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七 【宋紀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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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受诏,望阙再拜,曰:“朝廷有人!”乃止。
太仆少卿錢惟演獻《祥符頌》,甲申,擢司封郎中,知制诰。
天書降之翼日,翰林學士李宗谔上皇帝奉迎酌獻樂章,優诏答之。
時學士晁迥知貢舉,楊億被病,參知政事趙安仁實草诏雲。
遼主如長泺。
二月,壬辰朔,帝禦乾元門觀酺。
丁酉,分遣中使六人錫邊臣宴。
戊戌,帝語輔臣曰:“京師士庶漸事奢侈,衣服器玩多镕金為飾,工人煉金為箔,其徒日繁,計所費歲不下十萬兩,浸以成風,良可戒也。
”丙午,诏:“三司使丁謂申明舊制,募告者賞之。
自今乘輿服禦塗金、繡金之類亦不須用。
” 三月,甲戌,兗州父老呂良等千二百八十七人詣阙請封禅,對于崇道殿。
帝令引進使曹利用宣勞而谕之曰:“封禅曆代罕行,難徇所請。
”良等進而言曰:“國家受命五十年,已緻太平,今天降祥符,宜告成岱嶽,以報天地。
”帝複曰:“此大事,不可輕議。
”良等又曰:“歲時豐稔,華夏安泰,願上答靈贶,早行盛禮。
”诏賜缗帛遣之。
知州邵華又率官屬抗表以請,亦不允。
己卯,兗州并諸路進士孔謂等八百四十人詣阙請封禅。
壬午,宰相王旦等率文武百官、諸軍将校、州縣官吏、蕃夷、僧道、耆壽二萬四千三百七十人詣東上閤門,凡五上表,請封禅。
夏,四月,辛卯朔,天書又降于大内之功德閣。
甲午,诏以今年十月有事于泰山,遂遣官告天地、宗廟、嶽渎諸祠。
乙未,以知樞密院事王欽若、參知政事趙安仁并為封禅經度制置使。
初,議封禅未決,帝以經費問權三司使丁謂,謂曰:“大計固有馀矣。
”議乃決。
即诏謂計度泰山路糧草,引進使曹利用、宣政使李神福相度行營道路,翰林學士晁迥、李宗谔、楊億、龍圖直學士杜鎬、待制陳彭年與太常禮院祥定儀注。
王旦請依郊禋故事面命五使,帝曰:“升中大禮五使之職,當于中書、樞密院以班次領之。
”丙申,命王旦為大禮使,王欽若為禮儀使,馮拯為儀仗使,陳堯叟為鹵簿使,趙安仁為橋道頓遞使,其禮儀、橋道頓遞使事,令拯、堯叟分掌之。
飲若、安仁并判兗州,仍更疊往乾封縣,禁于泰山樵采者,山下工役無得調發丁夫,止用兗、郓州兵。
行宮除前後殿外,馀悉張幄幕。
金帛、刍糧委三司規度,收市或轉輸供用它所須物,悉自京辇緻,無得辄有科率。
發陝西上供木,由黃河浮筏郓州,給置頓之費。
诏東封緣路禁采捕。
修建行宮,無得侵占民田,扈駕步騎辄蹂踐苗稼者,禦史糾之。
壬寅,帝禦崇政殿,親試進士,仍錄題解,摹印以示之。
初于殿廊設幔,列坐席,标其姓名,又揭榜表其次序,令視訖就坐。
命翰林學士李宗谔等八人為考官。
帝遍至幄次,谕宗谔等務極一精一詳,勿遺賢俊。
翼日,宗谔等上所定進士文卷,诏宰相覆考訖,乃臨軒賜進士鄭人姚晔等及第、出身有差。
先是謝恩始令釋褐,是日特賜綠袍、靴、笏,即命以職。
丙午,诏作昭應宮以奉天書。
時上封事者言:“兩漢舉賢良,多因兵荒災變,所以詢訪阙政。
今國家受瑞建封,不當複設此例。
”于是悉罷吏部科目。
丙辰,诏:“太祖、太宗朝諸路所獻祥禽、異獸皆在苑囿,可上其數,俟封禅禮畢縱之。
” 遣使馳詣嶽州采三脊茅三十束,備藉神縮酒之用。
有老人董皓識之,授皓州助教,賜束帛。
戊午,诏東巡,取郓州臨巂阝路赴泰山;禮畢,幸兗州,取中都路還京。
先是監察禦史一陰一城張士遜為貢院監門官,時貢舉初用糊名之法,士遜白主司,有親戚在進士中,明日當引試,願出以避嫌,主司不聽,乃自言引去。
帝是之,記名于禦屏,遂诏:“自今舉人與試官有親嫌者,皆移試别頭。
”是月,江南轉運使阙,中書進拟人,數見卻,帝乃自除士遜為之。
士遜谒宰相王旦于政事堂,自言“驟領使職,願聞善教。
”旦從容曰:“朝廷榷利至矣。
”士遜起謝。
士遜後徒廣西、河北,每思旦言,不敢妄有興建雲。
五月,庚申朔,遼主還上京。
壬戌,王欽若言泰山下醴泉出,錫山蒼龍見。
河北轉運使李士衡奏罷内帑所助錢八萬缗,于是又請辇本路金帛刍粟四十九萬赴京東以助祀事。
帝曰:“士衡臨事有心力。
”遂賜褒诏,因留士衡于澶州,管句東封事。
有司詳定儀注,請于泰山上置圜壇,徑五丈,高九尺。
圜壇東南置燎壇,高一丈二尺,方一丈。
山下封祀壇如圜丘制,社首壇如方丘制。
又為瘗塪于壬地,及天地玉牒、玉冊、石感、金玉匮、受命寶之制甚備。
诏悉從之。
丙寅,命王旦、馮拯、趙安仁等分撰玉
太仆少卿錢惟演獻《祥符頌》,甲申,擢司封郎中,知制诰。
天書降之翼日,翰林學士李宗谔上皇帝奉迎酌獻樂章,優诏答之。
時學士晁迥知貢舉,楊億被病,參知政事趙安仁實草诏雲。
遼主如長泺。
二月,壬辰朔,帝禦乾元門觀酺。
丁酉,分遣中使六人錫邊臣宴。
戊戌,帝語輔臣曰:“京師士庶漸事奢侈,衣服器玩多镕金為飾,工人煉金為箔,其徒日繁,計所費歲不下十萬兩,浸以成風,良可戒也。
”丙午,诏:“三司使丁謂申明舊制,募告者賞之。
自今乘輿服禦塗金、繡金之類亦不須用。
” 三月,甲戌,兗州父老呂良等千二百八十七人詣阙請封禅,對于崇道殿。
帝令引進使曹利用宣勞而谕之曰:“封禅曆代罕行,難徇所請。
”良等進而言曰:“國家受命五十年,已緻太平,今天降祥符,宜告成岱嶽,以報天地。
”帝複曰:“此大事,不可輕議。
”良等又曰:“歲時豐稔,華夏安泰,願上答靈贶,早行盛禮。
”诏賜缗帛遣之。
知州邵華又率官屬抗表以請,亦不允。
己卯,兗州并諸路進士孔謂等八百四十人詣阙請封禅。
壬午,宰相王旦等率文武百官、諸軍将校、州縣官吏、蕃夷、僧道、耆壽二萬四千三百七十人詣東上閤門,凡五上表,請封禅。
夏,四月,辛卯朔,天書又降于大内之功德閣。
甲午,诏以今年十月有事于泰山,遂遣官告天地、宗廟、嶽渎諸祠。
乙未,以知樞密院事王欽若、參知政事趙安仁并為封禅經度制置使。
初,議封禅未決,帝以經費問權三司使丁謂,謂曰:“大計固有馀矣。
”議乃決。
即诏謂計度泰山路糧草,引進使曹利用、宣政使李神福相度行營道路,翰林學士晁迥、李宗谔、楊億、龍圖直學士杜鎬、待制陳彭年與太常禮院祥定儀注。
王旦請依郊禋故事面命五使,帝曰:“升中大禮五使之職,當于中書、樞密院以班次領之。
”丙申,命王旦為大禮使,王欽若為禮儀使,馮拯為儀仗使,陳堯叟為鹵簿使,趙安仁為橋道頓遞使,其禮儀、橋道頓遞使事,令拯、堯叟分掌之。
飲若、安仁并判兗州,仍更疊往乾封縣,禁于泰山樵采者,山下工役無得調發丁夫,止用兗、郓州兵。
行宮除前後殿外,馀悉張幄幕。
金帛、刍糧委三司規度,收市或轉輸供用它所須物,悉自京辇緻,無得辄有科率。
發陝西上供木,由黃河浮筏郓州,給置頓之費。
诏東封緣路禁采捕。
修建行宮,無得侵占民田,扈駕步騎辄蹂踐苗稼者,禦史糾之。
壬寅,帝禦崇政殿,親試進士,仍錄題解,摹印以示之。
初于殿廊設幔,列坐席,标其姓名,又揭榜表其次序,令視訖就坐。
命翰林學士李宗谔等八人為考官。
帝遍至幄次,谕宗谔等務極一精一詳,勿遺賢俊。
翼日,宗谔等上所定進士文卷,诏宰相覆考訖,乃臨軒賜進士鄭人姚晔等及第、出身有差。
先是謝恩始令釋褐,是日特賜綠袍、靴、笏,即命以職。
丙午,诏作昭應宮以奉天書。
時上封事者言:“兩漢舉賢良,多因兵荒災變,所以詢訪阙政。
今國家受瑞建封,不當複設此例。
”于是悉罷吏部科目。
丙辰,诏:“太祖、太宗朝諸路所獻祥禽、異獸皆在苑囿,可上其數,俟封禅禮畢縱之。
” 遣使馳詣嶽州采三脊茅三十束,備藉神縮酒之用。
有老人董皓識之,授皓州助教,賜束帛。
戊午,诏東巡,取郓州臨巂阝路赴泰山;禮畢,幸兗州,取中都路還京。
先是監察禦史一陰一城張士遜為貢院監門官,時貢舉初用糊名之法,士遜白主司,有親戚在進士中,明日當引試,願出以避嫌,主司不聽,乃自言引去。
帝是之,記名于禦屏,遂诏:“自今舉人與試官有親嫌者,皆移試别頭。
”是月,江南轉運使阙,中書進拟人,數見卻,帝乃自除士遜為之。
士遜谒宰相王旦于政事堂,自言“驟領使職,願聞善教。
”旦從容曰:“朝廷榷利至矣。
”士遜起謝。
士遜後徒廣西、河北,每思旦言,不敢妄有興建雲。
五月,庚申朔,遼主還上京。
壬戌,王欽若言泰山下醴泉出,錫山蒼龍見。
河北轉運使李士衡奏罷内帑所助錢八萬缗,于是又請辇本路金帛刍粟四十九萬赴京東以助祀事。
帝曰:“士衡臨事有心力。
”遂賜褒诏,因留士衡于澶州,管句東封事。
有司詳定儀注,請于泰山上置圜壇,徑五丈,高九尺。
圜壇東南置燎壇,高一丈二尺,方一丈。
山下封祀壇如圜丘制,社首壇如方丘制。
又為瘗塪于壬地,及天地玉牒、玉冊、石感、金玉匮、受命寶之制甚備。
诏悉從之。
丙寅,命王旦、馮拯、趙安仁等分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