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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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果,無核曰。
)癰痔之自為癰痔,草木之自為草木耶?是非為謀明矣,猶天之不謀乎人也。
(乎,一作於。
)彼不我謀,而何為務勝之耶?子所謂交勝者,若天恒為惡,(“若”下,一有“知”字。
)人恒為害,人勝天則善者行。
是又過德乎人,過罪乎大也。
又曰:天之能者生植也,人之能者法制也。
(夢得《論》雲: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強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
)是判天與人為四而言之者也。
餘則曰:生植與災荒,皆天也;法制與悖亂,皆人也,二之而已。
其事各行不相預,而兇豐理亂出焉,究之矣。
凡子之辭,枝葉甚美,而根不直取以遂焉。
又子之喻乎旅者,(“又”下,一有“曰”字。
)皆人也,而一曰天勝焉,一曰人勝焉,何哉?蒼蒼之先者,力勝也;(蒼蒼,一作莽蒼。
)邑郛之先者,智勝也。
虞、芮,力窮也,匡、宋,籍窮也。
是非(一有“之”字。
)存亡,皆未見其可以喻乎天者。
若子之說,要以亂為天理、理為人理耶?謬矣。
若操舟之言人與天者,愚民恒說耳。
幽、厲之雲為上帝者,無所歸怨之辭爾,(一有皆字。
)不足喻乎道。
子其熟之,無羨言侈論,(○羨,涎面切。
馀也。
)以益其枝葉,姑務本之為得,不亦裕乎?獨所謂無形為無常形者甚善。
宗元白。
答無饒州論春秋書辱複書,教以《報張生書》及《答衢州書》言《春秋》,此誠世所希聞,兄之學為不負孔氏矣。
往年曾記裴封叔宅,(封叔名堇。
)聞兄與裴太常言晉人及姜戎敗秦師于ゾ一義,(事見《左傳》僖三十三年。
)常諷習之。
又聞韓宣英及亡友呂和叔輩言他義,(胥山沈公謂當去“亡友”二字,遷在“呂和叔”上,今從之。
蓋韓宣項,元和十年自饒州司馬召回,與公例出為汀州刺史也。
宣英,名晔。
呂和叔,名溫,元和六年八月卒,公有诔。
)知《春秋》之道久隐,而近乃出焉。
京中於韓安平處,(安平,名泰。
)始得《微指》,和叔處始見《集注》,(陸質,一名淳,嘗著《春秋微指》二篇、《集注》二篇。
)恒願掃於陸先生之門。
及先生為給事中,(貞元二十年二月,以質為給事中。
)與宗元入尚書同日,居又與先生同巷,始得執弟子禮。
未及講讨,會先生病,時聞要論,嘗以易教誨見寵。
不幸先生疾彌甚,(貞元二十年九月,質卒,門人私谥曰文通先生,公嘗有《墓表》。
)宗元又出邵州,(九月,公出刺邵州。
)乃大乖謬,不克卒業。
複於以淩生處,(淩準,字宗一,元和三年卒。
公有《志》。
)盡得《宗指》、《辯疑》、《集注》等一通。
(質又有《春秋辯疑》七篇。
)伏而讀之,於“紀侯大去其國”,(事見《左傳》莊四年。
)見聖人之道與堯、舜合,不唯文王、周公之志獨取其法耳;於“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音灼,齊地名。
事見《左傳》莊二年。
)見聖人立孝經之大端,所以明其分也;於“楚人殺陳夏徵舒,丁亥,楚子入陳,納公孫甯、儀行父于陳”,(事見《左傳》宣十一年。
)見聖人褒貶予奪,唯當之所在,所謂瑕瑜不掩也。
(《禮記》:瑕不掩瑜,瑜不掩瑕。
○瑕,音遐。
瑜,音俞。
)反覆甚喜。
若吾生前距此數十年,則不得是學矣。
今後之,不為不遇也。
兄書中所陳,皆孔氏大趣,無得逾焉。
其言書荀自,貶立卓之意也。
(《左傳》,僖公十年《經》書“裡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
先是晉獻公寵骊姬,殺太子申生,逐夷吾、重耳而立奚齊。
前年獻公卒,裡克弑奚齊。
荀息又立卓子。
至是裡克又弑,而荀息死之。
)頃嘗怪荀息奉君之邪心以立嬖子,不務正義,棄重耳於外而專其寵,孔子同於仇、牧孔父為之辭。
(《左傳》桓公二年《經》書“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莊公十二年《經》書“宋萬弑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
與前書裡克事書法皆同。
)今兄言貶息,大善。
息固當貶也,然則《春秋》與仇、孔辭不異,仇、孔亦有貶欤?宗元嘗著《非國語》六十馀篇,其一篇為息發也,今錄以往,可知愚之所謂者乎?《微指》中明“鄭人來渝平”,(事見《左傳》隐六年。
)量力而退,告而後絕,固先同後異者也。
今檢此前無與鄭同之文,後無與鄭異之據,獨疑此一義,理甚精而事有不合,兄亦當指教焉。
(“指”下,一有“而”字。
)往年又聞和叔言兄論楚商臣一義,(事見《左傳》文元年。
)雖啖、趙、陸氏,(啖氏,助也。
趙氏,匡也。
)癰痔之自為癰痔,草木之自為草木耶?是非為謀明矣,猶天之不謀乎人也。
(乎,一作於。
)彼不我謀,而何為務勝之耶?子所謂交勝者,若天恒為惡,(“若”下,一有“知”字。
)人恒為害,人勝天則善者行。
是又過德乎人,過罪乎大也。
又曰:天之能者生植也,人之能者法制也。
(夢得《論》雲:天之道在生植,其用在強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
)是判天與人為四而言之者也。
餘則曰:生植與災荒,皆天也;法制與悖亂,皆人也,二之而已。
其事各行不相預,而兇豐理亂出焉,究之矣。
凡子之辭,枝葉甚美,而根不直取以遂焉。
又子之喻乎旅者,(“又”下,一有“曰”字。
)皆人也,而一曰天勝焉,一曰人勝焉,何哉?蒼蒼之先者,力勝也;(蒼蒼,一作莽蒼。
)邑郛之先者,智勝也。
虞、芮,力窮也,匡、宋,籍窮也。
是非(一有“之”字。
)存亡,皆未見其可以喻乎天者。
若子之說,要以亂為天理、理為人理耶?謬矣。
若操舟之言人與天者,愚民恒說耳。
幽、厲之雲為上帝者,無所歸怨之辭爾,(一有皆字。
)不足喻乎道。
子其熟之,無羨言侈論,(○羨,涎面切。
馀也。
)以益其枝葉,姑務本之為得,不亦裕乎?獨所謂無形為無常形者甚善。
宗元白。
答無饒州論春秋書辱複書,教以《報張生書》及《答衢州書》言《春秋》,此誠世所希聞,兄之學為不負孔氏矣。
往年曾記裴封叔宅,(封叔名堇。
)聞兄與裴太常言晉人及姜戎敗秦師于ゾ一義,(事見《左傳》僖三十三年。
)常諷習之。
又聞韓宣英及亡友呂和叔輩言他義,(胥山沈公謂當去“亡友”二字,遷在“呂和叔”上,今從之。
蓋韓宣項,元和十年自饒州司馬召回,與公例出為汀州刺史也。
宣英,名晔。
呂和叔,名溫,元和六年八月卒,公有诔。
)知《春秋》之道久隐,而近乃出焉。
京中於韓安平處,(安平,名泰。
)始得《微指》,和叔處始見《集注》,(陸質,一名淳,嘗著《春秋微指》二篇、《集注》二篇。
)恒願掃於陸先生之門。
及先生為給事中,(貞元二十年二月,以質為給事中。
)與宗元入尚書同日,居又與先生同巷,始得執弟子禮。
未及講讨,會先生病,時聞要論,嘗以易教誨見寵。
不幸先生疾彌甚,(貞元二十年九月,質卒,門人私谥曰文通先生,公嘗有《墓表》。
)宗元又出邵州,(九月,公出刺邵州。
)乃大乖謬,不克卒業。
複於以淩生處,(淩準,字宗一,元和三年卒。
公有《志》。
)盡得《宗指》、《辯疑》、《集注》等一通。
(質又有《春秋辯疑》七篇。
)伏而讀之,於“紀侯大去其國”,(事見《左傳》莊四年。
)見聖人之道與堯、舜合,不唯文王、周公之志獨取其法耳;於“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音灼,齊地名。
事見《左傳》莊二年。
)見聖人立孝經之大端,所以明其分也;於“楚人殺陳夏徵舒,丁亥,楚子入陳,納公孫甯、儀行父于陳”,(事見《左傳》宣十一年。
)見聖人褒貶予奪,唯當之所在,所謂瑕瑜不掩也。
(《禮記》:瑕不掩瑜,瑜不掩瑕。
○瑕,音遐。
瑜,音俞。
)反覆甚喜。
若吾生前距此數十年,則不得是學矣。
今後之,不為不遇也。
兄書中所陳,皆孔氏大趣,無得逾焉。
其言書荀自,貶立卓之意也。
(《左傳》,僖公十年《經》書“裡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
先是晉獻公寵骊姬,殺太子申生,逐夷吾、重耳而立奚齊。
前年獻公卒,裡克弑奚齊。
荀息又立卓子。
至是裡克又弑,而荀息死之。
)頃嘗怪荀息奉君之邪心以立嬖子,不務正義,棄重耳於外而專其寵,孔子同於仇、牧孔父為之辭。
(《左傳》桓公二年《經》書“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莊公十二年《經》書“宋萬弑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
與前書裡克事書法皆同。
)今兄言貶息,大善。
息固當貶也,然則《春秋》與仇、孔辭不異,仇、孔亦有貶欤?宗元嘗著《非國語》六十馀篇,其一篇為息發也,今錄以往,可知愚之所謂者乎?《微指》中明“鄭人來渝平”,(事見《左傳》隐六年。
)量力而退,告而後絕,固先同後異者也。
今檢此前無與鄭同之文,後無與鄭異之據,獨疑此一義,理甚精而事有不合,兄亦當指教焉。
(“指”下,一有“而”字。
)往年又聞和叔言兄論楚商臣一義,(事見《左傳》文元年。
)雖啖、趙、陸氏,(啖氏,助也。
趙氏,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