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 【宋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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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封河南郡王。
帝雅與延钊善,常兄事之,及即位,猶呼為兄。
延钊寝疾,帝自封藥以賜;聞其卒,哭之恸。
禮官言為近臣發哀,哭聲宜有常,帝曰:“吾不知哀之所從出也。
” 龍捷軍校王明詣阙獻陣圖,請讨幽州。
帝嘉之,賜以錦袍、銀帶、錢十萬。
或言帝将北征,大發民饋運,河南民相驚逃亡者四萬家,帝憂之。
丙寅,命樞密直學士薛居正馳傳招集,逾旬乃複故。
初,宣祖葬安陵,在京城東南隅。
辛未,命司天監浚儀趙修己、内客省使王仁贍等改蔔安陵于西京鞏縣之鄧封鄉。
乙亥,诏乘輿所服冠冕去珠玉之飾。
永安節度使折德扆敗北漢軍數千人于府州城下,獲其衛州刺史楊璘。
國子博士聶崇義上言:“皇家以火德上承正統,請奉赤帝為感生帝,每歲正月别尊而祭之,為壇于南郊,奉宣祖升配,常以正月上辛奉祀。
” 初,北漢主嗣位,所以事遼者多略,不如舊時。
于是遼主遣使責之曰:“爾不禀我命,其罪三:擅改年号,一也;助李筠有所觊觎,二也;殺段恒,三也。
”北漢主恐懼,遣從子劉繼文往謝曰:“父為子隐,願赦之。
”遼執其使而不報。
北漢地狹産薄,又歲輸于遼,故國用日削,乃拜五台僧繼容為鴻胪卿。
繼容,故燕王劉守光之孽子,為浮屠,居五台山,能講《華嚴經》,四方供施,多積蓄以佐國用。
五台近遼界,常得其馬以獻,号添都馬,歲率數百匹。
又于柏谷置銀冶,募民鑿山取礦烹銀,北漢取其銀以輸遼,歲千斤,因即其冶建寶興軍。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乾德二年(遼應曆十四年) 春,正月,辛巳,大雨雪,震電。
诏諸州長吏勸課農田。
甲申,帝以選人食貧者衆,诏吏部流内铨聽四時參選,仍命翰林學士承旨陶谷等與本司官重詳定循資格及四時參選條。
宰相範質、王溥、魏仁浦等再表求退,戊子,以質為太子太傅,溥為太子太保,仁浦為左仆射,皆罷政事。
質在相位,下制敕未嘗破律;命刺史、縣令,必以戶口版籍為急;使者按民田及獄訟,皆召見,為述天子憂勤之意,乃遣之。
時号賢相。
庚寅,以樞密使趙普為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院大學士,宣徽北院使、判三司上一黨一李崇矩為檢校太尉,充樞密使。
帝既除普及崇矩,乃無宰相署敕,帝時在資福殿,普因入奏其事,帝曰:“卿但進敕,朕為卿署字,可乎?”普曰:“此有司所行,非帝王事也。
”乃使問翰林學士求故實。
陶谷建議,以為:“自古輔相未嘗虛位,惟唐大和中甘露事後數日無宰相,時左仆射令狐楚等奉行制書。
今尚書亦南省長官,可以署敕。
”窦儀曰:“谷所陳非承平令典,不足援據。
今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任也。
”帝從儀言。
壬辰,诏曰:“先所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經學優深可為師法、詳娴吏理達于教化等三科,并委州府解送吏部,試論三道,限三千字以上。
而自曩及今未有應者,得非抱倜傥者恥肩于常調,懷谠直者難效于有司,必欲興自朕躬乎?繼今不限内外職官、前資見任、布衣黃衣,并許詣閤門進狀,朕親試焉。
” 己亥,以樞密承旨王仁贍為左衛大将軍,充樞密副使。
庚子,改清源軍為平海軍,命陳洪進為節度使。
洪進每歲貢奉,多厚斂于民,又籍民資百萬以上者令入錢,補協律、奉禮郎,而蠲其丁役。
子弟親戚,交通賄賂,二州之民甚苦之。
壬寅,敕趙普監修國史。
丁未,诏:“縣令、簿、尉,非公事毋至村落。
” 李繼勳等攻北漢遼州,北漢告急于遼。
二月,戊申朔,遼州刺史杜延韬舉城降。
壬子,遼主遣西南面招讨使耶律達裡率六萬騎援北漢,敗繼勳兵于石州。
達裡用兵,賞罰信明,得士卒心。
河東單弱,不遽見吞并者,達裡有力焉。
先是遼主知達裡沈厚多智,有任重才,即位初,即擢南院大王。
達裡在治所,不修邊幅,均賦役,勸耕稼,戶口豐殖。
時耶律烏珍為北院大王,與達裡俱有政迹,朝議以為“富民大王”,故遼主雖暴虐而境内粗安。
癸醜,遣使赈陝州饑。
命右神武統軍陳承昭帥丁夫數千鑿渠,自長社引潩水至京,合闵河。
渠成,民無水患,闵河之漕益通流焉。
吏部尚書張昭與翰林學士陶谷同掌選,谷與給事中李昉有隙,乃誣奏左谏議大夫崔頌以所親屬昉,求為東畿令,引昭為證。
帝召昭質之,昭不直谷所為,遽免冠,抗聲言谷罔上,帝不悅。
三月,丁尹朔,昉責授彰武行軍司馬,頌為保大行軍司馬。
昭遂三上章請老,乙酉,聽其緻仕。
權知貢舉陶谷奏進士李景一陽一等合格者八人。
乙未,北漢耀州一團一練使周審玉等來降。
審玉賜名承瑨,以為左千牛衛大将軍,領汾州一團一練使。
辛醜,改上明憲皇太後谥曰昭憲;谥皇後賀氏曰孝惠,王氏曰孝明。
初,南唐廢永通大錢,更用韓熙載之議,鑄當二鐵錢。
熙載由中書舍人遷戶部侍郎,充鑄錢使。
宰相嚴續數言鐵錢不便,熙載争于朝堂,聲色俱厲,左遷礻必書監,不逾年,複拜吏部侍郎。
是月,始用鐵鑄,擢熙載兵部尚書、勤政殿學士。
民間多藏匿舊錢,舊錢益少,商賈出境,辄以鐵錢十易銅錢一,官不能禁,因從其便。
官吏皆增俸,而以鐵錢兼之,由是物價益貴。
熙載頗亦自悔。
帝雅與延钊善,常兄事之,及即位,猶呼為兄。
延钊寝疾,帝自封藥以賜;聞其卒,哭之恸。
禮官言為近臣發哀,哭聲宜有常,帝曰:“吾不知哀之所從出也。
” 龍捷軍校王明詣阙獻陣圖,請讨幽州。
帝嘉之,賜以錦袍、銀帶、錢十萬。
或言帝将北征,大發民饋運,河南民相驚逃亡者四萬家,帝憂之。
丙寅,命樞密直學士薛居正馳傳招集,逾旬乃複故。
初,宣祖葬安陵,在京城東南隅。
辛未,命司天監浚儀趙修己、内客省使王仁贍等改蔔安陵于西京鞏縣之鄧封鄉。
乙亥,诏乘輿所服冠冕去珠玉之飾。
永安節度使折德扆敗北漢軍數千人于府州城下,獲其衛州刺史楊璘。
國子博士聶崇義上言:“皇家以火德上承正統,請奉赤帝為感生帝,每歲正月别尊而祭之,為壇于南郊,奉宣祖升配,常以正月上辛奉祀。
” 初,北漢主嗣位,所以事遼者多略,不如舊時。
于是遼主遣使責之曰:“爾不禀我命,其罪三:擅改年号,一也;助李筠有所觊觎,二也;殺段恒,三也。
”北漢主恐懼,遣從子劉繼文往謝曰:“父為子隐,願赦之。
”遼執其使而不報。
北漢地狹産薄,又歲輸于遼,故國用日削,乃拜五台僧繼容為鴻胪卿。
繼容,故燕王劉守光之孽子,為浮屠,居五台山,能講《
五台近遼界,常得其馬以獻,号添都馬,歲率數百匹。
又于柏谷置銀冶,募民鑿山取礦烹銀,北漢取其銀以輸遼,歲千斤,因即其冶建寶興軍。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乾德二年(遼應曆十四年) 春,正月,辛巳,大雨雪,震電。
诏諸州長吏勸課農田。
甲申,帝以選人食貧者衆,诏吏部流内铨聽四時參選,仍命翰林學士承旨陶谷等與本司官重詳定循資格及四時參選條。
宰相範質、王溥、魏仁浦等再表求退,戊子,以質為太子太傅,溥為太子太保,仁浦為左仆射,皆罷政事。
質在相位,下制敕未嘗破律;命刺史、縣令,必以戶口版籍為急;使者按民田及獄訟,皆召見,為述天子憂勤之意,乃遣之。
時号賢相。
庚寅,以樞密使趙普為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院大學士,宣徽北院使、判三司上一黨一李崇矩為檢校太尉,充樞密使。
帝既除普及崇矩,乃無宰相署敕,帝時在資福殿,普因入奏其事,帝曰:“卿但進敕,朕為卿署字,可乎?”普曰:“此有司所行,非帝王事也。
”乃使問翰林學士求故實。
陶谷建議,以為:“自古輔相未嘗虛位,惟唐大和中甘露事後數日無宰相,時左仆射令狐楚等奉行制書。
今尚書亦南省長官,可以署敕。
”窦儀曰:“谷所陳非承平令典,不足援據。
今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任也。
”帝從儀言。
壬辰,诏曰:“先所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經學優深可為師法、詳娴吏理達于教化等三科,并委州府解送吏部,試論三道,限三千字以上。
而自曩及今未有應者,得非抱倜傥者恥肩于常調,懷谠直者難效于有司,必欲興自朕躬乎?繼今不限内外職官、前資見任、布衣黃衣,并許詣閤門進狀,朕親試焉。
” 己亥,以樞密承旨王仁贍為左衛大将軍,充樞密副使。
庚子,改清源軍為平海軍,命陳洪進為節度使。
洪進每歲貢奉,多厚斂于民,又籍民資百萬以上者令入錢,補協律、奉禮郎,而蠲其丁役。
子弟親戚,交通賄賂,二州之民甚苦之。
壬寅,敕趙普監修國史。
丁未,诏:“縣令、簿、尉,非公事毋至村落。
” 李繼勳等攻北漢遼州,北漢告急于遼。
二月,戊申朔,遼州刺史杜延韬舉城降。
壬子,遼主遣西南面招讨使耶律達裡率六萬騎援北漢,敗繼勳兵于石州。
達裡用兵,賞罰信明,得士卒心。
河東單弱,不遽見吞并者,達裡有力焉。
先是遼主知達裡沈厚多智,有任重才,即位初,即擢南院大王。
達裡在治所,不修邊幅,均賦役,勸耕稼,戶口豐殖。
時耶律烏珍為北院大王,與達裡俱有政迹,朝議以為“富民大王”,故遼主雖暴虐而境内粗安。
癸醜,遣使赈陝州饑。
命右神武統軍陳承昭帥丁夫數千鑿渠,自長社引潩水至京,合闵河。
渠成,民無水患,闵河之漕益通流焉。
吏部尚書張昭與翰林學士陶谷同掌選,谷與給事中李昉有隙,乃誣奏左谏議大夫崔頌以所親屬昉,求為東畿令,引昭為證。
帝召昭質之,昭不直谷所為,遽免冠,抗聲言谷罔上,帝不悅。
三月,丁尹朔,昉責授彰武行軍司馬,頌為保大行軍司馬。
昭遂三上章請老,乙酉,聽其緻仕。
權知貢舉陶谷奏進士李景一陽一等合格者八人。
乙未,北漢耀州一團一練使周審玉等來降。
審玉賜名承瑨,以為左千牛衛大将軍,領汾州一團一練使。
辛醜,改上明憲皇太後谥曰昭憲;谥皇後賀氏曰孝惠,王氏曰孝明。
初,南唐廢永通大錢,更用韓熙載之議,鑄當二鐵錢。
熙載由中書舍人遷戶部侍郎,充鑄錢使。
宰相嚴續數言鐵錢不便,熙載争于朝堂,聲色俱厲,左遷礻必書監,不逾年,複拜吏部侍郎。
是月,始用鐵鑄,擢熙載兵部尚書、勤政殿學士。
民間多藏匿舊錢,舊錢益少,商賈出境,辄以鐵錢十易銅錢一,官不能禁,因從其便。
官吏皆增俸,而以鐵錢兼之,由是物價益貴。
熙載頗亦自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