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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晦壽卒。
敎曰:「恬雅豈弟之姿,端詳謹愼之操,寡人之所倚毗,朝野之所想望也,成服日,遣承旨緻祭,祿俸,限三年輸送,嗣孫待闋服調用。
」晦壽,蔭同敦寧宗羽子,持身恬雅,處事綜詳。
按藩維掌銓衡,遂躋三事之列。
雖無聲施之動衆,寔有規模之畫一,慮國憂民,可以見斷斷猗無他矣。
6月4日 ○辛酉,領議政鄭元容,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6月5日 ○壬戌,以樸齊寅爲吏曹參判,徐有薰爲刑曹判書。
6月7日 ○甲子,領議政鄭元容,再疏辭職,賜批不許。
6月8日 ○乙醜,以李裕元爲刑曹判書。
6月10日 ○丁卯,領議政鄭元容,三疏辭職,賜批不許。
○副護軍申泰運疏略曰:「近日所謂倭譯手本雲者,從何以出也?必有樂禍之徒,陰售煽動之計者也,亟令緝盜之司,另行探捕,律以王法焉。
」批曰:「近日贗本,誠一變怪,築底窮覈,斷不可已也。
其令所司,另行詗捕。
爾之能言,人所不言,深庸嘉尙矣。
」 ○配大司諫任百秀于中和府,敎曰:「不有言責者,猶以時事進言,而臺閣之地,乃反寥寥,抑或風傳之無聞而然乎?媕婀雖曰成習,事體誠極寒心。
違牌首臺,施以竄配,其餘幷施刊削之典。
」 6月13日 ○庚午,次對于熙政堂。
○以李承五爲奎章閣直閣,前望也。
○以南獻敎爲司憲府大司憲,李鼎信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17日 ○甲戌,以李正鉉爲吏曹參議。
6月18日 ○乙亥,詣眞殿,行茶禮。
6月19日 ○丙子,召見回還熱河使,上曰:「中原事勢何如?」趙徽林曰:「各省賊匪猖獗猝難剿滅,然總督得人防禦甚固,賊亦歛兵自守更不敢侵掠。
洋夷則別無侵擾之端,故都民安堵矣。
今番別行,以格外恩賞之,典觀之皇上特示優禮之意,可揣。
而又聞朝士所傳:『則今行,卽列國所無,東國獨有之,一心事大之誠,深可欽歎。
眞是禮義之邦。
』雲矣。
」上曰:「當此艱危之時,其在事大之道,豈可無一番問安之禮乎?」 6月20日 ○丁醜,以趙在應爲吏曹參判。
○配姜蘭馨于聞慶縣,以倭譯私書謄傳故也。
6月23日 ○庚辰,以金在顯爲成均館大司成,蔡元默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24日 ○辛巳,都政,下批,以李經在爲禮曹判書,宋來熙爲司憲府大司憲,鄭駿容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25日 ○壬午,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
6月27日 ○甲申,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秋七月 7月1日 ○丁亥,以李敦榮爲吏曹判書,李鍾愚爲兵曹判書。
7月3日 ○己醜,給金川、新溪等邑漂頹戶,恤典。
7月4日 ○庚寅,給谷山府漂戶,恤典。
7月6日 ○壬辰,以沈宜冕爲刑曹判書。
7月7日 ○癸巳,給瑞興、谷山、平山等邑漂戶,恤典。
7月8日 ○甲午,備邊司啓言:「谷山一邑之內,漂頹爲五百餘戶,蕩析失業,不勝驚慘,溫綸特下,德意惻怛,至有結搆奠接之方,公錢會減之敎,道伯邑守,必當靡不庸極。
而慰諭之行,雖未得送,依近例以公錢,逐戶分給,令地方官,躬行村裡,將此傳敎,一一宣諭,從速結搆奠居之方,營邑蕫,力顧助,擧行形止,卽速登聞之意,請申飭該道臣。
」允之。
○敎曰:「遺戒雖不可不遵,君命亦不可不顧,而一向逡巡,無意出膺,揆以事體,寧容若是?吏曹判書李敦榮,施以刊削之典。
」 ○以徐有薰爲吏曹判書。
7月9日 ○乙未,給公州、定山等邑漂戶,恤典。
7月10日 ○丙申,次對于熙政堂。
領議政鄭元容啓言:「會寧行護軍吳甲良,以顯忠祠八義士加贈事,陳疏矣。
在昔壬辰,倭兵蹂躪北陬,土賊之爲內應者,執送王子宰相,不測之變,迫在頃刻,士人申世俊、吳允迪等八人,紏義旅殲賊鏖倭,自行朝,竝授堂下職,後在肅、英兩朝,特贈祠額。
但以若嵬傑之功贈誥之,止於參議與正郞,宜乎州人之齎恨,閱世而不能忘,合施加褒之典。
申世俊、吳允迪,竝加贈兵曹參判,崔彥英等六人,加贈兵曹參議,宣誥日,令地方官緻祭于顯忠祠,激厲北方風聲。
」從之。
又啓言:「故判書臣金鍏,孝行純篤,請施綽楔之典。
」從之。
○以洪遠燮爲司憲府大司憲,沈宜元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12日 ○戊戌,放中和府竄配罪人任百秀。
7月16日 ○壬寅,以李敦榮爲判義禁府事。
7月18日 ○甲辰,以尹緻秀爲判義禁府事。
7月20日 ○丙午,彗星,消滅。
○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都堂會圈,韓緻容、奇慶鉉、李敦禹、鄭顯德、柳道彙、李雲翼、洪淳學、金翼鉉、趙秉式、任承準、李寅命、鄭基會、李正魯、申檀、尹宇錫、尹泰健、趙性敎、金元性、樸履道、洪徹周、宋徹萬、李基正、姜鍵、林喜鎭、李應辰、金民秀、閔羲軾。
7月21日 ○丁未,給善山、陜川等邑漂頹戶,恤典。
7月26日 ○壬子,禦春塘臺,行七夕製。
○以金炳弼爲吏曹參判,李經在爲司憲府大司憲,柳厚祚爲司諫院大司諫,鄭基世爲禮曹判書,徐相稷爲忠淸道水軍節度使。
八月 8月4日 ○庚申,以李鼎在爲吏曹參判。
○敎曰:「仁陵餕餘造果準折甚小,且不精潔,更無如前之意,嚴飭廣州府。
」 8月5日 ○辛酉,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以洪說謨爲刑曹判書,李敦榮爲工曹判書。
○給禮山、藍浦、牙山、忠州、木川、舒川等邑漂戶渰死人,恤典。
8月6日 ○壬戌,禦春塘臺,行西北別付料試射。
8月9日 ○乙醜,詣眞殿,行茶禮。
8月10日 ○丙寅,禦春塘臺,行秋到記,講幼學李箕善,賦進士李憲明,幷直赴殿試。
8月11日 ○丁卯,以金炳?爲刑曹判書。
8月12日 ○戊辰,以趙秉協爲吏曹參議。
○給端川府渰死人頹戶,恤典。
○備邊司啓言:「端川府漂頹戶別恤典之公穀公錢,分等題給,暴露者之自營自邑,爲先賙救等事,幷依昨年明川等邑,慰諭禦史時例擧行,請令地方官,爲先奉此聖敎,一一曉諭於被災民人等處。
」允之。
8月16日 ○壬申,以金永爵爲吏曹參判,李景純爲左邊捕盜大將,任泰瑛爲右邊捕盜大將,韓啓源爲司憲府大司憲,洪祐吉爲漢城府判尹,徐臣輔爲成均館大司成。
8月17日 ○癸酉,禦春塘臺,行三廳及各營將官將校試射。
8月18日 ○甲戌,命趙埰爲關北慰諭使,下綸音,特頒內帑銀子、丹木、白礬。
8月19日 ○乙亥,義州府尹權應夔,以七月十七日皇帝崩逝,馳啓。
8月20日 ○丙子,召見慰諭使趙埰,上曰:「北道水災孔酷,人民多有棲遑之患,爾其善爲對揚,而且沿路往來之時,廚傳之弊亦不可不念矣。
今此特遣,卽道伯,異於他人故也,爛商措劃之際,必有方便之道,撫恤奠接之方,隨事相議,無一民失所之歎可也。
」 ○召見仁陵陵役時,監蕫大臣以下及原任大臣戶禮判。
○以上護軍李景在,遠接使差下。
8月21日 ○丁醜,召對。
8月22日 ○戊寅,召對。
8月23日 ○己卯,召對。
○以知事金炳國,館伴差下。
8月24日 ○庚辰,召對。
8月25日 ○辛巳,次對于熙政堂
敎曰:「恬雅豈弟之姿,端詳謹愼之操,寡人之所倚毗,朝野之所想望也,成服日,遣承旨緻祭,祿俸,限三年輸送,嗣孫待闋服調用。
」晦壽,蔭同敦寧宗羽子,持身恬雅,處事綜詳。
按藩維掌銓衡,遂躋三事之列。
雖無聲施之動衆,寔有規模之畫一,慮國憂民,可以見斷斷猗無他矣。
6月4日 ○辛酉,領議政鄭元容,陳疏辭職,賜批不許。
6月5日 ○壬戌,以樸齊寅爲吏曹參判,徐有薰爲刑曹判書。
6月7日 ○甲子,領議政鄭元容,再疏辭職,賜批不許。
6月8日 ○乙醜,以李裕元爲刑曹判書。
6月10日 ○丁卯,領議政鄭元容,三疏辭職,賜批不許。
○副護軍申泰運疏略曰:「近日所謂倭譯手本雲者,從何以出也?必有樂禍之徒,陰售煽動之計者也,亟令緝盜之司,另行探捕,律以王法焉。
」批曰:「近日贗本,誠一變怪,築底窮覈,斷不可已也。
其令所司,另行詗捕。
爾之能言,人所不言,深庸嘉尙矣。
」 ○配大司諫任百秀于中和府,敎曰:「不有言責者,猶以時事進言,而臺閣之地,乃反寥寥,抑或風傳之無聞而然乎?媕婀雖曰成習,事體誠極寒心。
違牌首臺,施以竄配,其餘幷施刊削之典。
」 6月13日 ○庚午,次對于熙政堂。
○以李承五爲奎章閣直閣,前望也。
○以南獻敎爲司憲府大司憲,李鼎信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17日 ○甲戌,以李正鉉爲吏曹參議。
6月18日 ○乙亥,詣眞殿,行茶禮。
6月19日 ○丙子,召見回還熱河使,上曰:「中原事勢何如?」趙徽林曰:「各省賊匪猖獗猝難剿滅,然總督得人防禦甚固,賊亦歛兵自守更不敢侵掠。
洋夷則別無侵擾之端,故都民安堵矣。
今番別行,以格外恩賞之,典觀之皇上特示優禮之意,可揣。
而又聞朝士所傳:『則今行,卽列國所無,東國獨有之,一心事大之誠,深可欽歎。
眞是禮義之邦。
』雲矣。
」上曰:「當此艱危之時,其在事大之道,豈可無一番問安之禮乎?」 6月20日 ○丁醜,以趙在應爲吏曹參判。
○配姜蘭馨于聞慶縣,以倭譯私書謄傳故也。
6月23日 ○庚辰,以金在顯爲成均館大司成,蔡元默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24日 ○辛巳,都政,下批,以李經在爲禮曹判書,宋來熙爲司憲府大司憲,鄭駿容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25日 ○壬午,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
6月27日 ○甲申,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秋七月 7月1日 ○丁亥,以李敦榮爲吏曹判書,李鍾愚爲兵曹判書。
7月3日 ○己醜,給金川、新溪等邑漂頹戶,恤典。
7月4日 ○庚寅,給谷山府漂戶,恤典。
7月6日 ○壬辰,以沈宜冕爲刑曹判書。
7月7日 ○癸巳,給瑞興、谷山、平山等邑漂戶,恤典。
7月8日 ○甲午,備邊司啓言:「谷山一邑之內,漂頹爲五百餘戶,蕩析失業,不勝驚慘,溫綸特下,德意惻怛,至有結搆奠接之方,公錢會減之敎,道伯邑守,必當靡不庸極。
而慰諭之行,雖未得送,依近例以公錢,逐戶分給,令地方官,躬行村裡,將此傳敎,一一宣諭,從速結搆奠居之方,營邑蕫,力顧助,擧行形止,卽速登聞之意,請申飭該道臣。
」允之。
○敎曰:「遺戒雖不可不遵,君命亦不可不顧,而一向逡巡,無意出膺,揆以事體,寧容若是?吏曹判書李敦榮,施以刊削之典。
」 ○以徐有薰爲吏曹判書。
7月9日 ○乙未,給公州、定山等邑漂戶,恤典。
7月10日 ○丙申,次對于熙政堂。
領議政鄭元容啓言:「會寧行護軍吳甲良,以顯忠祠八義士加贈事,陳疏矣。
在昔壬辰,倭兵蹂躪北陬,土賊之爲內應者,執送王子宰相,不測之變,迫在頃刻,士人申世俊、吳允迪等八人,紏義旅殲賊鏖倭,自行朝,竝授堂下職,後在肅、英兩朝,特贈祠額。
但以若嵬傑之功贈誥之,止於參議與正郞,宜乎州人之齎恨,閱世而不能忘,合施加褒之典。
申世俊、吳允迪,竝加贈兵曹參判,崔彥英等六人,加贈兵曹參議,宣誥日,令地方官緻祭于顯忠祠,激厲北方風聲。
」從之。
又啓言:「故判書臣金鍏,孝行純篤,請施綽楔之典。
」從之。
○以洪遠燮爲司憲府大司憲,沈宜元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12日 ○戊戌,放中和府竄配罪人任百秀。
7月16日 ○壬寅,以李敦榮爲判義禁府事。
7月18日 ○甲辰,以尹緻秀爲判義禁府事。
7月20日 ○丙午,彗星,消滅。
○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都堂會圈,韓緻容、奇慶鉉、李敦禹、鄭顯德、柳道彙、李雲翼、洪淳學、金翼鉉、趙秉式、任承準、李寅命、鄭基會、李正魯、申檀、尹宇錫、尹泰健、趙性敎、金元性、樸履道、洪徹周、宋徹萬、李基正、姜鍵、林喜鎭、李應辰、金民秀、閔羲軾。
7月21日 ○丁未,給善山、陜川等邑漂頹戶,恤典。
7月26日 ○壬子,禦春塘臺,行七夕製。
○以金炳弼爲吏曹參判,李經在爲司憲府大司憲,柳厚祚爲司諫院大司諫,鄭基世爲禮曹判書,徐相稷爲忠淸道水軍節度使。
八月 8月4日 ○庚申,以李鼎在爲吏曹參判。
○敎曰:「仁陵餕餘造果準折甚小,且不精潔,更無如前之意,嚴飭廣州府。
」 8月5日 ○辛酉,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以洪說謨爲刑曹判書,李敦榮爲工曹判書。
○給禮山、藍浦、牙山、忠州、木川、舒川等邑漂戶渰死人,恤典。
8月6日 ○壬戌,禦春塘臺,行西北別付料試射。
8月9日 ○乙醜,詣眞殿,行茶禮。
8月10日 ○丙寅,禦春塘臺,行秋到記,講幼學李箕善,賦進士李憲明,幷直赴殿試。
8月11日 ○丁卯,以金炳?爲刑曹判書。
8月12日 ○戊辰,以趙秉協爲吏曹參議。
○給端川府渰死人頹戶,恤典。
○備邊司啓言:「端川府漂頹戶別恤典之公穀公錢,分等題給,暴露者之自營自邑,爲先賙救等事,幷依昨年明川等邑,慰諭禦史時例擧行,請令地方官,爲先奉此聖敎,一一曉諭於被災民人等處。
」允之。
8月16日 ○壬申,以金永爵爲吏曹參判,李景純爲左邊捕盜大將,任泰瑛爲右邊捕盜大將,韓啓源爲司憲府大司憲,洪祐吉爲漢城府判尹,徐臣輔爲成均館大司成。
8月17日 ○癸酉,禦春塘臺,行三廳及各營將官將校試射。
8月18日 ○甲戌,命趙埰爲關北慰諭使,下綸音,特頒內帑銀子、丹木、白礬。
8月19日 ○乙亥,義州府尹權應夔,以七月十七日皇帝崩逝,馳啓。
8月20日 ○丙子,召見慰諭使趙埰,上曰:「北道水災孔酷,人民多有棲遑之患,爾其善爲對揚,而且沿路往來之時,廚傳之弊亦不可不念矣。
今此特遣,卽道伯,異於他人故也,爛商措劃之際,必有方便之道,撫恤奠接之方,隨事相議,無一民失所之歎可也。
」 ○召見仁陵陵役時,監蕫大臣以下及原任大臣戶禮判。
○以上護軍李景在,遠接使差下。
8月21日 ○丁醜,召對。
8月22日 ○戊寅,召對。
8月23日 ○己卯,召對。
○以知事金炳國,館伴差下。
8月24日 ○庚辰,召對。
8月25日 ○辛巳,次對于熙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