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情中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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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氏的事迹和曾氏很相類,而沒記其丈夫姓名。

     百問無一言 《灊山縣志》:黃千金,是宋代黃山谷的八世侄孫女,其父叫黃德全。

    這女孩兒七歲時,随祖父黃雙溪過江來到濡山縣居祝九歲時就讀熟《孝經》、《烈女傳》等書籍,許配給當地儒生張大中。

    姑娘性格嚴肅端正,不随便言笑,見到她的人都被感染得規規矩矩。

    母親李氏私下裡批評她:“待人這麼嚴厲,不像個女孩的樣子。

    ”她卻說:“這正是女孩該有的樣子。

    ” 一天她陪伴祖父。

    祖父偶然說起橋縣守濡山的往事,歎息說:“橋家父子當年威武豪壯,現在也都不存啦!”姑娘說:“橋縣踞守這座城池,怎麼就被人攻破了?”祖父說:“被孫周騙了。

    ”姑娘立刻嚴肅地說:“沒有盡忠的氣節,就夠不上是豪傑!”祖父驚訝地問:“這小姑娘懂得評論人物了?”祖父黃雙溪因此曾對人說:“生女兒像千金這樣,一定會為我們家争光。

    ”德枯年初,張大中得暴病死去。

    姑娘悲痛得幾乎死去。

     過了兩年,當地人多有來求婚的。

    她父親試探她的意思,她不答應。

    父親說:“你和張大中并未成真正夫妻,何必要虐待自己,這恐怕不是終身之計。

    ”姑娘哭号着走開。

    父親就不忍再開口問她。

    第二年,她父親死去。

    親友們又來找她母親要說媒。

     母親又把她父親的話重說一遍。

    姑娘哭泣很久才說:“媽媽是不想讓我活着了嗎?”抱起父親的靈牌就哭,關上房門不再出來。

    母親敲門她不理。

    用簪子刺自己雙眼,鮮血流滿床席。

    母親砸開門進來,不管問什麼都一言不答,絕食七天死去。

     甘心瞑目 《滁州志》:何氏,是羅汀的妻子。

    至正三年,羅汀家窮,靠賣餅為生。

    何氏賢惠聰敏并且長得美,親手燒爐洗碗不以勞動為恥。

    當時元朝丞相脫脫家奴陳威,仗勢橫行霸道,喜歡上何氏,想盡辦法也未達到目的。

    一天,陳威好言勸說羅汀和他出去經商謀利。

    羅汀和何氏說了,何氏哭着阻止羅汀,說婆婆年紀大了,你不能離家。

    羅汀不答應,終于去了。

    陳威在路上抓起羅汀将他打死。

    羅汀裝死掉到江裡,在水面浮沉數次才淹沒。

    過了三年,羅汀一點信息也沒有。

    何氏為婆母送終,天天盼羅汀歸來。

    忽然陳威回來了,詳細講述羅汀病死埋在石州的情況,并把羅汀的本錢還給何氏,表明沒有一陰一謀。

    何氏痛哭,幾乎死去。

    當時天下大亂,何氏孤苦伶仃,有人想娶她作妾。

     她堅決不答應。

    正趕上農民義軍郭子興占領滁州,郭的部下要奸污她。

    她拒絕,悲憤中仿蔡文姬作《悲笳六拍兒》表明志願。

     她總想訪查羅汀的死因,但辦不到。

    後來為躲避紅巾軍攻搗磨寨那場兵難,不得已,終于嫁給陳威。

    明朝初年,陳威帶着何氏遷移到涿州,生了兩個兒子。

    一天晚上何氏夢見羅汀對她說:“你以後遊園時見到水池裡的烏龜,我的冤仇就可以報了。

    ” 何氏沒有明白,隻是牢牢記在心上。

    一次遇上閑暇,陳威跟她開玩笑說:“你嫁給我這麼久了,還想念羅汀嗎?”何氏假裝說:“人一死,愛也就斷了。

    ”後來一次她同陳威到園子裡散步,忽見一隻烏龜掉進池水裡爬不上來。

    陳威喝醉不禁笑出來。

     何氏于是想起那個夢,覺得奇怪,就問陳威笑什麼。

    陳威笑而不答。

    何氏想盡辦法套問,終于明白了羅汀的死因。

    陳威并不猜疑何氏。

    趕上朝廷禦史到地方訪察來到這裡,何氏乘夜殺死兩個孩子逃出陳家,到禦史處告了狀。

    禦史逮捕陳威,處以極刑,抄沒其家産,分一半給何氏供她生活。

    何氏拒絕接受,說:“我忘掉丈夫嫁給仇人,污辱了自己也傷害了道義,還有什臉活着!”就設了羅汀的靈位為他招魂,完成了祭奠的禮儀,又寫了一首贊語揣入懷中,就自殺了。

    有人從她身上得到這首贊,裡面說:夫出不幸,妾終相随。

     曰節日義,庶幾匪虧。

     曰仇已複,曰冤已雪; 甘心瞑目,貞貞烈烈。

     千載而下,以愧不潔。

     血磨不滅 《宋史·烈女傳》:譚家的婦女趙氏,吉州永新人。

    至元十四年,江南地方都已歸附元朝,隻有永新人仍憑借城池拒守。

     元朝兵攻破城池。

    趙氏抱着嬰兒随公婆一起藏在本城學校裡,被一名狂暴的士兵抓獲,殺掉其公婆,拉住趙氏要奸污她。

    趙氏不答應。

    士兵用刀逼着她說:“答應我就讓你活,不答應就讓你死!”趙氏怒罵:“我公公死在你手,我婆婆也死在你手! 我與其苟且偷生,甯肯跟公婆一起死掉!”就和嬰兒同時被殺死,鮮血淌在禮殿的兩根大柱中間,滲進磚裡成趙氏和嬰兒的形狀,過很長時間仍像新的一樣。

    有人感到奇怪,用沙石磨也磨不掉,又用炭火去燒烤,形狀越見鮮明。

     此其所以能守死 《灤一陽一消夏錄》:青縣有個農家少婦,性情顯得很輕佻,跟丈夫一起幹活形影不離,經常和丈夫互相說笑,從不避人。

     有時夏天夜晚和丈夫雙雙睡在瓜地裡。

    大家都看不起她輕浮的樣子。

    然而她對别人卻面冷如鐵。

    有人私下調戲她,她一定嚴厲拒絕。

    後來碰上強盜,身上挨了七刀,仍在痛罵,終于沒受污辱死去。

    這時人們都又為她的貞節表示驚異。

    老儒生劉君琢評論說:“這就是那種本質優秀而未受教育的人了。

    因為忠于夫妻感情,所以能誓死不變心;因為不懂禮法,所以把男女情欲的感情表現到外面來,把夫妻間親呢行為,外露在行動上。

     “辛彤甫先生說:“程子曾說過:凡是裝模作樣像正經的人,都是内心裡有鬼。

    這個婦女心地純潔沒有見不得人的心思,所以坦坦蕩蕩想怎樣就怎樣,很自信,因此她能為貞節而死。

    那些高論倫理教條的人,我見多了。

    ”先父姚安公說:“劉君琢先生的話是正确的,辛彤甫先生的話是有針對性的偏激言論啊。

    ”後來那個婦女的丈夫看守豆田,一個人睡在草棚裡,忽然看見妻子走來,兩人像平時一樣相親相愛。

    妻子說:“閻王因為我保全貞節,判我下一輩子中舉人、當縣令。

    我想念你,不想去,要求辭掉官祿,當個遊魂長來陪伴你。

    閻王可憐我,答應了我的要求。

    ”丈夫被感動得哭起來,發誓不再讨老婆。

     從此後妻子白天隐去夜裡出現,長達二十年,小孩們偶爾有看見的。

    這是康熙末年的事情。

    姚安公能說出姓名和住址,如今我已忘了。

     爾乃欲污我耶 《蘇州府志》:張氏,太倉張百夫的女兒,招個入贅的丈夫周某約半年。

    至正年間,義兵元帥極為貪鄙,張百夫策劃刺殺他,事情洩密,元帥要殺其全家。

    張氏十七歲,長得極漂亮,被戴上木枷押赴武陵橋,要斬首。

    元帥的兒子引誘她說:“你如跟我,我救你命。

    ”張氏怒斥說:“有父母去死我自己活着的道理嗎?”元帥的兒子又說:“如果跟我,我會埋葬你丈夫和你父親。

    ”張氏越發憤怒:“我就知道一死,沒别的想頭! “元帥的兒子拔出刀來 擱在她脖子上說:“你不跟我,我要砍掉你的腦袋,吃你的肉!”張氏罵道:“不義的強盜!你爹已經殺死我爹,你還想污辱我嗎!”回頭對熟人說:“我有錢,請埋葬我的父母,把我和丈夫合葬。

    ”元帥的兒子明白威脅也沒用,發怒殺死了她。

     我年與汝母等 《松江府志》:諸氏是華亭人,王子溫的妻子。

    王子溫生性懶散,過着窮苦生活,靠妻子做些針線活來混日子。

    至正丙申年,王與敬的兵馬燒搶松江府。

    王子溫想帶着諸氏逃難。

    諸氏流着眼淚說:“事情已經急迫了,怎能為一個女人索累你呢。

     你隻管走,我自己想辦法。

    ”王子溫于是灑着淚逃走。

    諸氏和鄰居老太婆藏在城南破房子裡。

    不一會兒,賊兵進來,鄰居老太婆等人都被奸污。

    輪到諸氏,她怒罵說:“我父親是作官的,人們都稱贊他廉潔愛民;吾丈夫是讀書人。

    我的年齡和你媽一樣,怎能屈服你們這些賊人苟且活命呢!”賊兵拿着刀子剖開她的腹部,邊剖邊說:“看看母腹中有什麼東西。

    ”諸氏的腸胃都出來了,還罵不絕口。

     吾心亦若是水 《德化縣志》:黃桃娘是清泰裡人。

    她姿容美豔,性情娴淑,十六歲時,與陳德琛結了婚。

    婚後剛一年,德琛便因服徭役而死于他鄉。

    訃訊傳到家中,桃娘哭得死去活來。

    安葬完德琛,桃娘發誓說,決不獨自活在世上。

    母親見她年紀輕,又沒有孩子,便派人用轎子把她擡回娘家,希望她另作打算,桃娘估計難違母命。

     一天,她假稱去洗衣服,就獨自來到門前的大河邊。

    她看那河水清瑩澄澈,便歎息道:“我的心也像這河水一樣,隻怕被泥淖污染。

    今天我找到死的地方了!”說完,竟投水而死。

     鄰裡鄉親無不為她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