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邏輯分析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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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系締造者們的各派哲學比起來,有利條件是能夠一次一個地處理問題,而不必一舉就創造關于全宇宙的一整套理論。

    在這點上,它的方法和科學的方法相似。

    我毫不懷疑,隻要可能有哲學知識,哲學知識非靠這樣的方法來探求不可;我也毫不懷疑,借這種方法,許多古來的問題是完全可以解決的。

     不過,仍舊有一個傳統上包括在哲學内的廣闊領域,在那裡科學方法是不夠的。

    這個領域包括關于價值的種種根本問題;例如,單憑科學不能證明以對人殘忍為樂是壞事。

    凡是能夠知道的事,通過科學都能夠知道;但是那些理當算是感情問題的事情卻是在科學的範圍以外。

     哲學在其全部曆史中一直是由兩個不調和地混雜在一起的部分構成的:一方面是關于世界本性的理論,另一方面是關于最佳生活方式的倫理學說或政治學說。

    這兩部分未能充分劃分清楚,自來是大量混亂想法的一個根源。

    從柏拉圖到威廉·詹姆士,哲學家們都讓自己的關于宇宙構成的見解受到了希求道德教化的心思的影響:他們自以為知道哪些信念會使人有道德,于是編造了一些往往非常詭辯性的理由,證明這些信念是真的。

    至于我,我根據道德上的理由和理智上的理由都斥責這類偏見。

    從道德上講,一個哲學家除了大公無私地探求真理而外若利用他的專業能力做其他任何事情,便算是犯了一種變節罪。

    如果他在進行研究以前先假定某些信念不拘真假總歸是那種促進良好行為的信念,他就是限制了哲學思辨的範圍,從而使哲學成為瑣碎無聊的東西;真正的哲學家準備審查一切先入之見。

    假如有意識或無意識地給追求真理這件事加上什麼限制,哲學便由于恐懼而癱瘓,為政府懲罰吐露“危險思想”的人的檢查制度鋪平道路——事實上,哲學家已經對自己的研究工作加上了這樣的檢查制度。

     從理智上講,錯誤的道德考慮對哲學的影響自來就是大大地妨礙了進步。

    我個人不相信哲學能夠證明宗教教條是真理或不是真理,但是自從柏拉圖以來,大多數哲學家都把提出關于永生和神存在的“證明”看成了自己的一部分任務。

    他們指責了前人的證明——聖托馬斯否定聖安瑟勒姆的證明,康德否定笛卡爾的證明——但是他們都提出了自己的新證明。

    為了使自己的證明顯得有根據,他們曾不得不曲解邏輯、使數學神秘化、冒稱一些根深蒂固的偏見是天賜的直覺。

     這一切都被那些把邏輯分析當作哲學的主要任務的哲學家否定了。

    他們坦率地承認,人的理智無法給許多對人類極為重要的問題找出最後的答案,但是他們不肯相信有某種“高級的”認識方法,使我們能夠發現科學和理智所見不到的真理。

    他們因為否認這一點而得到的報償是,已發現有許多從前被形而上學迷霧所蒙蔽的問題可以精确地解答,而且是靠除求知欲而外絲毫不牽涉哲學家個人氣質的客觀方法來解答。

    拿這樣一些問題來說:數是什麼?空間和時間是什麼?精神是什麼,物質又是什麼?我并不說我們在此時此地能夠給所有這些古來的問題提出确定的答案,但是我确實說已經發現了一個像在科學裡那樣能夠逐步逼近真理的方法,其中每一個新階段都是由改良以前的階段産生的,而不是由否定以前的階段産生的。

     在混亂紛纭的各種對立的狂熱見解當中,少數起協調統一作用的力量中有一個就是科學的實事求是;我所說的科學的實事求是,是指把我們的信念建立在人所可能做到的不帶個人色彩、免除地域性及氣質性偏見的觀察和推論之上的習慣。

    我隸屬的哲學派别一向堅持把這種美德引入哲學,創始了一種能使哲學富于成果的有力方法,這些乃是此派的主要功績。

    在實踐這種哲學方法當中所養成的細心求實的習慣,可以推廣到人的全部活動範圍,結果在凡是有這種習慣存在的地方都使狂熱減弱,而同情與相互了解的能力則随之增強。

    哲學放棄了一部分武斷的浮誇奢求,卻仍繼續提示啟發一種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