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五 【宋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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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嗟惜良久,即賜其家錢五百萬,仍錄其子。
十二月,庚申,诏省尊号,隻稱皇帝。
趙普、呂蒙正固請複舊,帝不許。
戊辰,群臣上‘法天崇道文武’六字,诏去‘文武’,馀從之。
自秋徂冬不雨,知制诰田錫上言:“此實一陰一陽一不和,調燮倒置,上侵下之職而燭理未盡,下知上之失而規過未能。
”疏入,帝及宰臣皆不悅,出錫知陳州。
○太宗至仁應道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淳化元年(遼統和八年) 春,正月,戊寅朔,帝禦朝元殿受冊尊号,曲赦京城系囚,改元。
己卯,改乾明節為壽甯節。
太保兼侍中趙普病笃,三上表緻政。
戊子,以普為西京留守兼中書令。
庚寅,遼主命決滞獄。
二月,丁未朔,除江南、兩浙、淮西、嶺南諸州漁禁。
己酉,改大明殿為含光殿。
賜諸路印本《九經》,令長吏與衆官共閱之。
登州饑,诏赈之。
三月,癸醜,江州言:“德安縣民陳競,十四世同一居,老幼千二百馀口,常苦食不足。
”令歲貸官米二千石。
自趙普罷,呂蒙正以寬簡居相位,辛仲甫從容其間,政事多決于王沔。
沔敏辨,善敷奏,然一性一苛刻,不以至誠待人,群臣谒見,必甘言以啖之,皆喜過望;既而進退非允,人多怨之。
丁巳,賜太子中允陳省華及其子光祿寺丞、直史館堯叟五品服。
先是堯叟舉進士,中甲科,占謝,詞氣明辨。
帝問宰相:此誰子?”呂蒙正等以省華對。
省華時為樓煩令,即召見,擢太子中允。
至是父子又同日面賜章服。
乙酉,遼城杏埚,以所俘邊民實之。
是月,夏州敗李繼遷。
夏,四月,丙午朔,遼嚴州刺史李壽英有惠政,部民請留,從之。
庚午,遼以歲旱,赈諸部饑。
五月,庚寅,女真宰相阿哈貢于遼,封順化王。
辛卯,令刑部署詳覆官六員,專閱天下所上案牍,勿複遣鞫獄吏。
置禦史台推勘官二十人,并以京朝官充。
若諸州有大獄,則乘傳就鞫,陛辭曰,帝必谕之曰:“無滋蔓,無留滞。
”還,必召問所推事狀。
著為定令。
五月,甲午,诏:“緻仕官有曾曆中外職任者,給半俸,以它物充。
” 國初錢文曰“宋通元寶”。
乙未,改鑄“淳化元寶”錢,帝親書其文,作真、行、草三體。
自後每改元必更鑄,以年号元寶為文。
丙申,遼括民田。
六月,丙午,罷中元、下元張燈。
秋,七月,庚辰,遼改南京熊軍為神軍。
遼人謀南侵,使詣北嶽廟蔔之,神不許,遼人怒,縱火焚廟而去。
丁酉,以禦制詩文藏于秘閣。
是月,吉、洪、江、蕲、河一陽一、隴城大水,開封、陳留、封丘、酸棗、鄢陵旱,賜今年田租之半,開封特給複一年。
京師貴籴,遣使開廪,減價分粜。
八月,癸卯朔,秘書監李至與右仆射李昉、吏部尚書宋琪、左散騎常侍徐铉及翰林學士、諸曹侍郎、給事、谏議、舍人等秘閣觀書。
帝聞之,遣使就賜宴,大陳圖籍,令縱觀;翼日,又诏權禦史中丞王化基及三館學士并賜宴秘閣。
先是藏禦制詩文于秘閣,又遣使詣諸道購募古書、奇畫及先賢墨迹,數歲之間,獻圖籍于阙下者,不可勝計。
乃诏史館,盡取天文、占候、谶緯、方術等書五千一十卷,并内出古畫、墨迹一百十四軸,悉藏秘閣。
乙巳,令左藏庫籍所掌金銀器皿之屬,悉毀之。
有司言:“中有制作一精一巧者,欲留以備進禦。
”帝曰:“汝以奇巧為貴,我以慈儉為寶。
”卒皆毀之。
帝一性一節儉,退朝,常著華一陽一巾,布褐、條,内服為絁絹,鹹累經浣濯,乘輿給用之物,無所增益焉。
癸亥,李至上疏言:“秘閣自創置之後,載經寒暑,而官司所處未有定制。
望降明诏,令與三館并列,叙其先後,著為永式。
”帝可其奏,列秘閣次于三館。
己巳,禁川、峽、嶺南、湖南殺人祀鬼,州縣察捕,募告者,賞之。
九月,乙亥,北女真四部請附于遼。
戊寅,崇儀副使郭載言:“臣前任使劍南,見川、峽富人多召贅婿,與所生子齒,死則分其财,故貧人多出贅,甚傷風化而益争訟,望禁之。
”诏從其請。
冬,十月,乙巳,以同州觀察推官河南錢若水為秘書丞、直史館。
若水初佐同州,知州一性一褊急,數以胸臆決事不當,若水固争不能得,辄曰:“當陪俸贖銅耳。
”已而奏案果為朝廷及上司所駁,州官皆以贖論。
知州愧謝,然終不改。
有富民失女奴,其父母訟于州,命錄事參軍鞫之。
錄事嘗貸錢于富民不獲,乃劾富民父子數人共殺女奴,棄一屍一水中,遂
十二月,庚申,诏省尊号,隻稱皇帝。
趙普、呂蒙正固請複舊,帝不許。
戊辰,群臣上‘法天崇道文武’六字,诏去‘文武’,馀從之。
自秋徂冬不雨,知制诰田錫上言:“此實一陰一陽一不和,調燮倒置,上侵下之職而燭理未盡,下知上之失而規過未能。
”疏入,帝及宰臣皆不悅,出錫知陳州。
○太宗至仁應道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淳化元年(遼統和八年) 春,正月,戊寅朔,帝禦朝元殿受冊尊号,曲赦京城系囚,改元。
己卯,改乾明節為壽甯節。
太保兼侍中趙普病笃,三上表緻政。
戊子,以普為西京留守兼中書令。
庚寅,遼主命決滞獄。
二月,丁未朔,除江南、兩浙、淮西、嶺南諸州漁禁。
己酉,改大明殿為含光殿。
賜諸路印本《九經》,令長吏與衆官共閱之。
登州饑,诏赈之。
三月,癸醜,江州言:“德安縣民陳競,十四世同一居,老幼千二百馀口,常苦食不足。
”令歲貸官米二千石。
自趙普罷,呂蒙正以寬簡居相位,辛仲甫從容其間,政事多決于王沔。
沔敏辨,善敷奏,然一性一苛刻,不以至誠待人,群臣谒見,必甘言以啖之,皆喜過望;既而進退非允,人多怨之。
丁巳,賜太子中允陳省華及其子光祿寺丞、直史館堯叟五品服。
先是堯叟舉進士,中甲科,占謝,詞氣明辨。
帝問宰相:此誰子?”呂蒙正等以省華對。
省華時為樓煩令,即召見,擢太子中允。
至是父子又同日面賜章服。
乙酉,遼城杏埚,以所俘邊民實之。
是月,夏州敗李繼遷。
夏,四月,丙午朔,遼嚴州刺史李壽英有惠政,部民請留,從之。
庚午,遼以歲旱,赈諸部饑。
五月,庚寅,女真宰相阿哈貢于遼,封順化王。
辛卯,令刑部署詳覆官六員,專閱天下所上案牍,勿複遣鞫獄吏。
置禦史台推勘官二十人,并以京朝官充。
若諸州有大獄,則乘傳就鞫,陛辭曰,帝必谕之曰:“無滋蔓,無留滞。
”還,必召問所推事狀。
著為定令。
五月,甲午,诏:“緻仕官有曾曆中外職任者,給半俸,以它物充。
” 國初錢文曰“宋通元寶”。
乙未,改鑄“淳化元寶”錢,帝親書其文,作真、行、草三體。
自後每改元必更鑄,以年号元寶為文。
丙申,遼括民田。
六月,丙午,罷中元、下元張燈。
秋,七月,庚辰,遼改南京熊軍為神軍。
遼人謀南侵,使詣北嶽廟蔔之,神不許,遼人怒,縱火焚廟而去。
丁酉,以禦制詩文藏于秘閣。
是月,吉、洪、江、蕲、河一陽一、隴城大水,開封、陳留、封丘、酸棗、鄢陵旱,賜今年田租之半,開封特給複一年。
京師貴籴,遣使開廪,減價分粜。
八月,癸卯朔,秘書監李至與右仆射李昉、吏部
帝聞之,遣使就賜宴,大陳圖籍,令縱觀;翼日,又诏權禦史中丞王化基及三館學士并賜宴秘閣。
先是藏禦制詩文于秘閣,又遣使詣諸道購募古書、奇畫及先賢墨迹,數歲之間,獻圖籍于阙下者,不可勝計。
乃诏史館,盡取天文、占候、谶緯、方術等書五千一十卷,并内出古畫、墨迹一百十四軸,悉藏秘閣。
乙巳,令左藏庫籍所掌金銀器皿之屬,悉毀之。
有司言:“中有制作一精一巧者,欲留以備進禦。
”帝曰:“汝以奇巧為貴,我以慈儉為寶。
”卒皆毀之。
帝一性一節儉,退朝,常著華一陽一巾,布褐、條,内服為絁絹,鹹累經浣濯,乘輿給用之物,無所增益焉。
癸亥,李至上疏言:“秘閣自創置之後,載經寒暑,而官司所處未有定制。
望降明诏,令與三館并列,叙其先後,著為永式。
”帝可其奏,列秘閣次于三館。
己巳,禁川、峽、嶺南、湖南殺人祀鬼,州縣察捕,募告者,賞之。
九月,乙亥,北女真四部請附于遼。
戊寅,崇儀副使郭載言:“臣前任使劍南,見川、峽富人多召贅婿,與所生子齒,死則分其财,故貧人多出贅,甚傷風化而益争訟,望禁之。
”诏從其請。
冬,十月,乙巳,以同州觀察推官河南錢若水為秘書丞、直史館。
若水初佐同州,知州一性一褊急,數以胸臆決事不當,若水固争不能得,辄曰:“當陪俸贖銅耳。
”已而奏案果為朝廷及上司所駁,州官皆以贖論。
知州愧謝,然終不改。
有富民失女奴,其父母訟于州,命錄事參軍鞫之。
錄事嘗貸錢于富民不獲,乃劾富民父子數人共殺女奴,棄一屍一水中,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