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情中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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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毅為她作傳。

     今為周郎死矣 《明史·烈女傳》:項氏女,是秀水人,為國子生項道亨的女兒。

    她一精一于女工,善彈琴瑟,通曉《烈女傳》,十分孝敬祖母和母親。

    她與吳江的周應祁訂了婚。

    訂婚後不久,應祁便患了重玻項女聽說後,便持齋焚香敬佛,并默默地祈禱着什麼。

    侍女們好奇,偷偷地伏在門外細聽,原來,她在祈禱願以自身替代丈夫。

     一天,項女問她的奶母:“如果還沒出嫁,未婚夫就死了,應該怎麼辦?”奶母說:“還沒結婚,就可以改嫁,這沒什麼妨礙。

    ”項女正色道:“從前賢者以一劍許人,猶不忍心辜負他人,何況以身許人呢!” 應祁死後,周家派人送來訃訊,父母怕女兒傷心,便嚴令婢女奴仆不得告知小姐。

    但項女聽傳報“吳江人來”,已經全明白了。

    祖母吩咐母親去看她,女兒讓母親坐下,臉色依舊溫和如常。

    母親見女兒這樣,也就放心地去了。

    夜裡,項女等婢女們都睡熟後,悄悄地起了床,用白色絲帶束好頭發,裡裡外外都換上白色孝服,并把褲子邊縫好。

    随後,把自己的衣物标上婢女名稱,放在床上,遺贈給她們。

    又在案幾上寫了幾個大字:“敬告父母,女兒不能在你們的身邊侍奉了,今天我要為周郎死去。

    ”寫完,就上吊自盡了。

    兩家父母根據她的願望,把她與應祁合葬在一處。

     一陽一桃兒 《歸德府志》:楊桃兒,是楊德文的女兒。

    明世宗嘉靖元年(公元年》,山東王堂的部隊流入歸德境内,一些士兵四散剽掠,桃兒當時十六歲。

    為免出意外,她女扮男裝,随兄長世威到邯鄲避難。

    途中,他們遇到敵人,世威與世寵拼力搏鬥,被敵人殺死。

    敵人把桃兒抓獲了。

    敵人見桃兒長得漂亮,知道他不是男子,便打算把她獻給長官。

    敵人逼她上馬,桃兒大罵道:“你們殺了我的兄弟,我恨不能将你們碎屍萬段,你們還想幹什麼!”說着,用頭撞地想自殺。

    敵人強逼着她就範,她摳掉了敵人的一隻眼睛,敵人憤怒了,亂刀向她砍去,直到死,她仍罵不絕口。

    有關方面奏請朝廷為她立了貞節牌坊。

     置毒衣祔 《河南府志》:薛氏,阌鄉人。

    她生有麗質,賢惠有德。

     十五歲時,與秀才陳所見結了婚。

    婚後沒多久,所見就亡故了。

     丈夫死後,薛氏發誓決不再嫁,苦心守節。

    鄉人見她賢惠漂亮,紛紛來求親,她斷然拒絕。

    有人勸她說:“有兒子守節是常理,沒有兒子幹嗎要這樣苦自己呢?”薛氏回答說:“有兒子就守節,沒兒子則應該死去。

    我所以沒有馬上死去,是因為有婆婆在堂。

    我要侍奉她老人家終其天年,以酬報丈夫于地下。

    并不是我忘了去死。

    ”爾後,家中生活更為困苦。

    婆婆不甘受苦,竟受别人賄賂,硬要把她嫁出去,并收下了彩禮。

    薛氏估計沒什麼好辦法勸婆婆改變主意,就假意答應下來,而暗地裡把毒藥縫在衣襟裡。

    到了結婚那一天,她神色自若地進了車轎,走到半路,服毒而死。

    發喪入殓時,見她的衣服鞋襪都用針密密地縫合在一起,牢不可解。

    有關方面上奏皇上,皇上下令賜匾表彰。

     小廂兒 《河南府志》:小廂兒,是張廷仁的女兒,幼年時,與王自選訂了婚。

    廂兒舉止端凝,天性剛烈。

    到了十四歲,還沒跟王自選結婚,而自選則因犯罪被處死。

    廂兒想殉死,父母堅決反對,并想讓她另嫁他人。

    廂兒知道内情後,哭着說:“我本來就是王家的人,怎麼能再嫁給别人呢!”她為王自選守節殉死的念頭十分堅定,任别人怎麼勸也不行。

    終于有一天,她趁父母不注意,在一間空房子裡上吊了。

    父母見女兒已死。

    大哭一場,随後把她擡到王家,讓她與自選合葬。

    嘉靖十九年,邑令将她的事迹上奏皇上,并為她建祀廟以祭祀,立碑以表彰。

     墜樓人 《槐西雜志》:我在福建為督學時,聽院吏講過這樣一件事:雍正年間,有個學使的小妾掉到樓下摔死了。

    當時不明死因,以為是偶然失足摔到了樓下。

    日久天長之後,知道底細的人洩漏了秘密。

     那小妾本是山東人,十四五歲時,與一個編筐人的兒子結了婚。

    婚後,兩人恩恩愛愛,形影不離。

    此時,正遇荒年,家家沒糧吃,戶戶沒衣穿,編筐人的家裡也不例外。

    于是,婆婆便把結婚才幾個月的兒媳賣給了人販子。

    臨行前,夫婦抱頭痛哭,徹夜未寐,互相在肩頭上咬了一口作為标志,爾後分别了。

     丈夫放心不下,沿途乞讨,日夜兼程追趕人販子。

    一直暗地裡跟随到京城,不時遠遠地在車裡見他妻子一面。

    丈夫怯懦,害怕遭人斥罵,始終不敢近前。

    隻有相視揮淚而已。

     人販子把那小妾帶到官媒家,她的丈夫天天守候在大門旁,偶然見上一面,彼此便一再約定,不要死去。

    希望天上人間,能再相見團聚。

    後來,丈夫聽說妻子被學使納為小妾,便想方設法作了學使幕友的仆人,跟随他們一起來到了福建。

    然而,雖在一府之中,但内外隔絕,沒辦法聯系。

    他的妻子一點也不知道他已來到了福建,而且就在她的身邊。

    因思慮成疾,丈夫終于病死了。

    死後,他的妻子才從婢女的口中得到了他的消息。

    那天,他的妻子坐在樓上,一個婢女從外面進來,跟她聊起外面發生的事。

    婢女說:“從京城跟來的一位仆人死了,死得好可憐,身邊一個親人也沒有。

    ”于是,便談起他的姓名籍貫年齡相貌。

    小妾一聽,知道是她原來的丈夫,頓時驚呆了。

     随後,便對身邊的人說了事情的始末,說完,長号數聲,奮身跳下樓摔死了。

    學使諱言此事,所以外人不知道。

     其實,這事也沒什麼可避諱的。

    大抵女子殉夫有兩種情況。

     一是恪守綱常,甯死不受辱,這是遵循禮教的作法。

    二是忍恥偷生,苟延一息,希望今後破鏡重圓。

    等到絕望勢窮,然後一死,以表明此生的情感。

    此女不死于人販子之手,不死在媒氏之家,等到玉玷花殘,得知丈夫的死訊而後死去,實在是太晚了,但她死的念頭是早就有的。

    隻是私愛纏綿,不能自割。

    她的心裡,本來并不以當死不死為虧欠丈夫的恩德,而是以可等待而不等待為辜負丈夫的願望。

    我們哀歎她的遭遇,悲憫她的志向,為她用情之誤而可惜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拘泥于春秋大義,責備他們這些沒有讀過書的兒女,這就不是與人為善了。

     等死耳死火不辱 《明史·烈女傳》:項淑美,是淳安人,嫁與方希文,希文喜歡收藏書籍。

    婚後不久,杭州城被攻破,大帥方國安的潰兵搶掠了沿江一帶,杭州城内城外數百裡沒有一處安甯的地方。

    希文載着書帶着全家到山裡避難。

    一天,希文的幼子出疹子,高燒不退,希文出去請醫生,隻留下淑美和一老一少兩位婢女。

    當天夜晚,潰兵突然沖進山裡,縱火擄掠。

    婢女攙扶着淑美,想跟她一道出去。

    淑美厲聲喝斥道:“出去就要被潰兵殺死,不出去就會讓大火燒焦,同樣是死,死在火裡沒有恥辱。

     “此時,那老婢女已先出去了,她回頭一看,大火熊熊燃燒,又沖回去大叫:“火都燒進屋了,為什麼還不出來?”淑美不答應,急忙把書拿來堆在她的身邊,堆得與她一樣高,然後坐在書堆中間。

    轉眼間,烈火撲來,淑美同書都被燒着了,沒燒多久,便死了。

     敵人退去後,希文才歸來,此時,草屋成為一片廢墟。

    書灰旋成一圈,好像護着淑美的骨海希文用手一碰灰就散了,他便收起淑美的遺骨将她安葬了。

     另外,慈谿有位王女,與同村的方某結了婚。

    婚後剛一個月,鄰居家起火,延及到她家。

    此時,方某正好有事外出,王女坐在小樓上不下來,最後被火燒死。

    她的骸骨俱成灰燼,隻有心完好無損,丈夫歸來後,悲傷地捧起這顆心大哭,不久,這顆心便化了。

     洞庭婦人 《蘇州府志》:洞庭婦人,年輕美麗,為倭寇掠到。

    在過一處獨木橋時,婦人畏縮不走,一個倭寇抓住她的手,想領她過,她仍不肯舉步;另一倭寇上來幫忙,從後面扶着她,婦人才側足而進。

    走到橋心,婦人兩手緊握倭寇的手臂,大号一聲,奮勇投入水中,倭寇受她牽扯,不能用力遊水,遂一同淹死。

     與此同時,一對鄉民夫婦相攜而奔,碰到倭寇,他們忙躲到渡僧橋下的破船内,倭寇搜索時抓到了他們,給了男人一刀。

     他的妻子大聲叫罵,不肯就範,一倭寇提着婦人的頭發,另一倭寇拿刀威脅說:“不從,我立刻殺了你!”婦人瞋目怒罵,倭寇大怒,把她攔腰斬斷,抛屍河中。

     再說她的丈夫雖然被刺了一刀,但沒被殺死,倭寇走後,他将妻子的屍體打撈上來,依禮埋葬。

    自後,終身未娶。

     可惜,這兩位婦人的姓名都沒傳下來。

     此我殓裝 《婺源縣志》:李氏女,名嬌雲,休甯流口李鵬時的女兒,與婺源沱川的餘坡訂了婚。

    将要結婚時,餘坡突然死了。

    聞聽訃訊,李氏痛不欲生,不吃不喝躺在床上多日。

    母親怕她想不開,便硬勸她起來。

    她怕母親傷心,也就起了床,稍稍吃了點東西。

    一天,她拿出青蓮白繡鞋給妹妹看,并對她說:“這是我入殓的鞋。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為我穿上。

    ”第二年,父母想讓她另嫁他人,李女便自殺而死,死時年僅二十一歲。

     我倡女張鳳奴也 《寶符傳》:金天興元年(公元年》,元軍攻打金軍駐守的城池,矢石交射之際,忽然有位女子在城下大叫:“我是妓一女張鳳奴,由許州被俘到這裡,元軍就要退了,希望你們努力堅守,不要受他們的欺騙。

    ”說完,投進護城河中死去。

    朝廷派人騎快馬到西門祭祀了她。

     正大天興之間,婦人有節義的為數不是太多,鳳奴的事别史也收錄了,大概是想激勵婦女吧! 劉蘭卿 《清代聲色志》:郭子美的小妾劉氏,字蘭卿,本為揚州良家女子,因遭戰亂,流落到妓院,并不是誠心想依賣笑為生。

     子美到海上遊玩,見了蘭卿很喜歡她。

    蘭卿力求脫離娼籍,子美便贖出她來,作了小妾。

    時年僅十五歲。

     光緒五年,子美奉命到朝中觐見皇帝,不久又赴直隸任提督。

    上任時,子美攜蘭卿同赴古北口。

    因國事繁多,子美過于勞累,竟暴病而亡。

    蘭卿極度傷心,吞服了鴉片為子美殉難。

     聽說此事的人莫不悲傷。

     阿芸 《清代聲色志》:阿芸是蘇州梨園的演唱女子,後來被超勇公海蘭察寵幸專房。

    超勇公性情粗暴急躁,又放縱于自己的嗜好欲望。

    為此,阿芸經常委婉地陳說勸谏,對超勇公多有保全。

    超勇公的兒子安祿也很不檢點,阿芸也能勸說抑制他。

    超勇公死後,阿芸沒有哭哭泣泣,而是耐心地規勸安祿說:“功臣家的子孫不容易有所作為,富貴人家的門戶不容易守得祝“以鼓勵安祿自強自新,安祿聽了非常感動。

    但想不到那天夜裡阿芸投環自盡了。

     安祿有個女兒,未婚守節,曾受到特别的表彰,而阿芸規勸超勇公父子和守節殉情的事,卻被埋沒沒有流傳下來,實在令人惋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