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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兩陵告由祭官,未及差送也。
○以洪祐喆爲京畿觀察使。
4月24日 ○丙戌,詣毓祥宮展拜。
○增廣覆試文科,取申轍求等三十三人,武科一所閑良兪緻鳳,二所閑良李載浹居首。
4月25日 ○丁亥,以洪耆變爲刑曹判書。
4月26日 ○戊子,以李是遠爲開城府留守。
4月29日 ○辛卯,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召對。
五月 5月2日 ○癸巳,知敦寧李輝正,陳疏乞緻仕,批曰:「耆舊求退,自是悵然之事,而情懇如此,不得已依施。
」 ○飭黃海兵使李紀淵視務,以情勢廢務,替啓也。
5月4日 ○乙未,左承旨李寅皐,從縣道上疏乞遞,批曰:「先卿事,朝家處分,幽明之間,宜無餘憾。
爾其卽爲上來肅命。
」 ○以李敦榮爲司憲府大司憲,姜??爲司諫院大司諫,李輝正爲緻仕奉朝賀。
5月5日 ○丙申,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5月7日 ○戊戌,以李時在爲吏曹參判。
○召對。
5月9日 ○庚子,以樸永元爲漢城府判尹。
5月11日 ○壬寅,召對。
5月12日 ○癸卯,進講,上,謂左議政金道喜曰:「近日予有親書粘屛者,大臣欲一見之乎?」仍出示之卽禦製十條書也。
其文曰:「順乎父母,上等人也,事君盡忠,上等人也,長者之言,敬而受之,上等人也,兄弟和睦,上等人也,男女有別,上等人也,言忠信行篤敬,上等人也,過而知悔,上等人也,悔而能改,上等人也,不私妻子,不貪貨財,上等人也,不溺酒色,而上等人也。
右十條中,如有一事不行,則亦可謂下愚之人矣。
」道喜雙手擎讀,奏曰:「禦製十條,儘合古人座右之銘。
而聖念及此,誠不勝萬萬慶幸。
」上曰:「非書之爲難,行之惟難。
」道嘉曰:「今承下敎,眞聖人之言也。
益加勉焉。
」 5月13日 ○甲辰,進講。
○禦熙政堂,親受文武科謝恩。
5月14日 ○乙巳,進講。
○英、寧兩陵補土堂上以下,施賞有差,驪州牧使金在田加資。
○召對。
5月15日 ○丙午,進講。
5月16日 ○丁未,進講。
5月17日 ○戊申,以金輔根爲刑曹判書。
○進講。
○召對。
5月18日 ○己酉,進講。
○莊陵陵役時禮堂以下,施賞有差。
5月19日 ○庚戌,進講。
○以尹緻定爲吏曹參判,鄭基世爲吏曹參議。
5月20日 ○辛亥,藥院入診及進講于熙政堂。
5月21日 ○壬子,進講。
○召對。
5月22日 ○癸醜,召見下直閫帥守令。
○進講。
5月23日 ○甲寅,進講。
○召對。
○以權用脩爲成均館大司成。
○罷黃海兵使李紀淵職,以啓聞使,虞候替行也。
5月24日 ○乙卯,進講。
○以南錫圭爲黃海道兵馬節度使。
5月25日 ○丙辰,進講。
5月26日 ○丁巳,進講。
5月27日 ○戊午,進講。
○《璿源譜略》跋文製述官以下,施賞有差,宗簿正金在根加資。
5月28日 ○己未,進講。
○次對于熙政堂。
○命南關蕩債穀中,萬石減摠,買土設屯,因大臣所奏也。
○領議政鄭元容啓言:「文川前郡守尹師殷、崔重湜,當戊子、己醜之歉荒,原還未捧之止於五百石,較諸收糧分數之律,不過輕勘之罪,而俱以遠道之人,年近八耋,病難起動雲。
合有參恕,罪名請分揀。
」從之。
○召見開城留守李是遠,辭陛也。
5月29日 ○庚申,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六月 6月1日 ○辛酉,詣眞殿展拜,仍詣孝定殿,行晝茶禮。
6月4日 ○甲子,詣孝定殿,行夕上食。
6月5日 ○乙醜,詣孝定殿,行朝上食、晝茶禮、夕上食。
6月6日 ○丙寅,詣孝定殿,行練祭。
○練主都監堂郞及魂殿享官山陵守侍陵官以下,施賞有差,題主官護軍徐英淳,練主出納浴主大祝副司果兪緻善,宗戚執事永平君昱,享官副護軍趙秉夔,竝加資。
6月7日 ○丁卯,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以申錫愚爲吏曹參議。
6月9日 ○己巳,進講。
6月11日 ○辛未,以李憲玶爲禮曹判書,尹定鉉爲判義禁府事。
6月15日 ○乙亥,誌狀監董閣臣以下,施賞有差。
6月17日 ○丁醜,以金景善爲議政府右參贊,趙秉駿爲漢城府判尹。
6月18日 ○戊寅,詣眞殿,行酌獻禮,贊禮以下施賞有差,贊禮禮曹判書李憲球,禮房承旨趙雲澈,執禮執義沈膺泰,大祝副司果洪祐健,幷加資。
○命純宗朝逮事之文臣侍從,武臣宣傳官及文蔭武士庶人六十一歲人,令漢城府,抄啓以入。
○敎曰:「前參判權大肯,牧使李在鶴,承旨林永洙,副護軍成好謙,副司果李廷憲、金在榮、李秉儀、金聖謙,府使柳昌根、任泰錫,前兵使蔡學永,僉使白珩洙,府使李東植、趙存兢、韓元植、具廷鉉,前兼司僕將申命漢,前營將鄭鶴濟洪在儀,前縣監南永老,幷加資,文蔭武幷令該曹,食物賜給,士庶人米布題給。
中部文蔭武六十人,士庶人七十四人,東部文蔭武十人,士庶人一百二十一人,西部文蔭武二十人,士庶人一百九十四人,南部文蔭武二十一人,士庶人一百二十五人,北部文蔭武十三人,士庶人八十人。
6月21日 ○辛巳,給陰竹、竹山等邑漂頹戶,恤典。
○遣宣傳官,頹戶摘奸。
6月25日 ○乙酉,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6月26日 ○丙戌,都政下批,以徐英淳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敎英爲司諫院大司諫,李時愚爲成均館大司成,金箕晩爲漢城府判尹,趙秉駿爲刑曹判書。
6月27日 ○丁亥,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
6月28日 ○戊子,以樸永元爲判義禁府事。
6月29日 ○己醜,召見回還謝恩使。
6月30日 ○庚寅,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秋七月 7月3日 ○癸巳,行禜祭于四門。
7月5日 ○乙未,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以李魯秉爲吏曹判書,李裕元爲吏曹參議。
7月6日 ○丙申,召對。
7月7日 ○丁酉,召對。
7月8日 ○戊戌,召對。
7月10日 ○庚子,放安置罪人李承憲。
○院議啓:『請亟寢成命,』批曰:「本事不過疏句間不能緻審之故也。
今此放釋,豈無商量而然?不必爭執,卽爲頒布。
」 ○玉堂聯箚〈副應敎趙雲卿,校理金有淵、鄭鎏,副校理金世鎬、柳興奎,修撰柳來駿、宋謙洙,副修撰申錫禧、李貞夏〉請亟寢成命,批曰:「院議之批,已諭其所以然,爾等不必煩瀆。
」 ○兩司聯箚〈大司憲徐英淳,執義尹滋悳,大司諫李敦英司諫李承輔,獻納徐翼輔,正言李啓善〉請亟寢成命,批曰:「已諭於堂箚之批,不必爭執,卽爲停啓。
」 7月11日 ○辛醜,召見下直守令 ○兩司合啓中,李承憲事,停啓。
7月12日 ○壬寅,召對。
○以金炳冀、鄭基世爲奎章閣直提學。
7月13日 ○癸卯,行禜祭于四門 ○給水原府漂壓戶,恤典。
7月15日 ○乙巳,詣孝定殿,行望祭。
○詣眞殿展拜。
○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7月18日 ○戊申,詣孝定殿,行酌獻禮,贊禮以下施賞有差,贊禮
○以洪祐喆爲京畿觀察使。
4月24日 ○丙戌,詣毓祥宮展拜。
○增廣覆試文科,取申轍求等三十三人,武科一所閑良兪緻鳳,二所閑良李載浹居首。
4月25日 ○丁亥,以洪耆變爲刑曹判書。
4月26日 ○戊子,以李是遠爲開城府留守。
4月29日 ○辛卯,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召對。
五月 5月2日 ○癸巳,知敦寧李輝正,陳疏乞緻仕,批曰:「耆舊求退,自是悵然之事,而情懇如此,不得已依施。
」 ○飭黃海兵使李紀淵視務,以情勢廢務,替啓也。
5月4日 ○乙未,左承旨李寅皐,從縣道上疏乞遞,批曰:「先卿事,朝家處分,幽明之間,宜無餘憾。
爾其卽爲上來肅命。
」 ○以李敦榮爲司憲府大司憲,姜??爲司諫院大司諫,李輝正爲緻仕奉朝賀。
5月5日 ○丙申,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5月7日 ○戊戌,以李時在爲吏曹參判。
○召對。
5月9日 ○庚子,以樸永元爲漢城府判尹。
5月11日 ○壬寅,召對。
5月12日 ○癸卯,進講,上,謂左議政金道喜曰:「近日予有親書粘屛者,大臣欲一見之乎?」仍出示之卽禦製十條書也。
其文曰:「順乎父母,上等人也,事君盡忠,上等人也,長者之言,敬而受之,上等人也,兄弟和睦,上等人也,男女有別,上等人也,言忠信行篤敬,上等人也,過而知悔,上等人也,悔而能改,上等人也,不私妻子,不貪貨財,上等人也,不溺酒色,而上等人也。
右十條中,如有一事不行,則亦可謂下愚之人矣。
」道喜雙手擎讀,奏曰:「禦製十條,儘合古人座右之銘。
而聖念及此,誠不勝萬萬慶幸。
」上曰:「非書之爲難,行之惟難。
」道嘉曰:「今承下敎,眞聖人之言也。
益加勉焉。
」 5月13日 ○甲辰,進講。
○禦熙政堂,親受文武科謝恩。
5月14日 ○乙巳,進講。
○英、寧兩陵補土堂上以下,施賞有差,驪州牧使金在田加資。
○召對。
5月15日 ○丙午,進講。
5月16日 ○丁未,進講。
5月17日 ○戊申,以金輔根爲刑曹判書。
○進講。
○召對。
5月18日 ○己酉,進講。
○莊陵陵役時禮堂以下,施賞有差。
5月19日 ○庚戌,進講。
○以尹緻定爲吏曹參判,鄭基世爲吏曹參議。
5月20日 ○辛亥,藥院入診及進講于熙政堂。
5月21日 ○壬子,進講。
○召對。
5月22日 ○癸醜,召見下直閫帥守令。
○進講。
5月23日 ○甲寅,進講。
○召對。
○以權用脩爲成均館大司成。
○罷黃海兵使李紀淵職,以啓聞使,虞候替行也。
5月24日 ○乙卯,進講。
○以南錫圭爲黃海道兵馬節度使。
5月25日 ○丙辰,進講。
5月26日 ○丁巳,進講。
5月27日 ○戊午,進講。
○《璿源譜略》跋文製述官以下,施賞有差,宗簿正金在根加資。
5月28日 ○己未,進講。
○次對于熙政堂。
○命南關蕩債穀中,萬石減摠,買土設屯,因大臣所奏也。
○領議政鄭元容啓言:「文川前郡守尹師殷、崔重湜,當戊子、己醜之歉荒,原還未捧之止於五百石,較諸收糧分數之律,不過輕勘之罪,而俱以遠道之人,年近八耋,病難起動雲。
合有參恕,罪名請分揀。
」從之。
○召見開城留守李是遠,辭陛也。
5月29日 ○庚申,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六月 6月1日 ○辛酉,詣眞殿展拜,仍詣孝定殿,行晝茶禮。
6月4日 ○甲子,詣孝定殿,行夕上食。
6月5日 ○乙醜,詣孝定殿,行朝上食、晝茶禮、夕上食。
6月6日 ○丙寅,詣孝定殿,行練祭。
○練主都監堂郞及魂殿享官山陵守侍陵官以下,施賞有差,題主官護軍徐英淳,練主出納浴主大祝副司果兪緻善,宗戚執事永平君昱,享官副護軍趙秉夔,竝加資。
6月7日 ○丁卯,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以申錫愚爲吏曹參議。
6月9日 ○己巳,進講。
6月11日 ○辛未,以李憲玶爲禮曹判書,尹定鉉爲判義禁府事。
6月15日 ○乙亥,誌狀監董閣臣以下,施賞有差。
6月17日 ○丁醜,以金景善爲議政府右參贊,趙秉駿爲漢城府判尹。
6月18日 ○戊寅,詣眞殿,行酌獻禮,贊禮以下施賞有差,贊禮禮曹判書李憲球,禮房承旨趙雲澈,執禮執義沈膺泰,大祝副司果洪祐健,幷加資。
○命純宗朝逮事之文臣侍從,武臣宣傳官及文蔭武士庶人六十一歲人,令漢城府,抄啓以入。
○敎曰:「前參判權大肯,牧使李在鶴,承旨林永洙,副護軍成好謙,副司果李廷憲、金在榮、李秉儀、金聖謙,府使柳昌根、任泰錫,前兵使蔡學永,僉使白珩洙,府使李東植、趙存兢、韓元植、具廷鉉,前兼司僕將申命漢,前營將鄭鶴濟洪在儀,前縣監南永老,幷加資,文蔭武幷令該曹,食物賜給,士庶人米布題給。
中部文蔭武六十人,士庶人七十四人,東部文蔭武十人,士庶人一百二十一人,西部文蔭武二十人,士庶人一百九十四人,南部文蔭武二十一人,士庶人一百二十五人,北部文蔭武十三人,士庶人八十人。
6月21日 ○辛巳,給陰竹、竹山等邑漂頹戶,恤典。
○遣宣傳官,頹戶摘奸。
6月25日 ○乙酉,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6月26日 ○丙戌,都政下批,以徐英淳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敎英爲司諫院大司諫,李時愚爲成均館大司成,金箕晩爲漢城府判尹,趙秉駿爲刑曹判書。
6月27日 ○丁亥,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
6月28日 ○戊子,以樸永元爲判義禁府事。
6月29日 ○己醜,召見回還謝恩使。
6月30日 ○庚寅,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秋七月 7月3日 ○癸巳,行禜祭于四門。
7月5日 ○乙未,藥院入診于熙政堂。
○以李魯秉爲吏曹判書,李裕元爲吏曹參議。
7月6日 ○丙申,召對。
7月7日 ○丁酉,召對。
7月8日 ○戊戌,召對。
7月10日 ○庚子,放安置罪人李承憲。
○院議啓:『請亟寢成命,』批曰:「本事不過疏句間不能緻審之故也。
今此放釋,豈無商量而然?不必爭執,卽爲頒布。
」 ○玉堂聯箚〈副應敎趙雲卿,校理金有淵、鄭鎏,副校理金世鎬、柳興奎,修撰柳來駿、宋謙洙,副修撰申錫禧、李貞夏〉請亟寢成命,批曰:「院議之批,已諭其所以然,爾等不必煩瀆。
」 ○兩司聯箚〈大司憲徐英淳,執義尹滋悳,大司諫李敦英司諫李承輔,獻納徐翼輔,正言李啓善〉請亟寢成命,批曰:「已諭於堂箚之批,不必爭執,卽爲停啓。
」 7月11日 ○辛醜,召見下直守令 ○兩司合啓中,李承憲事,停啓。
7月12日 ○壬寅,召對。
○以金炳冀、鄭基世爲奎章閣直提學。
7月13日 ○癸卯,行禜祭于四門 ○給水原府漂壓戶,恤典。
7月15日 ○乙巳,詣孝定殿,行望祭。
○詣眞殿展拜。
○藥院入診及次對于熙政堂。
7月18日 ○戊申,詣孝定殿,行酌獻禮,贊禮以下施賞有差,贊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