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九十九 【元紀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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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至,衆散走,祿孫守母不去。
盜将刃其母,祿孫以身翼蔽曰:“甯殺我,勿傷吾母。
”時母病,渴,覓水不得,祿孫含唾喣之,盜相顧駭歎,不忍害,反取水與之。
有掠其妻去者,衆責之曰:“奈何辱孝子婦!”使歸之。
事聞。
賜旌表。
朝廷以吏多滞事,責曹案不如程者。
令下刑部,尚書謝讓曰:“刑獄非錢谷、铨選之比,寬以歲月,尚慮失實,豈可律以常法乎!”乃入白宰相,由是刑曹獨得不責稽遲。
◎延祐三年 春,正月,乙巳,赈漢一陽一路饑。
丙午,增置晉王府屬官。
以真定、保定洊饑,禁畋獵。
改直沽為海津鎮。
二月,丁醜,調海口屯儲漢軍隸臨清運糧萬戶府,以供轉漕。
戊寅,赈河間等處饑。
庚寅,彗滅。
自去年十一月丙午始見,至是乃滅,凡百有五日。
壬子,敕衛輝、昌平守臣修殷比幹、唐狄仁傑祠,歲時緻祭。
三月,甲寅,敕中書右丞蕭拜珠及陝西四川省臣各一員,護送周王和實拉之雲南。
置周王常侍府官屬,以遙授中書左丞相圖古勒、大司徒鄂爾多、中政使尚嘉努、山北、遼一陽一等路蒙古軍萬戶博啰、翰林侍講學士嘉珲等并常侍,中衛親軍都指揮使唐古、兵部尚書賽罕巴圖魯為中尉,仍置谘議、記室各二員,遣就鎮。
癸亥,帝如上都。
壬申,鷹坊博啰等擾民于大同,敕拘還所奉玺書。
禁天下春時田獵。
初議犯者抵死,左司郎中韓若愚曰:“齊宣王之囿方四十裡,殺其麇鹿者如殺人之罪,孟子非之。
”衆以為然,遂減其刑。
太史令郭守敬卒于位,年八十六。
守敬曆數、儀象之學,并為時用,其尤濟時者為水利之學。
決金口以下西山之伐,而京師财用饒;複三白渠以溉瀕河之地,而靈夏軍儲足;引汶、泗以接江、淮之派,而燕、吳漕運通;建鬥閘以開白浮之源,而公私陸費省。
其在西夏,嘗挽舟溯流而上究所謂河源者;又嘗自孟門以東,循黃河故道,縱廣數百裡間,皆為測量地平,或可以分殺河勢,或可以溉灌田土,具有圖志;又嘗以海百較京師至汴梁地形高下之差,或汴梁之水去海甚遠,其流峻,而京師之水去海至近,其流甚緩。
其言皆有征驗,論者惜其未盡見用雲。
夏,四月,癸酉朔,以河南流民群聚渡江,所過擾害,命行台、廉訪使以見貯贓鈔赈之。
橫州猺蠻為寇,命湖廣省發兵讨捕。
己亥,以淮東廉訪司簽事苗好謙善課民農桑,賜衣一襲。
庚子,命中書省與禦史台、翰林、集賢院集議封贈通制,著為令。
赈遼一陽一、蓋州及南豐州饑。
是月,前集賢大學士、商議中書省事陳天祥卒于家,年八十,谥文忠。
五月,庚申,以大都留守拜特穆爾為中書平章政事。
擢中書右丞蕭拜珠為平章政事,左丞阿爾哈雅為右丞,郭貫為左丞,參議布哈為參知政事。
時特們德爾恃勢貪虐,兇穢愈甚,于是進拜珠為平章,稍牽制之。
庚午,置甘肅儒學提舉司,遼一陽一金銀鐵冶提舉司。
赈衡、永等路饑。
六月,乙亥,制封孟轲父為邾國公,母為邾國宣獻夫人。
丙子,融、賓、柳州猺蠻叛,命湖廣行省遣官督兵捕之。
丁醜,敕:“凡鞫囚,非強盜毋加酷刑。
” 丁酉,河決汴梁,沒民居,發糧赈之。
秋,七月,壬子,命禦史大夫巴圖托歡整治台綱,仍降诏宣谕中外。
丙寅,複以雅克特穆爾知樞密院事。
八月,癸酉,以兵部尚書奇達為中書參知政事。
己卯,帝至自上都。
戊戌,置織佛像工匠提調所。
九月,辛醜,以中書左丞郭貫為集賢大學士,集賢大學士王毅為左丞。
毅旋出為江浙行省左丞。
庚戌,升缙山縣為龍慶州,以帝生是縣故也。
己未,冀甯、晉甯路地震。
丙寅,太白經天。
冬,十月,辛未,以江南行省侍禦史高昉為中書參知政事。
壬申,有事于太廟。
壬午,河南路地震。
庚寅,敕五台靈鹫寺置鐵冶提舉司。
丁酉,禁民有父在者不得私貸人錢及鬻墓木。
是月,周王和實拉次延安,圖古勒、尚嘉努、博啰及武宗舊臣哩日、錫布鼎、哈巴勒圖等皆來會。
嘉珲謀曰:“天下者,我武皇之天下也。
出鎮之事,本非上意,由左右構鬥緻然。
請以其故白行省,俾聞之朝廷,庶可杜塞離間;不然,事變叵測。
”遂與數騎馳去。
先是哈斯罕為太師,特們德爾奪其位,出之,為陝西行省左丞相。
及嘉珲等至,即與平章政事塔齊爾、行台禦史大夫圖魯布、中丞托歡悉發關中兵,分道自潼關、河中府入。
已而塔齊爾、托歡中悔,襲殺阿斯罕、嘉珲于河中,周王遂西行至北邊金山。
西北諸王察克台等聞周王至,鹹率衆來附。
周王至其部,與定約束,十馀年間,邊境甯谧。
初,宣德府人武恪,以神童遊學江南。
吳澄為江西儒學副提舉,薦入國學肄業,選為親王和實拉說書秀才。
及以周王出鎮,恪在行,王欲起兵陝西,恪谏曰:“太子此行,于國有君命,于家有叔父之命,今若向京師發一箭,史官必書太子反。
”左右惡恪言,乃曰:“武秀才有母在京,合遣歸。
”恪遂還大都,居陋巷,教訓子弟。
十一月,壬寅,命監察禦史監治嶺北,鈎校錢糧,半歲而代。
大萬甯寺僧以所佩國公印移文有司,紊亂官政
盜将刃其母,祿孫以身翼蔽曰:“甯殺我,勿傷吾母。
”時母病,渴,覓水不得,祿孫含唾喣之,盜相顧駭歎,不忍害,反取水與之。
有掠其妻去者,衆責之曰:“奈何辱孝子婦!”使歸之。
事聞。
賜旌表。
朝廷以吏多滞事,責曹案不如程者。
令下刑部,尚書謝讓曰:“刑獄非錢谷、铨選之比,寬以歲月,尚慮失實,豈可律以常法乎!”乃入白宰相,由是刑曹獨得不責稽遲。
◎延祐三年 春,正月,乙巳,赈漢一陽一路饑。
丙午,增置晉王府屬官。
以真定、保定洊饑,禁畋獵。
改直沽為海津鎮。
二月,丁醜,調海口屯儲漢軍隸臨清運糧萬戶府,以供轉漕。
戊寅,赈河間等處饑。
庚寅,彗滅。
自去年十一月丙午始見,至是乃滅,凡百有五日。
壬子,敕衛輝、昌平守臣修殷比幹、唐狄仁傑祠,歲時緻祭。
三月,甲寅,敕中書右丞蕭拜珠及陝西四川省臣各一員,護送周王和實拉之雲南。
置周王常侍府官屬,以遙授中書左丞相圖古勒、大司徒鄂爾多、中政使尚嘉努、山北、遼一陽一等路蒙古軍萬戶博啰、翰林侍講學士嘉珲等并常侍,中衛親軍都指揮使唐古、兵部尚書賽罕巴圖魯為中尉,仍置谘議、記室各二員,遣就鎮。
癸亥,帝如上都。
壬申,鷹坊博啰等擾民于大同,敕拘還所奉玺書。
禁天下春時田獵。
初議犯者抵死,左司郎中韓若愚曰:“齊宣王之囿方四十裡,殺其麇鹿者如殺人之罪,
”衆以為然,遂減其刑。
太史令郭守敬卒于位,年八十六。
守敬曆數、儀象之學,并為時用,其尤濟時者為水利之學。
決金口以下西山之伐,而京師财用饒;複三白渠以溉瀕河之地,而靈夏軍儲足;引汶、泗以接江、淮之派,而燕、吳漕運通;建鬥閘以開白浮之源,而公私陸費省。
其在西夏,嘗挽舟溯流而上究所謂河源者;又嘗自孟門以東,循黃河故道,縱廣數百裡間,皆為測量地平,或可以分殺河勢,或可以溉灌田土,具有圖志;又嘗以海百較京師至汴梁地形高下之差,或汴梁之水去海甚遠,其流峻,而京師之水去海至近,其流甚緩。
其言皆有征驗,論者惜其未盡見用雲。
夏,四月,癸酉朔,以河南流民群聚渡江,所過擾害,命行台、廉訪使以見貯贓鈔赈之。
橫州猺蠻為寇,命湖廣省發兵讨捕。
己亥,以淮東廉訪司簽事苗好謙善課民農桑,賜衣一襲。
庚子,命中書省與禦史台、翰林、集賢院集議封贈通制,著為令。
赈遼一陽一、蓋州及南豐州饑。
是月,前集賢大學士、商議中書省事陳天祥卒于家,年八十,谥文忠。
五月,庚申,以大都留守拜特穆爾為中書平章政事。
擢中書右丞蕭拜珠為平章政事,左丞阿爾哈雅為右丞,郭貫為左丞,參議布哈為參知政事。
時特們德爾恃勢貪虐,兇穢愈甚,于是進拜珠為平章,稍牽制之。
庚午,置甘肅儒學提舉司,遼一陽一金銀鐵冶提舉司。
赈衡、永等路饑。
六月,乙亥,制封孟轲父為邾國公,母為邾國宣獻夫人。
丙子,融、賓、柳州猺蠻叛,命湖廣行省遣官督兵捕之。
丁醜,敕:“凡鞫囚,非強盜毋加酷刑。
” 丁酉,河決汴梁,沒民居,發糧赈之。
秋,七月,壬子,命禦史大夫巴圖托歡整治台綱,仍降诏宣谕中外。
丙寅,複以雅克特穆爾知樞密院事。
八月,癸酉,以兵部尚書奇達為中書參知政事。
己卯,帝至自上都。
戊戌,置織佛像工匠提調所。
九月,辛醜,以中書左丞郭貫為集賢大學士,集賢大學士王毅為左丞。
毅旋出為江浙行省左丞。
庚戌,升缙山縣為龍慶州,以帝生是縣故也。
己未,冀甯、晉甯路地震。
丙寅,太白經天。
冬,十月,辛未,以江南行省侍禦史高昉為中書參知政事。
壬申,有事于太廟。
壬午,河南路地震。
庚寅,敕五台靈鹫寺置鐵冶提舉司。
丁酉,禁民有父在者不得私貸人錢及鬻墓木。
是月,周王和實拉次延安,圖古勒、尚嘉努、博啰及武宗舊臣哩日、錫布鼎、哈巴勒圖等皆來會。
嘉珲謀曰:“天下者,我武皇之天下也。
出鎮之事,本非上意,由左右構鬥緻然。
請以其故白行省,俾聞之朝廷,庶可杜塞離間;不然,事變叵測。
”遂與數騎馳去。
先是哈斯罕為太師,特們德爾奪其位,出之,為陝西行省左丞相。
及嘉珲等至,即與平章政事塔齊爾、行台禦史大夫圖魯布、中丞托歡悉發關中兵,分道自潼關、河中府入。
已而塔齊爾、托歡中悔,襲殺阿斯罕、嘉珲于河中,周王遂西行至北邊金山。
西北諸王察克台等聞周王至,鹹率衆來附。
周王至其部,與定約束,十馀年間,邊境甯谧。
初,宣德府人武恪,以神童遊學江南。
吳澄為江西儒學副提舉,薦入國學肄業,選為親王和實拉說書秀才。
及以周王出鎮,恪在行,王欲起兵陝西,恪谏曰:“太子此行,于國有君命,于家有叔父之命,今若向京師發一箭,史官必書太子反。
”左右惡恪言,乃曰:“武秀才有母在京,合遣歸。
”恪遂還大都,居陋巷,教訓子弟。
十一月,壬寅,命監察禦史監治嶺北,鈎校錢糧,半歲而代。
大萬甯寺僧以所佩國公印移文有司,紊亂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