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情中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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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說:“今天我能為杜家鬼了,請别靠近我。

    ”說完,就氣絕身亡。

    死時年僅二十五歲。

     好婦人好婦人 《台州府志》:盧氏,是黃岩人,名津奴,趙叔民的妻子。

     她姿容豔美,博獵經史。

    明洪武十九年(),叔民受人誣陷,死在京城,第二年,又要沒收其家财。

    盧氏聽說官軍到了,就想同兒子一起服毒自殺。

    後轉念一想:兒子剛剛七歲,也許還有活的希望。

    我自己則甯肯死去,也不受他們污辱。

    于是,便在牆壁上題了一首詩,題完詩,就喝了毒藥,倒地而死。

    官軍闖進趙家,見了壁上的題詩,都贊歎說:“好婦人,好婦人,我們回朝上奏皇上。

    ”人們都稱她為“趙烈婦”。

     明朝娘死别 《上虞縣志》:陳氏,是徐萬選的妻子。

    自幼聰穎敏慧,知書能詩,但她認為這不是女人的事,所以也不多表現。

    二十歲時,嫁給了萬眩萬選苦讀成疾而死,家人環繞在萬選靈柩旁痛哭,突然發現陳氏不在了。

    大家紛紛呼喊着她的名字,到處尋找。

    一看,她關上門上吊了。

    家人把她救了下來,過了一天才蘇醒。

    自此以後,拒絕進食。

    父母把她接回家中,她已奄奄一息了。

    一天,她讓人把兒子送給婆婆,還口授一首詩說:今日兒生離,明朝娘死别。

     兒長娘不知,娘面兒安識。

     說完,便閉上了眼睛。

    年僅二十六歲。

     願執币帚以事将軍 《宋史·烈女傳》:詹氏女,蕪湖人。

    紹興初年,她十七歲,淮州有個号稱“一窠蜂”的人率兵攻占了縣城。

    詹女歎息道:“我的父兄恐怕都很難保全性命了,我要用自己的生命來拯救他們。

    ”不久,“一窠蜂”的士兵闖進了詹家,抓住了詹女的父兄,就要殺死他們。

    詹女快步上前拜道:“我雖然容貌醜陋,但也願意到将軍的身邊侍奉,來贖回父兄的性命。

    如果您不同意,殺了我的父兄,也沒什麼好處。

    ”“一窠蜂”見詹女姿色還不錯,就放了她的父兄。

    詹女揮手讓父兄趕快離開,她說:“你們快走吧,别挂念我,我能夠有幸侍奉将軍,還會有什麼遺憾的嗎!”說完,就跟着“一窠蜂”的人馬走了。

    大約走了幾裡,路過市東橋,詹女縱身跳進水裡淹死了。

    “一窠蜂”及其手下的人吃驚地看着,歎息着離開了。

     從不從皆死無甯先死 《如是我聞》:有位富人調戲他仆人的妻子,婦人不答應,富人大怒道:“你敢拒絕我,我打死你!”婦人哭着把這事告訴了丈夫,丈夫也無可奈何。

    不久,富人喝醉了酒,又對她發怒說:“你要是膽敢不從我,我用刀刺你的胸膛。

    ”婦人憤怒地說:“我從不從都是死,不如先死算了。

    ”于是,就上吊自殺了。

    官府派人來驗屍,屍體沒傷,口說無憑而且她又死在丈夫的房内,無從追究。

    可是,自從她吊死之後,她住的房間雖然天氣晴朗,屋裡也一陰一暗如薄霧,夜裡好像總有撕綢帛的聲音。

     燈前月下,常見有股黑氣像人影一樣搖蕩,走到跟前,又不見了。

    這種現象持續了十幾年,富人死後才消失。

    富人沒死之前,日夜讓人守在他的床前,因為他總覺得婦人就在他的身旁吓他。

     吾今樂死而苦生 《徽州府志》:吳氏,名和英,歙王村吳玉的女兒,嫁給浯村的朱汪為妻。

    朱汪患病,無錢醫治,吳氏賣換首飾為他請醫買藥,還祈禱上蒼,願以自身替代丈夫。

    然而天不随人願,朱汪最終還是命赴黃泉。

    吳氏看丈夫人殓了,便走進屋去沐浴更衣,把先頭所蓄的砒霜拿出來吃了。

    随後,來到靈堂前與公婆訣别,并囑咐拜求妯娌們好生供養公婆。

    家人知道她服毒後,十分驚慌,忙找來解毒藥,強迫她喝下去。

    吳氏推開藥碗,說什麼也不喝。

    她說:“我丈夫已死,我們又沒有孩子,我活着還有什麼用,我現在覺着死了倒比活着痛快,你們是想逼我過苦日子嗎?”聽到這話的人無不嗟歎流淚。

    吳氏神色自如,靜卧而逝。

     天涯難住兩人身 《廣州府志》:文蘇清,是黃兼倩秀才的妻子。

    蘇清四五歲時,開始讀書識字,不久,便能寫詩。

    稍大些後,竟會給人相面,這些招術她是無師自通。

    她的詩作頗多,其中有這樣兩句:恰似嶺雲飛不動,天涯難住兩人身。

     她很喜歡這兩句詩,時常吟誦。

     蘇清不大照鏡子,每次照鏡子,她都涓涓淚下,别人問她為什麼一照鏡子就哭,她也不回答。

    蘇清沒有兄弟,父親想納妾,蘇清勸父親說:“從您的面相上看,您是沒兒子的命,即使您再娶也沒有用。

    ”父親問她原因,她也不說。

    有時候,她偶然談及他人的壽命長短,仕途窮通,都預測得很準,人們為此很驚奇。

    後來,她嫁給了黃兼倩,結婚沒兩天,便頻頻回家,父母批評她不該這樣做,她說:“我與父母不久就要永别了。

     “父母聽她一說,都很感傷。

    婚後,蘇清有了身孕,剛剛幾個月,趕上端午節,兼倩想去看龍舟大賽,蘇清不許他去。

    勸阻他說:“您有水厄,不宜前去!”丈夫不聽,非去不可。

    蘇清歎息道:“這都是命呀!”兼倩果然一去不返,溺死水中。

    丈夫死後,蘇清回到娘家,對父母說:“從前人們都不理解我吟誦的那兩句詩,我也沒對人解釋。

    我現在懷孕而死,就是‘天涯難住兩人身’。

    現在應驗了。

    ”父母怕女兒尋短見,嚴加防範,豈料蘇清坐在床上,一歎而絕。

    死後,人們作詩哀悼她。

     如此烈女子實所未見 《廣都縣志》:劉氏,名金容,荊城村民劉廷福的女兒。

     廷福早逝,金容嫁與本村的農家。

    這家人不好,金容就像一朵蓮花長在污泥中,纖塵不染。

    村裡有個惡棍,名叫馬廷柱,他是金容的表姐夫。

    馬廷柱與金容家住鄰居,他貪慕金容美貌,便千方百計想把金容搞到手。

    但是蓄謀了許久,也沒得逞。

    馬廷柱得不到金容,便痛恨她,對妻子說:“我要不把她搞到手,就殺了她。

    ”這馬廷柱是個屠夫,平日裡與他的狐朋狗友在村裡橫行霸道,奸污了許多婦女。

    一天,金容的公婆走親戚去了,丈夫在官場做事,值班當早起。

    廷柱得到這一消息,就在金容家門口窺視,等金容丈夫出門後,他便拿着刀闖進了屋。

    原來,丈夫走後,孩子啼哭,金容便給孩子喂奶,沒來得及插上門,所以讓馬廷柱鑽了空子,順利地進了門。

    馬廷柱闖進屋後,輾轉求之不得,便用雙手扼住金容的喉嚨,幾乎要把她卡死。

    馬廷柱威脅她說:“天将亮了,你要再不聽從我,我就卡死你! “金容拼力罵道:“你要殺就殺,我就是死也不會讓你得逞! “馬廷柱大怒,用刀殺死了她。

    時年二十七歲。

    此事發生在隆慶辛未年二月十五日。

     金容的丈夫見妻子被殺,哭着投訴官府,請求緝拿兇手。

     馬廷柱的兄長廷梁,害怕受牽連,也到官府首告。

    于是,官吏派人将馬廷柱逮捕審訊,馬廷柱供認不諱,他還說:“我強一姦的人多啦,死了也不冤枉,隻是像這樣的貞烈女子,可從來沒見過。

    ”審訊完後,将馬廷柱處以極刑。

     不令汝曹獨死 《汝甯府志》:王氏,是進士尚際明的妻子。

    她辦事果斷,識大體,深受鄰裡稱贊。

    那年,叛賊突襲汝甯城,登上城牆狂呼亂叫,尚際明逃去避難。

    王氏對樊氏、徐氏、張氏衆妾說:“你們受為土大,姬妾,不應受辱,若讓你們上吊,恐怕敵人來時一下子死不了,你們趕快抱點柴草來,我為你們點火,大家一起自一焚,不讓你們獨自死去。

    ”說完,便用火點着了床鋪,烈火熊熊燃燒起來,王氏縱身撲進火海,三個小妾也随之而入,四人一同燒成灰燼。

    聽說這事的人無不鼻酸落淚。

     安能以殘肱事他人 《黃州府志》:熊氏女,與劉康訂了婚。

    訂婚後不久,劉康便身患重玻熊氏知道後,便咬下左手腕肌肉,打算送給他治病,不料,年幼的弟弟無知,将它扔掉了。

    熊氏又用刀割下一寸多長的一條肉,由父母派人送給了劉康。

    劉康吃了後,病情稍有好轉。

    但過了一個月,還是死了。

    熊氏聽到訃訊,便滴水不進,想一死了之。

    父母百般勸解,她才說:“你們要是不讓我去劉家哭吊他,我就不活了。

    ”父母見拗不過她,便同她一起去了劉家。

    熊氏見了靈柩,哭得死去活來,當天夜裡就上了兩次吊。

    幸虧劉康母親發現得及時,才撿了一條性命。

    劉康母親流着淚水勸她說:“你與我兒子還沒正式結婚,何必要這樣呢?”熊氏說:“我割下左臂肉送給他吃,這就是以身子侍奉他,我怎麼能用殘缺的左臂侍奉他人呢?”自那以後,全家人都嚴密防守,怕她出意外。

    一天,熊氏把父母和劉康母親請到一起,對她們說:“如果能允許我終身留在劉家,我就不死。

     “劉康母親高興地答應了她的請求。

    熊氏假裝起來梳妝打扮,又祭拜了劉康靈柩,随後進屋關上門,撞牆柱而死。

    家人将她與劉康合葬在一起,有關部門上奏朝廷表彰了她的貞烈行為。

     烈婦之頭 《武進縣志》:楊氏,是秀才徐安遠的妻子。

    崇祯年間,安遠陪同父親徐叔美及妻子楊氏、小妾蕙香到太湖避亂。

    他們男女分船而行。

    船到湖心,叔美的船被敵人發現,敵人給了叔美十幾刀,然後把他扔進了湖裡。

    安遠見父親已死,也痛哭着跳進湖中,溺水而亡。

    蕙香看見前面的船發生變故,大喊道:“情況不好了!”随後跳人湖中淹死。

    楊氏見此情形,也想跟着投身水中。

    還沒來得及跳,敵人登上小船,一把抓住了她,楊氏大罵,誓不相從。

    敵人拿刀威脅她,她就把脖子放在刀刃上,鋸斷了自己的喉嚨。

    敵人歎息道:“這真是個節烈婦人。

     “于是,把她的頭懸挂在大樹上,寫上“烈婦之頭”四個大字,衆人一起祭典跪拜而去。

     女中荊聶 《松江府志》:陳氏,是蘇州吳江秀才張士柏的妻子。

    士柏死時,她年僅二十三歲,便立志守節,誓不二嫁。

    鄉裡的豪紳徐洪見她長得漂亮,便賄賂士柏的兄長張有筠,謀劃納她為妾。

    又與一位姓俞的老太婆設計把她劫持到家,陳氏誓死不許徐洪近身,徐洪大怒,把她賞給了他家的奴仆,這位奴仆頭上長癞而且秃頂。

    徐洪讓奴仆逼她就範,陳氏拼力反抗,隻求速死。

    她的表兄徐道隆聽說情況有變,便去告訴了她的父親陳翁。

     陳翁一聽,大吃一驚,忙派人把女兒接了回來。

     女兒回到家中後,陳翁便向縣裡遞了狀子,訟告徐洪強搶民婦。

    縣令章日玠收了徐洪的賄賂,歪曲事實真相。

    陳氏忍無可忍,拿刀自殺,章日玠命令官吏奪下了她的刀,打了她幾十個嘴巴子,又用竹索把她的手指綁上,然後将她投進了監獄。

     後來,推官劉鳴到此縣巡行,發現此案有假,才把她放回家。

     此時,巡按路振飛到松江巡視,陳女便和父親前去控訴,遞上狀子後,陳女就拔刀自殺,鮮血如注,噴灑在地上,遂氣絕身亡。

    路振飛很震驚,也很惋惜,拿出自己的俸祿,讓陳家厚禮安葬她。

    此事發生于崇祯九年(公元年)四月二日。

     陳女死後,家人把她殡葬在東禅寺,郡中的文人都帶着醇酒,作詩著文來祭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