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九 【宋紀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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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者歎服。
五月,甲戌朔,遼主诏已奏之事,送所司附日曆。
又诏帳族有罪,黥墨依諸部人例。
刑部郎中王濟卒。
臨終自草遺表,大率以進賢退谀佞,罷土木不急之費為言,馀不及私。
癸巳,诏州城置孔子廟。
乙未,诏加上五嶽帝号,以向敏中等為五嶽奉冊使,往緻祭,奉冊衮冕焉。
遼以參知政事劉慎行為南院樞密使,南府宰相邢抱質知南院樞密使事。
慎行,景之子;抱質,抱樸之弟也。
六月,丙午,太白晝見。
乙卯,遼北院樞密使韓王實噜卒。
丙辰,以南院大王華格為北院樞密使。
先是遼西北路招讨使蕭托雲自肅州還,诏尚金鄉公主,拜驸馬都尉,加同政事門下平章事。
托雲言于遼主曰:“準布宜各分部,治以節度使。
”丁巳,置準布諸部節度使。
自後節度使往往非材,部民多怨。
兩浙、福建、荊湖、廣南諸州,循僞制輸丁身錢,歲凡四十五萬四百貫。
民有子者。
或棄不養,或賣為僮仆,或度為釋、老。
秋,七月,壬申朔,诏悉除之。
國史院進所修《太祖紀》,帝錄紀中義例未當者二十馀條,謂王旦、王欽若等曰:“如以鐘鼓樓為漏室,窯務為甄官,豈若直指其名也?悉宜改正!”欽若曰:“此晁迥、楊億所修。
”帝曰:“卿嘗參之邪?旦曰:“朝廷撰集大典,并當悉心,務令廣備,初無彼此之别也。
”因诏:“每卷自今先奏草本,編修官及同修史官,其初修或再詳看,皆具載其名,如有改正增益事件字數,亦各于名下題出,以考勤惰。
” 壬午,鎮、眉、昌等州地震。
甲午,馮拯罷為刑部尚書,知河南府。
八月,帝謂宰相曰:“朝廷宜守經制,傥務更張,則攀擾者衆。
乃知命令之出,不可不謹。
今言某事有利,輕為厘革,始則皆以為當,久乃翻成有害,須加裁正,是朝令夕改也。
又莅官之人,不必過為寬恕,以緻弛慢;或探求罪惡,不顧煩擾,抑又甚至。
”王旦曰:“古人有言,法出而弊作,令下而一奸一生。
寬則民慢,陷法者多;猛則民殘,無所措手足;正為此也。
” 甲辰,兗州言虸蚄生,有蟲青色,随齧之,化為水,時謂“旁不肯蟲”。
帝謂宰相曰:“昨遣人潛視東畿苗稼,大率所傷不過三四分。
”王旦曰:“陛下憂民之切,上天固當垂祐;矧連歲豐稔,今茲小損,亦未至失所。
” 右谏議大夫知廣州楊覃,勤于吏事,所至以幹局稱。
南海有番舶之利,前後牧守或緻謗議,覃循謹清介,遠人宜之。
及卒,父老有灑泣者。
三司使丁謂言:“東封及汾一陰一賞賜億萬,加以蠲複諸路租賦,除免口算,恩澤寬大,恐有司經費不給。
”帝曰:“國家所務,正在澤及下民。
但敦本抑末,節用謹度,自當富足!” 乙巳,太白晝見。
乙醜,刻禦制《大中祥符頌》于左承天祥符門。
河決通利軍。
九月,癸巳,禦乾元樓觀酺,凡五日。
是秋,遼主獵于平地松林。
冬,十月,庚子朔,遼主駐廣平澱。
丁巳,帝以江南、淮南接壤,而鹽酒之價不等,令三司與江淮制置發動使李溥規定以聞。
有司言慮失歲課,帝曰:“苟便于民,何顧歲入邪!” 殿中侍禦史薛奎,一性一剛,不苟合,遇事敢言。
帝時數宴大臣,至有沾醉者,奎谏曰:“陛下嗣位之初,勤心萬務而簡于宴幸。
今天下誠無事,而歡樂無度,又大臣數被酒無威儀,非所以尊朝儀。
”帝善其言。
十一月,庚午朔,遼主如顯州。
丙子,帝禦崇政殿親試進士,賜張師德等及第、出身有差。
師德,去華子也。
壬午,知河南府馮拯,請贈給官市刍粟之直,陳堯叟曰:“增直以市,不若徙馬它所。
京師馬舊留二萬,今留七千,有馀悉付外監,仍欲于七千之中更以四千付淳澤監,歲可省刍粟三百馀萬。
若有給賜,朝取夕至矣。
”從之。
帝又曰:“馬及十萬當且止。
”王旦曰:“聽民間畜養,官中緩急,以本直市之,猶外廄耳。
且聽費刍粟,皆出兩稅,少損馬食,用資軍儲,亦當世之切務。
”馬知節曰:“馬多不一精一,雖十萬匹,選可用者當得四五萬耳。
多蓄驽弱,其費愈甚。
”帝然之。
工部侍郎種放,屢至阙下,俄複還山。
人有贻書嘲其出處之迹,且勸以棄位居岩谷,放不答。
放晚節頗飾輿服,于長安廣置良田,歲利甚博,亦有強市者,遂緻争訟,門人族屬依倚恣橫。
王嗣宗之出守長安,始甚敬放,放被酒稍倨。
互相議诮。
嗣宗怒,因上疏言所部兼并之家凡十馀族,而放為之首,且述放弟侄無賴,奪編氓厚利,願賜放終南田百畝,徙放嵩山。
疏辭極其醜诋,目放為魑魅,且屢遣人責放不法。
帝方待放厚,诏工部郎中施護推究,會赦而止。
于是放自乞徙居嵩山,诏遣内侍起第賜之。
然猶往來終南,案視田畝,每行必給驿乘,時議浸薄焉。
戊戌,诏加上五嶽諸後之号,仍遣官祭告。
是月,诏遣使臣一人管句故太師趙普家事;普妻和氏卒,因其家自請而從之。
十二月,庚子朔,遼主複如廣平澱。
戊申,太常博士江嗣宗言:“陛下躬臨庶政,十有五年,殿庭間事,一取聖斷,有勞宸慮。
今請禮樂征伐大事出于一人,自馀細務委任大臣百司。
”帝曰:“此頗識大體。
”乃诏褒嗣宗,從其所請。
癸醜,遼以知南院樞密使邢抱質年老,诏乘小車入朝。
是月,遼置歸、甯二州。
是歲,遼禦試進士,放高承顔等二人。
五月,甲戌朔,遼主诏已奏之事,送所司附日曆。
又诏帳族有罪,黥墨依諸部人例。
刑部郎中王濟卒。
臨終自草遺表,大率以進賢退谀佞,罷土木不急之費為言,馀不及私。
癸巳,诏州城置孔子廟。
乙未,诏加上五嶽帝号,以向敏中等為五嶽奉冊使,往緻祭,奉冊衮冕焉。
遼以參知政事劉慎行為南院樞密使,南府宰相邢抱質知南院樞密使事。
慎行,景之子;抱質,抱樸之弟也。
六月,丙午,太白晝見。
乙卯,遼北院樞密使韓王實噜卒。
丙辰,以南院大王華格為北院樞密使。
先是遼西北路招讨使蕭托雲自肅州還,诏尚金鄉公主,拜驸馬都尉,加同政事門下平章事。
托雲言于遼主曰:“準布宜各分部,治以節度使。
”丁巳,置準布諸部節度使。
自後節度使往往非材,部民多怨。
兩浙、福建、荊湖、廣南諸州,循僞制輸丁身錢,歲凡四十五萬四百貫。
民有子者。
或棄不養,或賣為僮仆,或度為釋、老。
秋,七月,壬申朔,诏悉除之。
國史院進所修《太祖紀》,帝錄紀中義例未當者二十馀條,謂王旦、王欽若等曰:“如以鐘鼓樓為漏室,窯務為甄官,豈若直指其名也?悉宜改正!”欽若曰:“此晁迥、楊億所修。
”帝曰:“卿嘗參之邪?旦曰:“朝廷撰集大典,并當悉心,務令廣備,初無彼此之别也。
”因诏:“每卷自今先奏草本,編修官及同修史官,其初修或再詳看,皆具載其名,如有改正增益事件字數,亦各于名下題出,以考勤惰。
” 壬午,鎮、眉、昌等州地震。
甲午,馮拯罷為刑部尚書,知河南府。
八月,帝謂宰相曰:“朝廷宜守經制,傥務更張,則攀擾者衆。
乃知命令之出,不可不謹。
今言某事有利,輕為厘革,始則皆以為當,久乃翻成有害,須加裁正,是朝令夕改也。
又莅官之人,不必過為寬恕,以緻弛慢;或探求罪惡,不顧煩擾,抑又甚至。
”王旦曰:“古人有言,法出而弊作,令下而一奸一生。
寬則民慢,陷法者多;猛則民殘,無所措手足;正為此也。
” 甲辰,兗州言虸蚄生,有蟲青色,随齧之,化為水,時謂“旁不肯蟲”。
帝謂宰相曰:“昨遣人潛視東畿苗稼,大率所傷不過三四分。
”王旦曰:“陛下憂民之切,上天固當垂祐;矧連歲豐稔,今茲小損,亦未至失所。
” 右谏議大夫知廣州楊覃,勤于吏事,所至以幹局稱。
南海有番舶之利,前後牧守或緻謗議,覃循謹清介,遠人宜之。
及卒,父老有灑泣者。
三司使丁謂言:“東封及汾一陰一賞賜億萬,加以蠲複諸路租賦,除免口算,恩澤寬大,恐有司經費不給。
”帝曰:“國家所務,正在澤及下民。
但敦本抑末,節用謹度,自當富足!” 乙巳,太白晝見。
乙醜,刻禦制《大中祥符頌》于左承天祥符門。
河決通利軍。
九月,癸巳,禦乾元樓觀酺,凡五日。
是秋,遼主獵于平地松林。
冬,十月,庚子朔,遼主駐廣平澱。
丁巳,帝以江南、淮南接壤,而鹽酒之價不等,令三司與江淮制置發動使李溥規定以聞。
有司言慮失歲課,帝曰:“苟便于民,何顧歲入邪!” 殿中侍禦史薛奎,一性一剛,不苟合,遇事敢言。
帝時數宴大臣,至有沾醉者,奎谏曰:“陛下嗣位之初,勤心萬務而簡于宴幸。
今天下誠無事,而歡樂無度,又大臣數被酒無威儀,非所以尊朝儀。
”帝善其言。
十一月,庚午朔,遼主如顯州。
丙子,帝禦崇政殿親試進士,賜張師德等及第、出身有差。
師德,去華子也。
壬午,知河南府馮拯,請贈給官市刍粟之直,陳堯叟曰:“增直以市,不若徙馬它所。
京師馬舊留二萬,今留七千,有馀悉付外監,仍欲于七千之中更以四千付淳澤監,歲可省刍粟三百馀萬。
若有給賜,朝取夕至矣。
”從之。
帝又曰:“馬及十萬當且止。
”王旦曰:“聽民間畜養,官中緩急,以本直市之,猶外廄耳。
且聽費刍粟,皆出兩稅,少損馬食,用資軍儲,亦當世之切務。
”馬知節曰:“馬多不一精一,雖十萬匹,選可用者當得四五萬耳。
多蓄驽弱,其費愈甚。
”帝然之。
工部侍郎種放,屢至阙下,俄複還山。
人有贻書嘲其出處之迹,且勸以棄位居岩谷,放不答。
放晚節頗飾輿服,于長安廣置良田,歲利甚博,亦有強市者,遂緻争訟,門人族屬依倚恣橫。
王嗣宗之出守長安,始甚敬放,放被酒稍倨。
互相議诮。
嗣宗怒,因上疏言所部兼并之家凡十馀族,而放為之首,且述放弟侄無賴,奪編氓厚利,願賜放終南田百畝,徙放嵩山。
疏辭極其醜诋,目放為魑魅,且屢遣人責放不法。
帝方待放厚,诏工部郎中施護推究,會赦而止。
于是放自乞徙居嵩山,诏遣内侍起第賜之。
然猶往來終南,案視田畝,每行必給驿乘,時議浸薄焉。
戊戌,诏加上五嶽諸後之号,仍遣官祭告。
是月,诏遣使臣一人管句故太師趙普家事;普妻和氏卒,因其家自請而從之。
十二月,庚子朔,遼主複如廣平澱。
戊申,太常博士江嗣宗言:“陛下躬臨庶政,十有五年,殿庭間事,一取聖斷,有勞宸慮。
今請禮樂征伐大事出于一人,自馀細務委任大臣百司。
”帝曰:“此頗識大體。
”乃诏褒嗣宗,從其所請。
癸醜,遼以知南院樞密使邢抱質年老,诏乘小車入朝。
是月,遼置歸、甯二州。
是歲,遼禦試進士,放高承顔等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