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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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二年清鹹豐元年
春正月
1月1日
○戊子,詣仁政殿,親上表裏,仍受賀頒赦。
1月2日 ○己醜,親上表裏陳賀時,各差備官施賞有差,禮房承旨徐英淳,對擧承旨成原默,宣敎官兵曹正郞李寅夔,加資。
○以徐英淳爲漢城府判尹,金洙根爲議政府右參贊,洪學淵爲工曹判書。
1月3日 ○庚寅,敎曰:「洪祭酒回卺在邇雲,事甚稀貴。
朝家禮遇之地,且有從前已施之典,衣資食物,從優輸送,遣史官存問以來。
」 ○以洪直弼爲司憲府大司憲。
1月6日 ○癸巳,以洪在喆爲兵曹判書,趙鬥淳爲吏曹判書。
1月10日 ○丁酉,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1月11日 ○戊戌,大司憲洪直弼辭疏,批曰:「都憲特簡,意有所在。
砥行立名,需用當世,惟士爲能,況卿之經術風範,世所推詡。
昌言又若是惓惓,不覺聳然莊誦矣。
卿其勿辭,亟回遐心,犁然膺命。
」 1月12日 ○己亥,召見,下直閫帥守令。
1月15日 ○壬寅,以金興根爲吏曹判書。
1月18日 ○乙巳,以李穆淵爲刑曹判書。
1月19日 ○丙午,以樸晦壽爲實錄摠裁官,李嘉愚爲判義禁府事。
1月20日 ○丁未,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大王大妃殿曰:「禦眞奉安處所,欲爲議定。
丙申年兩朝禦眞移奉時,所言應皆記憶,而其時豈不悲慟,亦豈不自知不近人情也哉,爲念來頭事勢,奉安於閟宮景祐宮矣。
丙午年大行朝,以不及逮事之感懷,言于予者,懇至,以追慕不泊之慟,欲爲繼奉於眞殿,予若挽止,則不近於人情天理,故仍爲從之而奉安矣。
今予所當者,比諸丙申,尤無以爲言,三宗血脈,惟憲宗而已,雖甚張大,欲爲奉安於眞殿,諸大臣所見何如?」領府事鄭元容等,皆以「繼奉眞殿,實爲允當。
」大王大妃殿曰:「增建之事,旣有丙午之例,都監則置之,令戶判監蕫。
」 1月21日 ○戊申,以徐箕淳爲禮曹判書,樸永元爲兵曹判書。
1月22日 ○己酉,召對。
○恩彥君辛酉事辨誣奏文,略曰: 「臣之父宣恪王,沖齡嗣服,領議政沈煥之,當艱虞之會,竊威福之柄,幸國家有變,謂此時可乘。
翌年辛酉,臣之本生祖恩彥君稛,先受其鋒,伊時小邦不幸,有邪學之獄。
煥之輩,謂臣本生祖,亦染邪敎,敢以千萬不近之目,被之千萬不近之地,驅入此獄,混被其殺,公議尙有未泯。
擧國爲之齎悲則急欲箝制,使不敢議其後,又必欲達之天聽,暴之天下,竟至有誣奏之擧。
第以小邦前後奏禦之文,亦備內府編輯之列,事之虛實,奏之眞僞,傳係於小邦。
今若隻據辛酉之誣而爲辭,則爲梟爲獍,爲鬼爲蜮,雖軒鏡高懸,禹鼎垂象,亦何由悉燭無餘乎?敢將臣本生祖辛酉罔極之誣,瀝血陳聞,冀垂照察。
」〈大提學徐箕淳製進。
〉 1月23日 ○庚戌,以李憲球爲判義禁府事,徐左輔爲禮曹判書。
○召對。
1月24日 ○辛亥,召對。
1月25日 ○壬子,名見陳奏謝恩使,〈正使金景善,副使李圭祊,書狀官李升洙〉黃海監司洪耆燮,辭陛也。
○召對。
1月26日 ○癸醜,召對。
1月27日 ○甲寅,召對。
1月28日 ○乙卯,召對。
1月29日 ○丙辰,召對。
○刑曹判書李穆淵,從縣道上疏自引,仍辭職,批曰:「往事何忍追提?卿其勿辭行公。
」 ○以鄭岐源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
1月30日 ○丁巳,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
二月 2月1日 ○戊午,詣眞殿展拜。
○召對。
2月2日 ○己未,召見全羅監司李裕元,辭陛也。
○命金興根拜左相,樸永元拜右相。
○以李憲球爲吏曹判書,徐箕淳爲兵曹判書。
2月4日 ○辛酉,召對。
2月5日 ○壬戌,召對。
2月6日 ○癸亥,以李嘉愚爲兵曹判書。
○召對。
○以尹定鉉爲禮曹判書。
○敎曰:「德興大院君房攝祀孫,以前縣監李時學,口傳付軍職,使之攝祀。
」 2月7日 ○甲子,召對。
2月8日 ○乙醜,召對。
○命全溪大院君完陽府大夫人,龍城府大夫人墓所,四名日祭需,依德興大院君墓所例磨鍊。
2月9日 ○丙寅,召對。
○以具鏘和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申命淳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2月10日 ○丁卯,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
○左議政金興根,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2月11日 ○戊辰,召對。
○右議政樸永元,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以李紀淵爲慶尙首觀察使。
2月12日 ○己巳,召對。
○以趙鬥淳爲大提學。
2月13日 ○庚午,行閣圈,直閣鄭健朝、申錫禧、洪鍾序、曺錫輿,待敎金炳國、李容殷、徐相至、李僖魯。
○以趙鬥淳爲奎章閣提學,南秉哲爲直提學,鄭健朝爲直閣,金炳國爲待敎,金在淸爲吏曹參議。
2月14日 ○辛未,召對。
2月15日 ○壬申,詣孝定殿,行望祭。
○召對。
○以徐英淳爲刑曹判書,尹緻謙爲漢城府判尹,尹緻定爲成均館大司成。
2月16日 ○癸酉,召對。
○別講。
○左議政金興根,右議政樸永元,再疏辭職,賜批不許。
2月17日 ○甲戌,召對。
○別講。
2月18日 ○乙亥,召對。
○別講。
2月19日 ○丙子,召對。
2月20日 ○丁醜,朝講《論語》第一卷。
2月21日 ○戊寅,朝講。
○左議政金興根,三疏辭職,賜批不許。
○敎曰:「前後飭敎,不啻懇至,而一向力抗,此何道理?慶尙監司李紀淵,卽其地定配。
」 2月22日 ○己卯,晝講。
○右議政樸永元三疏辭職,賜批不許。
2月23日 ○庚辰,敎曰:「行遣人李紀淵分揀,仍任前職,補外施行,使之除朝辭赴任。
」 2月24日 ○辛巳,召對。
2月25日 ○壬午,晝講。
2月26日 ○癸未,晝講。
2月27日 ○甲申,詣眞殿展拜。
○晝講。
○以趙寬錫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左議政金興根,四疏辭職,賜批不許。
三月 3月1日 ○戊子,詣孝定殿,行朔祭晝茶禮。
3月2日 ○己醜,禦春塘臺,行春到記,講幼學李亨會,表進士金肯淵,幷直赴殿試。
3月3日 ○庚寅,以李行敎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3月4日 ○辛卯,次對于熙政堂。
左議政金興根啓言:「主經翼史,以爲明道術而閱事理,日近莊士,講劘討論,嚴立課程,罔或間斷。
」批曰:「予雖不敏,當服膺矣。
」右議政樸永元,陳勉節儉,批曰:「如欲愛民,則必自節儉始。
卿以愛民二字,惓惓陳勉,斷當體念矣。
」 ○大王大妃殿,命嚴飭各道,減價與殖錢之弊,分遣繡衣時,添入事目以爲糾察。
3月5日 ○壬辰,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
3月7日 ○甲午,晝講。
3月8日 ○乙未,召對。
3月9日 ○丙申,召對。
3月10日 ○丁酉,以徐箕淳爲判義禁府事。
○禦春塘臺,行三日製。
3月13日 ○庚子,禦春塘臺,行文科庭試,取進士尹秉鼎等五人,武科取閑良金濟肯等三百三十人。
3月14日 ○辛醜,詣眞殿展拜。
3月15日 ○壬寅,詣坡州牧行宮經宿。
3月16日 ○癸卯,詣仁陵,親祭長陵展謁,還詣坡州行宮經宿。
○以尹緻謙爲刑曹判書,洪在喆爲漢城府判尹。
3月17日 ○甲辰,詣全溪大院君墓所,恩彥君墓所,完陽府大夫人墓所,龍城府大夫人墓所展拜,還宮。
3月18日 ○乙巳,詣眞殿展拜。
○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召見回還三使臣。
○以金鼎集爲刑曹判書。
3月20日 ○丁未,以趙冀永爲判義禁府事。
3月22日 ○己酉,禦熙政堂,受新恩謝恩。
○召見忠淸左道暗行禦史徐堂輔,書啓罪丹陽郡守張照,新昌縣監金鍵,堤川縣監趙行鎭,溫陽郡守趙秉璿,前郡守尹庠一,天安郡守金近喜,全義前縣監兪莘煥,牙山前縣監李魯榮,淸州前營將申命沆,忠州前前營將趙存德等,淸風府使李彙載,褒施,準職除授。
3月27日 ○甲寅,禦春塘臺,行西北別付料試射。
3月29日 ○丙辰,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
○召見京畿暗行禦史柳晏,書啓罪陽智前縣監崔鏶,坡州牧使李吉求,驪州前前牧使李奎憲,喬桐前府使吳緻賢,長湍前前府使具性喜,通津前前府使具春喜,利川府使沈碩奎,高陽前前郡守金孝求等,麻田郡守洪在應,褒施陞敍。
夏四月 4月1日 ○丁巳,詣孝定殿,行朔祭。
4月2日 ○戊午,朝講《論語》第二卷。
○召見忠淸右道暗行禦史金有淵,書啓罪前監司趙得林,洪州前牧使李聞榮,舒川前郡守李熙敬,瑞山郡守李鎭昇,前郡守尹載善,沔川郡守李源弼,定山縣監宋秉文,扶餘縣監金貞根,泰安前郡守吳宅善,大興前郡守崔遇亨,庇仁前縣監孔獻東,海美前縣監樸民煥。
○以鄭元容爲實錄摠裁官。
4月3日 ○己未,召對。
4月4日 ○庚申,以金左根爲訓鍊大將,白殷鎭爲禁衛大將。
○晝講。
○以許棨爲左邊捕盜大將。
○大王大妃殿敎曰:「璿源殿禦眞還奉安日,憲宗大王禦眞,同日奉安,仍行酌獻禮矣。
」 4月5日 ○辛酉,晝講。
○以趙台淳爲成均館大司成。
4月6日 ○壬戌,以李熙絅爲左邊捕盜大將。
○召對。
4月7日 ○癸亥,召對。
4月8日 ○甲子,召對。
4月9日 ○乙醜,詣徽定殿展拜。
4月10日 ○丙寅,召見全羅右道暗行禦史趙雲卿,書啓罪鹹悅前縣監鄭基重,海南前縣監張龍逵,羅州牧使金在敬,珍山郡守尹會善,全州前判官金佐鉉,靈光前郡守權馦,高山縣監柳譱,興陽前縣監韓錫基,鹹平前縣監許傳,前兵使柳永魯。
4月11日 ○丁卯,以金道喜爲實錄摠裁官。
4月12日 ○戊辰,晝講。
召見江原道暗行禦史李啓善,書啓罪淮陽府使樸斅默,鐵原府使金箕祖,祥雲察訪李璋溥,原州前判官金近喜,襄陽前府使柳基豐,平海前前郡守徐慶輔,蔚珍前前縣監成永龜,狼川前縣監權秉德,橫城前縣監李儒龍,保安前察訪南大儒等,金城縣令金在獻,安峽縣監姜溍,幷褒施陞敍。
4月13日 ○己巳,晝講。
○以柳信儉爲三道水軍統禦使,李肇淵爲慶尙左道兵馬節度使,許燮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4月14日 ○庚午,召對。
○以曺雲承爲吏曹參議。
4月15日 ○辛未,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命庶流疏通,凡於仕宦,各別收用。
○領議政權敦仁啓言:「前捕將許棨,奉牌闕巡事,請施竄配之典」,大王大妃殿批曰:「前捕將,未知有何事端,而肆然奉牌,無端闕巡,極爲駭然。
依大臣所奏,竄配可也。
」 ○命別軍職久勤外任之貶下繡罷者,蕩敍後越三當次始擬望,以爲定式。
4月16日 ○壬申,晝講。
4月17日 ○癸酉,晝講。
4月18日 ○甲戌,晝講。
○以李若愚爲判義禁府事。
4月19日 ○乙亥,晝講。
4月20日 ○丙子,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晝講。
○以李嘉愚爲吏曹判書,徐箕淳爲兵曹判書。
4月21日 ○丁醜,以趙秉駿爲水原府留守。
4月23日 ○己卯,召見全羅左道暗行禦史李承益,書啓罪潭陽府使樸承圭,前府使金老淳,興陽縣監李綺年,玉果縣監權應駿,順天前府使趙然昌,寶城前前郡守李亮熙,樂安前郡守金永琦,龍潭前前縣令金近喜,昌平前縣監李根榮,雲峰前縣監宋在益,光陽前縣監魚在淵,同福前縣監韓用翰,康津前縣監趙學春,獒樹前察訪承鎭泰,前前兵使柳永魯,前前左水使鄭夏應,前前左水虞候李益相等,淳昌郡守洪鍾茂,褒施陞敍。
4月24日 ○庚辰,以洪鍾英爲吏曹參判。
4月28日 ○甲申,晝講《論語》第三卷。
4月29日 ○乙酉,朝講。
○召對。
○執義蔡元默,疏論京畿禦史柳晏,湖南右道禦史趙雲卿,命施刊削之典。
4月30日 ○丙戌,召對。
五月 5月1日 ○丁亥,以兪章煥爲司諫院大司諫。
○召對。
5月2日 ○戊子,晝講。
5月3日 ○己醜,召對。
○召見鹹鏡道暗行禦史崔遇亨,書啓罪茂山前前府使李信泳,利原前縣監柳相濂,甲山府使李仁奎,明川府使鄭雲翼,鍾城前府使李熙承,洪原前縣監權聖根,居山前察訪李景源等,鹹興判官申錫寬,褒施陞敍。
5月4日 ○庚寅,召對。
5月5日 ○辛卯,詣孝定殿,行端午節享晝蔡禮。
○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召對。
5月6日 ○壬辰,召對。
5月7日 ○癸巳,召對。
○別講。
5月9日 ○乙未,召對。
○別講。
5月10日 ○丙申,召對。
○口傳敎曰:「大王大妃殿誕辰進獻錢二千兩,自宣惠廳入之,水紬一同,木三同,自戶曹入之,而每年依此擧行事,分付。
」 5月11日 ○丁酉,召對。
5月12日 ○戊戌,晝講。
○憲宗大王、孝顯王後祔太廟都監,命祥後設局尊崇都監合設,堂郞兼察。
5月13日 ○己亥,晝講。
5月14日 ○庚子,召對。
5月15日 ○辛醜,詣孝定殿行望祭。
5月16日 ○壬寅,晝講。
5月17日 ○癸卯,詣璿源殿,各室禦眞還安,憲宗大王禦眞奉安,仍行酌獻禮。
○璿源殿增建時,監蕫堂郞以下,施賞有差。
○眞殿酌獻禮時,贊禮以下,施賞有差,贊禮禮曹判書尹定鉉,禮房承旨申錫愚,執禮副司果李參鉉,大祝副司果金敬鉉,幷加資。
5月18日 ○甲辰,禮曹啓言:「孝定殿禫事後,行祔廟之禮,則例有疊次祧遷之擧矣。
以五廟之制,承統斷序之次,溯而上之,則眞宗大王神位,似當祧遷于永寧殿,而祧祔事體嚴重,臣曹不敢擅論。
請問議時原任大臣及儒賢,定奪擧行。
」允之。
○晝講。
5月19日 ○乙巳,晝講。
5月20日 ○丙午,以趙冀永爲判義禁府事。
○召對。
5月21日 ○丁未,召對。
5月22日 ○戊申,以金左根爲工曹判書,李魯秉爲司憲府大司憲,李啓朝爲禮曹判書。
5月23日 ○己酉,召見回還陳奏使。
○敎曰:「使事順成,不可無示意之擧。
奏請正使金景善,副使李圭祊,書狀官李升洙,幷加資。
」 ○大王大妃殿敎曰:「五十年幽枉之伸,今無餘憾,莫非主上誠意所緻。
恩彥君內外祠版,遣正卿緻祭。
」 ○以吳取善爲司憲府大司憲。
○前大司憲李魯秉疏略曰: 「昨年春曹褒貶,假引儀權中本,居在中考。
其時領揆,俾勿點下,而因囑低昻,殊非對揚之意,故降置下考矣。
大僚因是含怒,及臣遞職之後,分付銓曹,勒遞鄭時浚職,復授權中本,爲濟其私。
迫逐無罪之人,還授以貶下之人,何其無忌憚,若是之甚也?臣以其時政官,安得不慙恧於心乎?凾削臣見帶之銜,仍施當被之律。
」 批曰:「省疏具悉。
」 ○政院啓言:「領議政權敦仁,以臺疏,不敢偃處城闉。
」敎曰:「大官體貌自別。
苟以此等事,輕其擧措,則豈不反有所損乎?卿其還第,切勿虛徐。
」又敎曰:「除非官師之箴,則詆斥大臣,非但有關朝體,況非推上之事乎?前大司憲,施以投畀之典。
」 5月24日 ○庚戌,召對。
5月25日 ○辛亥,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賓廳啓:「大王大妃殿加上尊號望正烈,王大妃殿加上尊號望宣敬,孝顯王後追上徽號望敬惠,靖順大妃殿上尊號望明憲。
○戶曹參判盧光鬥,從縣道上疏陳勉,批曰:「所陳之言,寔出忠愛,深用嘉尙。
內下表裏一端賜給。
」 ○晝講。
5月26日 ○壬子,以左議政金興根爲實錄摠裁官。
○晝講。
○以李寅皐爲吏曹參議。
5月27日 ○癸醜,領議政權敦仁疏略曰: 「臣以前憲長之疏,屢奉嚴命,泯不蠢動,莫重典禮,敢事逋傲。
乞稟東朝,下臣司敗,勘以當律,以謝人言,以爲爲人臣孤恩負國者之戒。
」 批曰:「前都憲疏,實實老妄所緻,則以卿休休之量,固宜一言
1月2日 ○己醜,親上表裏陳賀時,各差備官施賞有差,禮房承旨徐英淳,對擧承旨成原默,宣敎官兵曹正郞李寅夔,加資。
○以徐英淳爲漢城府判尹,金洙根爲議政府右參贊,洪學淵爲工曹判書。
1月3日 ○庚寅,敎曰:「洪祭酒回卺在邇雲,事甚稀貴。
朝家禮遇之地,且有從前已施之典,衣資食物,從優輸送,遣史官存問以來。
」 ○以洪直弼爲司憲府大司憲。
1月6日 ○癸巳,以洪在喆爲兵曹判書,趙鬥淳爲吏曹判書。
1月10日 ○丁酉,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1月11日 ○戊戌,大司憲洪直弼辭疏,批曰:「都憲特簡,意有所在。
砥行立名,需用當世,惟士爲能,況卿之經術風範,世所推詡。
昌言又若是惓惓,不覺聳然莊誦矣。
卿其勿辭,亟回遐心,犁然膺命。
」 1月12日 ○己亥,召見,下直閫帥守令。
1月15日 ○壬寅,以金興根爲吏曹判書。
1月18日 ○乙巳,以李穆淵爲刑曹判書。
1月19日 ○丙午,以樸晦壽爲實錄摠裁官,李嘉愚爲判義禁府事。
1月20日 ○丁未,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大王大妃殿曰:「禦眞奉安處所,欲爲議定。
丙申年兩朝禦眞移奉時,所言應皆記憶,而其時豈不悲慟,亦豈不自知不近人情也哉,爲念來頭事勢,奉安於閟宮景祐宮矣。
丙午年大行朝,以不及逮事之感懷,言于予者,懇至,以追慕不泊之慟,欲爲繼奉於眞殿,予若挽止,則不近於人情天理,故仍爲從之而奉安矣。
今予所當者,比諸丙申,尤無以爲言,三宗血脈,惟憲宗而已,雖甚張大,欲爲奉安於眞殿,諸大臣所見何如?」領府事鄭元容等,皆以「繼奉眞殿,實爲允當。
」大王大妃殿曰:「增建之事,旣有丙午之例,都監則置之,令戶判監蕫。
」 1月21日 ○戊申,以徐箕淳爲禮曹判書,樸永元爲兵曹判書。
1月22日 ○己酉,召對。
○恩彥君辛酉事辨誣奏文,略曰: 「臣之父宣恪王,沖齡嗣服,領議政沈煥之,當艱虞之會,竊威福之柄,幸國家有變,謂此時可乘。
翌年辛酉,臣之本生祖恩彥君稛,先受其鋒,伊時小邦不幸,有邪學之獄。
煥之輩,謂臣本生祖,亦染邪敎,敢以千萬不近之目,被之千萬不近之地,驅入此獄,混被其殺,公議尙有未泯。
擧國爲之齎悲則急欲箝制,使不敢議其後,又必欲達之天聽,暴之天下,竟至有誣奏之擧。
第以小邦前後奏禦之文,亦備內府編輯之列,事之虛實,奏之眞僞,傳係於小邦。
今若隻據辛酉之誣而爲辭,則爲梟爲獍,爲鬼爲蜮,雖軒鏡高懸,禹鼎垂象,亦何由悉燭無餘乎?敢將臣本生祖辛酉罔極之誣,瀝血陳聞,冀垂照察。
」〈大提學徐箕淳製進。
〉 1月23日 ○庚戌,以李憲球爲判義禁府事,徐左輔爲禮曹判書。
○召對。
1月24日 ○辛亥,召對。
1月25日 ○壬子,名見陳奏謝恩使,〈正使金景善,副使李圭祊,書狀官李升洙〉黃海監司洪耆燮,辭陛也。
○召對。
1月26日 ○癸醜,召對。
1月27日 ○甲寅,召對。
1月28日 ○乙卯,召對。
1月29日 ○丙辰,召對。
○刑曹判書李穆淵,從縣道上疏自引,仍辭職,批曰:「往事何忍追提?卿其勿辭行公。
」 ○以鄭岐源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
1月30日 ○丁巳,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
二月 2月1日 ○戊午,詣眞殿展拜。
○召對。
2月2日 ○己未,召見全羅監司李裕元,辭陛也。
○命金興根拜左相,樸永元拜右相。
○以李憲球爲吏曹判書,徐箕淳爲兵曹判書。
2月4日 ○辛酉,召對。
2月5日 ○壬戌,召對。
2月6日 ○癸亥,以李嘉愚爲兵曹判書。
○召對。
○以尹定鉉爲禮曹判書。
○敎曰:「德興大院君房攝祀孫,以前縣監李時學,口傳付軍職,使之攝祀。
」 2月7日 ○甲子,召對。
2月8日 ○乙醜,召對。
○命全溪大院君完陽府大夫人,龍城府大夫人墓所,四名日祭需,依德興大院君墓所例磨鍊。
2月9日 ○丙寅,召對。
○以具鏘和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申命淳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2月10日 ○丁卯,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
○左議政金興根,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2月11日 ○戊辰,召對。
○右議政樸永元,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以李紀淵爲慶尙首觀察使。
2月12日 ○己巳,召對。
○以趙鬥淳爲大提學。
2月13日 ○庚午,行閣圈,直閣鄭健朝、申錫禧、洪鍾序、曺錫輿,待敎金炳國、李容殷、徐相至、李僖魯。
○以趙鬥淳爲奎章閣提學,南秉哲爲直提學,鄭健朝爲直閣,金炳國爲待敎,金在淸爲吏曹參議。
2月14日 ○辛未,召對。
2月15日 ○壬申,詣孝定殿,行望祭。
○召對。
○以徐英淳爲刑曹判書,尹緻謙爲漢城府判尹,尹緻定爲成均館大司成。
2月16日 ○癸酉,召對。
○別講。
○左議政金興根,右議政樸永元,再疏辭職,賜批不許。
2月17日 ○甲戌,召對。
○別講。
2月18日 ○乙亥,召對。
○別講。
2月19日 ○丙子,召對。
2月20日 ○丁醜,朝講《論語》第一卷。
2月21日 ○戊寅,朝講。
○左議政金興根,三疏辭職,賜批不許。
○敎曰:「前後飭敎,不啻懇至,而一向力抗,此何道理?慶尙監司李紀淵,卽其地定配。
」 2月22日 ○己卯,晝講。
○右議政樸永元三疏辭職,賜批不許。
2月23日 ○庚辰,敎曰:「行遣人李紀淵分揀,仍任前職,補外施行,使之除朝辭赴任。
」 2月24日 ○辛巳,召對。
2月25日 ○壬午,晝講。
2月26日 ○癸未,晝講。
2月27日 ○甲申,詣眞殿展拜。
○晝講。
○以趙寬錫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左議政金興根,四疏辭職,賜批不許。
三月 3月1日 ○戊子,詣孝定殿,行朔祭晝茶禮。
3月2日 ○己醜,禦春塘臺,行春到記,講幼學李亨會,表進士金肯淵,幷直赴殿試。
3月3日 ○庚寅,以李行敎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3月4日 ○辛卯,次對于熙政堂。
左議政金興根啓言:「主經翼史,以爲明道術而閱事理,日近莊士,講劘討論,嚴立課程,罔或間斷。
」批曰:「予雖不敏,當服膺矣。
」右議政樸永元,陳勉節儉,批曰:「如欲愛民,則必自節儉始。
卿以愛民二字,惓惓陳勉,斷當體念矣。
」 ○大王大妃殿,命嚴飭各道,減價與殖錢之弊,分遣繡衣時,添入事目以爲糾察。
3月5日 ○壬辰,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
3月7日 ○甲午,晝講。
3月8日 ○乙未,召對。
3月9日 ○丙申,召對。
3月10日 ○丁酉,以徐箕淳爲判義禁府事。
○禦春塘臺,行三日製。
3月13日 ○庚子,禦春塘臺,行文科庭試,取進士尹秉鼎等五人,武科取閑良金濟肯等三百三十人。
3月14日 ○辛醜,詣眞殿展拜。
3月15日 ○壬寅,詣坡州牧行宮經宿。
3月16日 ○癸卯,詣仁陵,親祭長陵展謁,還詣坡州行宮經宿。
○以尹緻謙爲刑曹判書,洪在喆爲漢城府判尹。
3月17日 ○甲辰,詣全溪大院君墓所,恩彥君墓所,完陽府大夫人墓所,龍城府大夫人墓所展拜,還宮。
3月18日 ○乙巳,詣眞殿展拜。
○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召見回還三使臣。
○以金鼎集爲刑曹判書。
3月20日 ○丁未,以趙冀永爲判義禁府事。
3月22日 ○己酉,禦熙政堂,受新恩謝恩。
○召見忠淸左道暗行禦史徐堂輔,書啓罪丹陽郡守張照,新昌縣監金鍵,堤川縣監趙行鎭,溫陽郡守趙秉璿,前郡守尹庠一,天安郡守金近喜,全義前縣監兪莘煥,牙山前縣監李魯榮,淸州前營將申命沆,忠州前前營將趙存德等,淸風府使李彙載,褒施,準職除授。
3月27日 ○甲寅,禦春塘臺,行西北別付料試射。
3月29日 ○丙辰,藥院入診及召對于熙政堂。
○召見京畿暗行禦史柳晏,書啓罪陽智前縣監崔鏶,坡州牧使李吉求,驪州前前牧使李奎憲,喬桐前府使吳緻賢,長湍前前府使具性喜,通津前前府使具春喜,利川府使沈碩奎,高陽前前郡守金孝求等,麻田郡守洪在應,褒施陞敍。
夏四月 4月1日 ○丁巳,詣孝定殿,行朔祭。
4月2日 ○戊午,朝講《論語》第二卷。
○召見忠淸右道暗行禦史金有淵,書啓罪前監司趙得林,洪州前牧使李聞榮,舒川前郡守李熙敬,瑞山郡守李鎭昇,前郡守尹載善,沔川郡守李源弼,定山縣監宋秉文,扶餘縣監金貞根,泰安前郡守吳宅善,大興前郡守崔遇亨,庇仁前縣監孔獻東,海美前縣監樸民煥。
○以鄭元容爲實錄摠裁官。
4月3日 ○己未,召對。
4月4日 ○庚申,以金左根爲訓鍊大將,白殷鎭爲禁衛大將。
○晝講。
○以許棨爲左邊捕盜大將。
○大王大妃殿敎曰:「璿源殿禦眞還奉安日,憲宗大王禦眞,同日奉安,仍行酌獻禮矣。
」 4月5日 ○辛酉,晝講。
○以趙台淳爲成均館大司成。
4月6日 ○壬戌,以李熙絅爲左邊捕盜大將。
○召對。
4月7日 ○癸亥,召對。
4月8日 ○甲子,召對。
4月9日 ○乙醜,詣徽定殿展拜。
4月10日 ○丙寅,召見全羅右道暗行禦史趙雲卿,書啓罪鹹悅前縣監鄭基重,海南前縣監張龍逵,羅州牧使金在敬,珍山郡守尹會善,全州前判官金佐鉉,靈光前郡守權馦,高山縣監柳譱,興陽前縣監韓錫基,鹹平前縣監許傳,前兵使柳永魯。
4月11日 ○丁卯,以金道喜爲實錄摠裁官。
4月12日 ○戊辰,晝講。
召見江原道暗行禦史李啓善,書啓罪淮陽府使樸斅默,鐵原府使金箕祖,祥雲察訪李璋溥,原州前判官金近喜,襄陽前府使柳基豐,平海前前郡守徐慶輔,蔚珍前前縣監成永龜,狼川前縣監權秉德,橫城前縣監李儒龍,保安前察訪南大儒等,金城縣令金在獻,安峽縣監姜溍,幷褒施陞敍。
4月13日 ○己巳,晝講。
○以柳信儉爲三道水軍統禦使,李肇淵爲慶尙左道兵馬節度使,許燮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4月14日 ○庚午,召對。
○以曺雲承爲吏曹參議。
4月15日 ○辛未,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命庶流疏通,凡於仕宦,各別收用。
○領議政權敦仁啓言:「前捕將許棨,奉牌闕巡事,請施竄配之典」,大王大妃殿批曰:「前捕將,未知有何事端,而肆然奉牌,無端闕巡,極爲駭然。
依大臣所奏,竄配可也。
」 ○命別軍職久勤外任之貶下繡罷者,蕩敍後越三當次始擬望,以爲定式。
4月16日 ○壬申,晝講。
4月17日 ○癸酉,晝講。
4月18日 ○甲戌,晝講。
○以李若愚爲判義禁府事。
4月19日 ○乙亥,晝講。
4月20日 ○丙子,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晝講。
○以李嘉愚爲吏曹判書,徐箕淳爲兵曹判書。
4月21日 ○丁醜,以趙秉駿爲水原府留守。
4月23日 ○己卯,召見全羅左道暗行禦史李承益,書啓罪潭陽府使樸承圭,前府使金老淳,興陽縣監李綺年,玉果縣監權應駿,順天前府使趙然昌,寶城前前郡守李亮熙,樂安前郡守金永琦,龍潭前前縣令金近喜,昌平前縣監李根榮,雲峰前縣監宋在益,光陽前縣監魚在淵,同福前縣監韓用翰,康津前縣監趙學春,獒樹前察訪承鎭泰,前前兵使柳永魯,前前左水使鄭夏應,前前左水虞候李益相等,淳昌郡守洪鍾茂,褒施陞敍。
4月24日 ○庚辰,以洪鍾英爲吏曹參判。
4月28日 ○甲申,晝講《論語》第三卷。
4月29日 ○乙酉,朝講。
○召對。
○執義蔡元默,疏論京畿禦史柳晏,湖南右道禦史趙雲卿,命施刊削之典。
4月30日 ○丙戌,召對。
五月 5月1日 ○丁亥,以兪章煥爲司諫院大司諫。
○召對。
5月2日 ○戊子,晝講。
5月3日 ○己醜,召對。
○召見鹹鏡道暗行禦史崔遇亨,書啓罪茂山前前府使李信泳,利原前縣監柳相濂,甲山府使李仁奎,明川府使鄭雲翼,鍾城前府使李熙承,洪原前縣監權聖根,居山前察訪李景源等,鹹興判官申錫寬,褒施陞敍。
5月4日 ○庚寅,召對。
5月5日 ○辛卯,詣孝定殿,行端午節享晝蔡禮。
○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召對。
5月6日 ○壬辰,召對。
5月7日 ○癸巳,召對。
○別講。
5月9日 ○乙未,召對。
○別講。
5月10日 ○丙申,召對。
○口傳敎曰:「大王大妃殿誕辰進獻錢二千兩,自宣惠廳入之,水紬一同,木三同,自戶曹入之,而每年依此擧行事,分付。
」 5月11日 ○丁酉,召對。
5月12日 ○戊戌,晝講。
○憲宗大王、孝顯王後祔太廟都監,命祥後設局尊崇都監合設,堂郞兼察。
5月13日 ○己亥,晝講。
5月14日 ○庚子,召對。
5月15日 ○辛醜,詣孝定殿行望祭。
5月16日 ○壬寅,晝講。
5月17日 ○癸卯,詣璿源殿,各室禦眞還安,憲宗大王禦眞奉安,仍行酌獻禮。
○璿源殿增建時,監蕫堂郞以下,施賞有差。
○眞殿酌獻禮時,贊禮以下,施賞有差,贊禮禮曹判書尹定鉉,禮房承旨申錫愚,執禮副司果李參鉉,大祝副司果金敬鉉,幷加資。
5月18日 ○甲辰,禮曹啓言:「孝定殿禫事後,行祔廟之禮,則例有疊次祧遷之擧矣。
以五廟之制,承統斷序之次,溯而上之,則眞宗大王神位,似當祧遷于永寧殿,而祧祔事體嚴重,臣曹不敢擅論。
請問議時原任大臣及儒賢,定奪擧行。
」允之。
○晝講。
5月19日 ○乙巳,晝講。
5月20日 ○丙午,以趙冀永爲判義禁府事。
○召對。
5月21日 ○丁未,召對。
5月22日 ○戊申,以金左根爲工曹判書,李魯秉爲司憲府大司憲,李啓朝爲禮曹判書。
5月23日 ○己酉,召見回還陳奏使。
○敎曰:「使事順成,不可無示意之擧。
奏請正使金景善,副使李圭祊,書狀官李升洙,幷加資。
」 ○大王大妃殿敎曰:「五十年幽枉之伸,今無餘憾,莫非主上誠意所緻。
恩彥君內外祠版,遣正卿緻祭。
」 ○以吳取善爲司憲府大司憲。
○前大司憲李魯秉疏略曰: 「昨年春曹褒貶,假引儀權中本,居在中考。
其時領揆,俾勿點下,而因囑低昻,殊非對揚之意,故降置下考矣。
大僚因是含怒,及臣遞職之後,分付銓曹,勒遞鄭時浚職,復授權中本,爲濟其私。
迫逐無罪之人,還授以貶下之人,何其無忌憚,若是之甚也?臣以其時政官,安得不慙恧於心乎?凾削臣見帶之銜,仍施當被之律。
」 批曰:「省疏具悉。
」 ○政院啓言:「領議政權敦仁,以臺疏,不敢偃處城闉。
」敎曰:「大官體貌自別。
苟以此等事,輕其擧措,則豈不反有所損乎?卿其還第,切勿虛徐。
」又敎曰:「除非官師之箴,則詆斥大臣,非但有關朝體,況非推上之事乎?前大司憲,施以投畀之典。
」 5月24日 ○庚戌,召對。
5月25日 ○辛亥,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賓廳啓:「大王大妃殿加上尊號望正烈,王大妃殿加上尊號望宣敬,孝顯王後追上徽號望敬惠,靖順大妃殿上尊號望明憲。
○戶曹參判盧光鬥,從縣道上疏陳勉,批曰:「所陳之言,寔出忠愛,深用嘉尙。
內下表裏一端賜給。
」 ○晝講。
5月26日 ○壬子,以左議政金興根爲實錄摠裁官。
○晝講。
○以李寅皐爲吏曹參議。
5月27日 ○癸醜,領議政權敦仁疏略曰: 「臣以前憲長之疏,屢奉嚴命,泯不蠢動,莫重典禮,敢事逋傲。
乞稟東朝,下臣司敗,勘以當律,以謝人言,以爲爲人臣孤恩負國者之戒。
」 批曰:「前都憲疏,實實老妄所緻,則以卿休休之量,固宜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