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 【宋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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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柔兆困敦十二月,盡屠維單阏二月,凡二年有奇。
帝諱炅,初名匡乂,改賜光義,即位二年改今諱,太祖同母弟也。
晉天福四年十月甲辰,生于浚儀官舍,是夜,赤光上騰如火。
及長,龍準龍顔,望之俨如也。
一性一嗜學,工文業,多藝能。
仕周至供奉官都知,太祖即位,以為殿前都虞候,領睦州防禦使,尋領恭甯軍節度使,加同平章事,行開封尹,再加兼中書令,封晉王。
○太宗至仁應運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太平興國元年(遼保甯八年。
丙子,九七六年) 十二月,甲寅,帝禦乾元殿受朝,樂懸而不作,大赦,改元。
命太祖子及齊王廷美子并稱皇子,王、石、魏氏三公主并稱皇女。
丁巳,以樞密直學士、左正谏大夫賈琬為三司副使。
三司置副使自此始。
戊午,遼遣蕭巴固濟來聘。
先是川、峽分路置轉運使,峽鹽悉趨荊南,四川民乏食,太祖遣使劾兩路轉運使罪,帝即位,皆釋之。
于是命西川轉運使申文緯遙兼峽路,轉運副使韓可比兼西川路,使鹽筴流通也。
遼诏南京複禮部貢院。
是月,诏罷河東之師,宣徽南院使潘美,侍衛馬軍都指揮使一黨一進,皆自行營歸阙。
是歲,高麗人金行成始入學于國子監。
○太宗至仁應運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太平興國二年(遼保甯九年) 春,正月,壬戌,以大行在殡,不視朝。
丙寅,命禮部員外郎賈黃中、左補阙程能、左贊善大夫馮瓚分掌左藏三庫。
先是貨錢與金帛同掌,歲久,儲蓄盈羨,始命分之。
黃中尋出知升州。
嘗按行府廨,見一室扃鐍甚固,命發鑰視之,得金寶數十櫃,計其價值數百萬,乃李氏宮閣中遺物,未著于籍,即表上之。
帝曰:“非黃中廉恪,則亡國之寶将污法而害人矣。
”賜錢二十萬。
诏:“中外臣僚無得與民争利。
” 女真遣使貢于遼。
帝初即位,以疆宇至遠,吏員益衆,思廣振淹滞以資其阙,顧謂侍臣曰:“朕欲博求俊乂于科場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為緻治之具矣。
”先是諸道所發貢士凡五千三百馀人,命太子中允、直舍人院張洎、右補阙石熙載試進士,左贊善大夫侯陶等試諸科,戶部郎中侯陟監之。
熙載,洛一陽一人也。
于是禮部上所試合格人名。
戊辰,帝禦講武殿,内出詩賦題覆試進士,命翰林學士李昉、扈蒙定其優劣為三等,得河南呂蒙正以下一百九人。
庚午,覆試諸科,得二百七人,賜及第。
又诏禮部閱貢籍,得十五舉以上進士及諸科一百八十四人,并賜出身。
《九經》七人不中格,帝憐其老,特賜同《三傳》出身。
凡五百人,皆先賜綠袍鞾笏,錫宴開寶寺,帝自為詩二章賜之。
第一等、第二等進士并《九經》授将作監丞、大理評事、通判諸州,同出身進士及諸科并送吏部免選,優等注拟。
一寵一章殊異,前代所未有也。
薛居正等言取人太多,用人多驟,帝意方欲興文教,抑武事,弗聽。
及蒙正等辭,召令升殿,谕之曰:“到治所,事有不便于民者,疾置以聞。
”仍賜裝錢,人二十萬。
太祖之幸西京也,洛一陽一人張齊賢獻十策,太祖召見便坐,問之,齊賢以手畫地條陳。
太祖善其四策,齊賢堅執其馀皆善,太祖怒,令衛士曳出。
及還,語帝曰:“我幸西京,惟得一張齊賢,我不欲遂官爵之,汝異時可收以自輔也。
”于是齊賢舉進士,帝欲置之高等,而有司第其名在數十人後。
帝不悅,乃召進士盡第二等及《九經》凡一百三十人,悉與超除,蓋為齊賢故也。
吳越國王俶遣其子溫州刺史惟演來修貢,駕登極。
乙亥,賜鄉貢進士孔士基同本科出身,褒先聖後也。
己卯,吳越國王妃孫氏薨,诏給事中程羽為吊祭使。
庚辰,诏易禁軍舊号,鐵騎曰日騎,控鶴曰天武,龍騎曰龍衛,虎捷曰神衛。
江南舊用鐵錢,于民不便。
二月,壬辰朔,轉運使樊若水請置監于升、鄂、饒等州,大鑄銅錢,凡山之出銅者悉禁民采取,以給官鑄。
廢鐵錢,悉鑄為農器,以給江北流民之歸附者,且除銅錢渡江之禁,诏從其請,民甚便之。
癸巳,命戶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雷德骧提點開封府。
甲午,建鄂州永興縣為永興軍。
遼遣使來賀即位及正旦。
右千牛衛上将軍李煜自言其貧。
乙未,诏賜錢三百萬。
煜雖貧,張洎頗丐索之,煜以白金颒面器與洎,洎意猶不足。
北漢胡桃寨指揮使史溫等來降。
己亥,吳越王俶以山陵有期,遣使來修赙禮。
庚子,帝改名炅,诏:“除已改州縣、職官及人名外,舊名二字不須回避。
” 丙午,始分西川為東、西兩路,各置轉運使、副使。
兵部郎中許仲宣為西路轉運使,考功員外郎滕中正為東路轉運使。
中正,北海人也。
初,右監門衛率府副率王繼勳分司西京,強市民家子女以備給使,小不如意,即殺而食之。
以槥椟貯殘骨,出棄野外,女儈及鬻棺者,出入其門不絕,居甚苦之,不敢告。
帝在籓邸,頗聞其事,及即位,會有訴者,亟命雷德骧往鞫之。
繼勳具服,所殺婢百馀人。
乙卯,斬繼勳并女儈八人于洛一陽一市。
長壽寺僧廣惠常與繼勳同食人肉,帝令先折其胫,然後斬之,民皆稱快。
己未,诏劉鋹、李煜,常俸外給以它俸。
三月,河一陽一節度使趙普來朝,乞赴太祖山陵。
乙亥,授太子少保,留京師。
香藥庫使高唐張遜建議,請置榷場局,大出官庫香藥、寶貨,稍增其價,許商人入金帛買之,歲可得錢三十萬貫,以濟國用,使外國特有所洩。
帝從之,一歲中果得錢三
帝諱炅,初名匡乂,改賜光義,即位二年改今諱,太祖同母弟也。
晉天福四年十月甲辰,生于浚儀官舍,是夜,赤光上騰如火。
及長,龍準龍顔,望之俨如也。
一性一嗜學,工文業,多藝能。
仕周至供奉官都知,太祖即位,以為殿前都虞候,領睦州防禦使,尋領恭甯軍節度使,加同平章事,行開封尹,再加兼中書令,封晉王。
○太宗至仁應運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太平興國元年(遼保甯八年。
丙子,九七六年) 十二月,甲寅,帝禦乾元殿受朝,樂懸而不作,大赦,改元。
命太祖子及齊王廷美子并稱皇子,王、石、魏氏三公主并稱皇女。
丁巳,以樞密直學士、左正谏大夫賈琬為三司副使。
三司置副使自此始。
戊午,遼遣蕭巴固濟來聘。
先是川、峽分路置轉運使,峽鹽悉趨荊南,四川民乏食,太祖遣使劾兩路轉運使罪,帝即位,皆釋之。
于是命西川轉運使申文緯遙兼峽路,轉運副使韓可比兼西川路,使鹽筴流通也。
遼诏南京複禮部貢院。
是月,诏罷河東之師,宣徽南院使潘美,侍衛馬軍都指揮使一黨一進,皆自行營歸阙。
是歲,高麗人金行成始入學于國子監。
○太宗至仁應運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太平興國二年(遼保甯九年) 春,正月,壬戌,以大行在殡,不視朝。
丙寅,命禮部員外郎賈黃中、左補阙程能、左贊善大夫馮瓚分掌左藏三庫。
先是貨錢與金帛同掌,歲久,儲蓄盈羨,始命分之。
黃中尋出知升州。
嘗按行府廨,見一室扃鐍甚固,命發鑰視之,得金寶數十櫃,計其價值數百萬,乃李氏宮閣中遺物,未著于籍,即表上之。
帝曰:“非黃中廉恪,則亡國之寶将污法而害人矣。
”賜錢二十萬。
诏:“中外臣僚無得與民争利。
” 女真遣使貢于遼。
帝初即位,以疆宇至遠,吏員益衆,思廣振淹滞以資其阙,顧謂侍臣曰:“朕欲博求俊乂于科場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為緻治之具矣。
”先是諸道所發貢士凡五千三百馀人,命太子中允、直舍人院張洎、右補阙石熙載試進士,左贊善大夫侯陶等試諸科,戶部郎中侯陟監之。
熙載,洛一陽一人也。
于是禮部上所試合格人名。
戊辰,帝禦講武殿,内出詩賦題覆試進士,命翰林學士李昉、扈蒙定其優劣為三等,得河南呂蒙正以下一百九人。
庚午,覆試諸科,得二百七人,賜及第。
又诏禮部閱貢籍,得十五舉以上進士及諸科一百八十四人,并賜出身。
《九經》七人不中格,帝憐其老,特賜同《三傳》出身。
凡五百人,皆先賜綠袍鞾笏,錫宴開寶寺,帝自為詩二章賜之。
第一等、第二等進士并《九經》授将作監丞、大理評事、通判諸州,同出身進士及諸科并送吏部免選,優等注拟。
一寵一章殊異,前代所未有也。
薛居正等言取人太多,用人多驟,帝意方欲興文教,抑武事,弗聽。
及蒙正等辭,召令升殿,谕之曰:“到治所,事有不便于民者,疾置以聞。
”仍賜裝錢,人二十萬。
太祖之幸西京也,洛一陽一人張齊賢獻十策,太祖召見便坐,問之,齊賢以手畫地條陳。
太祖善其四策,齊賢堅執其馀皆善,太祖怒,令衛士曳出。
及還,語帝曰:“我幸西京,惟得一張齊賢,我不欲遂官爵之,汝異時可收以自輔也。
”于是齊賢舉進士,帝欲置之高等,而有司第其名在數十人後。
帝不悅,乃召進士盡第二等及《九經》凡一百三十人,悉與超除,蓋為齊賢故也。
吳越國王俶遣其子溫州刺史惟演來修貢,駕登極。
乙亥,賜鄉貢進士孔士基同本科出身,褒先聖後也。
己卯,吳越國王妃孫氏薨,诏給事中程羽為吊祭使。
庚辰,诏易禁軍舊号,鐵騎曰日騎,控鶴曰天武,龍騎曰龍衛,虎捷曰神衛。
江南舊用鐵錢,于民不便。
二月,壬辰朔,轉運使樊若水請置監于升、鄂、饒等州,大鑄銅錢,凡山之出銅者悉禁民采取,以給官鑄。
廢鐵錢,悉鑄為農器,以給江北流民之歸附者,且除銅錢渡江之禁,诏從其請,民甚便之。
癸巳,命戶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雷德骧提點開封府。
甲午,建鄂州永興縣為永興軍。
遼遣使來賀即位及正旦。
右千牛衛上将軍李煜自言其貧。
乙未,诏賜錢三百萬。
煜雖貧,張洎頗丐索之,煜以白金颒面器與洎,洎意猶不足。
北漢胡桃寨指揮使史溫等來降。
己亥,吳越王俶以山陵有期,遣使來修赙禮。
庚子,帝改名炅,诏:“除已改州縣、職官及人名外,舊名二字不須回避。
” 丙午,始分西川為東、西兩路,各置轉運使、副使。
兵部郎中許仲宣為西路轉運使,考功員外郎滕中正為東路轉運使。
中正,北海人也。
初,右監門衛率府副率王繼勳分司西京,強市民家子女以備給使,小不如意,即殺而食之。
以槥椟貯殘骨,出棄野外,女儈及鬻棺者,出入其門不絕,居甚苦之,不敢告。
帝在籓邸,頗聞其事,及即位,會有訴者,亟命雷德骧往鞫之。
繼勳具服,所殺婢百馀人。
乙卯,斬繼勳并女儈八人于洛一陽一市。
長壽寺僧廣惠常與繼勳同食人肉,帝令先折其胫,然後斬之,民皆稱快。
己未,诏劉鋹、李煜,常俸外給以它俸。
三月,河一陽一節度使趙普來朝,乞赴太祖山陵。
乙亥,授太子少保,留京師。
香藥庫使高唐張遜建議,請置榷場局,大出官庫香藥、寶貨,稍增其價,許商人入金帛買之,歲可得錢三十萬貫,以濟國用,使外國特有所洩。
帝從之,一歲中果得錢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