佐天子、相天下法矣!物莫近乎此也。
彼為天下者本于人。
其執役者,為徒隸,為鄉師、裡胥;(徒隸,給徭役者。
鄉師,一鄉之長。
裡胥,一裡之長。
胥,有才智者,平上二聲通。
)其上為下士;又其上為中士、為上士;又其上為大夫、為卿、為公。
離而為六職,判而為百役。
外薄四海,有方伯、連率。
(《記·王制》:千裡之外設方伯。
又曰:十國以為連,連有帥。
二百一十國以為州,州有伯。
“帥”,與“率”同。
)郡有守,邑有宰,皆有佐政。
其下有胥吏,又其下皆有啬夫、版尹,(漢制:鄉小者,置啬夫一人。
版尹,掌戶版者。
)以就役焉,猶衆工之各有執伎以食力也。
彼佐天子相天下者,舉而加焉,指而使焉,條其綱紀而盈縮焉,齊其法制而整頓焉,猶梓人之有規矩、繩墨以定制也。
擇天下之士,使稱其職;居天下之人,使安其業。
視都知野,視野知國,視國知天下,其遠迩細大,可手據其圖而究焉,猶梓人畫宮于堵而績于成也。
能者進而由之,使無所德;不能者退而休之,亦莫敢愠。
不炫能,(炫,音縣,行且賣也。
)不矜名,不親小勞,不侵衆官,日與天下之英材讨論其大經,猶梓人之善運衆工而不伐藝也。
夫然後相道得而萬國理矣。
相道既得,萬國既理,天下舉首而望曰:“吾相之功也。
”後之人循迹而慕曰:“彼相之才也。
”士或談殷、周之理者,曰伊、傅、周、召,其百執事之勤勞而不得紀焉,猶梓人自名其功而執用者不列也。
大哉相乎!通是道者,所謂相而已矣。
其不知體要者反此:以恪勤為公,以簿書為尊,炫能矜名,親小勞,侵衆官,竊取六職百役之事,聽聽于府廷,(聽,魚隐切,笑也。
)而遺其大者遠者焉,所謂不通是道者也。
猶梓人而不知繩墨之曲直、規矩之方圓、尋引之短長,姑奪衆工之斧斤刀鋸以佐其藝,又不能備其工,以至敗績用而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