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 【宋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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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為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交趾郡王。

     癸亥,遼裕悅耶律烏珍卒。

    烏珍簡靜有器識,遇事造次,處之從容,人莫能測。

    初,魯呼與世宗争國,賴烏珍排解其間,面數魯呼罪,遂解兵。

    及察克弑世宗,烏珍保護穆宗得免難。

    曆事累朝,屢著勞績,遼國倚為重臣,卒,年五十七,遼主痛悼,辍朝三日。

     辛未,女真侵遼邊,殺遼都監達裡疊等,驅掠邊民牛馬而去。

     初,京城左右軍巡院典司按鞫,開封府舊選牙校分掌其職,帝哀矜庶獄,始诏改任士人。

     六月,庚寅,女真使其宰相朝于遼。

     辛卯,閱試在京百司吏七百馀人于便殿,勒歸農者四百人。

     初,蜀民所輸兩稅,皆以匹帛充折,其後市價愈高,而官所收止依舊例。

    帝慮其傷民,诏:“西川諸州,凡以匹帛折稅,并準市價。

     先是知商州奚嶼,希宰相意,奏司戶參軍雷德骧為文謗讪朝廷,械系德骧,具狀以聞。

    帝貸其罪,削籍徙靈武。

    德骧子有鄰,意趙普實擠排之,日夜求所以報普者,于是舉發普堂後官胡贊、李可度受赇事,詞連秘書丞王洞及前攝上蔡主簿劉偉、偉兄前進士侁并宗正丞趙孚。

    帝怒,悉下禦史獄鞫實,始有疑普意矣。

    壬寅,诏參知政事呂馀慶、薛居正升都堂,與宰相同議政事。

    癸卯,偉坐棄市,孚等并決杖除名,贊、可度仍籍沒其家财。

    以有鄰為秘書省正字,厚賜之。

    有鄰自是累上疏告人一陰一事,俄病死。

     趙普之為政也專,廷臣多疾之。

    帝初聽趙玭之訴,欲逐普,既而止。

    盧多遜在翰林,因召對,數毀短普,且言普嘗以隙地私易尚食蔬圃廣第宅,營邸店奪民利。

    帝訪諸李昉,昉曰:“臣職司書诏,普所為,臣不得而知也。

    ”帝默然。

    自李崇矩罷,帝于普稍有間;及趙孚等抵罪,普恩益替。

    庚戌,複召薛居正、呂馀慶與普知印押班奏事,以分其權。

     易州刺史賀惟忠卒。

    惟忠一性一剛果,洞曉兵法。

    在易州,葺治亭障,撫士卒能得其心,所向無敵,十馀年無北寇,邊民賴之。

    及卒,帝甚嗟悼,即錄其子昭度為供奉官。

     先是諸道州府任牙校為馬步都虞候及判官,斷獄多失其中。

    秋,七月,壬子朔,诏罷之,改馬步院為司寇院,以新及第進士、《九經》、《五經》及選人資叙相當者為司寇參軍。

     中書拟左補阙辛仲甫為淮南轉運使,帝不許。

    乙亥,選授三司戶部判官,賜錢百萬。

    有榷酤主吏武希琏等二十馀輩,逋歲課三十馀萬缗,連年械系,竭資産不能償,餒死者數人,榜督不已,仲甫奏除之,又請百官折俸令估實直。

     庚辰,遼以保大軍節度使耶律希達為中台省左相。

     是月,遼主駐燕子城。

     八月,乙酉,罷成都府僞蜀嫁裝稅。

     草澤王德方上修河利害,辛卯,賜德方同學究出身。

     甲辰,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趙普,罷為河一陽一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

    普獨相凡十年,剛毅果斷,以天下事為己任。

    嘗欲除某人為某官,帝不用;明日,複奏之,又不用;明日,更奏之。

    帝怒,裂其奏投諸地,普顔色自若,徐拾奏歸,補綴,複奏如初。

    帝悟,卒可其奏,後果以稱職聞。

    又有立功當遷官者,帝素嫌其人,不與。

    普力請與之,帝怒曰:“朕不與遷官,将奈何?”普曰:“刑以懲惡,賞以酬功。

    刑賞者天下之刑賞,非陛下之刑賞也,豈得以喜怒專之?”帝弗聽,起,普随之。

    帝入宮,普立于宮門,良久不去,帝竟從其請。

    一日,大宴,雨驟至,良久不止,帝怒形于色,左右皆震恐。

    普因言:“外間百姓正望雨,于大宴何損!不過沾濕供帳樂衣耳,百姓得雨,各歡喜作樂,适當其時,乞令樂官就雨中奏技。

    ”帝大悅,終宴。

    普臨機制變,能回帝意類此。

    常設大瓦壺于視事閤中,中外表疏,普意不欲行者,必投之壺中,束缊焚之,其多得謗咎,殆由此也。

     普既出鎮,上書自訴雲:“外人謂臣輕議皇弟開封尹,皇弟忠孝全德,豈有間然;矧昭憲皇太後大漸之際,臣實預聞顧命,知臣者君,願賜昭鑒!”帝手封其書,藏之金匮。

     九月,吏部侍郎參知政事呂馀慶以疾求解職;丁卯,罷為尚書左丞。

    馀慶為帝霸府元僚,趙普、李處耘皆先進用,馀慶恬然不以介意。

    處耘獲罪時,馀慶知江陵,還朝,帝委曲問處耘事,馀慶以理解釋。

    及普忏旨,左右争傾之,馀慶獨為明辨,帝意稍解。

    時稱長者。

     己巳,封皇弟開封尹光義為晉王。

    以山南西道節度使光美為永興節度使兼侍中,皇子貴州防禦使德昭為山南西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吏部侍郎、參知政事薛居正為門下侍郎,樞密副使、戶部侍郎沈義倫為中書侍郎,并平章事;翰林學士、兵部員外郎、知制诰盧多遜為中書舍人、參知政事;左骁衛大将軍判三司楚昭輔為樞密副使。

     壬申,诏晉王光義班宰相上。

     江南内史舍人潘佑嘗言于國主曰:“富國之本,在厚農桑。

    ”因請複井田之法,深抑兼并,有買貧者田,皆令歸之。

    又依《周禮》造牛籍,使盡辟曠土以種桑,薦衛尉卿李平判司農寺。

    國主素慕古治,悉從之。

    平急于成功,施設無漸,人不以為便,國主亦中悔,罷之。

    時國勢日削,用事者充位無所為,佑憤切,上疏極論時政,曆诋大臣将相,詞甚激讦,而獨薦平,請以判司會府事,群議益不平。

    佑七疏不止,且請歸田廬,國主命佑專修國史,悉罷它職。

    冬,十月,壬午,佑複上疏曰:“臣乃者繼上表章,凡數萬言,詞窮理盡,忠邪洞分。

    陛下力蔽一奸一邪,曲容谄僞,遂使家國愔愔,如日将暮。

    古有桀、纣、孫皓,破國亡家,孽自己作,尚為千古所笑。

    今陛下取則一奸一回,敗亂國家,是陛下為君,不及桀、纣、孫皓遠矣。

    臣不能與一奸一臣雜處,事亡國之主,願賜誅戮以謝中外。

    ”國主大怒。

     佑故好老、莊,平少為道士,習其說,佑與之善。

    國主疑佑之狂誖,由平激之,忌者因中以一婬一祀鬼神事,乃先收平下大理獄,後收佑。

    佑即自一殺,母及妻子徙饒州,平亦缢死獄中。

    國主尋謂左右曰:“吾誅佑,不獲已也。

    ”明年,皆宥其家。

    廪給之。

    佑初與張洎為忘形交,其後俱為中書舍人,稍相持。

    佑嘗答洎書雲:“堂堂乎張也,難與并為仁矣!”佑之死,洎頗有力焉。

    洎時為清晖殿學士,殿在苑中,國主不欲洎遠離左右,故授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