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五 【宋紀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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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明絕私,甚無謂也。
迪所試最優;李谘亦有可觀,聞其幼年母為父所棄,歸舊族,谘日夕号泣,求還其母,乃至絕葷茹以禱祈,又能刻苦為學,自取名級,亦可嘉也。
”以迪為将作監丞,谘及夏侯麟為大理評事,通判諸州。
谘,新喻人也。
先是迪與賈邊皆有聲場屋,及禮部奏名,兩人皆不與。
考官取其文觀之,迪賦落韻,邊論“當仁不讓于師”,以師為衆,與注疏異,特奏,令就禦試。
參知政事王旦議:“落韻者,失于不詳審耳。
舍注疏而立異論,辄不可許,恐士子從今放一蕩,無所準的。
”遂取迪而黜邊。
初,安一陽一陳貫,喜言兵,鹹平中,大将楊瓊、王榮喪師,貫上書言:“前日不斬傅潛、張昭遠,使瓊輩畏死不畏法令。
不嚴其制,後當益弛。
請立法,凡合戰而奔者,主校皆斬。
大将戰死,裨校無傷而還,與奔軍同。
軍衄城圍,别部力足救而不至者,以逗遛論。
如此,則誅罰明而士卒厲矣。
”帝嘉納之。
将召試學士院,執政謂瓊等已即罪,議遂格。
又嘗上《形勢》、《選将》、《練兵論》三篇,大略言:“地有要害。
今北邊既失古北之險,然自威虜城東距海三百裡,其地沮澤墝埆,所謂天隙天陷,非敵所能輕入。
由威虜西極狼山不百裡,地廣平,利馳突,此必争之地,先居則佚,後趨則勞,宜有以待之。
昔李漢超守瀛州,敵不敢視關南尺寸地。
今将帥大概用恩澤進,雖謹重可信,然卒與敵遇,不知所以為方略,故敵勢益張,兵折于外者二十年,此選将得失之效也。
國家收天下材勇以備禁旅,賴賜予廪給而已,恬于休息,久不識戰,當以衛京師,不當以戍邊。
戍邊莫若募土人隸本軍,又籍丁民為府兵,使北面捍遼,西面捍戎;不獨審練敵情,熟習地形,且皆樂戰鬥,無驕心。
” 遼人既和,複上言:“敵數人塞,驅掠良民數十萬,今乘其初通,宜出内府金帛以贖之,敵嗜利,必歸吾民,自河之北,戴德澤無窮矣。
”于是貫舉進士,試殿庭,得同出身,帝識其姓名,曰:“是數言邊事者。
”擢置第二等,賜及第。
乙醜,遼赈一黨一項部饑。
丙寅,以知雄州機宜司趙延祚為雄州北關城巡檢,賜白金三百兩。
延祚,州之大姓,自太宗朝,嘗出家财交給敵中豪傑,得其動靜,即具白州将,因授官任。
至是年七十馀,召赴阙,詢以邊事,具言:“今之修和,遼人先啟誠意,國家動守恩信,理必長久。
”又言:“國母一之妹曰齊妃,與其姊不協,國所遺金帛,皆歸于國家主及母,其下悉無所及,望自今榷場貿易,稍優假之,則其下獲利,必倍欣慰。
”又曆陳遼風俗、山川曲折、地理遠近,及晉、漢時事,曆曆有據。
帝诘其所欲,雲有家屬寓居青州,願便道得往省之;帝許焉。
且以與遼通好,不可複置機宜司,故命為巡檢。
帝慮河北諸州,緣兵罷遂弛武備,诏敵樓戰栅有堕壞者即葺之。
以将作監丞王曾為著作郎、直史館,賜绯。
舊制,試文當屬學士、舍人院,宰相寇準雅知曾,特召試政事堂。
丁醜,遼改易州飛狐路招安使為安一撫使,以與南朝和好也。
夏,四月,丙戌,女真、回鹘俱遣使貢于遼。
丁酉,樞密直學士劉師道責授忠武行軍司馬,知制诰陳堯咨單州一團一練副使。
先是師道弟幾道舉進士,禮部奏名,将延試,近制悉糊名校等,堯咨為考官,教幾道于卷中密為識号。
幾道既擢第,或告其事,诏落籍,永不得預舉。
帝初欲含容,不複窮究其事,而師道固求辨理。
诏東上閤門使曹利用、兵部郎中邊肅、内侍副都知閻承翰詣禦史府雜治之;坐論奏誣妄,與堯咨并責。
戊戌,幸龍圖閣,閱太宗禦書,觀諸閣圖畫,近臣畢從。
己亥,一黨一項侵遼。
诏河北諸州葺城池。
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王欽若,素與寇準不協,還自天雄,再表求罷。
癸卯,置資政殿學士,以欽若為之,仍遷刑部侍郎,班在翰林學士之下,侍讀學士之上。
以佥署樞密院事馮拯參知政事。
五月,戊申朔,幸國子監閱書庫,問祭酒邢昺:“書版幾何?”昺曰:“國初不及四千,今十馀萬,經史正義皆具。
臣少時業儒,每見學徒不能具經疏,蓋傳寫不給。
今版本大備,士庶家皆有之,斯乃儒者逢時之幸也。
” 先是印書裁截馀紙,皆鬻之以供監中雜用,昺請歸此錢于三司,裨國計。
自是學者公費不給,講官亦厭其寥落雲。
宣徽北院使雷有終卒。
有終倜傥自任,能撫士卒,多傾私帑給公家宴犒。
在蜀時,嘗借用庫錢數百萬,奏納第以償,優诏蠲免;身後宿負猶不啻百萬,官為償之。
高一陽一關副都部署張凝卒。
凝忠勇,好功名,善訓士卒,賞賜多以犒師,家無馀資。
帝嘗謂近臣曰:“選用武臣實難,倘未嘗更曆,則不能周知其才。
太宗所擢甚衆,而優待者唯凝與王斌、王憲等數人,乃知先帝知人之明也。
”至是卒,帝甚惜之。
知鎮戌軍曹玮言:“軍境川原夷曠,便于騎戰,非中國之利。
請自隴山以東,循古長城,塹以為限。
”從之。
又言:“邊民應募為弓箭手者,皆習障塞蹊隧,解羌、胡語,耐寒苦,有警可參正兵為前鋒;而官未嘗與器械資糧,難責其死力。
請給以境内閑田,永蠲其租,春秋耕斂,州為出兵而護作之。
”诏:“人給田二頃,出甲士一人,及三頃者出戰馬一匹。
設堡戍,列部伍,補指揮使以下校長,有功勞者亦補軍都指揮使,置巡檢以統之。
”其後鄜延、環慶、泾原并河東州軍,亦各募置。
以起複右谏議大夫、知制诰晁迥、起居舍人、知制诰李宗谔并為翰林學士。
宗谔在舍人院,嘗牒禦史台,不平空,中丞呂文仲移文诘之,宗谔答以兩省與台司非統攝。
文仲不平,聞于帝,有诏辨析。
宗谔引八事證其不相統攝,且言:“禦史台每牒本省并不平空,
迪所試最優;李谘亦有可觀,聞其幼年母為父所棄,歸舊族,谘日夕号泣,求還其母,乃至絕葷茹以禱祈,又能刻苦為學,自取名級,亦可嘉也。
”以迪為将作監丞,谘及夏侯麟為大理評事,通判諸州。
谘,新喻人也。
先是迪與賈邊皆有聲場屋,及禮部奏名,兩人皆不與。
考官取其文觀之,迪賦落韻,邊論“當仁不讓于師”,以師為衆,與注疏異,特奏,令就禦試。
參知政事王旦議:“落韻者,失于不詳審耳。
舍注疏而立異論,辄不可許,恐士子從今放一蕩,無所準的。
”遂取迪而黜邊。
初,安一陽一陳貫,喜言兵,鹹平中,大将楊瓊、王榮喪師,貫上書言:“前日不斬傅潛、張昭遠,使瓊輩畏死不畏法令。
不嚴其制,後當益弛。
請立法,凡合戰而奔者,主校皆斬。
大将戰死,裨校無傷而還,與奔軍同。
軍衄城圍,别部力足救而不至者,以逗遛論。
如此,則誅罰明而士卒厲矣。
”帝嘉納之。
将召試學士院,執政謂瓊等已即罪,議遂格。
又嘗上《形勢》、《選将》、《練兵論》三篇,大略言:“地有要害。
今北邊既失古北之險,然自威虜城東距海三百裡,其地沮澤墝埆,所謂天隙天陷,非敵所能輕入。
由威虜西極狼山不百裡,地廣平,利馳突,此必争之地,先居則佚,後趨則勞,宜有以待之。
昔李漢超守瀛州,敵不敢視關南尺寸地。
今将帥大概用恩澤進,雖謹重可信,然卒與敵遇,不知所以為方略,故敵勢益張,兵折于外者二十年,此選将得失之效也。
國家收天下材勇以備禁旅,賴賜予廪給而已,恬于休息,久不識戰,當以衛京師,不當以戍邊。
戍邊莫若募土人隸本軍,又籍丁民為府兵,使北面捍遼,西面捍戎;不獨審練敵情,熟習地形,且皆樂戰鬥,無驕心。
” 遼人既和,複上言:“敵數人塞,驅掠良民數十萬,今乘其初通,宜出内府金帛以贖之,敵嗜利,必歸吾民,自河之北,戴德澤無窮矣。
”于是貫舉進士,試殿庭,得同出身,帝識其姓名,曰:“是數言邊事者。
”擢置第二等,賜及第。
乙醜,遼赈一黨一項部饑。
丙寅,以知雄州機宜司趙延祚為雄州北關城巡檢,賜白金三百兩。
延祚,州之大姓,自太宗朝,嘗出家财交給敵中豪傑,得其動靜,即具白州将,因授官任。
至是年七十馀,召赴阙,詢以邊事,具言:“今之修和,遼人先啟誠意,國家動守恩信,理必長久。
”又言:“國母一之妹曰齊妃,與其姊不協,國所遺金帛,皆歸于國家主及母,其下悉無所及,望自今榷場貿易,稍優假之,則其下獲利,必倍欣慰。
”又曆陳遼風俗、山川曲折、地理遠近,及晉、漢時事,曆曆有據。
帝诘其所欲,雲有家屬寓居青州,願便道得往省之;帝許焉。
且以與遼通好,不可複置機宜司,故命為巡檢。
帝慮河北諸州,緣兵罷遂弛武備,诏敵樓戰栅有堕壞者即葺之。
以将作監丞王曾為著作郎、直史館,賜绯。
舊制,試文當屬學士、舍人院,宰相寇準雅知曾,特召試政事堂。
丁醜,遼改易州飛狐路招安使為安一撫使,以與南朝和好也。
夏,四月,丙戌,女真、回鹘俱遣使貢于遼。
丁酉,樞密直學士劉師道責授忠武行軍司馬,知制诰陳堯咨單州一團一練副使。
先是師道弟幾道舉進士,禮部奏名,将延試,近制悉糊名校等,堯咨為考官,教幾道于卷中密為識号。
幾道既擢第,或告其事,诏落籍,永不得預舉。
帝初欲含容,不複窮究其事,而師道固求辨理。
诏東上閤門使曹利用、兵部郎中邊肅、内侍副都知閻承翰詣禦史府雜治之;坐論奏誣妄,與堯咨并責。
戊戌,幸龍圖閣,閱太宗禦書,觀諸閣圖畫,近臣畢從。
己亥,一黨一項侵遼。
诏河北諸州葺城池。
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王欽若,素與寇準不協,還自天雄,再表求罷。
癸卯,置資政殿學士,以欽若為之,仍遷刑部侍郎,班在翰林學士之下,侍讀學士之上。
以佥署樞密院事馮拯參知政事。
五月,戊申朔,幸國子監閱書庫,問祭酒邢昺:“書版幾何?”昺曰:“國初不及四千,今十馀萬,經史正義皆具。
臣少時業儒,每見學徒不能具經疏,蓋傳寫不給。
今版本大備,士庶家皆有之,斯乃儒者逢時之幸也。
” 先是印書裁截馀紙,皆鬻之以供監中雜用,昺請歸此錢于三司,裨國計。
自是學者公費不給,講官亦厭其寥落雲。
宣徽北院使雷有終卒。
有終倜傥自任,能撫士卒,多傾私帑給公家宴犒。
在蜀時,嘗借用庫錢數百萬,奏納第以償,優诏蠲免;身後宿負猶不啻百萬,官為償之。
高一陽一關副都部署張凝卒。
凝忠勇,好功名,善訓士卒,賞賜多以犒師,家無馀資。
帝嘗謂近臣曰:“選用武臣實難,倘未嘗更曆,則不能周知其才。
太宗所擢甚衆,而優待者唯凝與王斌、王憲等數人,乃知先帝知人之明也。
”至是卒,帝甚惜之。
知鎮戌軍曹玮言:“軍境川原夷曠,便于騎戰,非中國之利。
請自隴山以東,循古長城,塹以為限。
”從之。
又言:“邊民應募為弓箭手者,皆習障塞蹊隧,解羌、胡語,耐寒苦,有警可參正兵為前鋒;而官未嘗與器械資糧,難責其死力。
請給以境内閑田,永蠲其租,春秋耕斂,州為出兵而護作之。
”诏:“人給田二頃,出甲士一人,及三頃者出戰馬一匹。
設堡戍,列部伍,補指揮使以下校長,有功勞者亦補軍都指揮使,置巡檢以統之。
”其後鄜延、環慶、泾原并河東州軍,亦各募置。
以起複右谏議大夫、知制诰晁迥、起居舍人、知制诰李宗谔并為翰林學士。
宗谔在舍人院,嘗牒禦史台,不平空,中丞呂文仲移文诘之,宗谔答以兩省與台司非統攝。
文仲不平,聞于帝,有诏辨析。
宗谔引八事證其不相統攝,且言:“禦史台每牒本省并不平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