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七 【宋紀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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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貪暴殘民者立罷,終身不錄;其不能廉直,雖處重任,亦代之;清勤者,雖卑位,亦當薦拔。

    ” 遼自蕭哈綽、蕭樸相繼為樞密使,專尚吏才,好自聽訟,時人轉相效習,風俗日衰。

    遼主下诏曰:“朕以國家以南、北二院分治契丹、漢人,蓋欲去貪枉,除煩擾也。

    若貴賤異等,則怨必生。

    夫小民犯罪,必不能動有司以達于朝,惟内族、貴戚,各恃恩行一賄以圖苟免,如是則法廢矣。

    自今貴戚以事被告,不以事之大小,并令所在官吏案問,具申北、南院覆問,得實以聞;其不按辄申及受請托為奏言者,以本犯人罪罪之。

    ” 丁亥,帝白太後,欲元日先上太後壽乃受朝,太後不可。

    王曾奏曰:“陛下以孝奉母儀,太後以謙全國體,請如太後令。

    ”因再拜稱賀。

    帝固欲先上太後壽,既退,出墨诏付中書。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天聖五年(遼太平七年) 春,正月,壬寅朔,初率百官上皇太後壽于會慶殿,遂禦天安殿受朝。

     己未,樞密副使晏殊罷。

    殊上疏論張耆不可為樞密使,忤太後旨。

    會從幸玉清昭應宮,從者持笏後至,殊怒,以笏撞之折齒,禦史彈奏,遂出知宣州。

    之州數月,改應天府,延範仲淹以教生徒。

    自五代以來,天下學校廢,興學自殊始。

     戊辰,以夏竦為樞密副使。

     是月,遼主如混同江。

     二月,癸酉,命呂夷簡、夏竦修先朝國史,王曾為提舉,翰林學士宋绶、樞密直學士劉筠、陳堯佐同修。

    初,内出劄子,以先朝正史久而未修,慮年祀浸遠,事或淪墜,宜令王曾修纂之。

    故事,宰臣自領監修國史;至是以曾提舉,乃别降敕焉。

     丙子,诏赈京東流民。

     三月,辛酉,禦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仍命翰林學士宋绶以下二十六人為殿後彌封、謄錄、考覆、詳定、編排官,如先朝舊制。

    乙醜,賜進士王堯臣等一百九十七人及第,八十二人同出身,七十一人同學究出身,二十八人試銜;丙寅,賜諸科及第并出身者又六百九十八人。

    堯臣,虞城人也。

     夏,四月,癸酉,試特奏名進士及諸科;甲戌,賜同出身及試銜者凡三百四十二人。

    尋下诏戒谕諸道舉人,宜奮勵詞學,毋坐視歲月,冀望恩澤。

     辛巳,遼杜防、蕭蘊等來賀乾元節,知制诰程琳為館伴使。

    蘊出位圖,指曰:“中國使者至北朝坐殿上,位高;今北朝使至中國,位下,請升之。

    ”琳曰:“此真宗皇帝所定,不可易。

    ”防又曰:“大國之卿當小一柄一之卿,可乎?”琳曰:“南、北朝安有大小之異!”防不能對。

    诏與宰相議,或曰:“此細事,不足争。

    ”将許之。

    琳曰:“許其小,必啟其大。

    ”固争不可,乃止。

     乙未,遼主獵于黑嶺。

     帝嘗謂輔臣曰:“世無良醫,故夭橫者衆。

    ”張知白對曰:“古方書雖存,率多舛缪;又,天下學醫者不得盡見。

    ”乃命醫官院校定醫書。

    至是诏國子監摹印頒行,并诏翰林學士宋绶撰《病源序》。

     五月,庚子朔,诏:“武臣子孫習文藝者,聽奏文資。

    ” 丙午,閱諸班騎射。

     辛亥,錄系囚。

     癸亥,楚王元佐薨,追封齊王,谥恭憲;後改封潞王。

     是月,遼主清暑永安山。

    西南诏讨司奏一陰一山中産金銀,請置冶,從之;複遣使循遼河北求産金銀之所。

    由是興冶采煉,人賴其利。

     六月,甲戌,以京畿旱,禱雨于玉清昭應宮、開寶寺。

     丙子,诏決畿内系囚。

     丁醜,雨。

     癸未,罷諸營造之不急者。

    先是太後大出金帛,重修景德寺,遣内侍羅崇勳主之。

    宰臣張知白因言:“按《五行志》,宮室盛則有火災。

    近者洞真、壽甯觀相繼火,此皆土木太盛之證。

    ”帝納其言。

     诏:“翰林學士依大中祥符五年故事,雙日鎖院,隻日降麻。

    ” 遼禁諸屯田不得擅貨官粟。

     癸巳,遼複使蕭惠讨準布。

     秋,七月,己亥朔,赈泰州水災。

     遼主谕中外大臣曰:“制條中有遺阙及輕重失中者,其條上之,議增改焉。

     乙巳,遼诏:“辇路所經,旁三十步内不得耕種者,不在所訟之限。

    ” 丙辰,發丁夫三萬八千,卒二萬一千,缗錢五十萬,塞滑州決河。

     诏察京東被災縣吏不職者以聞。

     先是司天監主簿苗舜臣等,嘗言土宿留參,太白晝見,诏日官同考定。

    日官奏:“土宿留參,順不相犯;太白晝見,日未過午。

    ”舜臣等坐妄言災變被罰,監察禦史曹修古言:“日官所定,希旨悅上,不足為信。

    今罰舜臣等,其事甚小,然恐自此人人畏避,佞媚取容,以災為福。

    ”禁中以翡翠為服玩,诏市于南越,修古以為重傷物命,且真宗嘗禁采狨一毛一,故事未遠,宜罷之。

    時方崇建塔廟,議營金閣,費不可勝計,修古極陳其不可。

    八月,壬申,修古出知歙州。

     九月,庚戌,閱龍衛神勇軍習戰。

     癸卯,召輔臣至崇政殿西庑觀孫奭講書,各賜織成禦飛白字圖。

     陝西轉運司言,同、華等州旱,虸蚄蟲食苗。

    太常博士、秘閣校理、國史院編修官謝绛上疏曰:“去年京師大水,敗民廬舍,河渠暴溢,幾冒城郭;今年苦旱,百姓疫死,田谷焦槁,秋成絕望;此皆大異也。

    陛下夙夜勤苦,思有以攬塞時變,固宜改更理化,下罪己之诏,修順時之令,宣群言以導壅,斥近幸以損一陰一。

    而聖心優柔,重在改作,号令所發,未聞有以當天心者。

    夫風雨寒暑之于大時,為大信也;信不及于物,澤不究于下,則水旱為沴。

    近日制命有信宿辄改,适行遽止,而欲風雨以信,其可得乎? “天下之廣,萬幾之衆,不出房闼,豈能盡知!而在廷之臣,未聞被數刻之召,吐片言之善;朝夕左右,非恩澤即佞幸,上下皆蔽,其事不虛。

    昔兩漢日蝕、水旱,有策免三公以示戒懼。

    陛下進用丞弼,極一時之選;而政道未茂,天時未順,豈大臣輔佐不明邪?陛下信任不笃邪?必若使之,宜推心責成以極其效;謂之不然,則更選賢者。

    比來一奸一邪者易進,守道者數窮,政出多門,俗喜由徑。

    聖心固欲盡得天下之賢能,分職受事,而宰相方考資進吏,無所建白,循依違之迹,行尋常之政,臣恐不足回靈意,塞至戒。

     “古者谷不登則虧膳,災屢至則降服,兇年不塗塈。

    願陛下下诏引咎,損太官之膳,避路寝之朝,許士大夫斥諱上聞,譏切時病,罷不急之役,省無名之斂,勿崇私恩,更進直道。

    誠動乎上,惠洽于下,豈有時澤之艱哉!”绛,濤之子也。

     遼主駐遼河。

    冬,十月,丁卯朔,诏:“諸帳院庶孽,并從其母論貴賤。

    ” 遼主留心翰墨,始畫譜牒以别嫡庶,由是争訟紛起,樞密使蕭樸,有吏才,能知人主意,敷奏稱旨,時議多取決之。

     辛未,太常博士、直集賢院、同知禮院王皞,上所撰《禮閣新編》六十卷。

     初,天禧中,同判太常禮院陳寬請編次本院所承诏敕,其後不能就,皞因取一柄一初至乾興所下诏敕,删去重複,類以五禮之目,成書上之,賜五品服。

    皞,曾弟也。

     乙酉,監修國史王曾言:“唐史官吳兢,于《實錄》正史外,錄太宗與群臣對問之語為《貞觀政要》。

    今欲采太祖、太宗、真宗《實錄》、《日曆》、《時政記》、《起居注》,其間事迹不入正史者,别為一書,與正史并行。

    ”從之。

     壬辰,醫官院上所鑄俞空銅人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