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八 【宋紀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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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黜,臣請露章以聞。

    ”帝謂王旦等曰:“曾實無罪;若嗣宗上章,亦須裁處”旦曰:“冕不善之迹甚衆,但以宣聖後不欲窮究,謂其冤枉傷和氣,恐未近理。

    ”翼日,嗣宗複對,且謝前言之失,帝優容之。

     十一月,壬子朔,知鄧州張知白言:“陝西流民相續入境,有欲還本貫而無路糧者。

    臣誘勸豪民出粟數千斛,計口給之,以半月為準,凡就路總二千三百家,萬二百馀口,其支貸有馀者,悉給貧老。

    ”诏獎之。

     衛尉卿、權判刑部慎從吉言:“準淳化三年敕,諸州所奏獄空,須是司理院、州司、倚郭縣俱無系囚;又準後敕,諸路自今獄空更不降诏獎谕。

    臣伏見提點刑獄司所奏獄空,多不應舊敕,外州妄觊獎飾,沽市虛名。

    近邠、滄二州勘鞫大辟囚,于诖誤數人,裁一夕即斬決。

    前代京師決獄尚五覆奏,蓋欲謹重大辟,豈宜一日之内便決死刑!恐有冤濫,但務獄空。

    欲一望依準前诏,不行獎谕。

    ”從之。

     丙辰,帝作文武七條戒官吏,謂宰相曰:“漢制,剌史以六條問事,諸葛亮有武臣七戒,朕今參求要道以儆勵群臣。

    又思先朝以《儒行篇》賜近臣,今可并賜一軸。

    ” 甲子,诏:“諸路官吏有蠢政害民,辯鞫得實,本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司不能舉察者,論其罪。

    ”先是知秦州齊化基、知鄜州何士宗皆坐贓抵法,監司初不以聞,故申敕之。

     帝謂宰相曰:“聞隴州推宮陳漸,不能謹潔,轉運使以堯叟諸侄,不能案舉,昨因違越被劾,堯叟特為請令罷任。

    自今倘如此,必正其罪。

    ” 十二月,乙酉,遼太後不豫。

    戊子,肆赦。

    辛卯,遼太後殂,年五十七。

     太後明習政事,能用善謀。

    素娴軍旅,澶淵之役,親禦戎車,指麾三軍,賞罰信明,将士用命。

    教遼主以嚴,遼主初即位,或府庫中需一物,必诘其所用,賜及文武臣僚者與之,不然不與。

    遼主既不預朝政,縱心弋獵,左右有與遼主諧谑者,太後知之,必杖責其人,遼主亦不免诟問。

    禦服禦馬,皆太後檢校焉。

    歸政未幾而殂,遼主哀毀骨立,哭必歐血。

     辛醜,三司使丁謂等上《泰山封禅朝觐祥瑞圖》百五十,昭宣使劉承珪上《天書儀仗圖》,召近臣觀于滋福殿,俄又示百官于朝堂。

     遼天平節度使耶律信甯,以太後之喪,馳騎來告,涿州先牒雄州,雄州以聞。

    甲辰,诏廢朝七日,令禮官詳定服制,複命太常博士王随為祭奠使,太常博士王曙等為吊慰使,赙以衣五襲、绫羅布帛萬匹。

    乙巳,遼賀正使耶律特噜古入見,既還館,令客省使曹利用以涿州牒示之。

    戊申,告哀使耶律信甯至,閤門使受書進内,诏特噜古等就開寶寺設位奠哭,百官至都亭驿吊之。

    己酉,帝于内東門制一服發哀,群臣進名奉慰。

     趙德明帥所部出侵回鹘,長星晝見,德明懼而還。

     是歲,遼始禦前引試進士,放劉三宜等三人。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考皇帝大中祥符三年(遼統和二十八年) 春,正月,種放歸終南山。

    帝謂宰相言:“放隐居力學,嘗言古今殊時,不當背時效古,此最近于理。

    ”乃诏放赴阙。

    放表乞賜告,帝許之,又作歌以賜,并赍衣服、器币,令京兆府每季遣幕職就山存問。

    放為弟汶求官,即授秘書省正字。

     知天雄軍寇準言:“振武勇士接送遼使過境,臣已各給裝錢。

    ”帝謂輔臣曰:“寇準好收入情以求虛譽,卿等今見之矣。

    ”乃诏谕準,不當擅有給賜,命備錢償官。

     二月,遼主如長泺。

     乙酉,丁謂請承天節禁屠宰刑罰,從之。

     癸巳,升州民以知州張詠秩滿,願借留;即授工部尚書,令再任,仍賜诏獎焉。

     交州黎至忠苛虐,國人不附,大校李公蘊為至忠親任,乃逐至忠出城而殺之。

    其二弟明提、明昶争立,公蘊又殺之,自稱留後,遣使奉貢。

    帝曰:“黎桓不義而得之,公蘊又效尤焉,甚可惡也。

    然蠻俗何足責戰!其用桓故事,授以官爵。

    ” 右仆射、判都省張齊賢,言玉清昭應宮缋畫符瑞,有損謙德及違奉天之意,又屢請罷土木之役,不聽。

    辛醜,齊賢出判孟州。

     閏月,甲寅,冬官正韓顯符造銅候儀成,并上所著經十卷,其制則本唐李淳風及一行之遺法雲。

     己未,河北轉運使李士衡言:“本路諸軍歲給帛七十萬。

    當春時民多匮乏,常假貸于豪右,方納租稅,又償逋欠,以故工機之利愈薄。

    請官預給帛錢,俾及期輸送;民既獲利,官亦足用。

    ”诏從之,仍令優與其直。

    後遂推其法于天下。

     甲戌,增葺射堂為繼照堂,設帟張樂,許士民遊觀三日。

     三月,壬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