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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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乎?”皆曰:“徵昔為侍中,卒以退讓,儲傅之重,恐必不當。

    ”太宗曰:“徵識吾此意,将不固辭矣。

    ”及诏下,拜為太子太傅,公自陳有疾,太宗謂之曰:“太子,宗社之本,須有師傅,故選忠正以為輔弼。

    昔周幽晉獻廢嫡立庶,有國行此,國必危;有家行此,家必敗,如漢家幾廢太子,賴四皓來助,乃始得安。

    我今賴公,即其義也。

    如公疹病,可卧護之。

    ”公乃就職。

     ○手诏問疾 公疾,太宗手诏曰:“不見數日,憂憤甚深,自顧過已多矣,言已失矣,行已虧矣。

    古人雲:‘無鏡可以鑒須眉’,可謂實也。

    比欲自往,恐勞卿,所以使人來去。

    若有聞知,此後可以信來具報。

    ”公奏曰:“堯舜率天下以仁而人従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人従之,下之所行,皆従上之所好。

    今大臣進一人則疑其親故,拜一人則疑其奪權,欲遣其人,若為展力所以契闊艱辛,同其生死,聞一人之言,即謂可信;新來言者,何以明其無私?”又奏曰:“古者雖犯重罪,君上每言寬宥,必不獲已,方始加刑。

    且人君之威,甚于雷霆,今欲加其罪,則理外誣造;将宥其過,則法内曲辭;欲求刑,必寬平,吏不嚴酷,不可得也。

    ”又奏曰:“帝王所重在乎定君臣、明父子、正夫婦,三者不亂,然後内外安甯。

    比見弟子陵師,奴婢忽主,下多輕上,皆有為而來,漸不可長。

    ”又奏曰:“君子有諸已然後求諸人。

    無諸已然後非諸人,所藏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

    今臨朝堂,以至公為言;退而行之,乃未免私僻之事。

    或恐有所不便,聞于在下,即橫加威怒以掩塞之,欲人不知,莫若勿為;欲蓋彌彰,掩之何益。

    帝王大如天地,信如四時,諸葛亮,小國之臣,猶能開誠心,布公道,今之為政,未能平心,亦虧公道。

    心所愛則雖僻不以為非,心所嫌則雖正不見其是,居人上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従。

    今每發言,常疾私相請托,或至小事,自所未免,上為下效,理必然也,雖加之以罪,必不心伏。

    ”太宗稱善。

     ○手诏重聞 太宗手诏曰:“近來疹病,何似漸得可未卿患日久,言面已賒,理國立家,方知難耳。

    比日自為,勞思委頓,始驗任人則逸,自任則勞,非虛言也,此懷公想知之,可以意得,書何盡心,略而言耳。

    ” ○賜殿材為起堂 公宅内無堂,太宗常欲為營造,公謙讓不受。

    太宗慮公疾甚,乃以小殿材為造焉,五日而成,仍遣中使赍素屏風素褥幾案床等就賜之,遂其所尚也。

    公附表陳謝,太宗手诏曰:“觀卿書,不如尋常,憂惋之情切朕懷意,處卿至此,當為橫濟黎元,經圖達化耳,豈為朕一人而已,何事果來相謝。

    ” ○太宗親臨喪 公疾亟,太宗幸其第宅,因屏人而語。

    明日降手诏曰:“觀卿形,甚憂悶。

    昨語深慰,昨坐久何似,但得眠即無苦,以卿有古人之風,今送被二張,勿辭也。

    ”太宗又幸其第,公命加朝服,拖紳以見,太宗撫之,流涕問所欲言,公對曰:“嫠不恤緯而憂宗周之亡。

    ”乃拜其子叔玉為朝散大夫,并賜牙,仍遣左屯衛中郎将李安俨夜,宿公第,動止辄奏。

    皇太子亦再幸其第,對之流涕。

    公薨夜,太宗夢公若平生及朝而奏之,太宗趨臨,赴哭之甚恸,廢朝五日;皇太子亦于西華堂舉哀,悲不自勝,諸王及文武百官、諸州計吏,九品以上皆赴喪所。

    诏贈司空,相衛黎魏洛刑貝七州諸軍事,相州刺史,谥曰文貞。

    給羽葆鼓吹班劍四十人,赙絹布千段,米粟千石,陪葬昭陵。

    因車載柩,無文彩之飾,申其宿志也。

    主 ○太宗幸苑西樓觀葬 公葬日,敕京官文武九品以上及計吏,并送至開遠門外。

    太宗幸苑西樓望哭,盡哀,令晉王宣敕祭之。

    太宗因望送作詩曰:“阊阖總金鞍,上林移玉辇。

    野郊怆新别,河橋非舊餞。

    慘日映峰沈,愁雲随蓋轉。

    哀笳時斷續,悲旌乍舒卷。

    望望情何極,浪浪淚空泫。

    無複昔時人,芳春共誰遣。

    ”禦撰碑文及挽歌辭,仍親為書。

    太宗思之不已,遂登淩煙閣,觀其畫,又賦七言詩送靈座焉,其辭曰:“勁筱逢霜摧美質,台星失位夭良臣。

    唯當掩泣雲台上,空對于形無複人。

    ” ○太宗臨朝诏群臣 太宗嘗臨朝,謂侍臣曰:“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朕常保此三鏡,以防已過。

    今魏徵殂逝,遂亡一鏡矣。

    徵亡,朕遣人至宅,就求其書,得遺表一紙,始立稿,草字皆難識,唯有數行乃稍可分辨,雲:‘天下之事,有善惡。

    任善人則國安,用惡人則國亂。

    公卿之内,情有愛憎。

    憎者唯見其惡,愛者唯見其善,愛憎之間,宜詳審。

    若愛而知惡,憎而知善,去邪勿疑,任賢勿貳,可以興化矣。

    ’其遺表如此,何必在多。

    在朕思之,恐不免。

    斯事書于笏,知而即谏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