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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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混亂情形中死去的作家,特别出一期專号,要我們為他們用中文寫點關于海軍學生的一切,以便翻譯成為英文。

    我答應了他們這種委托,因此寫成了《記胡也頻》那篇文章。

    等到文章寫成時,誰知簡報卻已不能繼續出版,那文章後來就寄給上海《時報》館發表。

    這文章未着手以前,我曾寫信去告她,并向她詢問關于這種文章的意見。

    且以為倘若她能寫,我就不再動手。

    來信時卻說: 我目前不能寫這種文章,我希望你寫。

    可以少寫些,這個人你明白的,三句話就可以說完。

    還有寫時得小心一點,因為家鄉那一個,我們還不适宜于把這個人的真實消息送回去!她還以為他在俄國,寄了一張小孩子的相片來,要我轉寄過俄國! 到了青島這文章快要寫成時,我又去信告她文章的内容與字數。

    下面是她關于這本書第二個回信: ……記也頻能準我看一看嗎?我也常常想為他一生做一長傳。

    然而一想到效果,便覺得太費力了。

    我這人真是個不合理的人,講實利講到這樣子!不過我想我總可以寫一點出來,在我個人對于他的紀念。

    但這是以後的事。

    如今你能寫,我非常高興。

     這個信從上海發出的日子是九月二十九。

    到十一月二十九,卻來了第三個信。

     《時報》上的文章我覺得你太主觀了。

    尤其是關于“一幕悲劇的寫實”那一段。

    當日也頻寫時原本全是臆造,我不願小氣,不同他計較。

    而你又忘卻你自己,用這作材料,無乃冤枉丁玲之至! 這本書從《時報》登載以後,拿過光華付印時,一切便是她所經手的。

    當時那篇文章在某一小節中,提到幾個人在薩坡賽路搬家的故事,她覺得有了些錯誤,我以為她要改的盡管改正。

    但等到她把全部分稿件看過之後,大約她已看明白這錯誤并非我的疏忽,且在那本書尾的聲明中,我又業已提出關于這本書的目的與得失。

    故當這書付印時,她便盡它還是照原來的稿樣。

    不曾有所加減。

    但那個海軍學生較長的傳記,則大約因為她後來生活上的變動,出于她自己意料以外,就無機會再與世人相見了。

     最後一次我們的見面,是在二十一年的夏天。

    我過蘇州去有點事情,轉到上海,從發行《北鬥》的那個小書店管事人方面,問明白了她同住的那個翻譯某通訊社的辦事處,按時到他那地方去,就見着了那個業已與丁玲同居将近一年的××君。

    穿一件白紗反領短袖襯衫,身個子不高不矮,肩膊寬寬的,手臂短而結實。

    這人既衣履整潔,臉兒又白白的,一眼望去,還以為是一個洋行中的寫字生與售貨員。

    從身材上與眉眼間看去,不必開口就可知道他的籍貫不出福建廣東。

    我把我的名字告給了他以後,他便顯得十分高興,問了我一些青島方面的情形。

    當我同他談話時,一面我就思索,我在什麼地方或者會見過他。

    先施公司?永安公司?麗華公司?……中國旅行社?是的,我一定記錯了人。

    但無論如何,把這一個放到那些地方去做點什麼事情,實在是不怎麼不相稱的。

    但這個人卻使我生了一分敬意,因為就言談風度而言,實在是無可疵議的人物。

    就才具而言,這人若不在××做事,卻去×××××手下做一個幫手,說不定比某某部次長還能幹些。

     可是不知為什麼原因,一見了他我就有點疑心。

    仿佛這人臉就白得使人惑疑。

     當我在青島聽說她快要同這個人住下時,我因為這關系來得近于奇突,寫信給她,就告她一切必得謹慎一些。

    自己業已不是小孩子了,既明白各處全是陷阱,仿佛倏然而來的愛情,即或不是一種有意作成的陷講,它将如何影響到她的事業,也總以多考慮些日子較好。

    然而她實在倦于拈起“愛情”這兩個字來較量,出乎幾個老朋友意外,也好像這出乎她自己意外,居然同這個男人住下了。

    如今見到了這個人後,我那點疑心還依然存在。

    “臉那麼白,如何能革命?”是的,我真這樣疑心那個人。

    照我經驗看來,這種人是不宜于革命的。

     同他離開時,我便向他約好,請他轉告丁玲,第二天過我住處去,時間最好是下午五點鐘。

    到了那個時候,有人拍我的門,門開後,一個胖胖的女人,穿了一件淡藍薄洋紗的長袍,一雙黃色方頭皮鞋,在門邊向我瞅着。

    如非預先約好,我真想不起就是她。

    若這人在大街粗粗的一眼瞥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