卽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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摠戎廳,軍校員役,令各營各司區處。

     ○徐相五仍付摠戎使。

     秋七月 7月1日 ○丙申,詣殯殿,行朔奠。

     7月3日 ○戊戌,召見時原任大臣。

    〈領事趙寅永,判府事鄭元容,權敦仁,左議政金道喜,判府事樸晦壽。

    〉大王大妃殿曰:「聞禦諱字,與彼中諱字,字樣雖異,以章相似,自外有不一之論雲。

    此字字邊與字義,俱是不當於彼諱,而遠外之事,或有未可知者,此不可不存商,又不可不審愼。

    禦諱改定似好,以副望改定,禦押,亦自當改定,禦字亦改定可也。

    」 ○命禦押,自內書下。

     7月5日 ○庚子,領府事趙寅永上疏略曰: 「向日禦名會議,臣居班右,尤宜敬謹,而乃因字音之或近彼諱,至有望單之還入改定,大聖人深思遠慮,臣實欽仰贊歎。

    果以及今忌定仰奏,而其惶懍靡措,容有極哉?目下病形最妨步履,山陵看審,專藉腳力,左右思量,隻有控實乞解之一條路也。

    特遞臣摠護之任。

    」 批曰:「禦名改定,慈聖所以慮慮外之事,欲其萬全無慮之意,而筵中所敎,又復丁寧開釋,則於卿有何舒錯乎?今此爲引,誠萬萬過中矣。

    以卿老成,何不諒此。

    且摠護之任,是終事之地也。

    在卿情禮,何可辭爲?卿其安心勿辭。

    」 7月6日 ○辛醜,召見山陵看審都監堂上以下。

    大王大妃殿曰:「看審諸處中,何處爲最吉乎?」都監堂上趙鶴年曰:「取其坐向吉利處,合十三處,一一看審後,其中五處,以相地官山論,修別單入啓矣。

    」大王大妃殿曰:「五處中何處爲最吉乎。

    」鶴年曰:「五處中景陵陵上奉審,則十全大吉之地矣,而崇陵右岡,亦是大吉之地,似爲次於景陵矣。

    」大王大妃殿曰:「諸相地官奏之可也。

    」相地官梁鍾華、樸大熙等奏曰:「景陵龍勢穴證豐厚,爲十全大吉之地,而崇陵龍穴法度,亦是大吉之地,比諸景陵,猶爲之次,故定以副望矣。

    」大王大妃殿曰:「景陵第一十全大吉之地,故爲首望乎?三看審後當完定,而再看審何日爲之乎?」鶴年曰:「再看審日字,摠護使當有草記矣。

    」 ○左議政金道喜疏略曰: 「禦名單子會議,臣忝居時任,其責尤別。

    手書者臣也,封進者亦臣也,苟求不審,臣實爲首。

    」 批曰:「此豈卿可引之義,而如是爲引乎?萬萬過當,萬萬不可。

    卿其諒之,卿其安心焉。

    」 ○判府事鄭元容、樸晦壽聯疏略曰: 「禦名改定,臣等俱是會議參聞之人,則惶恧靡措之忱,豈有異同?玆敢聯陳自劾。

    」 批曰:「此果不可已之義諦乎?一日二日,次第引咎,有若僨誤者,究其意而不能得也。

    卿等亦必仰揣慈意之攸在矣。

    』卿等其諒之諒之。

    」 7月10日 ○乙巳,召見山陵看審諸臣。

     7月12日 ○丁未,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召見時原任大臣閣臣,公除翌日承候也。

     ○召對,講《小學》第一卷。

     ○以金蘭淳爲水原府留守,尹義儉爲右邊捕大將。

     ○執義金基纉,疏陳十條曰: 「敦聖孝、保聖躬、奮聖志、勉聖學、招賢俊、開言路、崇儉德、立紀綱。

    」 批擇守令嚴科規批曰:「十條陳勉,眷眷憂愛,深庸嘉乃。

    當體念矣。

    」 ○以金左根爲漢城府判尹,李觀熙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奉迎大臣判府事鄭元容以下,施賞有差,承旨洪鍾應加資,注書韓敬源,檢閱尹定善陞六。

     ○禮曹,以魂殿徽定殿祝式,儒臣大臣議啓,領府事趙寅永以爲:「純宗室之稱皇考,殿下稽孝子,謹稽明嘉靖時禮論有曰:『兄武宗,考孝宗,』可以援用。

    翼宗室之皇兄殿下稱孝嗣,卽我英廟於景宗室祝式,爲我爲已行之禮也,竝不必更論。

    若魂殿徽定殿祝式考諸先儒之論,多以繼統爲重,不拘序次。

    然而歷代未有能行之者。

    惟唐宣宗,於敬、文、武室,本以叔繼侄,而隻稱嗣皇帝,臣某昭告于,則其直書廟號,可推也。

    旣稱嗣旣稱臣旣稱某,而不書敢字,無是理也,或史有闕文然歟。

    第我朝祝式,高曾以上,隻書廟號,而不書屬稱,或可爲旁照之例歟。

    」判府事鄭元容以爲:「帝王以繼統爲重。

    雖以弟後兄,以叔後侄,其生時旣盡臣其諸父昆弟矣。

    諸父昆弟之入繼者,又爲之子爲父之服矣。

    故魯文公事之《春秋》三傳所論及宋眞宗時《尙書省集議》,皆以不當拘世次爲說。

    此禮家所謂不以親親,害尊尊之義也。

    然稽攷歷代行典,皆以天屬爲序。

    且以我朝禮言之,英廟之於景廟,稱皇兄稱孝嗣,今以從先之義,於翼宗室,援用此禮,則於純廟,當以禰位事之矣。

    大行朝叔侄之序,唐宣宗時禮院祝式,於敬文武,但稱嗣皇帝臣某昭,告以但稱二字觀之,其不加屬稱,可知矣,似當爲今日可據之例,而禮節甚重,不敢質對雲。

    」判府事權敦仁以爲:「今此禮曹所請祝式之議,非但國朝創有之事,亦歷代之所絶罕也。

    歷代則有唐宣宗故事,國朝有英廟朝已例,而若其折衷古今,備成一代典禮,則非臣蒙蔀之見所敢妄論雲。

    」左議政金道喜以爲:「純宗室稱皇考殿下,稱孝子,翼宗室稱皇兄殿下,稱孝嗣,旣有禮曹援據之啓,無容更議,而若魂殿徽定殿祝式,無他旁照之例,惟有唐宣宗時祝式於敬、文、武,但稱嗣皇帝臣某,此或爲可據之禮耶?且太廟祝式,高曾以上,隻書廟號,不書屬稱,則今亦隻書廟號,不書屬稱,似或合宜,而係是莫重典禮,無以的定雲。

    」判府事樸晦壽以爲:「禮家所論之說,以承統爲重,歷代已行之典,以世次爲定,今當從已行之典,則純廟當爲禰位,翼宗當稱皇兄。

    大行朝祝式,旣有唐宣宗時可據之例,臣亦無他見雲。

    」奎章閣提學金學性,知春秋尹定鉉,奎章閣直提學趙秉駿,同春秋洪羲錫、李源益、李經在,幷以爲不敢臆對雲,祭酒洪直弼以爲:「以叔父繼侄,歷選載籍,推周孝王之於懿王,唐宣宗之於武宗,我殿下之於大行大王已矣。

    先儒有雲:『孝王,叔父也,臣也,懿王,兄子也,君也。

    親親,不害於尊尊,君臣之分,固在也。

    宗廟之禮,嗣君拜先君,非叔拜侄也。

    』先正文元公臣金長生又雲:『帝王家以承統爲重,雖叔繼侄,兄繼弟,皆有父子之道,』斯爲萬世不易之正義也。

    雖雲有父子之道,而至若屬稱,則當用兄弟叔侄之序,殿下之於孝定殿,恐當稱皇侄於徽定殿,恐當稱皇侄妃。

    叔侄之名,雖不見于古禮,已有程、朱兩夫子定論。

    逮皇朝憲宗皇帝,追復景泰帝謚冊,稱叔稱侄,是爲所遵述者,而又按《綱目》,唐宣宗紀禮院奏祝文於穆、敬、文、武四帝但稱嗣皇帝臣某,是亦可備今日援證也雲。

    」副司直宋來熙以爲:「帝王入繼之義,至重至嚴,雖弟繼兄叔繼侄,隻以承統爲序,有父子之義,無父子之名。

    凡於倫屬之稱,亦不可紊,故英廟之於景廟,稱皇兄稱孝嗣,則翼宗室祝式,似當援以爲據。

    至於魂殿與徽定殿祝式,果無的見於禮書,而第按唐宣宗時,於穆、敬、文、武四室褅祭祝文,但稱嗣皇帝臣某,宣宗之於穆宗,弟也,於敬、文、武,叔也,而通稱嗣皇,則今亦通稱嗣王,或爲可據,而我朝則特加孝字於嗣字之上,未敢詳其當初議定之意也。

    昔文元公臣金長生,嘗論此禮,以爲:『當依《通典》,自稱曰,嗣皇某於先君,亦當別稱號,而今未有先儒定論,不敢創說雲,』與今日所値,實無異同,而先正之不敢創說者,尤何敢率爾論列耶?」大王大妃殿,命皇姪皇姪妃稱號,依儒臣議,嗣王臣稱號,依大臣議施行。

     7月13日 ○戊申,召對。

     7月14日 ○己酉,召對。

     ○別講。

     ○前正言姜漢赫,疏略曰: 「擧國同憤者,卽趙秉鉉是也。

    噫!彼秉鉉,竊弄鹹福,貪饕貨財,脅制朝廷,眼無君父之許多罪惡,臺評俱在,斷案已成,寔繁之徒,以類相聚,其爲護法於秉鉉者,尹緻英也。

    始豔秉鉉之勢位,甘受股掌之翫,終蹈秉鉉之作爲,莫負心膂之托,兩歲五資,驟躐無漸,一門三貴,勢焰可怕。

    其奸回情狀,竟莫逃於先大王日月之明,則或嚴加竄逐,或微示踈斥,而秉鉉則偃處於郊坰,窺探動靜,緻英則蜚揚於館閣,淩轢朝廷,伏莾之戎,出柙之虎,誠非細憂。

    伏願仰稟東朝,亟將趙秉鉉、尹緻英,施以絶島安置之典。

    」 批曰:「一是先王已罪之人也,一是先王近密之臣也,一紙臚列,有欠忠厚之風。

    」 ○掌令李廷鬥疏略曰: 「伏見前正言姜漢赫疏論趙秉鉉尹緻英二人,其千罪萬惡,斷案自在,公議莫遏,而猶恨有未盡悉者,蓋以三四武弁之不幷擧也。

    噫!彼李應植、李能權,素稱蠢鹵之徒,專習諛侫之態,戎鈴總符,次第輪據,膴仕美職,一時都占,嗜利之徒,打成一套乃有奸黠之申觀浩,驕濫之金鍵輩,爭相慕效,益加縱恣,雄閫歷遍於數歲,而害專雖雖之氓,戎符兜攬於妙年,而蔭及哇哇之童。

    臣尤有所駭墳者,頃當沁邸奉迎之際,應植私自傳撥,飛報之騎,先於陪衛之行,其心所在,有不可測,群情疑怪,輿論沸騰。

    臣謂李應植、李能權、金鍵、申觀浩,竝施絶島定配之典,斷不可已也。

    」 批曰:「苟有公憤,何不言之於前,而乃於罔極之中,有此起鬧乎?下端事,眞如是也,極爲駭惡矣。

    」 7月15日 ○庚戌,詣殯殿,行望奠別莾禮。

     ○召對。

     ○以洪在龍爲訓鍊大將,柳相弼爲禁衛大將,李景純爲禦營大將。

     ○大司憲李景在,疏略曰: 「卽伏見前正言姜漢赫,掌令李廷鬥疏本,則擧國之同憤,王法之當誅。

    噫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