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回 救澆漓立議修文德 整散漫揮毫着武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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殆身危,不亦卑賤之甚耶!此治國之道,不可不急究也。
其道維何?惟立于不敗之地,先為不可勝而已。
凡大綱有五,首曰修内,次曰理外,三曰出征,四曰臨敵,五曰還軍。
其目又各有八。
修内: 一日任賢。
一人之智力有限,天下之事務無窮,非擇賢而任之,身雖極憊,心雖極瘁,漏誤益多。
任賢者,非徒雲任之而已,必信之專,而毋掣其肘;責其大而不苛其細,收其成而不求其速。
且賢士之進退,不獨敵人之所窺,而動止實關國祚之存亡。
一賢任,則諸正士進,而不肖者遠矣。
移風易俗,服敵安民,孰有過于此者哉! 二曰重農。
重農之道在于黜技巧之民,絕娛玩之物,使天下非耕不得食,非織不得衣,則遊食之民,無益之工,莫不盡歸農桑。
西山東海之曠土,莫不辟墾。
則人人皆有恒産桓心,雖遇水旱饑謹,不為大害;即奸豪竊據,煽惑居民,必無舍生産之樂而蹈萬死之途以應之者。
安民弭亂之道,莫不由此。
三曰慎刑。
慎刑者,非省刑之謂,毋失出入之謂也。
失出,則奸滑漏網;失入,則良善遭殃。
均為不慎矣。
必須明審适中,使受者無怨,聞者無議,始為得之。
若一動重桎梏,輕罪重刑,使不幸而犯微過者,畏刑甚于畏法,以緻初而逃匿,繼而拒捕,大而嘯聚負偶,費糧勞兵,滋釀大患,可不慎乎! 四曰薄賦。
窮奢極欲,雖盡天下之财猶不足。
抑私養民,稍捐耳目之好而有餘。
百姓足,君孰與不足?富在百姓,雖有兇荒,不煩赈濟,可免流離結聚,所省極多。
若厚斂者,民出其十,而上所得不過二三,然民積蓄禦荒之具,已告竭矣。
饑謹之年,雖加恩發赈,君出其十,而民所獲惟二三,與其進出皆虛,曷若藏予百姓之外府!薄賦養民,誡保國消亂之正道也。
五曰敦禮。
禮者,人君之所以維國,上下之所以為家,士庶之所以分别者也。
其欺君于國者,皆由不明禮義。
故素有桎,使民浃于肌膚,論于梏者,緻敬禮義而平為常,然後舉而投于危亡之地。
吾知其必以複招歸,而不退避矣。
六曰養士。
天之生才有限,必育之有素,培之有方,使之優遊,習練以成其才。
猝然有事,指而麾之,必能感恩竭力,發憤酬君,庶無匿乏才難之歎。
若平居漠不關心,突然有變,安能得知誰是實學,誰是虛名?既非夙昔所周詳,去取之間難不惑。
且閑時不有解推之誠,尊崇之實,志士未必入彀,托非其人,則敗國家大事,贻譏于後世矣,豈可忽乎! 七曰辨才。
無論才之大小,智之廣微,皆須兼收并蓄而審辨之。
苟不能辨其志之所向,才之所能,雖培養勤切,等于無士。
故必詳察其才,可為棟,可為梁,可為椽,可為桶,分而用之,自必各稱其職,甯可才過于任,不可任過于才。
蓋梁猶可為柱,而以椽為棟,則立見其摧推傾覆也。
八曰除異。
凡民之性,常難定而易亂,奸民之念,每喜異以标新,趨向不一,緻治為難。
故凡異言異教煽惑愚民者,必急去之。
惟以禮義為教,綱常為尊,使農安于田,女安于機,士安于學,工商安于業,各安其事而不遷。
為上者尤不可信重異端,惟古聖先賢勞瘁憂民之事常時宣布,使民心肺通達不雍。
即有倡亂說于民間者,吾知聞之,必掩耳而走,袒臂而驅矣。
心一力齊,何使而弗得哉! 理外: 一曰謹邊備。
雖處升平之際,而邊備不可斯須廢弛。
不謹,緻啟敵之邪心,突有緩急,諸事未修,則邊疆瓦解,百姓羅于鋒镝,而廟堂震恐矣。
謹者非徒求其名,務須有其實。
如城記者修之,濠淤者浚之,車壞者造之,馬老者易之,卒弱者練之,吏蠹者誅之,斥堠廢者複之。
号令如水流,糧草如山峙,材料備具,士卒樂戰。
敵雖有奸謀,未有不潛消而率服也。
二曰複屯田。
凡軍之所重者,莫如糧草。
陸運費人畜之力,水載多風火之虞,輕截橫邀,為禍極烈,昔之遭此而覆亡者,昭昭可鑒。
欲杜其害,英若屯田。
邊多曠土,土可分耕,非僅足食,旦深其溝,浍以諸水,取所起之土以為堤,使敵車騎不得馳驅,步兵之便地也。
置兵于農,國無養兵之費課,士卒兔饑謹之憂,寇雖大至,自各顧其家業,必死争而堅持,其所利益,不亦溥耶! 三曰禁軍需。
有一物而須數物以成者,數物不産于一處,自必兼收而後能成。
有一事而須數事為用者,數事不集于一時,自必廣彩而後可辦。
凡視國外之所少者,必加收防,勿任趨利奸徒偷漏,而戕我也。
敵或少糧食,或少銅鐵,或少物料,或少膠漆;或少硝黃,或少方藥,或少圖書,或少谲士。
凡軍需之所急者,定百計以求之。
吾預塞其途,使彼無所得,安能猖獗乎! 四曰安遠人。
凡土地雖有山原澤島四方之殊,以乾坤之大父母視之。
萬國萬姓皆吾之同胞,豈可不保其命,使樂其生乎?但地極曠遠,性極不齊,雖欲安民息兵,非可猝能也。
必德政之所化,仁聲之所及,使由迩至遠,從風而靡,變其殘暴之性,非惟不敢驅兵犯境,且免四方鄰國操戈,赤子各安其業,而無橫死之苦。
即有猾敵欲亂邊疆,雖解仇結約,吾知其百姓鄰國之心,必不能齊,所謀立敗矣。
五曰慎取與。
邊疆小國之背叛,大約非在廷者貪取之不已,則在邊者苛責之無厭,使彼不暇供命,積怨為怒,而以我貪鄙不道為口實,連衡四鄰,同力擾邊,漸次至于不可制優,其釁實由自起。
待小國之道,其來則答之,去則任之,不貴其所産,愛之如子女,防之如虎狼。
若此,而邊境小國猶生事者未之有也。
不第勿取,而與亦所當慎。
酬賜之數,國有常典,固不可減,尤不可增。
初增之,彼以為榮而悅矣;繼而不增,則漸至失望怨生。
既增于東,不得不增于西,增之複增,何所底止?迨後而悔,不已遲乎?何不慎之于早也! 六曰練士卒。
士卒雖有恩以養之,若不訪延巧技精藝之師以教焉。
雖有百萬,等如嬰孩,固有忠君滅敵之志,其如力不從心何!故訓練之道,不可不急講也。
無論明師隐者,羽士缁流,軍民人等,有一技之可法,一藝之便捷者,皆禮而聘之,以教衆士。
而士亦相其才,因其勢,分為數類,則習熟易,而功有成。
手足疾便者,目明心巧者,身長足高者,肌體肥大者,各視其形之所便,散而習之,集而較之,其精者獎賞而鼓勵之,使人人争練,師師盡能。
複教以獨自成陣,互參成陣之法,而以仁義驅之,可蔔所向無敵矣。
七曰隐諜。
兵家之利,惟諜最廣,用諜最難。
雖升平之世,亦不可廢。
諜為國之耳目,國而無諜,猶人之無耳目,豈能免傾危颠蹷乎!惟廣擇忠志之士以使之,不但多方以隐之,使敵不覺,且使此諜不知彼亦為吾諜也。
凡諜得事件,審之于理,度之于勢,斷之于心,驗之于素,而諜事之虛實真赝,莫不盡識。
用之久,則敵之聲息皆知,某也忠,某也詐,某也可以移主,某也可以賄交,察其動靜,而知其心臆,揣其言論,而知其叛服,非諜其何由得哉? 八曰攻心。
制敵之道,攻心為上。
心者,所以取智謀,主決斷也。
心既受攻,則智謀亂而疑惑生,雜而不可用矣。
攻心之術,惟奪其魂,破其恃而已。
其所依以取計諜者,吾去之;其所任以為心腹之忠智者,吾間之;其所賴以為軍資者,吾耗之;其所依以為唇齒者,吾解之。
凡其所恃,吾皆先機而陰敗之,雖有奇才之士,亦不能為之謀矣。
出征: 一曰正名。
名不正則曲直不分,戰士之氣不壯,而敵反得以詭詞,談其黨,激其衆,以惑鄰國之耳目,非計之得也。
将出征之際,必先明其曲直,論其是非,将敵之罪暴白于四方,使聞者皆發忿同仇,而敵之羽翼軍民皆生愧赧。
仍使辯士曆使于敵之四鄰,申明大義,以解其朋黨,絕其救援,則未戰而敵已屈矣。
然必敵有悖逆不道之實,微者吾張之,隙者吾顯之,虛者吾實之耳。
若敵原無過失,兵端實自我開,而複加以惡名,則我驕彼憤,我曲彼直,益敗之道也,慎之,慎之! 二曰職能。
用人之道,必使各盡其能。
凡可用之才,鹹羅而緻之,毋使有遺才赍敵之失,則庶幾焉。
智者使之主謀,果者使之參議,博者使之主使命,勇者使之率士卒,仁者使之主财谷,信者使之司賞罰,廉者使之撫殘憊。
才職
其道維何?惟立于不敗之地,先為不可勝而已。
凡大綱有五,首曰修内,次曰理外,三曰出征,四曰臨敵,五曰還軍。
其目又各有八。
修内: 一日任賢。
一人之智力有限,天下之事務無窮,非擇賢而任之,身雖極憊,心雖極瘁,漏誤益多。
任賢者,非徒雲任之而已,必信之專,而毋掣其肘;責其大而不苛其細,收其成而不求其速。
且賢士之進退,不獨敵人之所窺,而動止實關國祚之存亡。
一賢任,則諸正士進,而不肖者遠矣。
移風易俗,服敵安民,孰有過于此者哉! 二曰重農。
重農之道在于黜技巧之民,絕娛玩之物,使天下非耕不得食,非織不得衣,則遊食之民,無益之工,莫不盡歸農桑。
西山東海之曠土,莫不辟墾。
則人人皆有恒産桓心,雖遇水旱饑謹,不為大害;即奸豪竊據,煽惑居民,必無舍生産之樂而蹈萬死之途以應之者。
安民弭亂之道,莫不由此。
三曰慎刑。
慎刑者,非省刑之謂,毋失出入之謂也。
失出,則奸滑漏網;失入,則良善遭殃。
均為不慎矣。
必須明審适中,使受者無怨,聞者無議,始為得之。
若一動重桎梏,輕罪重刑,使不幸而犯微過者,畏刑甚于畏法,以緻初而逃匿,繼而拒捕,大而嘯聚負偶,費糧勞兵,滋釀大患,可不慎乎! 四曰薄賦。
窮奢極欲,雖盡天下之财猶不足。
抑私養民,稍捐耳目之好而有餘。
百姓足,君孰與不足?富在百姓,雖有兇荒,不煩赈濟,可免流離結聚,所省極多。
若厚斂者,民出其十,而上所得不過二三,然民積蓄禦荒之具,已告竭矣。
饑謹之年,雖加恩發赈,君出其十,而民所獲惟二三,與其進出皆虛,曷若藏予百姓之外府!薄賦養民,誡保國消亂之正道也。
五曰敦禮。
禮者,人君之所以維國,上下之所以為家,士庶之所以分别者也。
其欺君于國者,皆由不明禮義。
故素有桎,使民浃于肌膚,論于梏者,緻敬禮義而平為常,然後舉而投于危亡之地。
吾知其必以複招歸,而不退避矣。
六曰養士。
天之生才有限,必育之有素,培之有方,使之優遊,習練以成其才。
猝然有事,指而麾之,必能感恩竭力,發憤酬君,庶無匿乏才難之歎。
若平居漠不關心,突然有變,安能得知誰是實學,誰是虛名?既非夙昔所周詳,去取之間難不惑。
且閑時不有解推之誠,尊崇之實,志士未必入彀,托非其人,則敗國家大事,贻譏于後世矣,豈可忽乎! 七曰辨才。
無論才之大小,智之廣微,皆須兼收并蓄而審辨之。
苟不能辨其志之所向,才之所能,雖培養勤切,等于無士。
故必詳察其才,可為棟,可為梁,可為椽,可為桶,分而用之,自必各稱其職,甯可才過于任,不可任過于才。
蓋梁猶可為柱,而以椽為棟,則立見其摧推傾覆也。
八曰除異。
凡民之性,常難定而易亂,奸民之念,每喜異以标新,趨向不一,緻治為難。
故凡異言異教煽惑愚民者,必急去之。
惟以禮義為教,綱常為尊,使農安于田,女安于機,士安于學,工商安于業,各安其事而不遷。
為上者尤不可信重異端,惟古聖先賢勞瘁憂民之事常時宣布,使民心肺通達不雍。
即有倡亂說于民間者,吾知聞之,必掩耳而走,袒臂而驅矣。
心一力齊,何使而弗得哉! 理外: 一曰謹邊備。
雖處升平之際,而邊備不可斯須廢弛。
不謹,緻啟敵之邪心,突有緩急,諸事未修,則邊疆瓦解,百姓羅于鋒镝,而廟堂震恐矣。
謹者非徒求其名,務須有其實。
如城記者修之,濠淤者浚之,車壞者造之,馬老者易之,卒弱者練之,吏蠹者誅之,斥堠廢者複之。
号令如水流,糧草如山峙,材料備具,士卒樂戰。
敵雖有奸謀,未有不潛消而率服也。
二曰複屯田。
凡軍之所重者,莫如糧草。
陸運費人畜之力,水載多風火之虞,輕截橫邀,為禍極烈,昔之遭此而覆亡者,昭昭可鑒。
欲杜其害,英若屯田。
邊多曠土,土可分耕,非僅足食,旦深其溝,浍以諸水,取所起之土以為堤,使敵車騎不得馳驅,步兵之便地也。
置兵于農,國無養兵之費課,士卒兔饑謹之憂,寇雖大至,自各顧其家業,必死争而堅持,其所利益,不亦溥耶! 三曰禁軍需。
有一物而須數物以成者,數物不産于一處,自必兼收而後能成。
有一事而須數事為用者,數事不集于一時,自必廣彩而後可辦。
凡視國外之所少者,必加收防,勿任趨利奸徒偷漏,而戕我也。
敵或少糧食,或少銅鐵,或少物料,或少膠漆;或少硝黃,或少方藥,或少圖書,或少谲士。
凡軍需之所急者,定百計以求之。
吾預塞其途,使彼無所得,安能猖獗乎! 四曰安遠人。
凡土地雖有山原澤島四方之殊,以乾坤之大父母視之。
萬國萬姓皆吾之同胞,豈可不保其命,使樂其生乎?但地極曠遠,性極不齊,雖欲安民息兵,非可猝能也。
必德政之所化,仁聲之所及,使由迩至遠,從風而靡,變其殘暴之性,非惟不敢驅兵犯境,且免四方鄰國操戈,赤子各安其業,而無橫死之苦。
即有猾敵欲亂邊疆,雖解仇結約,吾知其百姓鄰國之心,必不能齊,所謀立敗矣。
五曰慎取與。
邊疆小國之背叛,大約非在廷者貪取之不已,則在邊者苛責之無厭,使彼不暇供命,積怨為怒,而以我貪鄙不道為口實,連衡四鄰,同力擾邊,漸次至于不可制優,其釁實由自起。
待小國之道,其來則答之,去則任之,不貴其所産,愛之如子女,防之如虎狼。
若此,而邊境小國猶生事者未之有也。
不第勿取,而與亦所當慎。
酬賜之數,國有常典,固不可減,尤不可增。
初增之,彼以為榮而悅矣;繼而不增,則漸至失望怨生。
既增于東,不得不增于西,增之複增,何所底止?迨後而悔,不已遲乎?何不慎之于早也! 六曰練士卒。
士卒雖有恩以養之,若不訪延巧技精藝之師以教焉。
雖有百萬,等如嬰孩,固有忠君滅敵之志,其如力不從心何!故訓練之道,不可不急講也。
無論明師隐者,羽士缁流,軍民人等,有一技之可法,一藝之便捷者,皆禮而聘之,以教衆士。
而士亦相其才,因其勢,分為數類,則習熟易,而功有成。
手足疾便者,目明心巧者,身長足高者,肌體肥大者,各視其形之所便,散而習之,集而較之,其精者獎賞而鼓勵之,使人人争練,師師盡能。
複教以獨自成陣,互參成陣之法,而以仁義驅之,可蔔所向無敵矣。
七曰隐諜。
兵家之利,惟諜最廣,用諜最難。
雖升平之世,亦不可廢。
諜為國之耳目,國而無諜,猶人之無耳目,豈能免傾危颠蹷乎!惟廣擇忠志之士以使之,不但多方以隐之,使敵不覺,且使此諜不知彼亦為吾諜也。
凡諜得事件,審之于理,度之于勢,斷之于心,驗之于素,而諜事之虛實真赝,莫不盡識。
用之久,則敵之聲息皆知,某也忠,某也詐,某也可以移主,某也可以賄交,察其動靜,而知其心臆,揣其言論,而知其叛服,非諜其何由得哉? 八曰攻心。
制敵之道,攻心為上。
心者,所以取智謀,主決斷也。
心既受攻,則智謀亂而疑惑生,雜而不可用矣。
攻心之術,惟奪其魂,破其恃而已。
其所依以取計諜者,吾去之;其所任以為心腹之忠智者,吾間之;其所賴以為軍資者,吾耗之;其所依以為唇齒者,吾解之。
凡其所恃,吾皆先機而陰敗之,雖有奇才之士,亦不能為之謀矣。
出征: 一曰正名。
名不正則曲直不分,戰士之氣不壯,而敵反得以詭詞,談其黨,激其衆,以惑鄰國之耳目,非計之得也。
将出征之際,必先明其曲直,論其是非,将敵之罪暴白于四方,使聞者皆發忿同仇,而敵之羽翼軍民皆生愧赧。
仍使辯士曆使于敵之四鄰,申明大義,以解其朋黨,絕其救援,則未戰而敵已屈矣。
然必敵有悖逆不道之實,微者吾張之,隙者吾顯之,虛者吾實之耳。
若敵原無過失,兵端實自我開,而複加以惡名,則我驕彼憤,我曲彼直,益敗之道也,慎之,慎之! 二曰職能。
用人之道,必使各盡其能。
凡可用之才,鹹羅而緻之,毋使有遺才赍敵之失,則庶幾焉。
智者使之主謀,果者使之參議,博者使之主使命,勇者使之率士卒,仁者使之主财谷,信者使之司賞罰,廉者使之撫殘憊。
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