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記官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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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祭使壁記(注具本篇。
) 《禮·檀弓》曰: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馀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馀也。
(《檀弓》上篇之文。
禮謂俎豆牲牢之屬。
)是必禮與敬皆足,而後祭之義行焉。
《周禮》:祭仆視祭祀有司百官之戒具,誅其不敬者。
(《周禮》:祭仆掌受命于王,以氏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糾百官之戒具。
既祭,率群有司而反命。
以王命勞之,誅其不敬者。
戒具,牲物。
)漢以侍禦史監祠。
(《漢·百官志》:侍禦史,凡郊廟之祠及大朝會、大封拜,則一人監威儀。
有違失,則劾奏之。
)《唐開元禮》:(明皇開元中,張說以《顯慶禮》注前後不同,宜加折衷,以為唐禮,乃诏蕭嵩等撰定,号《大唐開元禮》。
)凡大祠若幹,中祠若幹,鹹以禦史監視,祠官有不如儀者以聞。
(《舊史·職官志》:監察禦史監祭禮,則閱牲牢省器服,不敬,則劾祭官。
《新史·志》雲:監察禦史莅宴射習射及大祠中祠,視不如儀者以聞。
)其刻印移書,則曰監祭使。
寶應中,(肅宗上元二年,改元寶應。
)尤異其禮,更号祠祭使,俄複其初。
(興元元年号監祭使。
)又制,凡供祠之吏,雖當齋戒,得以決罰,由是禮與敬無不足者。
聖人之于祭祀,非必神之也,蓋亦附之教焉。
事于天地,示有尊也,不肅則無以教敬;事于宗廟,示廣孝也,不肅則無以教愛;事于有功烈者,示報德也,(《禮記》:法施于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
)不肅則無以勸善。
凡肅之道,自法制始。
奉法守制,由禦史出者也。
故将有事焉,則祠部上其日,吏部上其官,奉制書以來告,然後頒于有司,以謹百事。
太常修其禮,光祿合其物,(《唐·志》:光祿卿一人,凡祭祀省牲镬濯溉。
)百工之役,先一日鹹至于祠而考閱焉。
禦史會公卿有司,執簡而臨之,(《左氏》雲:南史聞太史盡死,執簡以往。
簡,謂簡策。
)故其粢盛牲牢酒醴菜果之馔,(粢盛,音咨成。
)必實于庖廚;鐘鼓笙竽琴瑟戛擊之樂,(《書》:戛擊鳴球。
注:戛擊,即,所以止樂。
戛,訖黠切。
韓本無“笙竽”二字。
)иね綴兆之數,(《釋名》:所以懸鼓者,橫曰и,縱曰ね。
《禮記》:綴兆舒疾,樂之文也。
綴,謂舞者行列相連綴也。
兆,謂位外之營兆也。
иね,音筍巨。
)必具于庭内;樽彜洗(洗,音雷藓。
)俎豆之器,(,郁鬯樽,又玉爵名。
,音盞。
,音賈,音駕。
)必于壇堂之上。
奉奠之士,贊禮之童,樂工舞師洎執役而衛者,(“役”,一作“殳”。
)鹹引數其實,(“引數”,一本作“列若”。
)設樸于堂下,以修官刑。
(《書》:鞭作官刑。
)而群吏莫敢不備物;羅奏牍于幾上,以嚴天憲,而衆官莫敢不盡誠。
而祭之日,先升立于西階之上,以待卒事。
其禮之周旋,樂之節奏,必周知之,退而視其燔燎瘗埋,(瘗,亦埋也。
燔,音煩。
燎,音了。
瘗,于例切。
)終之以敬也。
居常則饬四方祀貢之物,(饬,整也。
《周禮》:以九貢緻邦國之用,一曰祀貢。
注:祀貢,犧牲包茅之屬。
)以時登于王府。
服器之修具,祠宇之繕理,牛羊毛滌之節,(《周禮》:凡陽祀,用も牲毛之。
陰祀,用黝牲毛之。
望祀,各以方之色牲毛之。
毛之,取純毛也。
《禮記》:帝牛必在滌三月,稷牛唯具。
滌,牢中所搜除處也。
)三宮禦廪之實,(《谷梁傳》桓十四年:甸栗,而納之三宮,三宮米,而藏之禦廪。
甸,甸師,掌田之官。
三宮,三夫人。
)畢備而聽命焉。
舊以監察禦史之長居是職,貞元十九年十二月,禦史多缺,(《舊史》:貞元十九年十一月,監察禦史崔入台近不練故事,違式,流崖州。
十二月,監察禦史韓愈、李方叔皆得罪。
)予班在三人之下,進而領焉。
明年,中山劉禹錫(禹錫亦拜監察禦史。
)始複舊制。
由禮與敬以臨其人,而官事益理,制令有不宜于時者,必複于上,革而正之。
于是始為記,求簿書,得為是職者若幹人書焉。
四門助教廳壁記(四門學者,始于後魏時。
以周人四郊之制遼遠,故置四門。
而唐又合之于太學。
至是柳立、武儒衡、歐陽詹為之。
按韓文有《歐陽生哀詞》,序雲:“貞元十五年冬,詹為國子四門助教。
”則記之作,當在十五、六年間也。
) 周人置虞庠于四郊,以養國老,教胄子。
《祭統》曰:天子設四學。
蓋其制也。
(《禮記·祭義》:天子設四學。
注:四學,謂四郊之虞庠。
周人養國老于東膠,養庶老于虞庠。
《書》:命夔典樂教胄子。
胄子,國子也。
今雲“祭統”,誤。
)《易傳·太初篇》曰:天子旦入東學,晝入南學,夕入西學,暮入北學。
蔡邕引之,以定明堂之位焉。
(《東漢·志》:蔡邕《明堂論》雲:明堂者,天子太廟,所以崇禮其祖,配上帝者也。
謹承天随時之令,昭令德宗祀之禮,明前功百辟之勞,起尊老敬長之義,顯教幼誨稚之學。
朝諸侯選造士于其中,故為大教之宮,而四學具焉。
雲雲。
凡此皆明堂、太室、辟雍、太學事通合之義也。
)《大戴禮·保傅篇》曰:帝入東學以貴仁,入南學以貴信,入西學以貴德,入北學以貴爵。
(“貴”,一作“尊”。
《大戴禮·保傅篇》曰:帝入東學,尚親而貴仁;帝入南學,尚齒而貴信;帝入西學,尚賢而貴德;帝入北學,尚貴而尊爵。
)賈生述之,以明太子之教焉。
(賈誼舉《大戴禮·保傅篇》:帝入學之教于時政書曰:及太子少長,知妃色,則入于學。
學者,所學之宮也,學禮曰雲雲。
此五學者既成于上,則百姓黎民化輯于下矣。
)故曰為大教之宮,而四學具焉。
參明堂之政,原大教之極,其建置之道弘也。
後魏太和中,立學于四門,置助教二十人。
(《北史·劉芳傳》:太和二十年,發敕立四門博士,于四門置學。
古之四學,本在四郊,至是以其遼遠,故始置于四門。
)隋氏始隸于國子,而降置五人。
皇朝始合于太學,又省至三人。
員位彌簡,其官尤難,非儒之通者不列也。
四門學之制,掌國之上士、中士、下士凡三等,侯、伯、子、男凡四等。
其子孫之為胄子者,(《舊史·志》:四門博士三人,助教三人。
四門博士掌教文武七品以上及侯、伯、子、男之子為生者。
)及庶士、庶人之子為俊士者,(《舊史》又雲:若庶人之子為俊士生者,教法如太學。
通四經業成,上于尚書吏部試登第者,加階放選也。
)使執其業而居其次,就師儒之官而考正焉。
助教之職,佐博士以掌鼓箧夏楚之政令。
(《學記》:入學鼓箧,孫其業也。
夏楚二物,收其威也。
注:鼓箧,擊鼓警衆,乃發箧出所治經業。
夏,賈也。
楚,荊也。
二者所以樸撻犯禮者,夏,
) 《禮·檀弓》曰: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馀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馀也。
(《檀弓》上篇之文。
禮謂俎豆牲牢之屬。
)是必禮與敬皆足,而後祭之義行焉。
《周禮》:祭仆視祭祀有司百官之戒具,誅其不敬者。
(《周禮》:祭仆掌受命于王,以氏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糾百官之戒具。
既祭,率群有司而反命。
以王命勞之,誅其不敬者。
戒具,牲物。
)漢以侍禦史監祠。
(《漢·百官志》:侍禦史,凡郊廟之祠及大朝會、大封拜,則一人監威儀。
有違失,則劾奏之。
)《唐開元禮》:(明皇開元中,張說以《顯慶禮》注前後不同,宜加折衷,以為唐禮,乃诏蕭嵩等撰定,号《大唐開元禮》。
)凡大祠若幹,中祠若幹,鹹以禦史監視,祠官有不如儀者以聞。
(《舊史·職官志》:監察禦史監祭禮,則閱牲牢省器服,不敬,則劾祭官。
《新史·志》雲:監察禦史莅宴射習射及大祠中祠,視不如儀者以聞。
)其刻印移書,則曰監祭使。
寶應中,(肅宗上元二年,改元寶應。
)尤異其禮,更号祠祭使,俄複其初。
(興元元年号監祭使。
)又制,凡供祠之吏,雖當齋戒,得以決罰,由是禮與敬無不足者。
聖人之于祭祀,非必神之也,蓋亦附之教焉。
事于天地,示有尊也,不肅則無以教敬;事于宗廟,示廣孝也,不肅則無以教愛;事于有功烈者,示報德也,(《禮記》:法施于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
)不肅則無以勸善。
凡肅之道,自法制始。
奉法守制,由禦史出者也。
故将有事焉,則祠部上其日,吏部上其官,奉制書以來告,然後頒于有司,以謹百事。
太常修其禮,光祿合其物,(《唐·志》:光祿卿一人,凡祭祀省牲镬濯溉。
)百工之役,先一日鹹至于祠而考閱焉。
禦史會公卿有司,執簡而臨之,(《左氏》雲:南史聞太史盡死,執簡以往。
簡,謂簡策。
)故其粢盛牲牢酒醴菜果之馔,(粢盛,音咨成。
)必實于庖廚;鐘鼓笙竽琴瑟戛擊之樂,(《書》:戛擊鳴球。
注:戛擊,即,所以止樂。
戛,訖黠切。
韓本無“笙竽”二字。
)иね綴兆之數,(《釋名》:所以懸鼓者,橫曰и,縱曰ね。
《禮記》:綴兆舒疾,樂之文也。
綴,謂舞者行列相連綴也。
兆,謂位外之營兆也。
иね,音筍巨。
)必具于庭内;樽彜洗(洗,音雷藓。
)俎豆之器,(,郁鬯樽,又玉爵名。
,音盞。
,音賈,音駕。
)必于壇堂之上。
奉奠之士,贊禮之童,樂工舞師洎執役而衛者,(“役”,一作“殳”。
)鹹引數其實,(“引數”,一本作“列若”。
)設樸于堂下,以修官刑。
(《書》:鞭作官刑。
)而群吏莫敢不備物;羅奏牍于幾上,以嚴天憲,而衆官莫敢不盡誠。
而祭之日,先升立于西階之上,以待卒事。
其禮之周旋,樂之節奏,必周知之,退而視其燔燎瘗埋,(瘗,亦埋也。
燔,音煩。
燎,音了。
瘗,于例切。
)終之以敬也。
居常則饬四方祀貢之物,(饬,整也。
《周禮》:以九貢緻邦國之用,一曰祀貢。
注:祀貢,犧牲包茅之屬。
)以時登于王府。
服器之修具,祠宇之繕理,牛羊毛滌之節,(《周禮》:凡陽祀,用も牲毛之。
陰祀,用黝牲毛之。
望祀,各以方之色牲毛之。
毛之,取純毛也。
《禮記》:帝牛必在滌三月,稷牛唯具。
滌,牢中所搜除處也。
)三宮禦廪之實,(《谷梁傳》桓十四年:甸栗,而納之三宮,三宮米,而藏之禦廪。
甸,甸師,掌田之官。
三宮,三夫人。
)畢備而聽命焉。
舊以監察禦史之長居是職,貞元十九年十二月,禦史多缺,(《舊史》:貞元十九年十一月,監察禦史崔入台近不練故事,違式,流崖州。
十二月,監察禦史韓愈、李方叔皆得罪。
)予班在三人之下,進而領焉。
明年,中山劉禹錫(禹錫亦拜監察禦史。
)始複舊制。
由禮與敬以臨其人,而官事益理,制令有不宜于時者,必複于上,革而正之。
于是始為記,求簿書,得為是職者若幹人書焉。
四門助教廳壁記(四門學者,始于後魏時。
以周人四郊之制遼遠,故置四門。
而唐又合之于太學。
至是柳立、武儒衡、歐陽詹為之。
按韓文有《歐陽生哀詞》,序雲:“貞元十五年冬,詹為國子四門助教。
”則記之作,當在十五、六年間也。
) 周人置虞庠于四郊,以養國老,教胄子。
《祭統》曰:天子設四學。
蓋其制也。
(《禮記·祭義》:天子設四學。
注:四學,謂四郊之虞庠。
周人養國老于東膠,養庶老于虞庠。
《書》:命夔典樂教胄子。
胄子,國子也。
今雲“祭統”,誤。
)《易傳·太初篇》曰:天子旦入東學,晝入南學,夕入西學,暮入北學。
蔡邕引之,以定明堂之位焉。
(《東漢·志》:蔡邕《明堂論》雲:明堂者,天子太廟,所以崇禮其祖,配上帝者也。
謹承天随時之令,昭令德宗祀之禮,明前功百辟之勞,起尊老敬長之義,顯教幼誨稚之學。
朝諸侯選造士于其中,故為大教之宮,而四學具焉。
雲雲。
凡此皆明堂、太室、辟雍、太學事通合之義也。
)《大戴禮·保傅篇》曰:帝入東學以貴仁,入南學以貴信,入西學以貴德,入北學以貴爵。
(“貴”,一作“尊”。
《大戴禮·保傅篇》曰:帝入東學,尚親而貴仁;帝入南學,尚齒而貴信;帝入西學,尚賢而貴德;帝入北學,尚貴而尊爵。
)賈生述之,以明太子之教焉。
(賈誼舉《大戴禮·保傅篇》:帝入學之教于時政書曰:及太子少長,知妃色,則入于學。
學者,所學之宮也,學禮曰雲雲。
此五學者既成于上,則百姓黎民化輯于下矣。
)故曰為大教之宮,而四學具焉。
參明堂之政,原大教之極,其建置之道弘也。
後魏太和中,立學于四門,置助教二十人。
(《北史·劉芳傳》:太和二十年,發敕立四門博士,于四門置學。
古之四學,本在四郊,至是以其遼遠,故始置于四門。
)隋氏始隸于國子,而降置五人。
皇朝始合于太學,又省至三人。
員位彌簡,其官尤難,非儒之通者不列也。
四門學之制,掌國之上士、中士、下士凡三等,侯、伯、子、男凡四等。
其子孫之為胄子者,(《舊史·志》:四門博士三人,助教三人。
四門博士掌教文武七品以上及侯、伯、子、男之子為生者。
)及庶士、庶人之子為俊士者,(《舊史》又雲:若庶人之子為俊士生者,教法如太學。
通四經業成,上于尚書吏部試登第者,加階放選也。
)使執其業而居其次,就師儒之官而考正焉。
助教之職,佐博士以掌鼓箧夏楚之政令。
(《學記》:入學鼓箧,孫其業也。
夏楚二物,收其威也。
注:鼓箧,擊鼓警衆,乃發箧出所治經業。
夏,賈也。
楚,荊也。
二者所以樸撻犯禮者,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