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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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記 高祖武德四年四月十一日,敕諸州學士及白丁,有明經及秀才、俊士,明于理體,為鄉曲所稱者,委本縣考試,州長重複,取上等人,每年十月随物入貢。

    至五年十月,諸州共貢明經一百四十三人,秀才六人,俊士三十九人,進士三十人。

    十一月引見,敕付尚書省考試;十二月吏部奏付考功員外郎申世甯考試,秀才一人,俊士十四人,所試并通,敕放選與理入官;其下第人各賜絹五疋,充歸糧,各勤修業。

    自是考功之試,永為常式。

    至開元二十四年,以員外郎李昂與舉子矛盾失體,因以禮部侍郎專知。

     貞觀初放榜日,上私幸端門,見進士于榜下綴行而出,喜謂侍臣曰:&ldquo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rdquo進士榜頭,豎黏黃紙四張,以氈筆淡墨衮轉書曰&ldquo禮部貢院&rdquo四字;或曰:文皇頃以飛帛書之。

    或象陰注陽受之狀。

    進士舊例于都省考試。

     南院放榜,張榜牆乃南院東牆也。

    别築起一堵,高丈餘,外有壖垣,未辨色;即自北院将榜就南院張挂之。

    元和六年,為監生郭東裡決破棘籬圻裂文榜,因之後來多以虛榜自省門而出,正榜張亦稍晚。

     開成二年,高侍郎锴主文,恩賜詩題曰《霓裳羽衣曲》。

    三年複前詩題為賦題,太學《石經詩》并辭,入貢院日面試。

    大中中,都尉鄭尚書放榜,上以紅箋筆劄一名紙雲,&ldquo鄉貢進士,李&rdquo,以賜鎬。

     《文貞公神道碑》,太宗之文。

    時征将薨,太宗嘗夢見,及覺,左右奏征卒。

    故曰,&ldquo俄于仿佛,忽睹形儀。

    &rdquo複曰,&ldquo高宗昔日得賢相于夢中,朕今此宵失良臣于覺後。

    &rdquo 高祖呼裴寂為裴三明皇呼宋濟作宋五德宗呼陸贽為陸九。

     高祖呼蕭瑀為蕭郎宣宗呼鄭鎬為鄭郎。

     裴晉公下世,文宗賜禦制一篇,置于靈座之上。

     白樂天去世,大中皇帝以詩吊之曰:&ldquo綴玉聯珠六十年,誰教冥路作詩仙。

    浮雲不系名居易,造化無為字樂天。

    童子解吟長恨曲,一胡一兒能唱琵琶篇。

    文章已滿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rdquo 元和十三年,進士陳标,獻諸先輩詩曰:&ldquo春官南院院牆東,地色初分月色紅。

    文字一千重馬擁,喜歡三十二人同。

    眼前魚變辭凡水,心逐莺飛出瑞風。

    莫怪雲泥従此别,總曾惆怅去年中。

    &rdquo 令狐趙公,大中初在内庭,恩澤無二,常便殿召對,夜艾方罷,宣賜金蓮花送歸院。

    院使已下,謂是駕來,皆鞠躬階下。

    俄傳吟曰:&ldquo學士歸院!&rdquo莫不驚異。

    金蓮花,燭柄耳,惟至尊方有之。

    韋澳、孫宏,大中時同在翰林。

    盛署,上在太液池中宣二學士;既赴召,中貴人,頗以絺绤為訝,初殊未悟;及就坐,但覺寒氣逼人,熟視有龍皮在側;尋宣賜銀餅,餡食之甚美;既而醉以醇酎。

    二公因茲苦河魚者數夕。

    上竊知笑曰:&ldquo卿不禁事,朕日進十數,未當有損。

    &rdquo銀餅餡,皆乳酪膏腴所制也。

     王源中,文宗時為翰林承旨學士。

    暇日與諸昆季蹴鞠于太平裡第,球子擊起,誤中源中之額,薄有所損。

    俄有急召,比至,上訝之,源中具以上聞。

    上曰:&ldquo卿大雍睦!&rdquo遂賜酒兩盤,每盤貯十金碗,每碗容一升許,宣令并碗賜之。

    源中飲之無餘,略無醉态。

     白樂天以正卿緻仕,時裴晉公保厘夜宴諸緻仕官,樂天獨有詩曰:&ldquo九燭台前十二姝,主人留醉任歡娛。

    飄搖舞袖雙飛蝶,宛轉歌喉一索珠。

    坐久欲醒還酩酊,夜深臨散更踟蹰。

    南山賓客東山妓,此會人間曾有無&r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