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柏拉圖的不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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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斐多”命名的那篇對話,在好幾個方面都是非常有趣的。
它寫的大緻是蘇格拉底一生中的最後時刻:他臨飲鸩之前的談話,以及他在飲鸩之後的談話,直到他失掉了知覺為止。
這一篇表現了柏拉圖心目中具有最高度的智慧與善良而又全然不畏懼死亡的理想人物。
柏拉圖所描寫的面臨死亡的蘇格拉底,無論在古代的還是近代的倫理上都是重要的。
《斐多篇》之對于異教徒或自由思想的哲學家①,就相當于福音書所叙述的基督受難和上十字架之對于基督教徒。
但是蘇格拉底在最後時刻的泰然自若,乃是和他對靈魂不朽的信仰結合在一起的;而《斐多篇》之重要就在于它不僅寫出了一個殉道者的死難而且還提出了許多學說,這些學說後來都成了基督教的學說。
聖保羅和教父們的神學,大部分都是直接或間接從這裡面得來的;如果忽略了柏拉圖,他們的神學就差不多是不能理解的了。
①甚至于許多基督教徒也以為這件事僅次于基督之死。
“無論是在古代還是近代的任何悲劇裡,無論是在詩歌還是史乘裡,(除了一個例外)沒有一件事是可以與柏拉圖書中蘇格拉底的臨死時刻相媲美的”。
這是卡哲明·周維德牧師的說法。
較早的一篇對話《克利陀篇》述說了蘇格拉底的一些友人和弟子們曾怎樣安排好一個計劃,使他能夠逃到特薩裡去。
若是他真的逃掉了,或許雅典當局倒會很高興;并且拟議中的這個計劃可以認為是很有可能成功的。
然而蘇格拉底卻一點也不肯接受這個計劃。
他堅持說他已經被合法的程序判決過了,做任何非法事情來躲避懲罰都是錯誤的。
他是第一個宣揚我們所稱為基督登山訓衆的原則的:“我們不應該對任何人以怨報怨,無論我們從他那裡受了什麼怨”。
然後他就設想他自己和雅典的法律進行一場對話,在這場對話裡雅典的法律指出他應該對于雅典法律懷有比兒子對于父親或者奴隸對于主人更大的尊敬,而每一個雅典公民如果不喜歡雅典國家,是可以自由遷移出境的。
雅典的法律以下列的話結束其長篇的講演: 那末,蘇格拉底,你聽聽我們這些把你養大成人的人們的話吧。
不要先想到自己的生命和孩子,然後才想到正義;應該先想到正義,這樣你在九泉之下的君主面前才能證明你自己正直。
因為你若是做出了克利陀所勸你的話,那末無論是你,還是你的親人,在這一生都不會再幸福、再聖潔、或者再正直,也不會在來生幸福。
現在你要是能清白無辜地離去,那末你就是一個受難者而不是一個作惡者;你就不是一個法律之下的犧牲者而是衆人之下的犧牲者。
但是如果你要以怨報怨、以仇報仇,破壞了你和我們所訂的契約和協定,并且傷害了你本來最不應該傷害的人,那就是說,傷害了你自己、你的朋友和你的國家;那末隻要你在世一天,我們就要懷恨你一天;而且我們的兄弟們,即陰世的法律也要把你當作敵人來對待;因為他們将會知道你已經盡了你的力量來毀滅我們了。
蘇格拉底說,這個聲音“我仿佛聽見是在我的耳中嗡嗡作響,好象是神秘者耳中的笛聲那樣”。
因而他就決定,他的責任是留下來甘心接受死刑。
在《斐多篇》裡,最後的時辰到來了,他的枷鎖除去了;他獲得允許可以和他的朋友們自由談話。
他把他哭哭啼啼的妻子送了出去,為的是使她的憂傷不緻于打攪他們的讨論。
蘇格拉底一開頭就說,雖然任何一個有哲學精神的人都不怕死,而是相反地會歡迎死;然而他卻不想了結自己的生命,因為那被認為是非法的。
他的朋友就問他,為什麼自殺被認為是非法的;他的答複與奧爾弗斯派的學說相符合,而那也幾乎恰好是一個基督徒所要說的話。
“有一種秘密流傳的學說,說人就是囚犯,人是沒有權利打開門逃跑的;這是一個我不大了解的大秘密”。
他把人和神的關系比作是牛羊對于主人的關系,他說如果你的牛自由行動了結了它自己的性命,你會生氣的;因此“就可以有理由說一個人應該等待,而不可了結自己的生命,要等候神來召喚他,就象現在神在召喚着我那樣”。
他對死并不感到憂戚,因為他相信“首先我是到别的智慧而善良的神那兒去,(我對這一點正象我對任何這類事情那樣,是深信不疑的,)而且其次(雖說對這一點我并不那麼有把握)我是到已經故去了的人們那兒去,他們比起我在身後留下來的那些人要好得多。
我懷着美好的希望,希望還有别的事物在等待着死者,那些事物對于善人要比對于惡人更加美好得多”。
蘇格拉底說,死就是靈魂與身體的分離。
在這上面我們就遇到了柏拉圖的二元論:即,實在與現象,理念與感覺對象,理智與感官知覺,靈魂與身體。
它寫的大緻是蘇格拉底一生中的最後時刻:他臨飲鸩之前的談話,以及他在飲鸩之後的談話,直到他失掉了知覺為止。
這一篇表現了柏拉圖心目中具有最高度的智慧與善良而又全然不畏懼死亡的理想人物。
柏拉圖所描寫的面臨死亡的蘇格拉底,無論在古代的還是近代的倫理上都是重要的。
《斐多篇》之對于異教徒或自由思想的哲學家①,就相當于福音書所叙述的基督受難和上十字架之對于基督教徒。
但是蘇格拉底在最後時刻的泰然自若,乃是和他對靈魂不朽的信仰結合在一起的;而《斐多篇》之重要就在于它不僅寫出了一個殉道者的死難而且還提出了許多學說,這些學說後來都成了基督教的學說。
聖保羅和教父們的神學,大部分都是直接或間接從這裡面得來的;如果忽略了柏拉圖,他們的神學就差不多是不能理解的了。
①甚至于許多基督教徒也以為這件事僅次于基督之死。
“無論是在古代還是近代的任何悲劇裡,無論是在詩歌還是史乘裡,(除了一個例外)沒有一件事是可以與柏拉圖書中蘇格拉底的臨死時刻相媲美的”。
這是卡哲明·周維德牧師的說法。
較早的一篇對話《克利陀篇》述說了蘇格拉底的一些友人和弟子們曾怎樣安排好一個計劃,使他能夠逃到特薩裡去。
若是他真的逃掉了,或許雅典當局倒會很高興;并且拟議中的這個計劃可以認為是很有可能成功的。
然而蘇格拉底卻一點也不肯接受這個計劃。
他堅持說他已經被合法的程序判決過了,做任何非法事情來躲避懲罰都是錯誤的。
他是第一個宣揚我們所稱為基督登山訓衆的原則的:“我們不應該對任何人以怨報怨,無論我們從他那裡受了什麼怨”。
然後他就設想他自己和雅典的法律進行一場對話,在這場對話裡雅典的法律指出他應該對于雅典法律懷有比兒子對于父親或者奴隸對于主人更大的尊敬,而每一個雅典公民如果不喜歡雅典國家,是可以自由遷移出境的。
雅典的法律以下列的話結束其長篇的講演: 那末,蘇格拉底,你聽聽我們這些把你養大成人的人們的話吧。
不要先想到自己的生命和孩子,然後才想到正義;應該先想到正義,這樣你在九泉之下的君主面前才能證明你自己正直。
因為你若是做出了克利陀所勸你的話,那末無論是你,還是你的親人,在這一生都不會再幸福、再聖潔、或者再正直,也不會在來生幸福。
現在你要是能清白無辜地離去,那末你就是一個受難者而不是一個作惡者;你就不是一個法律之下的犧牲者而是衆人之下的犧牲者。
但是如果你要以怨報怨、以仇報仇,破壞了你和我們所訂的契約和協定,并且傷害了你本來最不應該傷害的人,那就是說,傷害了你自己、你的朋友和你的國家;那末隻要你在世一天,我們就要懷恨你一天;而且我們的兄弟們,即陰世的法律也要把你當作敵人來對待;因為他們将會知道你已經盡了你的力量來毀滅我們了。
蘇格拉底說,這個聲音“我仿佛聽見是在我的耳中嗡嗡作響,好象是神秘者耳中的笛聲那樣”。
因而他就決定,他的責任是留下來甘心接受死刑。
在《斐多篇》裡,最後的時辰到來了,他的枷鎖除去了;他獲得允許可以和他的朋友們自由談話。
他把他哭哭啼啼的妻子送了出去,為的是使她的憂傷不緻于打攪他們的讨論。
蘇格拉底一開頭就說,雖然任何一個有哲學精神的人都不怕死,而是相反地會歡迎死;然而他卻不想了結自己的生命,因為那被認為是非法的。
他的朋友就問他,為什麼自殺被認為是非法的;他的答複與奧爾弗斯派的學說相符合,而那也幾乎恰好是一個基督徒所要說的話。
“有一種秘密流傳的學說,說人就是囚犯,人是沒有權利打開門逃跑的;這是一個我不大了解的大秘密”。
他把人和神的關系比作是牛羊對于主人的關系,他說如果你的牛自由行動了結了它自己的性命,你會生氣的;因此“就可以有理由說一個人應該等待,而不可了結自己的生命,要等候神來召喚他,就象現在神在召喚着我那樣”。
他對死并不感到憂戚,因為他相信“首先我是到别的智慧而善良的神那兒去,(我對這一點正象我對任何這類事情那樣,是深信不疑的,)而且其次(雖說對這一點我并不那麼有把握)我是到已經故去了的人們那兒去,他們比起我在身後留下來的那些人要好得多。
我懷着美好的希望,希望還有别的事物在等待着死者,那些事物對于善人要比對于惡人更加美好得多”。
蘇格拉底說,死就是靈魂與身體的分離。
在這上面我們就遇到了柏拉圖的二元論:即,實在與現象,理念與感覺對象,理智與感官知覺,靈魂與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