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四 【宋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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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民。

    頃歲吊伐燕薊,蓋以本是漢疆,誠宜收複,而邊民不知聖意,皆謂貪其土地,緻契丹南牧。

    陛下宜下哀痛之诏,告谕邊民,有得一級者賜之帛,得一馬者還其價,得部帥者與之散官。

    如此,則人百其勇而士一其心。

    在内者,在省辟吏,慎選舉,信用大臣,禁止遊惰。

    望陛下少度僧尼,少崇寺觀,勸風俗,務田農,則人力強而邊用實矣。

    若軍運勞于外,遊惰耗于内,人力日削,邊用日多,不幸有水旱之災,則寇不在外而在内也。

    惟陛下熟計之。

    ”帝覽奏,深加歎賞,宰相趙普尤器之。

     知制诰田錫奏曰:“今之禦敵,無先于選将帥;既得将帥,請委任責成,不必降以陣圖,不須授之方略,自然因機設變,觀釁制宜,無不成功矣。

    昔趙充國,漢之老将,尚雲百聞不如一見。

    況今委任将帥,而每事欲從中降诏,授以方略,或賜與陣圖,依從則未合宜,專斷則違上旨,以此制勝,未見其長。

    伏乞速命宰臣各舉良将,并令素有聞望宿舊武臣,自舉其能及舉所知者。

     “臣聞前年出師,命曹彬取幽州,是侯莫陳利用、賀令圖之輩熒惑聖聰,而李昉等不知。

    去年招置義軍,劄配軍分,趙普等亦不知。

    夫宰相非才,則罷之可也。

    宰相可任,豈有議邊陲,發師旅,而不使與聞者哉!語雲:‘偏信生一奸一,獨任成亂。

    ’利用、令圖等既誤陛下機宜于前,無令似此二人者複誤陛下機宜于後。

     “兵書曰:‘事莫密于間,賞莫重于間。

    ’契丹自有諸國,未審陛下曾探得凡有幾國與之為仇?若悉知之,可以用重賞,行間諜。

    間諜若行,則契丹自亂;契丹自亂,則邊鄙自甯。

    昔李靖用間,破突厥心腹之人。

    如漢之陳湯、傅介子之流,則不勞師徒,自然歸化。

    此可以緩陛下憂邊之心也。

     “凡征發軍士,儲備糧草,亦宜鎮靜,勿使喧煩。

    臣聞去年于戶稅上折科馬草,及官中和買,當買納未足之間,即有使臣催督,貧下戶婦女有行校科者。

    又聞汴河幹淺,欲分南河水添注汴河以通漕道。

    國家計度何在,而臨時一至于此!臣即不知國家軍儲支得幾年,若是無九年之糧,實為無備;若是無三年之糧,實為窘急。

    若不窘急,何以科校婦女而納草,添注河水而漕運也? “昔吳起為将,為士卒一吮一癰。

    霍去病為将,漢帝欲為治第,去病曰:‘匈奴未滅,何以家為!’今之将帥,有如吳起、霍去病否?若以臣見,即将帥實無其人。

    将帥非才,即無威名,何以使敵人望風而懼! “以臣所見,小事不勞陛下用心;若以社稷之大計,為子孫之遠圖,則在乎舉大略,求将相,務帝王之大體也。

    設如人欲理身,先理心,心無邪則身自正;欲理外,先理内,内既理則外自安。

    臣謂邊上動,由朝廷動之,邊上靜,由朝廷靜之。

    任賢相于内,則紀綱正;委良将于外,則邊鄙安矣。

    ” 改軍頭司為禦前忠佐軍頭司,引見司為禦前忠佐引見司。

     二月,壬子朔,命河北東、西路招置營田,以陳恕等為營田使。

     下诏罪己。

     遼主禦元和殿,受百官賀。

    以元日在營中,至是戰捷,還南京補行禮。

     癸醜,诏:“平塞、天威、平定、威虜、靜戎、保塞、甯邊等軍,祁、易、保、定、鎮、邢、趙等州民,除雍熙四年正月丙戌诏給複外,更給複二年;霸、代、洺、雄、莫、深等州,平魯、岢岚軍,更給複一年。

    ” 乙卯,遼大飨軍士,爵賞有差。

    樞密使韓德讓封楚國王,驸馬都尉蕭甯遠同政事門下平章事。

    甲子,遼主命南征所俘、有親屬分隸諸帳者,給官錢贖之,使得相從。

     丙寅,遼禁舉人匿名飛書謗讪朝政。

     戊辰,以國子監為國子學。

     是月,作方田。

     三月,親試合格舉人,得進士阆中陳堯叟以下一百八十六人,諸科博平孫奭等四百五十人,并賜及第,七十三人同出身。

    賜宴,始令兩制、三館文臣皆預。

    賜堯叟等箴一首。

    越州進士劉少逸者,年十三,中選,既覆試,又别賜禦題賦詩數章,授校書郎,令于三館讀書。

    時中書令史、守當官陳贻慶舉《周易》學究及第,既而帝知之,令追奪所授敕牒,釋其罪,勒歸本局,禁吏人應舉。

     時有進士十七人挈家歸于遼,遼主命有司考其中第者,補國學官,馀授縣主簿、尉。

     丁亥,遼命知易州趙質收戰亡士卒骸鼻,築京觀。

    戊子,賜裕悅宋國王耶律休格紅珠筋線,命入内神帳行再生禮,太後賜物甚厚。

    遼制,惟帝及太後行再生禮,休格得行之,異數也。

     己醜,遼免雲州逋賦。

     丙申,遼開奇峰路,通易州市。

     是春,遼主駐延芳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