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二 【宋紀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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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罷京畿均田稅。
丙寅,開封府奏獄空,诏嘉之。
兵部郎中、知兗州韓授上言:“迩者亢旱傷稼,天其或者以陛下春秋鼎盛,兆民樂業,萬一聖心忽生驕佚,故暫加災眚,用儆睿聰。
昔魏鄭公對唐太宗曰:‘貞觀之初,聞善若驚;五六年間,猶悅以從谏;自茲厥後,漸惡直言。
’此譏其漸怠于政也。
臣伏睹先帝享國久長,未嘗一日曠于萬幾。
願陛下守太祖之丕圖,遵太宗之遺訓,兢兢業業,無怠無荒。
臣又聞治國在遠佞人,今朝廷無邪佞之徒,然事生隐微,宜防未兆,勿使小人乘間而進。
居安念危,在治防亂,天下幸甚!”疏奏,召援歸阙,授史館修撰。
初,濮州有盜夜入城,略知州王守信、監軍王昭度。
知黃州王禹偁聞之,以為國家武備不修,故盜賊竊發近輔,因奏疏曰:“《易》曰:‘王公設險以守其國,’又曰:‘重門擊柝,以待暴客,’《傳》曰:‘預備不虞,古之善教也。
’自五季亂離,各據城壘,繕治兵甲,豆分瓜剖,七十馀年。
太祖、太宗削平僭僞,當時議者,乃令江、淮諸郡毀城隍,收兵甲,撤武備者三十馀年。
書生領州,大郡給二十人,小郡減五人,以充常從。
号曰長吏,實同旅人;名為郡城,蕩若平地。
雖則尊京師而抑郡縣,為強幹弱枝之術,亦匪得其中道也。
救弊之道,在乎從宜。
漢高懲暴秦郡縣之失,封建其子弟,乃七國勢強,文、景乃行削奪。
唐德宗乘安、史厭兵,遂有貞元姑息之政;憲宗睹齊、蔡巨猾,遂有元和讨賊之議。
蓋見幾而作,為社稷遠圖,疾若轉規,不可膠柱。
今江、淮諸郡,大患有三:城池堕圮,一也;甲仗不完,二也;兵不服習,三也。
濮賊之興,慢防可見。
望陛下特行神斷,參之廟算,如且因而修治,不欲張皇,凡江、浙、荊湖、淮南、福建等郡,約民戶衆寡,城池大小,并許置本城守捉軍士三五百人,勿令差出,止于城中閱習弓劍。
然後漸葺城壘,繕完甲胄,郡國張禦侮之備,長吏免剽略之虞。
”疏奏,帝嘉納之。
河北、河東強壯,自五代時瀛、霸諸州已有之。
是歲,始诏:“河北民家二丁、三丁籍一,四丁、五丁籍二,六丁、七丁籍三,八丁以上籍四,為強壯。
五百人為指揮,置指揮使。
百人為都,置正副都頭二人,節級四人。
所在置籍,擇善射者第補校長,聽自置馬,勝甲者蠲其戶。
”後尋募其勇敢,一團一結附大軍,為栅,官給铠甲。
遼以四軍都指揮使蕭柳為北女真詳衮,政濟寬猛,部民畏一愛一。
後遷東路統軍使,秩滿,百姓願留複任,從之。
是歲遼放進士南承保等三人。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鹹平四年(遼統和十九年) 春,正月,中外官上封事者甚衆。
诏樞密直學士馮拯、陳堯叟詳定利害以聞。
庚寅,知河南府、武勝節度使李至卒,贈侍中。
至好賢樂善,為學一精一力;然剛嚴簡貴,人士罕登其門。
召西川轉運使、兵部員外郎馬亮入朝,問以蜀事。
初,雷有終既平賊,誅殺不已,亮多所全活。
城中米鬥千錢,亮出廪米,裁其價,人賴以濟。
乃至京師,會械送為賊所诖誤者八十九人,知樞密院事周瑩欲盡誅之,亮言:“愚民脅從者衆,此特百之一二,馀皆竄伏山林。
若不貸此,則反側之人,聞風疑懼,一唱再起,是滅一均,生一均也。
”帝悟,悉宥之。
二月,加直史館,複遣還部。
時諸州鹽井歲久泉涸,而官督所負課系捕者,州數百人,亮盡釋之而廢其井,又除屬郡舊逋官物二百馀萬。
宰相李沆等以旱,表求罷,不許。
戊午,雨。
自去冬旱,帝每禦蔬菜,憂問切至。
是日,方臨軒決事,雨沾衣,左右進蓋,卻而不禦。
壬戌,樞密直學士馮拯、陳堯叟上言:“請令群臣子弟奏補京官或出身者,并試讀一經,寫家狀,以一精一熟為合格。
”從之。
祕書丞、知金州臨川陳彭年上疏言五事:一日置谏官,二曰擇法吏,三曰簡格令,四曰省辟員,五曰行公舉。
疏奏,并從之。
帝因謂輔臣曰:“自今谏官宜一精一擇其人。
” 甲子,三司都催欠司引對逋負官物人,帝親辨問,凡七日。
釋二千六百馀人。
蠲所逋負物二百六十馀萬;已經督納而非理者,以内庫錢還之,身殁者給其家。
丙寅,诏:“學士,兩省、禦史台五品,尚書省諸司四品以上,于内外京朝、幕職、州縣官及草澤中,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各一人,不得以見任轉運使及館閣職事人應诏。
” 三月,辛巳,分川、峽為益、利、梓、夔州四路。
兵部尚書張齊賢上言:“終南山處士種放,守道遺榮,栖遲衡泌,願備賢良方正之舉。
”诏賜裝錢五萬,令京兆府遣官詣山備禮發遣,放辭不至。
先是三院禦史多出外任,風憲之職用它官兼領,乃诏本司長吏自薦其屬,俾正名而舉職。
壬午,以太常博士張巽為監察禦史,從新制也。
己醜,宴射後苑,帝言及大射、投壺、鄉飲酒之禮,因命直館各賦《射宮詩》。
凡節序賜宴,則宗室、禁軍大校、牧伯、諸司皆令習射。
庚寅,以左仆射呂蒙正、兵部侍郎、參知政事向敏中并守本官、同平章事。
庚申,罷京畿均田稅。
丙寅,開封府奏獄空,诏嘉之。
兵部郎中、知兗州韓授上言:“迩者亢旱傷稼,天其或者以陛下春秋鼎盛,兆民樂業,萬一聖心忽生驕佚,故暫加災眚,用儆睿聰。
昔魏鄭公對唐太宗曰:‘貞觀之初,聞善若驚;五六年間,猶悅以從谏;自茲厥後,漸惡直言。
’此譏其漸怠于政也。
臣伏睹先帝享國久長,未嘗一日曠于萬幾。
願陛下守太祖之丕圖,遵太宗之遺訓,兢兢業業,無怠無荒。
臣又聞治國在遠佞人,今朝廷無邪佞之徒,然事生隐微,宜防未兆,勿使小人乘間而進。
居安念危,在治防亂,天下幸甚!”疏奏,召援歸阙,授史館修撰。
初,濮州有盜夜入城,略知州王守信、監軍王昭度。
知黃州王禹偁聞之,以為國家武備不修,故盜賊竊發近輔,因奏疏曰:“《易》曰:‘王公設險以守其國,’又曰:‘重門擊柝,以待暴客,’《傳》曰:‘預備不虞,古之善教也。
’自五季亂離,各據城壘,繕治兵甲,豆分瓜剖,七十馀年。
太祖、太宗削平僭僞,當時議者,乃令江、淮諸郡毀城隍,收兵甲,撤武備者三十馀年。
書生領州,大郡給二十人,小郡減五人,以充常從。
号曰長吏,實同旅人;名為郡城,蕩若平地。
雖則尊京師而抑郡縣,為強幹弱枝之術,亦匪得其中道也。
救弊之道,在乎從宜。
漢高懲暴秦郡縣之失,封建其子弟,乃七國勢強,文、景乃行削奪。
唐德宗乘安、史厭兵,遂有貞元姑息之政;憲宗睹齊、蔡巨猾,遂有元和讨賊之議。
蓋見幾而作,為社稷遠圖,疾若轉規,不可膠柱。
今江、淮諸郡,大患有三:城池堕圮,一也;甲仗不完,二也;兵不服習,三也。
濮賊之興,慢防可見。
望陛下特行神斷,參之廟算,如且因而修治,不欲張皇,凡江、浙、荊湖、淮南、福建等郡,約民戶衆寡,城池大小,并許置本城守捉軍士三五百人,勿令差出,止于城中閱習弓劍。
然後漸葺城壘,繕完甲胄,郡國張禦侮之備,長吏免剽略之虞。
”疏奏,帝嘉納之。
河北、河東強壯,自五代時瀛、霸諸州已有之。
是歲,始诏:“河北民家二丁、三丁籍一,四丁、五丁籍二,六丁、七丁籍三,八丁以上籍四,為強壯。
五百人為指揮,置指揮使。
百人為都,置正副都頭二人,節級四人。
所在置籍,擇善射者第補校長,聽自置馬,勝甲者蠲其戶。
”後尋募其勇敢,一團一結附大軍,為栅,官給铠甲。
遼以四軍都指揮使蕭柳為北女真詳衮,政濟寬猛,部民畏一愛一。
後遷東路統軍使,秩滿,百姓願留複任,從之。
是歲遼放進士南承保等三人。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鹹平四年(遼統和十九年) 春,正月,中外官上封事者甚衆。
诏樞密直學士馮拯、陳堯叟詳定利害以聞。
庚寅,知河南府、武勝節度使李至卒,贈侍中。
至好賢樂善,為學一精一力;然剛嚴簡貴,人士罕登其門。
召西川轉運使、兵部員外郎馬亮入朝,問以蜀事。
初,雷有終既平賊,誅殺不已,亮多所全活。
城中米鬥千錢,亮出廪米,裁其價,人賴以濟。
乃至京師,會械送為賊所诖誤者八十九人,知樞密院事周瑩欲盡誅之,亮言:“愚民脅從者衆,此特百之一二,馀皆竄伏山林。
若不貸此,則反側之人,聞風疑懼,一唱再起,是滅一均,生一均也。
”帝悟,悉宥之。
二月,加直史館,複遣還部。
時諸州鹽井歲久泉涸,而官督所負課系捕者,州數百人,亮盡釋之而廢其井,又除屬郡舊逋官物二百馀萬。
宰相李沆等以旱,表求罷,不許。
戊午,雨。
自去冬旱,帝每禦蔬菜,憂問切至。
是日,方臨軒決事,雨沾衣,左右進蓋,卻而不禦。
壬戌,樞密直學士馮拯、陳堯叟上言:“請令群臣子弟奏補京官或出身者,并試讀一經,寫家狀,以一精一熟為合格。
”從之。
祕書丞、知金州臨川陳彭年上疏言五事:一日置谏官,二曰擇法吏,三曰簡格令,四曰省辟員,五曰行公舉。
疏奏,并從之。
帝因謂輔臣曰:“自今谏官宜一精一擇其人。
” 甲子,三司都催欠司引對逋負官物人,帝親辨問,凡七日。
釋二千六百馀人。
蠲所逋負物二百六十馀萬;已經督納而非理者,以内庫錢還之,身殁者給其家。
丙寅,诏:“學士,兩省、禦史台五品,尚書省諸司四品以上,于内外京朝、幕職、州縣官及草澤中,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各一人,不得以見任轉運使及館閣職事人應诏。
” 三月,辛巳,分川、峽為益、利、梓、夔州四路。
兵部尚書張齊賢上言:“終南山處士種放,守道遺榮,栖遲衡泌,願備賢良方正之舉。
”诏賜裝錢五萬,令京兆府遣官詣山備禮發遣,放辭不至。
先是三院禦史多出外任,風憲之職用它官兼領,乃诏本司長吏自薦其屬,俾正名而舉職。
壬午,以太常博士張巽為監察禦史,從新制也。
己醜,宴射後苑,帝言及大射、投壺、鄉飲酒之禮,因命直館各賦《射宮詩》。
凡節序賜宴,則宗室、禁軍大校、牧伯、諸司皆令習射。
庚寅,以左仆射呂蒙正、兵部侍郎、參知政事向敏中并守本官、同平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