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四 【宋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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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芝三本。

     九月,乙酉朔,以李繼隆為定州都部署。

     簽署樞密院事楊守一卒。

    守一本晉邸涓人,無它材能,以告廷美一陰一事,緻位通顯。

    贈太尉。

     丁未,秘書監李至言:“著作局撰告飨宗廟及諸祠祭祝文稱尊号,唐惟《開元禮》有之,稽古者以為非禮。

    請舉舊典,飨宗廟稱嗣皇帝臣某,諸祠稱皇帝。

    ”從之。

     庚戌,遼主次涿州,射帛書谕城中降,不從。

    乙卯,遼師四面攻之,城破,乃降,因撫其衆。

    驸馬蕭勤德、大師蕭達蘭皆中流矢,勤德載遼主車中以歸。

    旋聞南師退,遣耶律色珍等追擊,大敗之。

    冬,十月,戊午,遼師破沙堆驿。

    庚午,以降軍分置七指揮,号歸聖軍。

    行軍參謀馬得臣言:“谕降宋軍,恐終不為用,請放還。

    ”遼主不允。

    辛巳,奚王壽甯敗南師于益津關。

    癸未,進軍長城口,定州守将李興擊之,為耶律休格所敗。

     帝謂侍臣曰:“朕每念古人禽荒之戒,自今除有司順時行禮之外,更不于近甸遊獵。

    ”五坊鷹犬,悉解放之,诏天下勿複來獻。

     以右谏議大夫樊知古為河北東、西路都轉動使。

    都轉動使自知古始。

    知古即若水,帝為改名焉。

     十一月,甲申朔,遼主令諸軍備攻具,庚寅,自将攻長城口,四面齊進。

    将士潰圍南走,耶律色珍招之,不降,遼主與韓德讓邀擊之,斬獲殆盡。

    甲午,拔滿城。

    戊戌,下祁州,縱兵大掠。

    己亥,拔新樂。

    庚子,破小狼山寨。

    遼師至唐河北,諸将欲以诏書從事,堅壁清野勿與戰,定州監軍袁繼忠曰:“敵騎在近,城中屯重兵而不能翦滅,令長驅深入,豈折沖禦侮之用乎!我将身先士卒,死于敵矣!”辭氣忼慨,衆皆服。

    中黃門林延壽等五人猶執诏書止之,都部署李繼隆曰:“阃外之事,将帥得專焉。

    往年河間不即死者,固将有以報國家耳。

    ”乃與繼忠出兵拒戰。

    先是易州靜塞騎兵尤骁果,繼隆取以隸麾下,留其妻子城中。

    繼忠言于繼隆曰:“此一精一卒,止可令守城,萬一寇至,城中誰與捍敵!”繼隆不從。

    既而遼師果至,易州遂陷,卒妻子皆為所掠。

    繼隆欲以卒分隸諸軍,繼忠曰:“不可,但奏升其軍額,優以廪給,使之盡節可也。

    ”繼隆從其言,衆皆感悅,繼隆因乞之隸麾下。

    至是摧鋒先入,遼師大潰,追擊至曹河。

    捷聞,降玺書褒答,賜予甚厚。

     十二月,辛未,以李繼遷為銀州刺史、充洛苑使。

     國子博士李覺上言曰:“夫冀北、燕、代,馬之所生也。

    制敵之用,實資騎兵為急。

    議者以為欲國之多馬,在啖邊人以利,使重譯而至。

    然市馬之費歲益而廄牧之數不加者,蓋失其生息之理也。

    且邊人畜牧轉徙,馳逐水草。

    騰駒遊一牝一,順其物一性一,由是浸以蕃滋。

    暨乎市易之馬,至于中國,則絷之維之,飼以枯稿,離析一牝一牡,制其生一性一,玄黃虺隤,因而減耗,宜然矣。

    今軍伍中一牝一馬甚多,而孳息之數尤鮮者,何也?皆雲官給秣飼之費不充,又馬多産則羸弱,駒能食則侵其刍粟,馬母愈瘠,養馬之卒,有罪無利,是以駒子生乃驅令嗅灰而死。

    其後官司知有此蠹,于是議及養駒之卒,量給賞缗,其如所賜無幾而尚習前弊。

    今竊量國家所市邊馬,直之少者,匹不下二十千,往來支給賜與,複在數外,是貴市于邊地而賤棄于中國,非理之得也。

    國家縱未暇别擇一牝一馬以分畜牧,宜且減市馬之半直,賜畜駒之将卒,增為月給,俟其後納馬即止焉,則是貨不出國而馬有滋也。

    大率一牝一馬二萬而駒收其半,亦可歲獲萬匹,況複一牝一又生駒,十數年間,馬必倍矣。

    昔猗頓窮士也,陶硃公教以畜五牜字,乃适西河,大畜牛羊于猗氏之南,十年間,其息無算,況以天下之馬而生息乎!”帝覽而嘉之。

     著作郎直史館羅處約上疏曰:“竊聞省中上言,欲于三司之中複置判官十二員,兼領其職,各司其局。

    臣伏以三司之制非古也,蓋唐朝中葉之後,兵寇相仍,以賦調筦榷之所出,故自尚書省分三司以董之。

    然蠹弊相沿,為日久矣。

    以臣管窺,莫若複尚書都省筆事,其尚書丞、郎、正郎、員外郎、主事、令史之屬,請依六典舊儀,以今三司錢刀、粟、帛、筦榷、度支之事,均在二十四司。

    如此,則各有司存,可以責其集事。

    今則倉部、金部,安能知儲廪、帑藏之盈虛;司田、司川,孰能知屯役、河渠之遠近!有名無實,積習生常,堆案盈幾之籍,何嘗能省覽之乎!若複于三司之中更分置僚屬,則愈失其本原矣。

    ” 是歲,少府監上言:“本監配役人郭冕等皆任京朝官,會赦,請叙用。

    ”帝曰:“此皆贓賄,止可免其居作,不可複齒朝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