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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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六十多篇雜文,是受了壓迫之後,從去年六月起,另用各種的筆名,障住了編輯先生和檢查老爺的眼睛,陸續在《自由談》上發表的。

    不久就又蒙一些很有“靈感”的“文學家”吹噓,有無法隐瞞之勢,雖然他們的根據嗅覺的判斷,有時也并不和事實相符。

    但不善于改悔的人,究竟也躲閃不到那裡去,于是不及半年,就得着更厲害的壓迫了,敷衍到十一月初,隻好停筆,證明了我的筆墨,實在敵不過那些帶着假面,從指揮刀下挺身而出的英雄。

     不做文章,就整理舊稿,在年底裡,粘成了一本書,将那時被人删削或不能發表的,也都添進去了,看起分量來,倒比這以前的《僞自由書》要多一點。

    今年三月間,才想付印,做了一篇序,慢慢的排,校,不覺又過了半年,回想離停筆的時候,已是一年有餘了,時光真是飛快,但我所怕的,倒是我的雜文還好像說着現在或甚而至于明年。

     記得《僞自由書》出版的時候,《社會新聞》〔1〕曾經有過一篇批評,說我的所以印行那一本書的本意,完全是為了一條尾巴——《後記》。

    這其實是誤解的。

    我的雜文,所寫的常是一鼻,一嘴,一毛,但合起來,已幾乎是或一形象的全體,不加什幺原也過得去的了。

    但畫上一條尾巴,卻見得更加完全。

    所以我的要寫後記,除了我是弄筆的人,總要動筆之外,隻在要這一本書裡所畫的形象,更成為完全的一個具象,卻不是“完全為了一條尾巴”。

     内容也還和先前一樣,批評些社會的現象,尤其是文壇的情形。

    因為筆名改得勤,開初倒還平安無事。

    然而“江山好改,秉性難移”,我知道自己終于不能安分守己。

    《序的解放》碰着了曾今可,《豪語的折扣》又觸犯了張資平,此外在不知不覺之中得罪了一些别的什幺偉人,我還自己不知道。

    但是,待到做了《各種捐班》和《登龍術拾遺》以後,這案件可就鬧大了。

     去年八月間,詩人邵洵美先生所經營的書店裡,出了一種《十日談》〔2〕,這位詩人在第二期(二十日出)上,飄飄然的論起“文人無行”來了,先分文人為五類,然後作結道——除了上述五類外,當然還有許多其他的典型;但其所以為文人之故,總是因為沒有飯吃,或是有了飯吃不飽。

    因為做文人不比做官或是做生意,究竟用不到多少本錢。

    一枝筆,一些墨,幾張稿紙,便是你所要預備的一切。

    呒本錢生意,人人想做,所以文人便多了。

    此乃是沒有職業才做文人的事實。

     我們的文壇便是由這種文人組織成的。

     因為他們是沒有職業才做文人,因此他們的目的仍在職業而不在文人。

    他們借着文藝宴會的名義極力地拉攏大人物;借文藝雜志或是副刊的地盤,極力地為自己做廣告:但求聞達,不顧羞恥。

     誰知既為文人矣,便将被目為文人;既被目為文人矣,便再沒有職業可得,這般東西便永遠在文壇裡胡鬧。

     文人的确窮的多,自從迫壓言論和創作以來,有些作者也的确更沒有飯吃了。

    而邵洵美先生是所謂“詩人”,又是有名的巨富“盛宮保”〔3〕的孫婿,将污穢潑在“這般東西”的頭上,原也十分平常的。

    但我以為作文人究竟和“大出喪”有些不同,即使雇得一大群幫閑,開鑼喝道,過後仍是一條空街,還不及“大出喪”的雖在數十年後,有時還有幾個市儈傳頌。

    窮極,文是不能工的,可是金銀又并非文章的根苗,它最好還是買長江沿岸的田地。

    然而富家兒總不免常常誤解,以為錢可使鬼,就也可以通文。

    使鬼,大概是确的,也許還可以通神,但通文卻不成,詩人邵洵美先生本身的詩便是證據。

    我那兩篇中的有一段,便是說明官可捐,文人不可捐,有裙帶官兒,卻沒有裙帶文人的。

     然而,幫手立刻出現了,還出在堂堂的《中央日報》〔4〕(九月四日及六日)上——女婿問題如是 最近的《自由談》上,有兩篇文章都是談到女婿的,一篇是孫用的《滿意和寫不出》,一篇是葦索的《登龍術拾遺》。

    後一篇九月一日刊出,前一篇則不在手頭,刊出日期大約在八月下旬。

     葦索先生說:“文壇雖然不緻于要招女婿,但女婿卻是會要上文壇的。

    ”後一句“女婿卻是會要上文壇的”,立論十分牢靠,無瑕可擊。

    我們的祖父是人家的女婿,我們的父親也是人家的女婿,我們自己,也仍然不免是人家的女婿。

    比如今日在文壇上“北面”而坐的魯迅茅盾之流,都是人家的女婿,所以“女婿會要上文壇的”是不成問題的,至于前一句“文壇雖然不緻于要招女婿”,這句話就簡直站不住了。

    我覺得文壇無時無刻不在招女婿,許多中國作家現在都變成了俄國的女婿了。

     又說:“有富嶽家,有闊太太,用賠嫁錢,作文學資本,……”能用妻子的賠嫁錢來作文學資本,我覺得這種人應該佩服,因為用妻子的錢來作文學資本,總比用妻子的錢來作其他一切不正當的事情好一些。

    況且凡事必須有資本,文學也不能例外,如沒有錢,便無從付印刷費,則雜志及集子都出不成,所以要辦書店,出雜志,都得是大家拿一些私蓄出來,妻子的錢自然也是私蓄之一。

    況且做一個富家的女婿并非罪惡,正如做一個報館老闆的親戚之并非罪惡為一樣,如其一個報館老闆的親戚,回國後遊蕩無事,可以依靠親戚的牌頭,奪一個副刊來編編,則一個富家的女婿,因為興趣所近,用些妻子的賠嫁錢來作文學資本,當然也無不可。

     “女婿”的蔓延聖閑狐狸吃不到葡萄,說葡萄是酸的,自己娶不到富妻子,于是對于一切有富嶽家的人發生了妒忌,妒忌的結果是攻擊。

     假如做了人家的女婿,是不是還可以做文人的呢?答案自然是屬于正面的,正如前天如是先生在本園上他的一篇《女婿問題》裡說過,今日在文壇上最有聲色的魯迅茅盾之流,一方面身為文人,一方面仍然不免是人家的女婿,不過既然做文人同時也可以做人家的女婿,則此女婿是應該屬于窮嶽家的呢,還是屬于富嶽家的呢?關于此層,似乎那些老牌作家,尚未出而主張,不知究竟應該“富傾”還是“窮傾”才對,可是《自由談》之流的撰稿人,既經對于富嶽家的女婿取攻擊态度,則我們感到,好像至少做富嶽家的女婿的似乎不該再跨上這個文壇了,“富嶽家的女婿”和“文人”仿佛是沖突的,二者隻可任擇其一。

     目下中國文壇似乎有這樣一個現象,不必檢查一個文人他本身在文壇上的努力的成績,而唯斤斤于追究那個文人的家庭瑣事,如是否有富妻子或窮妻子之類。

    要是你今天開了一家書店,則這家書店的本錢,是否出乎你妻子的賠嫁錢,也頗勞一些尖眼文人,來調查打聽,以此或作攻擊譏諷。

     我想将來中國的文壇,一定還會進步到有下種情形:穿陳嘉庚橡皮鞋者,方得上文壇,如穿皮鞋,便屬貴族階級,而入于被攻擊之列了。

     現在外國回來的留學生失業的多得很。

    回國以後編一個副刊也并非一件羞恥事情,編那個副刊,是否因親戚關系,更不成問題,親戚的作用,本來就在這種地方。

     自命以掃除文壇為己任的人,如其人家偶而提到一兩句自己的不願意聽的話,便要成群結隊的來反攻,大可不必。

    如其常常罵人家為狂吠的,則自己切不可也落入于狂吠之列。

     這兩位作者都是富家女婿崇拜家,但如是先生是凡庸的,背出了他的祖父,父親,魯迅,茅盾之後,結果不過說着“魯迅拿盧布”那樣的濫調;打诨的高手要推聖閑先生,他竟拉到我萬想不到的詩人太太的味道上去了。

    戲劇上的二醜幫忙,倒使花花公子格外出醜,用的便是這樣的說法,我後來也引在《“滑稽”例解》中。

     但郡府上也有惡辣的謀士的。

    今年二月,我給日本的《改造》〔5〕雜志做了三篇短論,是譏評中國,日本,滿洲的。

    邵家将卻以為“這回是得之矣”了。

    就在也是這甜葡萄棚裡産生出來的《人言》〔6〕(三月三日出)上,扮出一個譯者和編者來,譯者算是隻譯了其中的一篇《談監獄》,投給了《人言》,并且前有“附白”,後有“識”—— 談監獄魯迅 (頃閱日文雜志《改造》三月号,見載有我們文壇老将魯迅翁之雜文三篇,比較翁以中國文發表之短文,更見精彩,因迻譯之,以寄《人言》。

    惜譯者未知迅翁寓所,問内山書店主人丸造氏,亦言未詳,不能先将譯稿就正于氏為憾。

    但請仍用翁的署名發表,以示尊重原作之意。

    ——譯者井上附白。

    ) 人的确是由事實的啟發而獲得新的覺醒,并且事情也是因此而變革的。

    從宋代到清朝末年,很久長的時間中,專以代聖賢立言的“制藝”文章,選拔及登用人才。

     到同法國打了敗仗,才知這方法的錯誤,于是派遣留學生到西洋,設立武器制造局,作為改正的手段。

    同日本又打了敗仗之後,知道這還不彀,這一回是大大地設立新式的學校。

    于是學生們每年大鬧風潮。

    清朝覆亡,國民黨把握了政權之後,又明白了錯誤,而作為改正手段,是大造監獄。

     國粹式的監獄,我們從古以來,各處早就有的,清朝末年也稍造了些西洋式的,就是所謂文明監獄。

    那是特地造來給旅行到中國來的外人看的,該與為同外人講交際而派出去學習文明人的禮節的留學生屬于同一種類。

    囚人卻托庇了得着較好的待遇,也得洗澡,有得一定分量的食品吃,所以是很幸福的地方。

    而且在二三星期之前,政府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