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情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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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也怪,那喜鵲還真的到他的轎子前飛,香伯讓轎夫随着喜鵲走。
來到郊外的一座新墳旁,喜鵲停在那兒喧噪不停。
香伯派人去把土地的主人找了來,問那新墳是怎麼回事。
主人說:“那墳是剛建成的,埋葬的是亡父,沒什麼其他的事。
”香伯叫他把情況寫下來,邑紳也命令他寫個書面材料作為憑證。
随後,找來個當地人,讓他打開棺材,一查,也的确沒什麼異樣的東西。
香伯總覺得不大對頭,就獨自走下墓穴,繞着靈柩走了一圈。
走着走着,感到一個角落土松,便急忙喊人來挖,竟掘出一具女屍。
衆人大驚,遂嚴厲盤問營建墓穴的人,其人見隐瞞不住,就從實交代。
原來挖墓穴的時候,幹活的人見一位婦人從旁邊走過,便起了歹心,大家把她輪奸了,又将她殺死滅口。
因怕事情洩露,就将屍體掩埋在這裡。
于是,香伯下令把這些人都抓了起來,處以極刑。
人們聽說後,都稱贊他辦案神明。
他的友人祝香舲還作了一篇《神鵲行》賦,來記載這件事。
不婿汝子将奈何 《宋史·朱壽昌傳》:壽昌在阆州作知州時,曾處理過這樣一樁棘手的案件:阆州有個富戶叫雍子良,他自恃财多勢衆,橫行不法。
他屢屢殺人,但每次都依靠财勢而逃脫法網。
當壽昌來作知州時,他又殺了人。
殺人後,他便賄賂一個村民來替他伏罪。
定案後,壽昌覺得春中有詐,就提審了那個囚犯,對他說:“我聽說雍子良給了你十萬錢,答應娶你的女兒為兒媳,還說讓你的兒子作他的女婿,因而請你替他償命,有這回事嗎?”囚犯聽了壽昌的問話,顯得很不安。
壽昌又開導他說:“你就要死了,如果你死了,雍子良讓你的女兒作婢女,說那十萬錢是你借他的債,又不招你的兒子為他的女婿,那你将怎麼辦?”囚犯頓時醒悟,捂着臉痛哭道:“差不點誤為他人死去。
”于是交代出實情。
壽昌立即派人逮捕了雍子良,将他正法。
州裡百姓都稱贊壽昌辦案神明。
四川的人們至今還傳誦着這件事。
銀钏獄 《餘墨偶談續集》:《石琴詩鈔》是宜賓李香雪都轉運使所著。
香雪以名進士,調楚北為官,他在戎馬倉皇之際,枕戈磨盾之時,仍詠詩作詞。
在他的詩集中,有幾篇新樂府詩,寫得激越蒼涼,尤有益于教化。
他曾作《銀钏獄》一詩,詩前有序,序中說:棗一陽一有一富戶姓吳,家中有個女兒十七歲。
吳女自幼與史家兒子訂了婚。
史子長大後成了無賴,被父母驅出家門。
吳女父母可憐他,送給他一些衣服禦寒,而吳女又摘下一對銀手镯子包在送給他的衣服裡。
她的父母不知道,而她的未婚夫更是不知。
史子拿了衣服,就送到當鋪去典當。
當鋪老闆懷疑他是偷來的,就報了官。
承辦官吏以為他真是強賊,不加細問,就把他打死了。
第二天,吳女聽到噩耗,痛哭失聲,遂上吊自荊此事發生于清鹹豐二年(公元年)。
迄今為止,棗一陽一官換了一茬又一茬,可是吳女的貞烈行為一直沒能受到表彰,棗一陽一的百姓每當談起此事,常有流淚的。
香雪同情她的遭遇,特作《銀钏獄》,來記述這件事。
詩雲:郎無行,妾薄命,父母誡郎郎不應,妾身未嫁淚流荊堂前父母贈郎衣,暗脫銀钏為衣媵。
妾心苦,郎性癡, 钏藏衣中郎不知。
以衣質庫庫疑之, 官惡盜賊,不容置辭 血肉狼藉千杖施, 不愁打折鴛鴦枝。
郎屍僵,妾眉鎖, 父母慰兒兒計果。
我不殺伯仁, 伯仁死由我。
斷送梁間花一朵。
生不同衾,死同穴 籲嗟乎! 女之生,心何深, 牛衣風冷愁藁砧。
女之死,氣何烈, 鏡台慘淡鵑啼血。
化石磨笄風并古, 箜篌徒唱奈何語。
地下逢郎卻羞郎, 哭說銀钏侬誤汝, 當時縣官伊何人。
嘻嘻! 爾亦有兒女; 棗一陽一三年天不雨。
嗚呼!此人此詩,即使想不傳頌,也不得不傳頌,我把它謄錄下來,以待采風者。
總賴東君主 《齊東野語》:天台軍中官妓嚴蘂,字幼芳。
她不僅容貌傾城傾國,而且棋琴書畫、歌舞絲竹無所不一精一。
還時常寫詩填詞,語句新穎,頗通古今。
除此而外,她還極會為人處事,遠近四方聞其芳名,竟有不遠千裡而來登門相會的。
唐與正鎮守天台時,曾在一次宴會上讓嚴蘂為紅白桃花賦詞,嚴蘂随聲吟了一首舶口夢令》: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
白白與紅紅,别是東風情味。
曾記曾記,人在武陵微醉。
與正聽了她的詞,很滿意,賞給她兩匹細絹。
又有一年七月七日,郡裡設宴,豪士謝元卿在座。
謝元卿久聞嚴蘂能詩會詞,便讓她以己之姓為韻,賦詞一首。
酒還沒過一巡,嚴蘂已成《鵲橋仙》一詞。
詞雲:碧梧初出,桂花才吐,池上水光微謝。
穿針人在合歡樓,正月露玉盤高瀉。
蛛忙鵲懶,耕慵織倦,空做古今佳話。
人間剛道隔年期,指天上方才隔夜。
謝元卿沒料到她會作出如此令他心醉的詞,遂将她留在家中住了半年,并贈送給她許多禮物。
其後,朱晦庵以使節的身分到天台巡視,想彈劾唐與正的罪過,使指責他常與妓一女嚴蘂勾勾搭搭,并把嚴蘂抓進監獄,關了一個多月。
嚴蘂雖然屢受拷打,但從不說一句不利于唐與正的話。
後來,又把她移到浙江紹興,關進獄中審訊,然而,無論如何也得不到她的口供。
獄吏看她受了不少刑,就好言誘勸她說:“你為什麼不早點承認,承認了也不過挨幾棍杖。
況且你們現在已沒什麼來往,也不會重判你,你何必為他吃這麼多苦頭呢!”嚴蘂回答說:“我身為賤妓,即使與太守有染,也不至判死罪,然而是非真僞,怎麼可以胡說八道來污蔑士大夫呢!就是我死了,也不能誣陷他人。
”嚴蘂不受誘惑,死不改口,于是又受棍杖之苦,仍關在獄中。
兩個月間,一再受刑,被打得奄奄一息。
由此以來,她的名聲地位越來越高,遠近上下聞名。
不久,朱晦庵又調任他職,由嶽霖商接替他的職位。
嶽霖商同情嚴蘂的遭遇,便在恭賀新春佳節之際,讓她賦詞一首。
嚴蘂想也沒想,就口占《蔔算子》雲:不是愛風塵,似被前緣誤。
花落花開自有時,總賴東君主。
去也終須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滿頭,莫問奴歸處。
嶽霖商即日判決,令她從良。
繼爾,便有宗室近屬将她納為小妾,以此終身。
《夷堅志》一書也曾略載其事,但所記不詳,我在天台曉知此事,故詳細記叙于此。
煮人冤獄 《冷廬雜識》:霍邱的範二之是某老太的上門女婿。
婚後一年,範二之卻突然不知去向。
範父見兒子沒了,就控告某老太害死了他的兒子。
縣令王某家裡雇傭的奶母,與某老太是同村人,王某便問她是否知道消息。
奶母說:“聽鄰居說,他因與人有奸情被害。
”王某信以為真,就嚴刑拷訊某老太一家。
範二之的妻子受不了皮肉之苦,便招供說:“我與義兄韓三私通,恐怕敗露,就合謀殺了範二之。
把他殺了之後,又剁碎了他的骨頭,煮化了他的肉,來消屍滅迹。
”韓三與某老太的口供也都是這樣。
王某派人到某老太家的房後揀了幾塊碎骨頭,就把案子定了。
可是,當把這幾名“罪犯”押到府裡時,他們全翻了供。
知府說:“有碎骨為證,怎麼又反悔?”“罪犯”說:“那是牛骨頭,不是人骨頭。
”知府不相信,就把他們押送到臬司(主管一省刑名按劾事宜的機構)。
此時,主管臬司的是夏邑人李書年少保。
一審問,供認不諱。
隻是案犯神色自如,毫無憂傷的樣子,而供詞滾瓜爛熟。
書軍懷疑此案有冤,便反複閱讀案卷,終于看出了破綻。
心想:“死者肉煮骨剁,也就算了,可是那肺胃肝腸等物又扔到哪裡去了呢?”于是,又用這個問題來提審犯人。
犯人都很驚愕,供詞各不相同。
書年說:“看來這個案子是真有冤哪!”遂下令暫停審訊,等等再說。
半年後,突然有個人來到臬司大堂哭喊,一問,竟是範二之。
原來,他因賭博欠債外逃藏匿,聽說家中遭難,特來拯救家人。
韓三等人因此得以釋放。
假使因為案犯沒有翻供,就定案處理,三條人命也就完了。
如果真是這樣,那院司當受到重咎,府縣将要抵罪。
所以,時人都稱贊李書年明察,又說他有大德的人必有厚報。
此時,李書年五十有餘,還沒有兒子。
第二年,生了個兒子,取名銘皖,以地域命名。
後來,又連生了幾個兒子。
李書年中乾隆庚子進士,銘皖中道光庚子進士。
書年八十多歲時,重遇恩榮宴,父子相隔六十年作同年。
郴連秀才 《墨客揮犀》:古時候,湖南有殺人祭祀妖神的風俗。
如果得到儒生來祭祀,那是上等的祭物;如果得到和尚,則是中等的祭物;若是一般的人,就算下等的祭物了。
一天,有位儒生路過郴連,天色将晚,遇到一位耕田的人問他:“秀才要到哪兒去?”儒生便把自己的行蹤告訴了他。
耕田的人說:“前面路上猛獸很多,常常出來吃人,夜裡走不大方便,這村下有人居住,你可以到這借宿一夜;明天再走也不遲。
”儒生相信了他的話,就快步朝耕田的人所指的方向奔去。
開始走入一條荒徑,好像沒路了,可是再走幾步,卻見路上有許多行人,而且眼前又出現一處高門大院。
他一敲門,主人就出來了。
看見他,顯出十分高興的樣子,遂把他請入一屋,隻見床帳華麗,肴馔豐美。
飯後,有位婦人出來問儒生是哪裡人氏。
儒生見婦人容貌美豔,就用話戲逗她,婦人竟欣然樂從。
儒生因此留連數日不走,而婦人也每夜都來。
兩人情意越來越深,竟然難舍難分。
一天晚上,婦人偷偷地對儒生說:“這家人要把你殺了來祭鬼,你要早想方法。
我本是良家女子,被他們搶劫到這兒,他們讓我來侍奉你的目的,是想把你纏住。
” 儒生聽後,大為驚駭,便在晚上把牆弄了個洞,同婦人一起逃走了。
天亮時,他們已跑出四十裡。
急忙趕到鄰近的縣衙報案。
縣令派官吏逮捕了那家人,一審訊,得到了他們犯罪的事實。
前後被他們殺害的多達幾十人。
儒生最早見到的那位耕田人,也是同黨。
于是,那一家人都被處以極刑,而儒生因此受賞得官。
爾後,儒生與婦人結為連理。
耿愚 《異聞總錄》:宋大觀年間,京城的醫官耿愚買了位美麗而慧黠的侍婢,已經買了一年了。
一天,她站在門外,一個小孩從門外路過,見了她,就一下子撲了過去,喊她媽媽,還眷戀着不肯離去。
侍婢也撫摸着他,顯出很疼愛的樣子。
小孩回家後,對父親說:“我母親還在耿家。
”此時,小孩的母親已經死了一年多,父親不大相信,就到妻子的墓地去看,到那兒一秋,隻見棺木零落,屍體不知去向,好像被盜墓賊挖掘過。
父親于是便帶着兒子去拜谒耿家的鄰居,暗訪侍婢的姓名。
一打聽,還真是他的妻子。
第二天,小孩的父親假裝成賣粥的,在耿家門外徘徊叫賣,等侍婢出來好見她。
侍婢聽那叫賣聲很像她的丈夫,便急忙來到門口,把賣粥的人叫到面前。
兩人一見,互相認出了對方,便哭了起來。
這時,耿家有人出來,侍婢對他們說:“這位賣粥的,是我的丈夫;那個小孩,是我的兒子。
”耿愚聽說這事,大為惱火,責罵道:“去年買你的時候,你說沒有丈夫,我這有契約和介紹人為證,你敢怎麼樣!”侍婢的丈夫上訴到開封府,府吏追求待婢怎麼從墓中出來的。
侍婢昏頭昏腦的記不起來,隻說:“我走到一座橋頭,就迷了路,遂被一位老太婆領去,迫于饑餓,便自賣自身。
”那老太婆也說:“我在廣備橋頭遇見了她,見她瘦骨如柴,就把她領回了家。
給她點吃的。
因她沒錢還我飯錢,我便把她賣到了耿家。
”京尹(首都所在地的行政長官)也沒工夫去追究始末,隻命令那丈夫拿出點錢來給耿愚,把妻子領回去。
耿愚不同意,丈夫又向禦史台投訴,還沒等會審,侍婢突然又不見了。
雙方隻好偃旗息鼓。
其後不到一年,耿愚就死了,家道也衰落了。
唐公谳獄 徐昆《遁齋偶筆》:唐大司馬薊門先生,在德清為縣令時,曾代審仁和縣某案。
某人為上門女婿,他媳婦的繼母與和尚私通。
媳婦知道後,繼母便逼她也跟和尚通奸,想以此來堵住她的嘴,媳婦設法逃脫了。
她私下裡對丈夫說了這事,丈夫很生氣,想捉奸殺死他們。
媳婦哭着勸阻他,丈夫表面上應諾,而心裡主意已定。
一天晚上,嶽父外出,天快亮時,丈夫某見窗外有人影,知道是那和尚,便從床上躍起,打開窗戶光着身子追了出去。
這一追不打緊,就再也沒回來。
媳婦到處尋找,也不見蹤影。
丈夫家控告到官府,說媳婦與人私通謀殺了他們的兒子。
縣官本來就有些相信,而她的繼母又作證說确有此事,由此以來,媳婦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媳婦雖然知道繼母與和尚有染,但不知那和尚在哪座寺院,所以也沒辦法指出那和尚來。
在嚴刑拷打之下,隻好招認,并說:“我的丈夫既然已經死了,我也願意跟他一道去。
”媳婦雖然招供了,但屍體一直找不到,而且也不知道她的同謀殺手是誰,所以,此案三個多月也沒定下來。
後來知府下令讓薊門先生代審這樁案子。
先生來到仁和縣,提審了犯人。
犯人見他是新來的長官,估計有昭雪的希望,便将實情向他申訴。
先生來到她的家,見窗外都是空地,住宅旁有個竹園子,園外有矮牆臨近斷港。
先生查看了一圈,也沒看出什麼疑點。
忽然旋風驟起,園内的竹皮被刮得漫天飛舞。
先生讓人把地上的竹皮、筍殼都掃幹淨,一看,下面有很大一塊新土,沒挖幾尺,就發現了屍體,被砍的刀痕還在。
媳婦伏在屍體上大哭起來,哭得死去活來。
先生知道這是冤獄,可是仍然不知兇手是誰。
先生一擡頭,見對面港上有一個寺廟,挨着一座小橋,廟門口有個年輕和尚在那探頭探腦,先生便命令下屬去把他捉了來。
一審,即供認不諱,媳婦因而被釋放了。
殺豬驗罪 《冊府元龜》:張舉,字子清,是吳地人。
曾為章句縣令。
在他作縣令時,有位婦人殺了她的丈夫,卻點着了房子,說他丈夫是燒死的。
丈夫的弟弟對此有懷疑,便到縣衙喊冤。
張舉檢查了屍體,看他口中沒有煙灰。
就讓人拿來兩頭豬,一頭殺死,一頭仍叫它活着。
随後把這兩頭豬扔進火裡焚燒。
結果,扒開豬嘴一看,殺死的那頭嘴裡沒灰,而活着的那頭嘴裡滿是煙灰。
真相大白,婦人遂認罪伏法。
和尚内棺 《唐書·李傑傳》:李傑曾為河南行政長官,他一精一于斷案,勤于政事,即使是行坐食飲,也不放過做事的機會,因此,河南府沒有滞留的大小事情,極受上下擁戴。
一天,有位寡婦來府裡控告兒子不孝順,李傑一調查,知道不是那麼回事,便對那寡婦說:“你的兒子不孝順母親,依照法律,當被殺頭,要是殺了他,你不後悔嗎?”寡婦說:“他沒德性,殺了他,我怎麼能後悔!”李傑見她說得堅決,就命令寡婦:“既然這樣,你就去買一口棺材,等着收屍吧!” 寡婦走後,李傑便派人跟蹤她,她走出府衙不久,就和一個和尚竊竊私語。
李傑探知這一情況,等寡婦領人擡着棺材來時,就将與她私語的和尚抓起來審訊。
原來,和尚與寡婦私通,怕兒子礙事,便設計想除掉他。
李傑遂下令将和尚斬首,把他的屍體扔到寡婦買來的棺材裡。
殺婢函首 《圖書編》:某人的妻子被殺,但隻有屍身,沒有屍首。
妻家認為是女婿幹的壞事,就把他押送到官府。
女婿受不了皮肉之苦,竟屈打成招。
州從事認為此案疑點過多,請求暫緩定案。
于是,他把各郡的驗屍官召來詢問。
一個驗屍官說:“近來有一富戶,說是家中有個婢女死了,召我去幫助掩埋。
我當時就覺得奇怪,五更時,從牆頭把棺材擡過去,而且那棺材很輕,好像沒裝什麼東西。
現埋在某地。
”從事帶人去一挖,隻見棺材裡有個女人腦袋。
從事問那女婿:“這人頭是你妻子的頭嗎?”回答說:“不是。
”從事下令把富人抓來審訊。
原來,那富人與某人的妻子私通,便殺了個婢女偷偷把她的頭埋掉,而用婢女的屍身冒作那妻子的屍身。
于是,将富人斬首示衆。
判妓九尾狐 《堅瓠丙集》:宋代著名文學家蘇東坡在錢塘(今浙江杭州)為官時,曾有個号為“九尾狐”的妓一女投書官署,請求脫離娼籍。
蘇東坡判道:“五日京兆,判斷自由;九尾野狐,從良任便。
”當九尾狐從良的消息傳出後,又有一位妓一女援例請求脫離娼籍。
蘇東坡判道:“敦召南之化,此意可嘉;空冀北之群,所請不允。
”知道這一判詞的人,都為之大笑。
烏程獄 《遁齋偶筆》:在湖州城南逸老堂的左側發現了一具男屍,身上有五處斧砍痕迹。
驗屍後幾後,長興縣某婦人來認屍,說死者是她的丈夫孟兆祥,并控告數日前小馬二把她的丈夫騙走,她丈夫的死肯定和小馬二有關系。
官府派人逮捕了小馬二,這小馬二其實是土文龍。
據他交代,他與婦人私通,想殺死她丈夫,達到長期占有她的目的,但殺人這事沒和她商量。
并供出周某、鐘某是他的同謀。
根據土文龍的口供,縣令派人緝拿了周某和鐘某。
在嚴刑拷打下,周某違心承認了犯罪事實,而鐘某概不認帳。
後來,我調任湖州,聽說此案後,便查閱了罪犯的供詞,覺得有疑點:哪有一人為奸而其他人幫他殺人的。
而且,周某已六十有餘,須發盡白,肯定不是希圖殺人來跟婦人私通
來到郊外的一座新墳旁,喜鵲停在那兒喧噪不停。
香伯派人去把土地的主人找了來,問那新墳是怎麼回事。
主人說:“那墳是剛建成的,埋葬的是亡父,沒什麼其他的事。
”香伯叫他把情況寫下來,邑紳也命令他寫個書面材料作為憑證。
随後,找來個當地人,讓他打開棺材,一查,也的确沒什麼異樣的東西。
香伯總覺得不大對頭,就獨自走下墓穴,繞着靈柩走了一圈。
走着走着,感到一個角落土松,便急忙喊人來挖,竟掘出一具女屍。
衆人大驚,遂嚴厲盤問營建墓穴的人,其人見隐瞞不住,就從實交代。
原來挖墓穴的時候,幹活的人見一位婦人從旁邊走過,便起了歹心,大家把她輪奸了,又将她殺死滅口。
因怕事情洩露,就将屍體掩埋在這裡。
于是,香伯下令把這些人都抓了起來,處以極刑。
人們聽說後,都稱贊他辦案神明。
他的友人祝香舲還作了一篇《神鵲行》賦,來記載這件事。
不婿汝子将奈何 《宋史·朱壽昌傳》:壽昌在阆州作知州時,曾處理過這樣一樁棘手的案件:阆州有個富戶叫雍子良,他自恃财多勢衆,橫行不法。
他屢屢殺人,但每次都依靠财勢而逃脫法網。
當壽昌來作知州時,他又殺了人。
殺人後,他便賄賂一個村民來替他伏罪。
定案後,壽昌覺得春中有詐,就提審了那個囚犯,對他說:“我聽說雍子良給了你十萬錢,答應娶你的女兒為兒媳,還說讓你的兒子作他的女婿,因而請你替他償命,有這回事嗎?”囚犯聽了壽昌的問話,顯得很不安。
壽昌又開導他說:“你就要死了,如果你死了,雍子良讓你的女兒作婢女,說那十萬錢是你借他的債,又不招你的兒子為他的女婿,那你将怎麼辦?”囚犯頓時醒悟,捂着臉痛哭道:“差不點誤為他人死去。
”于是交代出實情。
壽昌立即派人逮捕了雍子良,将他正法。
州裡百姓都稱贊壽昌辦案神明。
四川的人們至今還傳誦着這件事。
銀钏獄 《餘墨偶談續集》:《石琴詩鈔》是宜賓李香雪都轉運使所著。
香雪以名進士,調楚北為官,他在戎馬倉皇之際,枕戈磨盾之時,仍詠詩作詞。
在他的詩集中,有幾篇新樂府詩,寫得激越蒼涼,尤有益于教化。
他曾作《銀钏獄》一詩,詩前有序,序中說:棗一陽一有一富戶姓吳,家中有個女兒十七歲。
吳女自幼與史家兒子訂了婚。
史子長大後成了無賴,被父母驅出家門。
吳女父母可憐他,送給他一些衣服禦寒,而吳女又摘下一對銀手镯子包在送給他的衣服裡。
她的父母不知道,而她的未婚夫更是不知。
史子拿了衣服,就送到當鋪去典當。
當鋪老闆懷疑他是偷來的,就報了官。
承辦官吏以為他真是強賊,不加細問,就把他打死了。
第二天,吳女聽到噩耗,痛哭失聲,遂上吊自荊此事發生于清鹹豐二年(公元年)。
迄今為止,棗一陽一官換了一茬又一茬,可是吳女的貞烈行為一直沒能受到表彰,棗一陽一的百姓每當談起此事,常有流淚的。
香雪同情她的遭遇,特作《銀钏獄》,來記述這件事。
詩雲:郎無行,妾薄命,父母誡郎郎不應,妾身未嫁淚流荊堂前父母贈郎衣,暗脫銀钏為衣媵。
妾心苦,郎性癡, 钏藏衣中郎不知。
以衣質庫庫疑之, 官惡盜賊,不容置辭 血肉狼藉千杖施, 不愁打折鴛鴦枝。
郎屍僵,妾眉鎖, 父母慰兒兒計果。
我不殺伯仁, 伯仁死由我。
斷送梁間花一朵。
生不同衾,死同穴 籲嗟乎! 女之生,心何深, 牛衣風冷愁藁砧。
女之死,氣何烈, 鏡台慘淡鵑啼血。
化石磨笄風并古, 箜篌徒唱奈何語。
地下逢郎卻羞郎, 哭說銀钏侬誤汝, 當時縣官伊何人。
嘻嘻! 爾亦有兒女; 棗一陽一三年天不雨。
嗚呼!此人此詩,即使想不傳頌,也不得不傳頌,我把它謄錄下來,以待采風者。
總賴東君主 《齊東野語》:天台軍中官妓嚴蘂,字幼芳。
她不僅容貌傾城傾國,而且棋琴書畫、歌舞絲竹無所不一精一。
還時常寫詩填詞,語句新穎,頗通古今。
除此而外,她還極會為人處事,遠近四方聞其芳名,竟有不遠千裡而來登門相會的。
唐與正鎮守天台時,曾在一次宴會上讓嚴蘂為紅白桃花賦詞,嚴蘂随聲吟了一首舶口夢令》: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
白白與紅紅,别是東風情味。
曾記曾記,人在武陵微醉。
與正聽了她的詞,很滿意,賞給她兩匹細絹。
又有一年七月七日,郡裡設宴,豪士謝元卿在座。
謝元卿久聞嚴蘂能詩會詞,便讓她以己之姓為韻,賦詞一首。
酒還沒過一巡,嚴蘂已成《鵲橋仙》一詞。
詞雲:碧梧初出,桂花才吐,池上水光微謝。
穿針人在合歡樓,正月露玉盤高瀉。
蛛忙鵲懶,耕慵織倦,空做古今佳話。
人間剛道隔年期,指天上方才隔夜。
謝元卿沒料到她會作出如此令他心醉的詞,遂将她留在家中住了半年,并贈送給她許多禮物。
其後,朱晦庵以使節的身分到天台巡視,想彈劾唐與正的罪過,使指責他常與妓一女嚴蘂勾勾搭搭,并把嚴蘂抓進監獄,關了一個多月。
嚴蘂雖然屢受拷打,但從不說一句不利于唐與正的話。
後來,又把她移到浙江紹興,關進獄中審訊,然而,無論如何也得不到她的口供。
獄吏看她受了不少刑,就好言誘勸她說:“你為什麼不早點承認,承認了也不過挨幾棍杖。
況且你們現在已沒什麼來往,也不會重判你,你何必為他吃這麼多苦頭呢!”嚴蘂回答說:“我身為賤妓,即使與太守有染,也不至判死罪,然而是非真僞,怎麼可以胡說八道來污蔑士大夫呢!就是我死了,也不能誣陷他人。
”嚴蘂不受誘惑,死不改口,于是又受棍杖之苦,仍關在獄中。
兩個月間,一再受刑,被打得奄奄一息。
由此以來,她的名聲地位越來越高,遠近上下聞名。
不久,朱晦庵又調任他職,由嶽霖商接替他的職位。
嶽霖商同情嚴蘂的遭遇,便在恭賀新春佳節之際,讓她賦詞一首。
嚴蘂想也沒想,就口占《蔔算子》雲:不是愛風塵,似被前緣誤。
花落花開自有時,總賴東君主。
去也終須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滿頭,莫問奴歸處。
嶽霖商即日判決,令她從良。
繼爾,便有宗室近屬将她納為小妾,以此終身。
《夷堅志》一書也曾略載其事,但所記不詳,我在天台曉知此事,故詳細記叙于此。
煮人冤獄 《冷廬雜識》:霍邱的範二之是某老太的上門女婿。
婚後一年,範二之卻突然不知去向。
範父見兒子沒了,就控告某老太害死了他的兒子。
縣令王某家裡雇傭的奶母,與某老太是同村人,王某便問她是否知道消息。
奶母說:“聽鄰居說,他因與人有奸情被害。
”王某信以為真,就嚴刑拷訊某老太一家。
範二之的妻子受不了皮肉之苦,便招供說:“我與義兄韓三私通,恐怕敗露,就合謀殺了範二之。
把他殺了之後,又剁碎了他的骨頭,煮化了他的肉,來消屍滅迹。
”韓三與某老太的口供也都是這樣。
王某派人到某老太家的房後揀了幾塊碎骨頭,就把案子定了。
可是,當把這幾名“罪犯”押到府裡時,他們全翻了供。
知府說:“有碎骨為證,怎麼又反悔?”“罪犯”說:“那是牛骨頭,不是人骨頭。
”知府不相信,就把他們押送到臬司(主管一省刑名按劾事宜的機構)。
此時,主管臬司的是夏邑人李書年少保。
一審問,供認不諱。
隻是案犯神色自如,毫無憂傷的樣子,而供詞滾瓜爛熟。
書軍懷疑此案有冤,便反複閱讀案卷,終于看出了破綻。
心想:“死者肉煮骨剁,也就算了,可是那肺胃肝腸等物又扔到哪裡去了呢?”于是,又用這個問題來提審犯人。
犯人都很驚愕,供詞各不相同。
書年說:“看來這個案子是真有冤哪!”遂下令暫停審訊,等等再說。
半年後,突然有個人來到臬司大堂哭喊,一問,竟是範二之。
原來,他因賭博欠債外逃藏匿,聽說家中遭難,特來拯救家人。
韓三等人因此得以釋放。
假使因為案犯沒有翻供,就定案處理,三條人命也就完了。
如果真是這樣,那院司當受到重咎,府縣将要抵罪。
所以,時人都稱贊李書年明察,又說他有大德的人必有厚報。
此時,李書年五十有餘,還沒有兒子。
第二年,生了個兒子,取名銘皖,以地域命名。
後來,又連生了幾個兒子。
李書年中乾隆庚子進士,銘皖中道光庚子進士。
書年八十多歲時,重遇恩榮宴,父子相隔六十年作同年。
郴連秀才 《墨客揮犀》:古時候,湖南有殺人祭祀妖神的風俗。
如果得到儒生來祭祀,那是上等的祭物;如果得到和尚,則是中等的祭物;若是一般的人,就算下等的祭物了。
一天,有位儒生路過郴連,天色将晚,遇到一位耕田的人問他:“秀才要到哪兒去?”儒生便把自己的行蹤告訴了他。
耕田的人說:“前面路上猛獸很多,常常出來吃人,夜裡走不大方便,這村下有人居住,你可以到這借宿一夜;明天再走也不遲。
”儒生相信了他的話,就快步朝耕田的人所指的方向奔去。
開始走入一條荒徑,好像沒路了,可是再走幾步,卻見路上有許多行人,而且眼前又出現一處高門大院。
他一敲門,主人就出來了。
看見他,顯出十分高興的樣子,遂把他請入一屋,隻見床帳華麗,肴馔豐美。
飯後,有位婦人出來問儒生是哪裡人氏。
儒生見婦人容貌美豔,就用話戲逗她,婦人竟欣然樂從。
儒生因此留連數日不走,而婦人也每夜都來。
兩人情意越來越深,竟然難舍難分。
一天晚上,婦人偷偷地對儒生說:“這家人要把你殺了來祭鬼,你要早想方法。
我本是良家女子,被他們搶劫到這兒,他們讓我來侍奉你的目的,是想把你纏住。
” 儒生聽後,大為驚駭,便在晚上把牆弄了個洞,同婦人一起逃走了。
天亮時,他們已跑出四十裡。
急忙趕到鄰近的縣衙報案。
縣令派官吏逮捕了那家人,一審訊,得到了他們犯罪的事實。
前後被他們殺害的多達幾十人。
儒生最早見到的那位耕田人,也是同黨。
于是,那一家人都被處以極刑,而儒生因此受賞得官。
爾後,儒生與婦人結為連理。
耿愚 《異聞總錄》:宋大觀年間,京城的醫官耿愚買了位美麗而慧黠的侍婢,已經買了一年了。
一天,她站在門外,一個小孩從門外路過,見了她,就一下子撲了過去,喊她媽媽,還眷戀着不肯離去。
侍婢也撫摸着他,顯出很疼愛的樣子。
小孩回家後,對父親說:“我母親還在耿家。
”此時,小孩的母親已經死了一年多,父親不大相信,就到妻子的墓地去看,到那兒一秋,隻見棺木零落,屍體不知去向,好像被盜墓賊挖掘過。
父親于是便帶着兒子去拜谒耿家的鄰居,暗訪侍婢的姓名。
一打聽,還真是他的妻子。
第二天,小孩的父親假裝成賣粥的,在耿家門外徘徊叫賣,等侍婢出來好見她。
侍婢聽那叫賣聲很像她的丈夫,便急忙來到門口,把賣粥的人叫到面前。
兩人一見,互相認出了對方,便哭了起來。
這時,耿家有人出來,侍婢對他們說:“這位賣粥的,是我的丈夫;那個小孩,是我的兒子。
”耿愚聽說這事,大為惱火,責罵道:“去年買你的時候,你說沒有丈夫,我這有契約和介紹人為證,你敢怎麼樣!”侍婢的丈夫上訴到開封府,府吏追求待婢怎麼從墓中出來的。
侍婢昏頭昏腦的記不起來,隻說:“我走到一座橋頭,就迷了路,遂被一位老太婆領去,迫于饑餓,便自賣自身。
”那老太婆也說:“我在廣備橋頭遇見了她,見她瘦骨如柴,就把她領回了家。
給她點吃的。
因她沒錢還我飯錢,我便把她賣到了耿家。
”京尹(首都所在地的行政長官)也沒工夫去追究始末,隻命令那丈夫拿出點錢來給耿愚,把妻子領回去。
耿愚不同意,丈夫又向禦史台投訴,還沒等會審,侍婢突然又不見了。
雙方隻好偃旗息鼓。
其後不到一年,耿愚就死了,家道也衰落了。
唐公谳獄 徐昆《遁齋偶筆》:唐大司馬薊門先生,在德清為縣令時,曾代審仁和縣某案。
某人為上門女婿,他媳婦的繼母與和尚私通。
媳婦知道後,繼母便逼她也跟和尚通奸,想以此來堵住她的嘴,媳婦設法逃脫了。
她私下裡對丈夫說了這事,丈夫很生氣,想捉奸殺死他們。
媳婦哭着勸阻他,丈夫表面上應諾,而心裡主意已定。
一天晚上,嶽父外出,天快亮時,丈夫某見窗外有人影,知道是那和尚,便從床上躍起,打開窗戶光着身子追了出去。
這一追不打緊,就再也沒回來。
媳婦到處尋找,也不見蹤影。
丈夫家控告到官府,說媳婦與人私通謀殺了他們的兒子。
縣官本來就有些相信,而她的繼母又作證說确有此事,由此以來,媳婦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媳婦雖然知道繼母與和尚有染,但不知那和尚在哪座寺院,所以也沒辦法指出那和尚來。
在嚴刑拷打之下,隻好招認,并說:“我的丈夫既然已經死了,我也願意跟他一道去。
”媳婦雖然招供了,但屍體一直找不到,而且也不知道她的同謀殺手是誰,所以,此案三個多月也沒定下來。
後來知府下令讓薊門先生代審這樁案子。
先生來到仁和縣,提審了犯人。
犯人見他是新來的長官,估計有昭雪的希望,便将實情向他申訴。
先生來到她的家,見窗外都是空地,住宅旁有個竹園子,園外有矮牆臨近斷港。
先生查看了一圈,也沒看出什麼疑點。
忽然旋風驟起,園内的竹皮被刮得漫天飛舞。
先生讓人把地上的竹皮、筍殼都掃幹淨,一看,下面有很大一塊新土,沒挖幾尺,就發現了屍體,被砍的刀痕還在。
媳婦伏在屍體上大哭起來,哭得死去活來。
先生知道這是冤獄,可是仍然不知兇手是誰。
先生一擡頭,見對面港上有一個寺廟,挨着一座小橋,廟門口有個年輕和尚在那探頭探腦,先生便命令下屬去把他捉了來。
一審,即供認不諱,媳婦因而被釋放了。
殺豬驗罪 《冊府元龜》:張舉,字子清,是吳地人。
曾為章句縣令。
在他作縣令時,有位婦人殺了她的丈夫,卻點着了房子,說他丈夫是燒死的。
丈夫的弟弟對此有懷疑,便到縣衙喊冤。
張舉檢查了屍體,看他口中沒有煙灰。
就讓人拿來兩頭豬,一頭殺死,一頭仍叫它活着。
随後把這兩頭豬扔進火裡焚燒。
結果,扒開豬嘴一看,殺死的那頭嘴裡沒灰,而活着的那頭嘴裡滿是煙灰。
真相大白,婦人遂認罪伏法。
和尚内棺 《唐書·李傑傳》:李傑曾為河南行政長官,他一精一于斷案,勤于政事,即使是行坐食飲,也不放過做事的機會,因此,河南府沒有滞留的大小事情,極受上下擁戴。
一天,有位寡婦來府裡控告兒子不孝順,李傑一調查,知道不是那麼回事,便對那寡婦說:“你的兒子不孝順母親,依照法律,當被殺頭,要是殺了他,你不後悔嗎?”寡婦說:“他沒德性,殺了他,我怎麼能後悔!”李傑見她說得堅決,就命令寡婦:“既然這樣,你就去買一口棺材,等着收屍吧!” 寡婦走後,李傑便派人跟蹤她,她走出府衙不久,就和一個和尚竊竊私語。
李傑探知這一情況,等寡婦領人擡着棺材來時,就将與她私語的和尚抓起來審訊。
原來,和尚與寡婦私通,怕兒子礙事,便設計想除掉他。
李傑遂下令将和尚斬首,把他的屍體扔到寡婦買來的棺材裡。
殺婢函首 《圖書編》:某人的妻子被殺,但隻有屍身,沒有屍首。
妻家認為是女婿幹的壞事,就把他押送到官府。
女婿受不了皮肉之苦,竟屈打成招。
州從事認為此案疑點過多,請求暫緩定案。
于是,他把各郡的驗屍官召來詢問。
一個驗屍官說:“近來有一富戶,說是家中有個婢女死了,召我去幫助掩埋。
我當時就覺得奇怪,五更時,從牆頭把棺材擡過去,而且那棺材很輕,好像沒裝什麼東西。
現埋在某地。
”從事帶人去一挖,隻見棺材裡有個女人腦袋。
從事問那女婿:“這人頭是你妻子的頭嗎?”回答說:“不是。
”從事下令把富人抓來審訊。
原來,那富人與某人的妻子私通,便殺了個婢女偷偷把她的頭埋掉,而用婢女的屍身冒作那妻子的屍身。
于是,将富人斬首示衆。
判妓九尾狐 《堅瓠丙集》:宋代著名文學家蘇東坡在錢塘(今浙江杭州)為官時,曾有個号為“九尾狐”的妓一女投書官署,請求脫離娼籍。
蘇東坡判道:“五日京兆,判斷自由;九尾野狐,從良任便。
”當九尾狐從良的消息傳出後,又有一位妓一女援例請求脫離娼籍。
蘇東坡判道:“敦召南之化,此意可嘉;空冀北之群,所請不允。
”知道這一判詞的人,都為之大笑。
烏程獄 《遁齋偶筆》:在湖州城南逸老堂的左側發現了一具男屍,身上有五處斧砍痕迹。
驗屍後幾後,長興縣某婦人來認屍,說死者是她的丈夫孟兆祥,并控告數日前小馬二把她的丈夫騙走,她丈夫的死肯定和小馬二有關系。
官府派人逮捕了小馬二,這小馬二其實是土文龍。
據他交代,他與婦人私通,想殺死她丈夫,達到長期占有她的目的,但殺人這事沒和她商量。
并供出周某、鐘某是他的同謀。
根據土文龍的口供,縣令派人緝拿了周某和鐘某。
在嚴刑拷打下,周某違心承認了犯罪事實,而鐘某概不認帳。
後來,我調任湖州,聽說此案後,便查閱了罪犯的供詞,覺得有疑點:哪有一人為奸而其他人幫他殺人的。
而且,周某已六十有餘,須發盡白,肯定不是希圖殺人來跟婦人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