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三 【宋紀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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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詞頗憤激;帝知其意在溥也,谕之曰:“卿當與人和。
”震對曰:“廉正公忠,不負陛下任使者,臣敢不與之和?”既至,發溥一奸一贓數十事,诏遣禦史、閤門祗候各一人案劾之。
震嘗通判遂州,會有诏特給兩川軍士缗錢,诏至西川,而東川獨不及,軍士謀為變。
震白守曰:“朝廷豈忘東川?殆诏書稽留耳!”即開庫給錢如西川,衆乃定。
明日而诏至。
丁亥,诏:“伎術人雖任京朝官,審宮院不在磨勘之例。
” 九月,戊戌,帝與宰相議省吏員。
向敏中曰:“太祖、太宗朝,閤門祗候不過三五員,宣導贊谒而已。
今逾數百而除授未已,祿廪至厚,地望亦優,其間不無濫被升擢者,願賜裁損。
”帝曰:“此蓋相承為例,當漸減省之。
” 庚子,遼主還上京。
以皇子屬思生,大赦。
癸卯,給事中、參知政事王曾罷為禮部侍郎。
曾以會靈觀使讓王欽若,帝意不怿。
及欽若為相,因欲排異己者,數谮之。
會曾市賀皇後家舊第,其家未遷,而曾令人舁土門外,賀氏入訴禁中。
明日,帝以語欽若,遂罷曾政事。
曾既罷,往谒王旦,旦疾甚,辭弗見。
既而語其家人曰:“王君它日勳業甚大。
昨讓會靈觀使,雖拂上旨,而詞直氣和,了無所懾。
且始被進用,已能若是。
我自任政事,幾二十年,每進對,稍忤上意,即蹙縮不能自容,以是知其偉度矣。
” 以翰林學士、右谏議大夫李迪為給事中、參知政事,依前會靈觀副使。
先是迪嘗獨對内東門,帝出三司使馬元方所上歲出入财用數以示迪。
時仍歲旱蝗,帝憂不給,問何以濟,迪曰:“祖宗初置内藏庫,欲辦收複西北故土,且以備兇荒;今邊無它費,陛下用此以佐國用,則賦斂寬,民不勞矣。
”帝曰:“朕欲用李士衡代元方,俟其至,當出金帛數百萬借三司。
”迪曰:“天子于财無内外,願诏賜三司以顯示德澤,何必曰借?”帝悅。
迪又言:“陛下東封時,敕所過無伐木除道,即驿舍或州治為行宮,才令加塗塈而已。
及幸汾、亳,土木之役過往時百倍。
今旱蝗之災,殆天意所以儆陛下也。
”帝深然之。
以馬知節知樞密院事,曹利用、任中正、周起同知院事。
戊申,以蝗罷秋宴。
己酉,太尉、玉清昭應宮使大旦卒。
前數日,駕幸其第,帝手自和藥并薯蓣粥賜之,複賜白金五千兩。
旦命家人還獻,作奏畢,自益四句雲:“已懼多藏,況無所用,見欲散施,以息咎殃。
”亟令舁至内闼。
有诏不許,還至門,旦已卒。
旦與楊億素厚善,病幫,延至卧内,請撰遺表,且言:“忝為宰相,不可以将盡之言為宗親求官,止叙生平遭遇,願帝日親庶政,進用賢士,少減焦勞之意。
”仍戒之弟勿為厚葬。
時年六十一。
帝遽臨哭之,廢朝三日,優诏贈太師、尚書令、魏國公,谥文正,錄其子、弟、侄、外孫、門人、故吏,授官十數人。
及諸子服除,又诏各進一官。
旦一性一沖澹寡欲,所居甚陋,帝欲為治之,旦以先人舊廬懇辭。
每有賜予,見家人列置庭下,辄歎曰:“生民膏血,安用許多!”被服質素,家人服飾稍過,即暝目不視。
有貨玉帶者,子弟以為佳,呈旦,旦命系之,曰:“還見佳否?”曰:“系之,安得自見?”旦曰:“自負重而使觀者稱好,無乃勞乎?亟還之。
”生平不置田宅,曰:“子孫當念自立,何必田宅,徒使争财為不義耳!”兄子睦,頗好學,嘗獻書求舉進士,旦曰:“我嘗以大盛為懼,豈可複與寒士争進?”至其殁也,子素猶未官。
鹹平初,旦聞李沆之言,猶未深信,及見王欽若、丁謂等所為,欲谏則業已同之,欲去則帝遇之厚,乃歎曰:“李文靖真聖人也!”祥符間,每有大禮,辄奉天書以行,嘗悒悒不樂。
臨終,語其子曰:“我别無過,惟不谏天書一節,為過莫贖。
我死之後,當削發披缁以斂。
”諸子欲奉遺令,楊億以為不可,乃止。
遼蕭哈綽之伐高麗也,遼主賜以劍,俾得專殺,故副都統王繼忠不也複言其短。
哈綽至高麗,攻興化城,九日不克。
高麗将堅一、洪光、高義出戰,攻獲甚衆,遼師敗績。
乙卯,哈綽自高麗還,遼主始以繼忠為知人,然于哈綽不罪也。
時求進者多附哈綽,然其服食、仆馬不加于舊,遼主以為廉,以族屬女妻其子,诏許親友饋獻,由是豪貴奔趨于門。
甲寅,诏:“自今特旨诏試者,并問時務策一道,仍别試賦、論或雜文一首。
” 癸亥,上封者言:“國子監所鬻書,其真甚輕,望令增定。
”帝曰:“此固非為利,正欲文籍流布耳。
”不許。
右正言魯宗道言:“進士所試詩賦,不近治道,諸科對義,但以念誦為工,罔究大義。
”帝謂輔臣曰:“前已降诏,進士兼取策論,諸科有能明經者,别與考校。
可申明之。
” 冬,十月,丁卯,遼以南京饑,挽雲、應等州粟以赈之。
辛未,遼主獵于铧子河。
壬申,谕諸州非時災沴不以聞者論罪。
庚寅,遼主駐達離山。
十一月,辛亥,翰林學士李維等上新修《大中祥符降聖記》五十卷,《迎奉聖象記》二十卷,《奉祀記》五十卷,诏賜器帛有差。
乙卯,幸太一宮,大雪盈尺。
帝謂宰相曰:“茲固豐稔之兆,但慮民力未充,失于播稼,卿等其設法赈勸,勿遺地利!” 十二月,丁卯,遼主輕騎還上京。
丁醜,知制诰盛度等言奉诏蠲放逋欠凡九百四十三萬,所釋萬五千五百人。
庚寅,玉清昭應宮判官、禮部郎中、知制诰夏竦,責授職方員外郎、知黃州。
竦娶楊氏,頗工筆劄,有鈎距。
竦浸顯,多内一寵一,與楊不睦。
楊與弟媦疏竦一陰一事,竊出訟之,又,竦母與楊氏母相诟言,皆詣開封府以聞;下禦史台置劾,仍令與楊離異。
壬辰,遣使緣汴河收瘗流一屍一,從淮南轉運使薛奎請也。
是歲,諸路民饑。
”震對曰:“廉正公忠,不負陛下任使者,臣敢不與之和?”既至,發溥一奸一贓數十事,诏遣禦史、閤門祗候各一人案劾之。
震嘗通判遂州,會有诏特給兩川軍士缗錢,诏至西川,而東川獨不及,軍士謀為變。
震白守曰:“朝廷豈忘東川?殆诏書稽留耳!”即開庫給錢如西川,衆乃定。
明日而诏至。
丁亥,诏:“伎術人雖任京朝官,審宮院不在磨勘之例。
” 九月,戊戌,帝與宰相議省吏員。
向敏中曰:“太祖、太宗朝,閤門祗候不過三五員,宣導贊谒而已。
今逾數百而除授未已,祿廪至厚,地望亦優,其間不無濫被升擢者,願賜裁損。
”帝曰:“此蓋相承為例,當漸減省之。
” 庚子,遼主還上京。
以皇子屬思生,大赦。
癸卯,給事中、參知政事王曾罷為禮部侍郎。
曾以會靈觀使讓王欽若,帝意不怿。
及欽若為相,因欲排異己者,數谮之。
會曾市賀皇後家舊第,其家未遷,而曾令人舁土門外,賀氏入訴禁中。
明日,帝以語欽若,遂罷曾政事。
曾既罷,往谒王旦,旦疾甚,辭弗見。
既而語其家人曰:“王君它日勳業甚大。
昨讓會靈觀使,雖拂上旨,而詞直氣和,了無所懾。
且始被進用,已能若是。
我自任政事,幾二十年,每進對,稍忤上意,即蹙縮不能自容,以是知其偉度矣。
” 以翰林學士、右谏議大夫李迪為給事中、參知政事,依前會靈觀副使。
先是迪嘗獨對内東門,帝出三司使馬元方所上歲出入财用數以示迪。
時仍歲旱蝗,帝憂不給,問何以濟,迪曰:“祖宗初置内藏庫,欲辦收複西北故土,且以備兇荒;今邊無它費,陛下用此以佐國用,則賦斂寬,民不勞矣。
”帝曰:“朕欲用李士衡代元方,俟其至,當出金帛數百萬借三司。
”迪曰:“天子于财無内外,願诏賜三司以顯示德澤,何必曰借?”帝悅。
迪又言:“陛下東封時,敕所過無伐木除道,即驿舍或州治為行宮,才令加塗塈而已。
及幸汾、亳,土木之役過往時百倍。
今旱蝗之災,殆天意所以儆陛下也。
”帝深然之。
以馬知節知樞密院事,曹利用、任中正、周起同知院事。
戊申,以蝗罷秋宴。
己酉,太尉、玉清昭應宮使大旦卒。
前數日,駕幸其第,帝手自和藥并薯蓣粥賜之,複賜白金五千兩。
旦命家人還獻,作奏畢,自益四句雲:“已懼多藏,況無所用,見欲散施,以息咎殃。
”亟令舁至内闼。
有诏不許,還至門,旦已卒。
旦與楊億素厚善,病幫,延至卧内,請撰遺表,且言:“忝為宰相,不可以将盡之言為宗親求官,止叙生平遭遇,願帝日親庶政,進用賢士,少減焦勞之意。
”仍戒之弟勿為厚葬。
時年六十一。
帝遽臨哭之,廢朝三日,優诏贈太師、尚書令、魏國公,谥文正,錄其子、弟、侄、外孫、門人、故吏,授官十數人。
及諸子服除,又诏各進一官。
旦一性一沖澹寡欲,所居甚陋,帝欲為治之,旦以先人舊廬懇辭。
每有賜予,見家人列置庭下,辄歎曰:“生民膏血,安用許多!”被服質素,家人服飾稍過,即暝目不視。
有貨玉帶者,子弟以為佳,呈旦,旦命系之,曰:“還見佳否?”曰:“系之,安得自見?”旦曰:“自負重而使觀者稱好,無乃勞乎?亟還之。
”生平不置田宅,曰:“子孫當念自立,何必田宅,徒使争财為不義耳!”兄子睦,頗好學,嘗獻書求舉進士,旦曰:“我嘗以大盛為懼,豈可複與寒士争進?”至其殁也,子素猶未官。
鹹平初,旦聞李沆之言,猶未深信,及見王欽若、丁謂等所為,欲谏則業已同之,欲去則帝遇之厚,乃歎曰:“李文靖真聖人也!”祥符間,每有大禮,辄奉天書以行,嘗悒悒不樂。
臨終,語其子曰:“我别無過,惟不谏天書一節,為過莫贖。
我死之後,當削發披缁以斂。
”諸子欲奉遺令,楊億以為不可,乃止。
遼蕭哈綽之伐高麗也,遼主賜以劍,俾得專殺,故副都統王繼忠不也複言其短。
哈綽至高麗,攻興化城,九日不克。
高麗将堅一、洪光、高義出戰,攻獲甚衆,遼師敗績。
乙卯,哈綽自高麗還,遼主始以繼忠為知人,然于哈綽不罪也。
時求進者多附哈綽,然其服食、仆馬不加于舊,遼主以為廉,以族屬女妻其子,诏許親友饋獻,由是豪貴奔趨于門。
甲寅,诏:“自今特旨诏試者,并問時務策一道,仍别試賦、論或雜文一首。
” 癸亥,上封者言:“國子監所鬻書,其真甚輕,望令增定。
”帝曰:“此固非為利,正欲文籍流布耳。
”不許。
右正言魯宗道言:“進士所試詩賦,不近治道,諸科對義,但以念誦為工,罔究大義。
”帝謂輔臣曰:“前已降诏,進士兼取策論,諸科有能明經者,别與考校。
可申明之。
” 冬,十月,丁卯,遼以南京饑,挽雲、應等州粟以赈之。
辛未,遼主獵于铧子河。
壬申,谕諸州非時災沴不以聞者論罪。
庚寅,遼主駐達離山。
十一月,辛亥,翰林學士李維等上新修《大中祥符降聖記》五十卷,《迎奉聖象記》二十卷,《奉祀記》五十卷,诏賜器帛有差。
乙卯,幸太一宮,大雪盈尺。
帝謂宰相曰:“茲固豐稔之兆,但慮民力未充,失于播稼,卿等其設法赈勸,勿遺地利!” 十二月,丁卯,遼主輕騎還上京。
丁醜,知制诰盛度等言奉诏蠲放逋欠凡九百四十三萬,所釋萬五千五百人。
庚寅,玉清昭應宮判官、禮部郎中、知制诰夏竦,責授職方員外郎、知黃州。
竦娶楊氏,頗工筆劄,有鈎距。
竦浸顯,多内一寵一,與楊不睦。
楊與弟媦疏竦一陰一事,竊出訟之,又,竦母與楊氏母相诟言,皆詣開封府以聞;下禦史台置劾,仍令與楊離異。
壬辰,遣使緣汴河收瘗流一屍一,從淮南轉運使薛奎請也。
是歲,諸路民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