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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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使下人傳之,到今謂我以獨送下人雲者,豈成說乎?照訖講亦是試所,汝等以私劄往復,果是乎?且汝所謂我自取看雲者,亦可成說乎?汝之問啓中輪示諸人,又況送喝於我,以爲不忍爲之事雲,是果吾私自取見乎?大抵受講後送長單於史官,史官修正榜目,此一二所通行之事。

    吾安知汝之漏落申?長單而不見乎?』有聞曰:『講儒單子,聚之一處,移書榜目,初非吾所可箇箇考見者,惟獨居不人單子,擧行下人,持置吾前,實是十目所見者。

    汝若有一分驚駭之心,何爲不自汝手傳之,使迷劣下人,混送於堆積紛擾之中者,亦豈非巧計乎?寧有欲質可否而混淪送之,任其看與不看乎?今番捧講時諸試官,必先見講儒單子,次出講章,無他,欲知疊入與代講也。

    汝所謂越講後始見單子雲者,此豈非急於陰護,獨於此單,先越講而後見單子乎?書劄往復事,實出於交勉遺實才之意,初無指的送示汝之事,則下人傳示之路,汝自取見傳喝雲雲,尤是孟浪之言』雲。

    永僖當初越講,旣出渠手,到今面質之時,一辭粧撰,萬萬痛駭。

    象奎之講席酬酢,有聞之捧單與否,漫漶納招,請上裁。

    」判曰:「對質之肯綮,在於酬酢與受單之是實是虛而已。

    日時之差早差晩,受傳之或面或替,初不關於憑覈之本事。

    沈象奎酬酢事,永僖則曰以二更三更分,象奎則曰以夜漏將撤時,互相爭辨,終不歸一者,象奎所爲,可謂欲巧反拙。

    三四更之於撤漏時,無異於五十步笑百步,則渠何齗齗於日時早晩,而酬酢說話,不能別白辨正乎?永僖之言,渠果聽之,則是爲渠與永僖同去就之關捩,渠何敢問東答西乎?徐有聞受單事,永僖則曰以登時送單於有聞,有聞則曰以修正榜目時始見於堆積中,各主渠說,尙無一屈。

    有聞之見單,如在翌夕永僖徑出之前,則其爲罪固一般。

    兩囚所供,緊處無不漫漶,衍語極意唼唼,都是題外沒模稜之說。

    卿等名以獄官,豈敢以似此不成說之供,肆然捧入乎?從重推考。

    更爲反覆嚴問,期於究竟。

    」象奎、有聞再招後,與永僖各各面質,如前招。

    義禁府啓言:「沈象奎則旣聞申?冒赴之說,不卽索聞而緻討者,極爲可駭,徐有聞則設如渠供,晩始覺得,旣知之後,亦不能卽地聲討,亦難免緩忽之罪。

    竝照律重勘。

    至於尹永僖,則旣知逆孽之冒赴,至有捧講越栍之擧者,關係至重,有難輕議。

    更加嚴覈,斷不可已。

    」判曰:「尹永僖之被誣,卽用意越講一事,而諸試官中渠獨先捧,講後考單,則此爲渠昭脫之左契。

    考單見名之後,旋卽問策於沈象奎者,尤足以優有辭矣。

    爰辭謄在王府,玉石自可分別。

    有聞之書劄事,在於考單發言之後,則聲罪永僖,未必歸之敲撼,而向後事端,由渠未承批辭疏之越格頒謄。

    渠之要免緩討之謗,幹囑承宣,釀出葛藤之罪,焉敢逭也?永僖之向象奎說道,固分明,則永僖之言,豈可謂之無是乎?永僖則渠雖白脫於本事,書劄事受侮,比諸捧講事被誣,輕重果何如,則伊時徑出,疏不爲幷擧而預遏,自取納履之嫌,不可全然無飭,以公罪勘律。

    有聞則對諸試官所言之事,不問於永僖者,年少者處事,何乃不直乃爾?究其有心無心,永僖果有心乎,渠果無心乎?於是乎公私罪不難決,以私罪從重勘律。

    象奎則脫與不脫,不分明,要之,永僖無礙行世,則渠亦當無礙行世而已。

    翺翔於永平、金化之間,去遲來滯,惟渠所欲,節節痛惡。

    事當還發配,而渠有曾祖母、祖母之篤老,雖赴配,法典所在,自可旋宥。

    誠其核實之政,定配,依法典收贖,永削於仕籍之案,俾不與閣銜抄啓之列。

    洪樂遊不可獨置之竄謫,亦以告身盡行追奪,私罪勘處。

    」 ○海州、延安雹,大者如鵝卵。

    命蠲恤被災民人。

     9月7日 ○己卯,召見京畿觀察使徐鼎修。

    敎曰:「向者遣史官,慰諭陽川民人等,俾各恃而奠居。

    今則秋序向闌,蠲恤此其時也,而稍待者,道伯行部之反面也。

    今因還朝,詳問民情,與前聞不爽。

    陽川被災尤甚面裡,還餉身布蕩減停退,當依朝令擧行,而雖於不入停減秩者,必難如例徵納。

    還與布三分一停退,城餉捧留。

    富平、金浦、衿川、高陽等沿江邑面裡之被災尤甚處,與陽川雖有多寡之別,災處民情,遑急一般雲,拯濟之政,豈可一爲一否?右四邑勿拘面裡分等之恒例,一面一裡之中,另抄精査,依陽川例停減。

    數爻亦不必拘於三分二,雖折半以下,令道伯從便折衷排比,俾無一民向隅之歎。

    」 ○以尹永僖爲弘文館副校理,尋補鎭安縣監。

    敎曰:「一夫不獲,猶有推納之戒,況惜才奬拔之永僖乎?今若任渠閑遊,不卽收錄,是豈近日屢勤酬應之本意乎?副校理尹永僖牌招察任,俾廷臣知人無橫罹之冤,世無誤枳之類。

    」永僖違牌,敎曰:「前望點下,非謂別般奬勞,意在於人其人,旣取人其人,則宜施終始之恩造。

    」遂有特補之命。

     9月8日 ○庚辰,飭關西邊禁。

    義州府尹李東郁馳啓言:「本月初二日,鳳城甲軍等自淸城境,溯到靑水境,偸斫人二名,乘木桴一隻,自上流下來,甲軍等追逐捕得,結縛載船,斫斷木桴,散流江中。

    」敎曰:「彼人則沿江上下,前後巡檢,若是其勤勵,而我國則邊禁解弛,以四郡拱抱之木,徒爲偸斫之資,而莫之禁焉。

    以我國禁弛之故,彼人替行我國邊倅之事,如許邊倅,將焉用哉!備邊司嚴飭道帥臣。

    」 ○全羅道觀察使鄭民始馳啓,陳綿歉狀,請各司、各營納軍保布,限明秋純錢代捧,許之。

    敎曰:「此乃欲使南民無絮而忘其寒也。

    常賦猶如是許代,則下於此之綿納,無論京外,萬一依舊徵督,其可曰國有紀綱乎?又或富豪,都執營邑過路,使都下綿貴如金,如前此嶺南之爲,則惟此急於益下之苦心,亦豈不太相反乎?分付道臣。

    」 ○命停京畿、湖南、嶺南、湖西舊還,嶺湖南被水諸邑,給旱田災,還穀、身布竝停減。

     9月9日 ○辛巳,設九日製於泮宮。

     ○以洪仁浩爲司諫院大司諫。

     ○承旨閔台爀上疏,論尹永僖事曰: 玉署淸銜,善地墨綬,殆若無罪見原,有功酬勞者然。

    本院出納,素稱惟允之職,而初不封繳,金吾議讞,宜有曰殺之義,而又不覆難。

     命給其疏而遞其職。

     9月10日 ○壬午,以徐龍輔爲吏曹參議,尋以李勉兢代之。

     9月12日 ○甲申,齋宿于摛文院。

     9月13日 ○乙酉,行酌獻禮于璿源殿。

    英廟誕辰也。

    。

     ○召見內醫院三提調。

    上問尹永僖事於蔡濟恭,濟恭曰:「大臣體貌,異於三司,三司之所謂逆者,大臣曰不然則或恕之,三司之所謂可殺者,大臣曰不必殺則或宥之,近來爲大臣者,若或有此等說,則三司疊發,直驅之護逆之科。

    如是而大臣雖有意見,焉敢畢陳乎?」 ○領中樞府事徐命善卒。

    命善字繼仲,命膺弟。

    英宗癸未文科,乙未冬代理命下,洪麟漢挾鄭厚謙,以三不必知之說,沮格之,上下驚惋。

    於是宮僚洪國榮,求朝紳之能討麟漢者,麟漢勢張甚,莫有應者。

    命善乃以前參判,疏論麟漢之罪。

    英宗召見,大加褒奬,賜祭于其父,遂黜麟漢等,義理始定。

    及上卽位,眷遇日隆,比之翊戴之功,數年間歷九卿、戎垣,至領議政。

    上每歲於十二月三日,必召命善及洪國榮、鄭民始、金鍾秀等諸人賜饌,溫言殷勤密勿,謂之同德會,蓋其疏以是日入也。

    命善有榦局,機穎過人,故能斥絶鄭厚謙,而遂爲乙丙義理主人。

    至是卒,上嗟惜,敎曰:「此大臣事業,豈待辭敎而知之?百世之公議自在。

    此大臣狀德之文,非諡狀也,卽明義錄也。

    就此一部書,論其人可也。

    賵襚之典,已自內帑辦送,而禮葬緻賻,卽令有司,按例擧行。

    易名之典,何可過立銘旌日乎?令弘文館,不待諡狀,當日議諡。

    」弘文館議諡忠憲。

     ○以領敦寧洪樂性爲扈衛大將,吳載純爲判義禁府事,沈煥之爲吏曹參議,李喆模爲司諫院大司諫。

     9月14日 ○丙戌,持平韓商新、崔時淳、正言張至顯等,赴署經坐,稱病徑還,不詣臺廳,敎曰:「兩司朝房,卽古之城上所也。

    茶時於是,分臺於是,體貌無異臺廳。

    承牌詣朝房參署會者,忽不知去處,此取便也」,命重推。

     9月16日 ○戊子,命湖南道臣,道內名碩子孫之詩禮傳家者、窮居讀書以飭躬稱者、有膂力身手者,採訪以聞;穀多邑,依他道移貿之法,以其穀移貿於穀少邑。

    從京試官李冕膺之請也。

     ○兩司啓請尹永僖嚴鞫。

    敎曰:「雖不言申驥顯本事,若非驥顯之事,其子豈不可應講?不可以不言驥顯本事,爲禁令之外。

    」仍命還給其啓,諸臺及在院承旨竝削職。

     ○慶尙道觀察使鄭大容,馳啓鹹陽郡早霜雨雹狀,敎曰:「朝家於鹹陽之民,曲費心力,意有一分息肩之望,今年水災,最於七十州,而露結又最早,雹過又最甚。

    言念民情,如在目中。

    若不別施終始之澤,鹹民能不曰朝廷不承權輿乎?賙蠲之政,雖有判付指畫,而該郡則勿用他邑之例,然後予心可舒。

    諸般公賦私役,擧一郡拔例分等停免。

    」 9月17日 ○己醜,以李亨元爲司諫院大司諫。

     ○配忠淸都事韓用鐸于湖沿。

    用鐸之掌試也,帶入他邑奸吏,儒生等大疑之,奪其吏亂敺之,仍面詬用鐸,齊投瓦礫。

    用鐸不能禁,反多方調停。

    道臣以聞,上以其辱命貽羞,有是命。

    仍命儒生重繩,地方官、參試官、禁亂官等竝抵罪。

     9月18日 ○庚寅,敎曰:「臺諫以尹永僖事之語默,看作推諉之資,所見寒心。

    自今日兩司無敢呈病,雖齋日,亦無敢在家。

    」 ○以趙宗鉉爲司憲府大司憲,樸天衡爲司諫院大司諫。

     9月19日 ○辛卯,命尹永僖事,依申驥顯例設禁。

    兩司發啓,政院旣捧還給,兩司上疏自引,仍論政院之失。

    敎曰:「今此臺臣之疏,萬萬放恣。

    是豈敢若此之事乎?臺啓之還給,雖曰罕有之擧,原啓果成說乎?以不成說也,故行此罕有之擧。

    大抵近日之多費辭敎,非爲申驥顯父子,則況踈蹤之尹永僖乎?驥顯姓名之近不提及者,都出於靜帖之意,靜帖雲者,亦非疲於噂沓,爲此漫漶之政令也。

    攻驥顯者,輒藉所重,則向者傳敎之一番明白敷示,斯其足矣。

    厥後仍又嚴飭廷臣,更勿發口,則驥顯子?之觀科,未知爲大不可矣。

    設有峻攻驥顯者,欲禁?之應擧,亦豈必竝論捧講之試官乎?輕輕論斥,猶過矣,況加之以護逆之名,請之以嚴鞫之律乎?擧措自有本末,訟理亦分首從。

    驥顯自在,而永僖先被驥顯所不被之律名,朝家之設禁嚴責,烏可已乎?設令永僖眞有護逆之跡,越栍者旣冒厥目,則受單之徐有聞、講確之沈象奎,焉逭知情不告之律乎?若發永僖之啓,則當竝與有聞、象奎論列,有聞等終不下手,獨於永僖若此,臺臣事無狀。

    國體王綱,雖雲掃地,若一任諸臺之所爲,則其可曰有國體乎,有王綱乎?臺諫亦有臣分,則聞今日之嚴敎,焉敢以還給還持去等說,作爲處義,登諸章疏乎?此臺臣朝著淸明間,決無遞免之理。

    原疏還給,在院承旨,一竝遞差。

    此後無論上疏啓辭,屬於尹永僖之事,依申驥顯例設禁事,分付三司及各門守門將。

    」 ○飭諸道宮差、屯監白徵之弊。

    全羅都事申獻朝,歸陳宮房土地、軍門屯田之弊,敎曰:「公賦正稅,猶軫民弊,別給田災,況宮房莊土、營門屯田乎?京去宮差、或屯監輩,不識今番飭令,若或依前摠討索,緻有濫徵白徵之弊,宮差、屯監等,一依年前所下傳敎,直自巡營,以所定法令嚴繩。

    」 ○司直愼基慶上疏曰: 荒政之大者,莫過於節用而省費,損上而益下。

    禁酒祛大釀,以裕民食;俵災給內分,以爲實惠。

    水原民戶勞來之政,留置本府田稅,量宜發賣,略倣賑飢法。

    科擧之弊,指不勝數,校院之爭,令人代羞。

    此無他,不講《小學》之緻也。

    京而四學,鄕而都會,誦是書占初解之法,猗歟盛矣,挽近以來,絶無敎誨誦習之人。

    如此而民俗何從而美乎?今番科試,飭講《小學》,或有曲禮爲典禮,親指爲視指,豈非官師之責乎?臣意則內而四學,外而列邑,各別勸課,俾嚴黜陟,課講居殿者,京則不得赴陞學,鄕則不得齒儒案,則京之遊蕩子弟,鄕之畏身役者,必將歛袵勤學。

    訓局數百年敎鍊兵力,精銳爲一國之強卒,而其料布稍厚,足以資生,軍簿無不實之患,而最可悶者,凡試才沒技者,有賜第之例;行伍拔身,自古美典,而今則惟以得中者賜第。

    一失其料,在渠非所願,在國家徒失軍丁,此豈非公私俱失耶?伏願下詢廟堂,如有超等者,代以厚賞,勿許賜第,則精銳之士,可爲捍禦之用矣。

    不量國力,而京司之養兵太多,則其害必至於毒民,此理勢然也。

    列邑之兵,無一可恃,故京中營門之設,轉爲七所。

    惟彼守摠兩營,有其名而無實效,兩營屯田,在在有之。

    秋成後猾校健卒,惟以多歛網利,爲能事,民不堪命,而至若屯牙兵之役,實有偏苦之端。

    奴牙兵之三鬥米、良牙兵之六鬥米,來納之際,厥數倍入,貧民一入,每每逃避,一民逃避,則一村騷擾。

    今以屯田濫收之弊,牙兵偏苦之怨,北城軍餉之還,畿民漸至莫可救之境,兩營之害,胡至此極?伏願博詢廟堂,屯田收稅,本官擔當上納,而營門校卒,切勿差送。

    我國郡縣之制,或因形便,或因關阨,以爲犬牙相制之勢,而至若道裡隔遠,爲弊滋甚者,亦不可不從民願而釐正之,英陽、順興等邑是也。

    永豐舊縣在安邊一隅,相距數百裡,周以高山,中開大野,數千戶居民,極其富盛,而官府絻遠,有冤莫訴。

    伏願下詢廟堂而善處焉。

    古之密城縣,在尙州、醴泉之間,不知何時革屬於尙州。

    中間又分丹密四面,付之尙州,多仁四面則屬之醴泉,距兩邑治,皆爲百餘裡,而八面居民爲七千戶,土壤饒沃,鳴吠相聞,邑治舊基、官吏子孫,至今尙存。

    以地勢言之,則醴泉之於多仁,超越龍宮,三江間之,丹密之於尙州,道裡夐絶,二江限之。

    以關防言之,則萊府直路,摠會於兩界之間,正是一路之要衝也。

    比安、鹹昌、尙州、醴泉之間,殆近二百裡,而公然虛曠。

    粵在龍蛇,倭奴長驅,蓋緣此路之無藩蔽把守故也。

    若使其時預置一郡,阻萬景、飛鳳兩山之固,挾渭水、洛江三津之險,屹然築城,以死固守,則豈敢衝突蹂躪,若是之慘乎?密城復邑之願,萬民如一口。

    民情如此,則縱有些少難便,豈可遲疑未決乎?糶糴之設,爲民之大政,有國之美制,而法久而弊生,兩南穀簿,虛錄過半,空殼又多。

    以此之穀,其何能有賴於兇歲?今若量宜減去元還之數,精捧餘存,以爲有用之穀,均分貧富,無偏苦之患,則似爲便好。

    雜技之害,投錢尤甚。

    上自搢紳子弟,下至閭巷匹庶,賣舍鬻田,破産傾財,末乃行已不正,賊心漸長。

    伏願亟下明敎於京外,使一民不敢冒禁陷罪,而其造作投錢,放賣牟利者,亦爲嚴禁。

    廢四郡,數百裡幅員,地多美材,生死足賴。

    界以大江,天限南北,則未知何故曠棄?世宗朝四郡開拓,肅宗朝二鎭復設,旋置旋罷,必有其故。

    伏願依肅廟朝故事,先設二郡,使窮民之無依者,流民之懷土者,聞風趨附焉。

    水車之制,所費不多,而其利至博。

    臣聞其制度,則車之大者,導水於三丈之高,小者可導一二丈雲。

    八域之內,川深而地高者何限?若使此制一行,土無不收之處,旱不爲災,農必歲登,豈非利民裕財之一大根本耶?伏願訪採深知其制者,先制八車,頒賜八路,以爲廣布博利之道焉。

     批曰:「糜財銷穀,莫甚於酒,卿言果好。

    禁其太過,卽有司存焉。

    災結事,無論內分外分,旣皆付之於方伯,今何別有知委?水原新治儒戶、匠戶、奴婢戶等新接之類,依發賣例周給事,已給十年之復,更畫助業之財。

    此後接濟,在該府使周章料度之如何。

    守摠兩營事,非猝乍間廟堂稟處之事。

    屯稅之弊,才有別下飭敎矣。

    各道還穀之多寡不均事,豈待卿言而知之?卽目下爲民救弊之指先屈者。

    然而裒益之政,姑未見一新,而有刮目之效,更欲十分留意矣。

    雜技中投錢之弊事,士夫亦皆陷汚雲者,一言而蔽之曰羞恥事。

    家各有父兄,而厥父兄視之不禁,寧不爲世道寒心處乎?京外《小學》講申飭事、沒技軍兵賜第代厚賞事、嶺南之密城、北道之永豐復設事、廢四郡中先設二郡事、水車事,竝付之廟堂,可以申飭者申飭,可以稟處者稟處。

    卿以耆耋之人,自經一番筵對之後,頻陳無隱之言,其誠可嘉。

    卽令該道,優給食物。

    此後如有可言之說,須如前勿怠也。

    」 9月20日 ○壬辰,以洪檍爲禮曹判書。

     ○以李緻中爲漢城府判尹。

     ○慶尙都事金啓洛,歸陳尙州、居昌、晉州還弊,命晉州還餉,二留二分,著爲式。

    尙州穀,量宜作錢;居昌穀,分數錢捧。

     ○特放湖西殺獄罪人金啓孫兄弟。

    啓孫,全州民也。

    其父被踢於人,一夜緻命,發告成獄,冤家尋得放還而逃匿。

    啓孫與其弟聖孫,袖鐵槍短刀,經年追蹤,刺殺於魯城地。

    忠淸道臣以聞,敎曰:「觀此文案,其孝絶可感,其情絶可惻,其心絶可悲,其誠絶可憐,其意絶可奬。

    有一於此,在法當恕,況兄弟二人,兼有五者之卓行,而朝家若等閑看過,而循例傍引於擅殺讎人杖六十,及究覈前擅殺讎人減死定配等律文,則其可曰導俗敦風之政乎?大抵目擊光景,當下挺身,而不顧一己之死生,必報乃已者,往往或有之,啓孫等則造利刃,各藏懷中,積費許多歲月,積費許多商量,迨其讎人酌處出獄之時,近在則近守,遠去則遠隨,畢竟兄弟,倂手復讎,而先刳者兄也,次刺者弟也。

    讎人旣殺,兄弟又駢首自現於官府,以請其按法就死。

    古人所謂慷慨殺身易,從容就死難者,非啓孫兄弟之謂乎?渠等事蹟,雖載之《二倫行實》,未知有汰哉之嫌。

    分付錦伯處,啓孫等卽爲放送,招緻營下,謄給判付,仍爲交付於原籍官全州牧,亦令道伯,觀渠地處,別加收錄。

    以湖南之文明,必有人才之積薪,故京試官之還朝也,詢及本道人才,至有出擧條下諭之擧。

    未數日,見此啓孫等文案,啓孫亦非人才乎?尙記昨年申汝倜事文案及銀愛事文案。

    伊時別加稱奬,渠輩亦無非人才。

    推此尤可知搜訪之不容緩。

    意在導俗敦風,宜卽廣示道內。

    」仍令本曹,枚擧此案及判付,下送于完伯,須卽宣布。

     9月21日 ○癸巳,召見時原任閣臣,命禦眞圖寫擇吉日擧行。

    先是內閣啓言:「禦眞圖寫,間十年擧行,曾有先朝定式,而辛醜有敎曰:『追先朝已行之規,寓今日紹述之意。

    自今伊始,每十年寫一本,而依宋天章閣奉禦眞之例,奉安于奎章閣。

    』今年爲當次,請稟旨。

    」至是許之。

    敎曰:「設都監張大,隻閣臣與尙方提調擧行。

    」仍命閣臣蔡濟恭、吳載純、徐榮輔監董。

    載純上疏辭,以樸祐源代之。

     ○嶺南京試官徐榮輔歸奏曰:「豐基、順興等邑,有會簿田米,以租換捧者,不知在於幾年之前。

    近來以其租,不可以準米也,又令還本色,非土産而轉貿他境,民將不堪。

    」敎曰:「何聞之晩也?捄民倒懸,多寡不須論。

    」仍命該道作租。

     9月22日 ○甲午,命畿內各邑,貿置穀二萬四千石,糶糴取耗,以資園幸時需用。

    從京畿監司徐鼎修之請也。

     9月23日 ○乙未,平安道兵馬節度使李漢豐馳啓,論西林等五鎭還穀朽腐狀,請鎭將置罪,上以其年久,命蕩減其塵土朽腐之穀,鎭將勿問。

     9月24日 ○丙申,將展謁思陵,敎曰:「先朝丙辰,展謁思陵,今近六十年之後,又謁是陵,敢不追述先朝已施之故事乎?」仍命緻祭于海平府院君鄭眉壽、礪良府院君宋玹壽、驪興府夫人、敬惠公主、班城尉姜子順、錦平尉樸弼成墓。

    礪良府院君墓,竪短表,置守塚二戶。

    又命緻祭于寧陽尉鄭悰墓。

     ○江原都事尹緻性,還陳關東民弊四條。

    一曰,嶺西京納布綿,許以純錢代納;二曰,楊口白粘土添價;三曰,洪川耳牟還作錢;四曰,通川雇馬錢蕩減。

    竝從之。

    敎曰:「切可矜者,東民之偏疲,切可惡者,分院之肆虐。

    分院燔造,不過爲廚院進供之需,而近來則所謂甲器也、畫器也,許多名色,無非昔無而今有。

    亦無一鉢一楪之用於進供者,則如是爲弊,無義莫甚。

    自今白土進排,往復廚院,査實減定,萬一又復如前,當該監燔官,卽其楊口地方定配,令廟堂嚴飭。

    」仍令畿伯,知委廣尹,査探分院之作弊,奇巧製樣之冒法潛造與否,別遣摘奸,如有執捉,一竝屬公後狀聞。

     9月25日 ○丁酉,詣思陵,行酌獻禮。

    命海平府院君子孫儒生具巾服,進參於緻祭時。

    鄭氏十一墳,命陵官一體檢察,俾禁樵牧,載之陵誌。

    召見鄭運耆等慰諭之,仍除運耆本陵參奉。

    又命錄用寧陽尉、礪良府院君後孫。

     ○禦製七言四韻律詩,揭闆齋室,命隨駕諸臣賡進。

     9月26日 ○戊戌,遣承旨,緻祭德興大院君墓。

     ○思陵幸行也,駐蹕於松溪橋,命別隊馬兵,先馳赴晝停所。

    別將任屹使人控馬,挾二隷過駕側,命屹畿沿定配。

     ○忠淸道觀察使樸宗嶽,上疏請洪州等三十一邑砲保軍布純錢,淸州等二十三邑砲保,參半軍布純錢代納。

    上以民情爲重,特施之。

     ○判下上言二十四度。

     9月27日 ○己亥,展拜于景慕宮。

     ○奎章閣啓言:「禦眞圖寫時,諸臣有入瞻奉審之禮,而謹考各年前例,則肅廟癸巳草本奉審時,時原任大臣、國舅、都尉、二品以上、承旨、諫長、玉堂一員進參;上綃奉審時,時原任大臣、文武二品以上、六曹堂上、時原任玉堂四員進參;標題書寫時,時原任大臣、宗臣、文武二品以上、曾經玉堂、曾經兩司中帶軍銜人奉審。

    先朝甲子,正本粧軸後,時任大臣、藥院都提調、禮判入瞻。

    癸未正本粧軸後,大臣、備局堂上、編次人、諸承旨、經筵特進官、玉堂上下番入瞻。

    癸巳初綃本奉審時,奉朝賀、時原任大臣、六卿、諸承旨、內局提調進參。

    上綃奉審,隻都監堂上入瞻。

    標題書寫前一日,奉朝賀、時原任大臣、九卿、備堂、諸承旨、在京玉堂、正一品宗臣、都尉、兩司長官及二品中入來人、曾經玉堂中來待人進參。

    癸醜、丁醜兩年,則遍考日記,無入瞻諸臣載錄者。

    蓋癸醜日記,乃是追後補錄者,則其踈略,固應然也。

    丁醜禦製中,旣以禦容事有敎,則當時編次人及近臣,想必入瞻,而日記無所見。

    此亦必記注踈略,而今無從他考見之路。

    當甯禦眞圖寫時,草本奉審,時原任大臣、閣臣入瞻。

    標題書寫時奉審,時原任大臣、閣臣、備堂、都尉進參。

    今番則依何年例磨鍊,而又謹按肅廟癸巳草本奉審時前一日,以文武宗臣、屢經入侍人及曾經玉堂人,自政院抄啓矣。

    請稟旨擧行。

    」敎曰:「儀文務從省約,明日草本圖寫,兼行上綃始役,而入瞻諸臣則抄啓之式,古今異宜,今番草本入瞻,時原任大臣、閣臣、宗親、儀賓、政府西壁、六曹長官入參。

    正本卽陪安於所重處之本也,儀文不可草草。

    時原任大臣、閣臣、宗親、儀賓、文蔭正卿以上、武臣、將臣、玉堂入參。

    」 ○兩司請寢諸儒停擧、臺臣竄配、門將禁疏之命。

    獻納李庚運又言:「各門守將,雖非冒禁之疏,或慮疏槪之攙入禁語,至有按劍當閽之擧,大損國體,有駭聽聞。

    」批曰:「名以臺閣,名以聯箚,其爲不誠,近於不敬,減一等之典,在諸臺可謂寬典之寬典。

    焉敢以爲日稍久,謂可開口覘視,如是無難爲說者?爾之事已萬萬未安。

    況竄配,若有徑放之擧,則幾百年臺風,將至掃地,是可忍乎?門將事,誠有是也,大非設禁之本意。

    堂堂言事之疏章,爲門將所阻搪,豈有如許事體乎?此兵曹堂上不能申飭之緻,近日入直堂上推考。

    此乃事體之扶植處,欲扶植,禁令之堅守處,欲堅守之意也。

    若或因此飭敎,竝與禁令,一毫解弛,則騎堂之重勘,門將之當律,斷不饒貸,此意嚴飭。

    」 ○稷山縣閪失殿牌,忠淸道臣馳聞,諭曰:「如非刑不酷政不刻,雖以本邑孔道悍頑之俗,寧有如許之事乎?治蜀宜嚴不宜寬,而嚴亦有許多般,則不知制俗之時措,必有先自所失,故以緻奸民之作奸。

    似此守令,何拘法典?欲以見失本律勘處,而猶慮頑俗之因此不戢,姑不處分,使之刻期捉納,限內未尋得,依例改造。

    」縣監李儒修,政尙苛酷,故有是命。

     9月28日 ○庚子,禦書香閣,圖寫禦眞上綃。

    奎章閣啓言:「謹稽先朝甲午一本冠帶,辛醜一本冠帶;癸醜二本,一本袞服,一本冠;甲子三本,二本冕服,一本袞服。

    癸酉後五年丁醜二本,一本絲笠道袍,一本冠。

    癸未一本遠遊冠,癸巳二本袞服。

    當甯辛醜禦眞服色,用袞服。

    今番則以何年例擧行乎?」敎曰:「先朝寶齡五十歲禦眞,始具冕服。

    予則今年姑未及先朝冕服之歲,用絳紗袍。

    」上謂入瞻諸臣曰:「不設都監,蓋出於不欲張大之意,而更思之,後來亦當有此等事。

    予今不重其事,則後來之人,將無以取則,故稍尊事面,聊以示法於來後矣。

    」 ○禦暎花堂,行瑞蔥臺試射。

     ○平安都事金方行,歸陳道內弊瘼,民庫最爲弊源。

    又言:「忠壯衛、忠贊衛,乃是戰亡及功臣子孫充定者,而因京司嚴督,順安縣加報甚多,爲弊無窮。

    竝命道臣,拔例蘇捄。

    」敎曰:「忠翊等衛定式蠲貢之後,此輩以名色之稍異,雖不一例免貢,非功臣非死節人之後,而毒被不幹之侵漁,寧不矜悶?嚴飭本道,戊寅詳定外,更勿擧論。

    」 ○黃海都事柳星漢,歸陳弊瘼鹽盆、屯田、軍丁及癘疫邑報漏落等事。

    上召見問之,仍命廟堂稟處。

    左議政蔡濟恭奏曰:「星漢所陳,太煩屑。

    如欲施行,便是更張。

    漢文帝曰:『言不可用則置之。

    』臣以爲此亦置之爲宜。

    」 9月29日 ○辛醜,有鄭太乙者,以非寺奴而見侵,擊錚訴冤,刑曹覆奏,太乙非寺奴是實。

    敎曰:「今番査正,出於爲民捄弊之至誠苦心,因此反緻繹騷,朝家不免欺民,寧不瞿然?」仍命諸道,無得憑藉査正,冒侵良民。

     ○以金方行爲成均館大司成。

     ○八道進頹壓戶恤典數。

    〈京畿九百四十二戶,恤雎?六百三十七石零。

    忠淸道六百四十八戶,恤雎?三百八十八石零。

    全羅道二千一百六十九戶,恤典米一千二十二石零。

    慶尙道一千六百三十八戶,恤雎?一千十石。

    江原道一百三十八戶,恤典米六十三石零。

    黃海道三十一戶,恤典米十四石零。

    平安道一百八十一戶,恤典米八十四石十鬥。

    鹹鏡道三十三戶,恤典米十五石零。

    〉 冬十月 10月2日 ○癸卯,禦丹楓亭,行抄啓文臣親試及試射。

    諸文臣多不能射,命罷試。

    仍命諸文臣分直慕華館、鍊戎臺、城北屯、北營、訓鍊院,使之肄射。

     ○賜祭故府院君具思孟、判中樞鄭世虎、府院君樸應順墓。

    以其墓近於思陵輦路也。

     10月3日 ○甲辰,吏曹參議沈煥之罷,以徐龍輔代之。

     ○鹹鏡道觀察使李文源,以吉州、明川、富寧、鏡城等四邑水災狀聞,命漂頹民戶,竝蠲身布。

     10月4日 ○乙巳,敎曰:「西平府院君韓浚謙墓碑,載孝廟禦諱,故先朝命建閣以覆。

    今聞傾頹。

    令畿伯改建。

    」 10月5日 ○丙午,配魚用謙于畿沿,仍命許贖,施禁堂鄭存中等不敍之典。

    先是用謙以宗廟大祝,將赴齋,路遇宰臣金持默,不下馬。

    持默杖其帶隷,用謙以帶隷被杖,爲不潔,仍不赴齋。

    下理供以實。

    判曰:「帶隷被杖,何關渠淸齋,敢以不成說之語,肆然納供乎?聞有篤老之親,以畿沿徒一年定配,許令收贖。

    」又敎曰:「用謙供辭,不近常情。

    如渠負罪之蹤,跳踉若此,而堂堂王府,徒仰渠口,禁堂亟施不敍之典。

    」 ○持平崔重圭啓言:「向日兩司聯箚,蓋出於嚴隄防之義,則其在同臺,尤當齊聲之不暇,而屢次發通,終始巧避,隻以見阻之疏,作爲免謗之資。

    請前大司憲申應顯、前持平金憬亟施刊削之典。

    」又啓言:「荒年民惠,災政最重,而當其俵災之際,該吏加報守宰,守宰加報營門,營門加報備局。

    及至分給,自營門下至該吏,次次除半,盡歸私橐,徒損經費,民無實惠。

    請自今年,諸道災政,別遣繡衣,公平分給。

    」批曰:「申應顯、金憬等事,以匿書姓名之有違不易之格例,不與之聯名,可奬而不可罪。

    斯速停啓。

    末端事,名以巡營,寧有除半之理,而雖欲別遣繡衣監俵,豈可以一繡衣,遍行三百六十州,面面裡裡,逐夫俵給乎?敬差官猶以有弊,昔有而今無,況繡衣乎?固知防弊之意,決是難從之請。

    不允。

    」 ○正言樸崙壽啓言:「僚臺以門將禁疏事,旣發新啓,而及承聖批允從之敎,隻在禁條之外。

    伊後詣臺之臣,固宜聯箚,而禁疏事停啓,頒示朝紙,大駭聽聞。

    請停啓臺臣,施以譴罷。

    月六登對,法意有重,賓筵稟停,殆至月餘。

    見今秋農失望,區畫施設,不宜少緩。

    請令廟堂,無曠日次,依例登對。

    三水、甲山、利城、端川等四邑,受傷於久雨,被災於早霜。

    目下民情,無異慘歉,請令廟堂,別究賑恤之策。

    國法最重於懲貪,故犯之者,雖蒙疏釋之恩,銓家不敢循例照擬,乃所以重其法也。

    前郡守申曮,罪犯不輕而重,乍竄旋宥,曾未幾何,而旬日以內,隨政輒擬,殆若無故者然。

    請當該銓長,從重推考。

    百歲老人申義淸摠管之特除,布帛之優給,固知出於尊年惠養之盛德,而其子秉權,則地是寒微,人又蠢騃,收用有命,恩典屑越,而至於敎官之職,自是蔭路之淸選,不可人人而濫授,銓曹遽然擬入,有乖官方。

    請敎官申秉權,亟令遞改,當該銓官,從重推考。

    」批曰:「停啓臺臣事,可停則停,焉有一發不敢停之臺體乎?次對事,近因大臣之逐日造朝,廟謨無一事半事之滯留者,而言則是矣。

    北道四邑事,日前已有別諭於道伯,而更令廟堂,申飭該道,以賙賑之策,論理狀聞。

    申曮擬望事,所坐稍異於贓汚,而向以魚用謙事,處分未久,又焉敢若是?當該銓官事,極爲駭然,不可例推而止,緘辭從重推考。

    敎官申秉權改差事、及銓官推考事過矣。

    其地處足可無礙。

    況敎官,異於寢郞,曾有調用之格例,又況有特敎乎?爾旣曰屑越,區處何難?申秉權,令該曹出六區處。

    」 10月6日 ○丁未,兩司以收還諸儒停擧、申應顯等刊削、亟寢說禁之令、竄配臺臣宥還、停啓臺臣譴責等事,連啓,敎曰:「導之使言,則屬於禁令之啓,鎭日發出,無此則不敢爲他語,乃使來言之意,反啓杜言之漸」,遂命還給。

     ○以閔鍾顯爲弘文館副提學。

     ○命湖西奴貢,竝以純錢定式。

     10月7日 ○戊申,禦眞告成。

    禦書香閣,命諸臣入瞻行禮,命安禦眞于奎章閣之宙合樓,仍詣景慕宮展拜。

    藏禦眞小本于本宮之望廟樓,依英廟藏小本於毓祥宮之奉安閣故事也。

    監蕫諸臣施賞有差,摠察閣臣蔡濟恭廐馬面給,監蕫閣臣樸祜源、尙衣提調鄭昌順、徐浩修、副提調徐邁修豹皮賜給,都廳閣臣徐榮輔堂上三品職陞遷。

    敎曰:「知事尹東暹,七十二歲書寫,八十二歲又書寫,筆力逾健,豈不希貴?衣資食物優給。

    戶曹參議曺允亨,以桂坊舊僚,年近七十,尙在緋玉之列,摠管擬入。

    」 ○以徐龍輔爲吏曹參議。

     ○入直閣臣李晩秀啓言:「摹天之盛儀順成,覲宮之淸蹕穩旋,慶祿滋至,歡忭普切。

    」批曰:「追先朝癸醜故事,今年又圖一本。

    雖或爲述先之一端,而十年之間,政敎有日隆之效,世道有日新之美,時象有日靖之幾,民庶有日康之喜歟?夷考之則依舊,而徒有星星者爲皓,畫工毫端,雜用粉彩,可愧又可呵。

    然小本一本,藏于景慕宮之望廟樓,以替定省之禮,以寓瞻依之思,而餘一本,又將藏于顯隆園之齋殿,此所以欣然有得者也。

    」 10月8日 ○己酉,雷。

    減膳求言。

     ○掌令樸瑞源啓言:「忠淸右道掌試,可知其不嚴,宜罷榜。

    愼基慶疏,多褻瀆之語,宜罷職。

    」批曰:「罷榜事,問大臣處之。

    愼基慶事,草野耆舊之言,何必深看?」 ○承政院啓言:「經筵久輟,講稟徒爲文具,館銜遂作冗官,媕婀之習,日甚一日,竝與懲討大同之論,而幾乎廢閣,滔滔一世,便作無言之朝廷。

    日前飭敎,出於來言之盛意,而必使今日進一言,明日論一事,殆若學舍生分日立課者然,雖有能言之人,係是難繼之道,畢竟猥雜之奏,難免苟充之譏。

    殿下所以督責者,恐不如積誠求助之爲得也。

    事關嚴討,設爲禁條,堂堂言路,付諸目不識丁之一武夫,取舍出納,任渠所爲,卽此一事,恐爲杜口鞘舌之大關捩。

    名器者,人主勵世磨鈍之大柄也。

    近年以來,躁競成習,僥濫爲事,腰金頂玉,遍滿朝著,而文學政事,指不多屈。

    銓長何等要顯,而素乏踐歷之人,無難擧似?中批在所難愼,而凡其內外之職,或多濫恩。

    蔭路初仕,卽他日字牧,不可人人而輕畀也。

    名以鄕薦,聞有夤緣圖得之流,補以門功,不無猥瑣不稱之弊。

    使此輩畀民社,其能效分憂之責乎?紀綱不振,有以賤淩貴之歎,奢汰漸滋,有民窮財竭之弊。

    鍾鼓玉帛,非不燦然有章,而實效未見,治象無覩,其在應天以實不以文之義,得無歉於聖衷乎?惟聖明益復警惕,大加振刷,亟軫轉災爲祥之道。

    」批曰:「臚列時政諸條,何事何人之指陳,雖未一一領會,言則無非切實,當體念矣。

    經筵一事,非倦也。

    向於前玉堂李義鳳入侍也,始說盡本意,蓋義鳳以冑筵舊僚,初登玉署橫經之席,故不可不以不忍言之事,一言之故耳。

    言語異於文字,廷臣不惟不知,如爾等在近密者,亦尙昧昧,又不得不略略申諭矣。

    至於上疏門禁事,爾等之言,非不好矣,處分亦豈得已乎?一門將搪三司之疏,古豈有是?三司若承順,則禁令自歸於還寢,爾等須言於三司也。

    」 ○玉堂上箚,以勤聖學、開言路、嚴懲討、振紀綱、恤民隱,爲修省之方,優批嘉納。

     ○兩司聯名上箚,以承宣不知繳還覆還之義,臺閣不知面折廷爭之風,喉舌不通,耳目將塞,爲緻災之本,敎曰:「毋論大中小事,一臺諫可爲之者,輒皆聯箚,非古法」,飭政院嚴禁。

     ○左議政蔡濟恭,上箚請備鼎席曰:「王綱日輕,而威之者誰歟;公議蔑如,而董之者誰歟;搢紳之間,廉風掃地,而紏之者誰歟;士夫之家,文種殆絶,而化之者誰歟;蔀屋之中,怨咨頻興,而懷之者誰歟?」批曰:「王綱也、公議也、廉風也、文氣也、民憂也,卽今日時政之先屈指、先用力處。

    其威之董之紏之懷之之方,望卿擔着承弼之地。

    」 ○上謂蔡濟恭曰:「偏聽生奸,獨任成亂,卿於予,豈有是慮?」濟恭頓首謝。

     10月9日 ○庚戌,雷雨。

    常參,仍行次對。

    左議政蔡濟恭曰:「竿頭進步,莫如從聖質不足處猛省。

    《詩經》《淇澳章》瑟兮僴兮,朱子釋之曰:『瑟,嚴密貌;僴,武毅貌。

    』竊覵聖上,凡於政令施措,所不足者武毅也。

    以其不足於武毅,故王綱有日輕之慮,國政多委靡之漸。

    如是而安可望赫兮咺兮,終不可諼兮之效乎?」上曰:「卿言可謂頂門藥石。

    大抵時象之如許,由於王綱之不振,其流之弊,自歸於委靡。

    然今之時,異於古之時。

    所謂士夫樣子,恰如大冬燠室之中,擁衾呵凍之癃老者,此而過施霜雪之威,則豈特有何草不黃之歎而已乎?以是之故,知喣濡之爲病,而不得用大承氣湯。

    中夜興思,未嘗不有時蹶然。

    當此薦雷修省之辰,盛陳奮勵之義,其言卽對症之萬金良方,當體念矣。

    」 ○大司憲趙宗鉉啓言:「承宣承順,臺閣寂寥,全無懋實之意。

    臺啓還給,將啓無窮之弊,有非貽燕之謨。

    」批曰:「勿煩。

    」又啓言:「俵災,大政也。

    營邑分排,務歸均一,吏緣爲奸,不無其弊,而日前臺啓,除半二字,守令尙不忍爲,況按道之臣乎?語極駭聽,請持平崔重圭罷職。

    」批曰:「固知出於生踈,卿言亦是。

    依啓。

    」副提學閔鍾顯等啓言:「朝廷之所重,莫過於廉恥;士夫之所尙,莫先於名節。

    近日搢紳之間,名節刓弊,廉防壞喪。

    由其自待也甚輕,故亦不能見重於人。

    雖以日前臺臣所論災結事觀之,擧一世方伯守宰,置之於蔑廉汚名之科。

    其言雖不足責,其爲世道之憂則大矣。

    伏願培養廉恥,扶植名節,俾朝廷有煥然改觀之美。

    」又啓言:「臺閣論啓,事體自別,停連之間,一付公議。

    雖以君父之尊,豈可指揮於其間哉?其言可用則惟當嘉奬採納,其言不可用則亦當置之,以盡優容之方。

    日前臺啓還給之命,實爲萬萬過中之擧。

    伏願亟寢成命,仍令還入而賜批焉。

    」又言:「冬雷之憂,最在嗣歲,儲穀之方,不容少忽。

    」竝嘉納。

     ○以鄭昌順爲禮曹判書。

     ○校理李晴上疏曰: 夫以殿下聰明睿智之聖德,觀今日在廷諸臣,莫能對揚其萬一,則獨運神機,低視群下,勢所必然,而以大舜之德,猶有取諸而爲善,豈當時之人,皆賢於舜而然歟?舜之所以爲舜,正在是矣。

    且以卦象言之,天氣下降,地氣上升,則爲《泰》,天自在上,地自在下則爲《否》,《否泰》之機,隻在於上下之交不交耳。

    此臣所以有憂於乾綱之太亢者也。

    爲今要道,惟在擇材分任,而庶官庶務,乃反躬親,則萬目雖擧,大體有損。

    聰明旣繁,神精易損,則聖上雖有樂此不疲之誠,而實有欠於保嗇之道。

    殿下縱自輕,其奈宗廟與殿宮,何哉?竊觀近日言者,有所論列者,輒伺上意之所向,以定義理。

    天下義理,至公至正,自有不易之定分,則隨時變易,惟以承順爲事者,是豈義理之正哉?爲官擇人,所以供天職而爲民生也。

    我殿下苦心摯意,非不懇至,而用捨之際,不能無顔私,進退之間,或參以恩愛。

    材器之當否,或未暇愼簡,德望之高下,或未及銓察,倖門漸闢,吏道多雜。

    方伯有罪,還以方伯補外,守令有罪,還以守令補外,人或以濫職爲言,則更加其職,若有厭避於內職者,則輒畀膄邑,淸朝官職,便同戲劇。

    傍觀者不以爲榮,當之者亦不自安,是豈古聖王重爵祿之義哉?益加勉旃,以爲應天以實之道焉。

     批曰:「言皆好矣,當留意。

    至於低視群下雲雲,予雖否德,深戒此弊。

    如西北遐蹤之登筵者,必以上番兼春秋、下番兼春秋呼之,未嘗斥呼其名姓,非爲渠也,卽爲職名也。

    況進於此之群僚乎?但爾等在三司之列者,往往有自侮自輕之人,不欲一任其所爲,或不無隨處較正之事,爾則還認爲低視乎?然爾言亦未必不爲藥石,當加勉。

    」 10月10日 ○辛亥,先是臺臣韓永逵啓言:「聘則是妻,奔則是妾,古今之常經,而儒生黃鍾五,再娶於李姓之家稍久,謂以地閥不敵,勒降爲妾,有乖風化。

    」上命禮曹査問,是實。

    乃命大臣、禮曹、刑曹議之。

    左議政蔡濟恭議曰:「人之道,莫大於五倫,而夫婦,五倫之一也。

    於此而一有隨意變通,則是五倫隳也,人得以爲人乎哉?今此黃鍾五之娶李女也,旣婚書矣,納采矣,奠雁矣,醮禮矣。

    二月結婚,六月行新禮,則其間五朔,當以待妻之禮待之,鍾五之子婦,當以尊姑喚之,其倫紀之重,爲如何哉?降妾之言,始發於六月新禮之日,則其前五朔待之稱之喚之之事,其將於何洗濯乎,於何燒燼乎?於禮所無,於理不當,降妾一款,非所可論。

    況以鍾五妻父所供見之,前此結姻者,無非班閥。

    今若依鍾五之言,而使之降妾,則曾前結姻班戶,皆將見棄於一世之外,無他道理,朝家處置,豈容如此?以臣之見,他班之所結姻者,獨鍾五無不可結姻之理。

    今雖使鍾五保夫婦之倫,男子居外,女子居內,於鍾五何累之有乎?」禮曹參判洪秀輔議曰:「黃鍾五之娶李氏也,旣已納幣委禽,聘以爲妻,則夫婦之倫定矣。

    今於累朔之後,私自降妾,有關風化。

    至於新禮之省略,婚書之推還,專出於嫌其地閥之意,然已行之禮,固所自如,其後也悔,都不成說。

    朝家處分,恐宜扶倫敦俗而已。

    」禮曹參議李義弼議曰:「黃鍾五之旣聘爲妻,私自降妾,有乖經法,且關後弊。

    據禮歸正,恐合事宜。

    」刑曹判書金尙集議曰:「夫婦之倫,禮以定名,一或隳乖,則其爲傷風敎大矣。

    今此鍾五之結婚李家也,聘幣委禽,如禮同醮,則伉儷之義已定,而乃於累朔之後,忽然降其稱號者,其處事之駭妄,誠一世變,而揆以倫彜,萬萬乖常,朝家處分,但當定其大倫而已。

    其所謂班閥高下,初非可論。

    」刑曹參判徐有大議曰:「旣已聘以爲妻,則到今降以爲妾,事係倫常,恐不可輕議。

    」刑曹參議安廷玹議曰:「伉儷之義大,地閥之分輕。

    今此鍾五之隻拘地閥之分,不顧伉儷之義,有乖禮法,大關倫常。

    」禮曹判書鄭昌順議曰:「今此黃鍾五、李命裕等相爭之端,有關倫常,兩造之供,亦多相反,而藉令鍾五,一如其言,妻以聘之,妾以降之,於今始見。

    夫婦之倫,人倫之始,而妻妾之分,陞黜惟意,嫡庶之號,與奪由己,此路一開,流弊難防,匹耦靡定,怨女必多。

    聖人造倫之化,宜有所立法而嚴防,請上裁。

    」敎曰:「決此案,蔽一言曰倫常二字。

    黃鍾五之與李女委禽合卺之初,卽鍾五及鍾五之父之子之妻,爲夫、爲舅、爲子、爲婦,天倫人常已定之日也。

    今以地閥之不愜,議到於降稱爲妾,幻父子夫婦舅姑之名位,卽夷狄之所恥爲,焉以堂堂禮義之邦,行此黷化斁典之事哉?鍾五後妻李女,一循已定之天倫人常施行。

    」先是禮曹判書洪檍,許題於鍾五改娶之訴,臺臣執奏,施以不敍之典。

     10月11日 ○壬子,輪對。

     ○觀象監提調徐浩修啓言:「仁祖朝故相金堉,始請用時憲曆,至孝宗朝,始以新法,推步日躔月離,至肅廟朝,始以新法,推步五星,至先朝初年,始用時憲曆後編法,而術數初創,方書未熟,八道太陽時刻、節氣早晩,尙未別爲立成,載諸曆書,實爲闕典之大者。

    臣於前後筵席,屢伏奉聖敎,以八路日出入與節氣,混用京都時例,大是鹵莾,不可不釐正。

    臣謹與監生等,依《曆象考成》新法,推步立成,以備睿覽。

    」敎曰:「曆書,至重至敬之事也。

    旣有印頒之法,則獨於道裡遠近,不爲區別其日之出入節候早晩者,甚是未遑之擧。

    假令立春之子刻,界分關係尤緊。

    自今年頒曆,添書印出。

    」仍命兼敎授一窠,專屬命課學,以爲日官勸懲之法。

    又命赴燕使行,貿來儀器。

    〈天地渾圇,道裡相應,地之經緯,各距二百裡,而天之經緯,必差一度。

    以北極高低,而晝夜時刻相差,以赤道東西,而節氣早晩相差。

    此時憲曆所以先取燕京節氣時刻與日出入時刻,爲經緯之準,更列各省節氣時刻與日出入時刻者也。

    我國東西一千餘裡,南北二千餘裡,以直道計則經差當過數三度,緯差當過四五度,而雲觀推步,但依《曆象考成》所載漢陽北極高度,與偏東度以極度,推漢陽日出入時刻,以偏度,加燕京節氣時刻而已。

    至於諸道北極高度與偏東西度,則旣無測驗之立成,故疇人輩,不知以漢陽節氣時刻與日出入,爲之加減,是卽京畿以內之曆,而非八路通用之曆也。

    曩奉上諭若曰:「假使漢陽立春在子初三刻之末,則偏東過一度之地,應後一日在子正初刻之初,則偏西過一度之地,應先一日。

    立春乃是兩年交界,所關尤重。

    聖人一言,包括曆象之綱經,可與帝典賓餞之旨相表裏。

    今因聖訓而推衍,依《輿圖》直道用百裡尺量定。

    關北,北極高四十度五十七分,偏東一度。

    關西,北極高三十九度三十三分,偏西一度一十五分。

    海西,北極高三十八度一十八分,偏西一度二十四分。

    關東,北極高三十七度六分,偏東一度三分。

    湖西,北極高三十六度六分,偏西九分。

    嶺南,北極高三十五度二十一分,偏東一度三十九分。

    湖南,北極高三十五度一十五分,偏西九分。

    皆以觀察營所治爲據,而求節氣時刻,則一度得時之四分,偏東者加,偏西者減。

    求日出入時刻,則半經與本地北極高弧之正切線,若本日距緯弧之正切線與赤道正弦,以之變時,加減卯酉。

    載諸曆書,自聖上十六年壬子爲始,頒行八道。

    〉旋因議不一,八道刻差法,廢不行。

     ○以徐龍輔爲吏曹參議。

     10月12日 ○癸醜,雷。

    敎曰:「夜有微雷之警,朝登雲觀之單,予則邈然未聞知。

    時非就寢,響未諦聽,都緣誠意,或忽於造次。

    苟使對越一念,莫或間斷,則雲觀所聞知者,予豈不聞知乎?此所以反省恐悸,有倍於聞而知之。

    在前冬雷,若在數日之內,則常膳不減,藝箴不求者,以辭敎之煩複,反涉於瀆褻也,而今以不聞知,爲責躬貶己之端。

    令廚院,減今日常膳,申求良規之言於言責論思之地,俾各知悉對揚。

    」承旨李亨元等,啓請以實心行實政,爲應天弭災之要;玉堂上箚,言奮勵以戒文具之弊,篤實以盡消災之道,上嘉納。

     ○司諫成德雨上疏曰: 黃鍾五事,世變之大者也。

    臣嘗聞李敏行者,素有饒財之名,京華士大,蓋或有餌其財賄,利其資裝,與之結姻者多矣,已是傷風敗俗之甚者。

    今此鍾五之娶婦其家者,安知不出此意,而及其備禮合巹之後,乃有降妾改娶之訴者,亦安知不由於意慾之不滿而然歟? 批曰:「以李敏行之饒財,黃鍾五之見餌等語,盡意臚列者,太近於齷齪。

    旣爲鍾五及李女,纔復倫常,反又以如此如彼之目,加之於其父其夫,或治或竄,則女也褊性,素難契利,萬有一冤其事端之由渠,矢心自靖,何異於召人而閉門乎?此所以大臣發何累之議,判付中添及委曲宛轉等句語者也。

    況於鍾五聲罪乃爾,則外此十三名家子若孫,向爾當如何看?靜念頭勢,爲爾甚可怕。

    」敏行卽李女之祖,而李家結姻士族,爲十三家雲。

     ○命溫陵局內成氏墳墓,定給步界。

    先是儒生成烈上言以爲:「其八代墳墓,在溫陵火巢之內,本陵復陵日,英廟取覽山圖曰:『復陵,國家之大慶,成氏之慘禍,一依思陵例,成山隻去石物』,又有定界之命,而今爲常漢所占奪,願去其樹木,掘其偸塚。

    」敎曰:「大哉,聖人之敎!有以仰及骨之澤。

    況引思陵復陵後已例,定界出給之命,在於追封溫陵之後,則常漢之奪葬,不但可駭。

    雖以陵官言之,使厥塚樹木滿塋,草根纏骨者,是豈奉聖敎遵朝令之意?命畿伯摘奸以聞。

    」至是又敎曰:「成氏卽愼氏之外孫,而愼氏於本陵,卽私親也。

    往在溫陵追封之時,先朝筵敎,旣如是丁寧,且況思陵局內海平家諸鄭墳塚事,又豈非成山禁護之左契乎?鄭山之在數十步內者,如例禁養,則過百步之成山,任其樹根之纏縈者,事面之萬萬不當,姑無論,神理人情,本無間然,則伏想溫陵陟降之靈,必有垂惻於是矣。

    旣聞之,何可如前鞠茂,不念以陟降之思,爲思之義乎?年前愍懷墓墓傍,故議政姜碩期塚地之昵密,亦若思陵之鄭塚、溫陵之愼、成諸塚,而不封不樹,加之極目蔓荊,行路墮淚,特命地方邑守令,除而治之,封而築焉。

    況今本陵事體之尊嚴,豈比於墓所,則使其私親內外家山地,不能謹守塋域者,豈非無謂之甚者乎?嚴飭陵官及邑倅,拔去樹根,定給步界,而望祭處所之遠近,亦令一依思陵附近處鄭山例修治後,令道伯定道內守令爲獻官,設祭於成、愼兩家中爲本陵至親之墳山。

    本陵宜告事由,仰申慰怡之禮,亦自本曹擇日擧行。

    環區之片土隻地,無非成山也。

    愼家之入葬,猶有主客之別,則無論盜賣與否,賤隷之偸占,民俗可惡。

    斯速掘移,以此判付,謄給成哥處,俾作來許徵信之資。

    」 ○諭京畿、湖南、嶺南三道道臣曰:「俵災也、停糴也、代捧也三件事,皆令便宜措處,而近聞俵災一事外,停糴與代捧,以別白分數之朝令,姑未頒下,諸道方在然疑之中雲。

    誠有是也,寧不慨然?三者之中,何者便宜,何者以待朝家處分乎?歲末停捧,決知無實效。

    雖於稍實邑中,豈無豐乞之無告無依乎?催科前代捧,然後小民息肩,吏奸不容,而若待年分狀啓之回下,亦豈成說乎?卿等俱自閣班出按,推以他道,擧行之眩惑,或慮卿等之亦然,如是申諭,卿等知悉。

    」 10月13日 ○甲寅,司憲府〈大司憲趙宗鉉、執義林道浩、掌令樸瑞源、持平韓永逵。

    〉啓言:「輔相,所以爕理陰陽,而鼎席之獨賢已久;選部,所以甄別淑慝,而銓衡之鑑識不稱。

    閶闔在前,疏匭莫徹;菲薄是尙,經費難支。

    聲討之大義閼而不伸,節用之實效久而未著。

    欲振文化則歐陽之公眼,何處得來;欲奬武備則子儀之威望,異代難借。

    以言乎論思,則僅分魚魯;以言乎臺閣,則殆同仗馬。

    四方旬宣之責,百裡循良之材,蔑蔑無聞,尙何望休祥之自至,災沴之不現乎?」批曰:「得人之請固好,然官不必備,惟其人,眞所謂一?足矣。

    何必備其員位而後,方可以爕理陰陽乎?卿等觀夫近年農形乎?今年雖似極備,比之昔辛亥,猶出望外,昨與再昨年,少弛宵旰之念。

    予方歸美於爕理之效,而倚以仗之,無異涉川之舟楫。

    言官雖曰言無不擇,忽地隱晦,揷入於時弊逐條之中,殆若問鼎輕重者然,爲卿等慨然也。

    非不欲略施警責,以示益欲專任之意,爲便大臣之心,姑含忍矣。

    」 ○禮曹啓言:「因掌令樸瑞源啓辭,湖西監試初試罷榜當否,議于大臣,則左議政蔡濟恭獻議曰:『所謂奸吏,則儒生旣已捉出於終日設場之際,現出囊中所錄人姓名,則此後榜出所錄者之不入其中可知。

    今若罷榜,則榜中之人,不以爲冤乎?罷榜終涉過當。

    』參判臣洪秀輔議曰:『奸吏囊紙所錄,已被多士所捉,其發奸治罪之擧,皆在設場懸題之前。

    又況榜出後參選者,又非錄紙中姓名,全榜諸儒,別無可疑。

    主試參考,旣經重勘,到今罷榜,恐無意義。

    』判書臣鄭昌順議曰:『科榜罷削,事體不輕。

    曾在先朝,以罪在試官則罪試官,罪在擧子則罪擧子,明有定式,載在《通編》。

    今旣罷試官,何可罷全榜乎?今此臺論,恐未諳先朝令甲而然。

    罷榜一款,非所可論。

    』請上裁。

    」敎曰:「觀此囊紙之見捉,入格者昭脫,不但灼然。

    況罪在試官,罪試官,罪在擧子,罪擧子,卽此事剖決之左契。

    擬待收議齊到,以此處決矣。

    禮判言,可謂先獲,無容更議,依判堂議施行。

    大抵伊時啓語,太不瞭然。

    且況《續典》法令,卽先朝爲世道杜爭端之金石關和,則雖曰新入臺垣,生踈所緻,其專昧法意,擬律不審之罪,不可不飭。

    掌令樸瑞源,先遞差後禁推,以尊常典,以勵臺風。

    」 ○正言樸崙壽上疏曰: 關西一路,墨倅抵罪,前後相續,至於趙鎭明之貪饕不法,西來之人,莫不唾罵。

    身爲道臣,掩匿不報,使平壤之民,至今曰:「國無法,爲如此之類,終逭當律,人誰畏懲,民何奠居乎?」請趙鎭明拿問嚴覈,掩置道臣,施以譴削之典。

     批曰:「趙鎭明事,貪饕不法,旣如彼聲罪,竝與匿不報之道臣請勘,揆以國體,不可不嚴覈得情。

    」仍命趙鎭明拿來嚴囚,捧供以聞,前道臣沈頣之拿問。

     ○以具允鈺爲判義禁府事。

     10月14日 ○乙卯,以具?爲司憲府大司憲,申耆爲司諫院大司諫。

     ○竄沈頣之于平壤府,配趙鎭明于金甲島。

    義禁府啓言:「前平安監司沈頣之口招雲:『趙鎭明三年在任,座首、別監、都監、執憲、約正差出之數,爲六百六十餘人,而有以鄕薦差出者,有以面報差出者,有以補賑功勞差出者,合爲一百七十餘人。

    此則無納錢之事,又有以顔私,受人幹囑而差出者,或有以吏鄕欺蔽而差出者,又或有衙客從中圖差者,合爲四百九十餘人,各人所納錢,爲三萬四千六百餘兩。

    有鄕廳例給者,有圖差賂給者,有中間消融者。

    今二月趙鎭明遞去之後,傳說狼藉,故不勝驚惋,推捉受帖各人,究詰與受之跡,則錢貨去處,皆屬於任事之奸鄕與衙客,而衙客吏鄕,俱無盡數辦出之路。

    許多差帖,皆出於鎭明,許多奸弊,皆由於鎭明,故使之徵來於鎭明者,爲一萬一千四百餘兩,吏鄕處收捧爲三千八百餘兩。

    無賴奸細之徒,作契欺取之數,又有觀望逃避者,此則不可不捉得收捧,故期於準捧準給後,據實登聞之計矣。

    未及了當,先被恩譴,蒼黃赴配,不免爲因循掩置之科,罪合萬戮』雲。

    」判曰:「昨於置對傳敎,已略言之,觀此所供,無出於所料。

    營下有此墨倅之入於衙客袖裏者,身忝按道,莫卽聞知。

    在官時若以一言,嚴加防戢,則鎭明決無不從之理。

    此所以賊夫人之聖訓,引諭於沈頣之者。

    駸駸然馴成鎭明之惡者,頣之也,使箕城之民,繹騷於備納禮錢者,亦頣之也。

    出自特畀,孤負至此,嶺海之典,烏可逭也?時囚沈頣之,卽其箕城地方,亟施放竄之典。

    」又啓言:「前平壤庶尹趙鎭明口招,拘於親知之顔私,至有幹囑之聽施,偏信衙客樸志溫,將校鄕任差出之際,莫察其奸狀,三年之間,厥數夥然。

    前道臣旣已嚴査衙客及其時同惡之鄕任,禮錢、雜費錢、賂錢,一一徵出分給,而責徵於渠者,爲一萬四千六百餘兩。

    無論奸鄕猾客之賣弄與否,前道臣査出之數,旣已明白,則贓案何敢發明乎?」判曰:「臺疏旣言貪饕,意謂其贓汚在於犯用公貨與恣弄鄕任,昨今以究問得情事,屢下飭諭。

    觀此供招,不待累次盤問,渠之所爲也,本事委折也,言言直告,節節自當。

    因渠供始知非公貨非賣鄕,而卽瑣瑣屑屑,約正、執憲等差任禮錢事也。

    渠之所爲,曰以貪可乎,曰以贓可乎,曰以不法可乎,曰以見欺可乎?往古來今,寧有如渠所爲之無知無恥無形無狀者乎?且觀前道伯沈頣之之供,則所謂禮錢推給,皆有來歷,而渠處徵出者,不過如幹數,其外皆徵於衙客輩,而新伯下去,又徵未捧之餘數雲。

    彼衙客輩,若非暗地簸弄,眞箇都呑,則以近日人心之不古,屢被拷掠之下,寧或白地辦納,不敢一言推諉乎?然則道伯之供,不可以右袒。

    此囚言前伯時伯査出還給之數,旣有營上踏印文案,則不可勒歸於竟作己物。

    計贓一款,似難議到,而醉墮奸計之慫慂,甘爲同惡之歸,如許辜負國恩之人,若不用加倍之典,烏在其懲惡戢頑之義乎?然其直用死律,律無可襯,則其活其殺,當博詢於大臣獄官處之。

    更思,可死不可死之間,特念乃叔忠定,屈以從輕。

    雖使皐陶讞此獄,不以爲失於太過。

    罪人趙鎭明枉法贓,準不枉法贓處斷。

    大抵贓死之律,另立不枉法一條,又備準之一字,凡於跡同情殊處,下此準字,則死者生焉。

    制法之本意,豈不美好乎?以鎭明擬此律,意在於五極鹹中,監于玆祥刑。

    卿等依此知悉擧行,而杖流太輕,以絶島減死定配。

    作奸之衙客等,令該道道臣,照法痛繩後,幷與所謂禮錢之推給形止,狀聞。

    」 ○左議政蔡濟恭因臺啓而乞退,賜批慰諭。

     10月16日 ○丁巳,司憲府〈大司憲具?、執義林道浩、掌令李泰賢、持平柳??、正言樸崙壽等。

    〉啓言:「天主學,卽一悖理之外道,而惑世誣民之最甚者。

    年前自朝家嚴禁之後,庶幾永絶根本,而閭巷間,潛自慕效者,間或有之雲。

    此已怪駭,而近聞湖南之珍山郡,有以士爲名者數人,專治其學,甚至於傷倫悖義之事,不一而足。

    邑倅嚴加拘囚,通文至及太學,一世喧藉。

    勿論京外,被其誑惑,漸多陷溺,則駸駸然將入於禽獸之域,不可不嚴加打破,期於拔本塞源之道。

    請珍山郡拘囚者,令道臣另加嚴覈,快施當律,使京兆嚴飭五部,如有現發者,火其書而罪其人,以爲正民心杜亂源之本。

    」批曰:「何必上煩處分?付之道伯,以其罪如法痛繩,以尊倫常,而年前以異端之橫流,爲由於正學之不明,十行判批,言之重複,庶幾其間,不明者漸明,橫流者寢息。

    風傳雖難盡信,臺言必有的據,其在牖惑戢迷之方,宜有申加防闢。

    大抵中原,則六合之外,猶多不盡之地界,設或與吾儒背馳者,孽芽其間,如螢爝之於太陽,不屑爲無足貽害,而我國不然。

    風土之所偏塞,山川之所阻閡,憎玆多口,釀成事端,此所以朝家之必欲嚴禁者也。

    太學,卽首善之地,而走作之放心客氣,不能制持,往往有出位越俎之擧,朝家不忍任渠猖恣,不得不略示警責。

    竝與口耳之學,絃誦之業,幾乎闕如,堂堂黌舍之間,守而居之者,非年八十老學究,則乃西北羈蹤之數三縫掖,此固萬萬寒心,而異言詖說之淬礪畏憚,其責未必在於庠序科目之類,惟其藜藿不採之勢,政須於林下讀書之士,而緣予緇衣之誠未篤,雖使君子在野,鄕黨州閭之中,苟以獨善爲恥。

    父敎其子,兄勖其弟,以及姻親,知舊力之,所遍講而明之,交相切磋,則其爲效益,將見家家人人,目不接不經之書,口不道非聖之訓,豈不休哉?予雖否德,在於君師之位,當以是自勉,而兼有望於林下飭躬之士,各思勉旃。

    」 10月17日 ○戊午,禦弘化門,行儒生日次殿講,兼試上齋生製述。

    居首進士林漢浩特赴殿試。

    敎曰:「近來儒生,不念出位之嫌,替行臺閣之事,固已可駭,而名以儒疏,見逐於守門將,抱匭還歸,可謂四百年所無之擧也。

    門禁之設,是予不得已之擧也,儒疏之體重,果何如,則乍封旋歸,寧有是也?」又敎曰:「非節製而特爲臨門,出於敎育之意也。

    有特敎賜第,法文亦足可據」,遂賜漢浩及第。

     10月18日 ○己未,召見辭陛閫帥。

     ○以李敬玉爲工曹判書。

     10月20日 ○辛酉,次對。

    召見冬至三使臣。

    左議政蔡濟恭白上曰:「近來聖心,必欲廣開言路,飭諭兩司,逐日詣臺,各有所言。

    但其所言,有若日課,實有難繼之患,故自多不擇之辭。

    以啓語之朝紙所出論之,經幄儒臣,斷之以僅分魚魯。

    這箇四字,何等至庸至劣之目,而遽以加之於論思之地乎?其他瑣屑之事,多登於臺啓。

    大抵強使進言,有若束縛之爲,故毛擧細故,以傷治體者如此矣。

    」上是之。

    仍飭兩司,勿拘課程,隨事獻替。

    濟恭又曰:「西洋學之惑世誣民者,必亟加重律,然後庶不違於不與同中國之義,而但西學,別無形象模捉之端。

    若以敲撼之心,指不幹之人,而謂之曰彼亦嘗爲此雲爾,則此實難明之事,而未必不爲他日世道之慮。

    」上曰:「若於不幹之人,有敲撼之計,則此常情之外。

    如有此等之弊,卿隨現執奏,則當詳査嚴處。

    」 ○旌故領議政金熤閭。

    熤以孝聞,搢紳章甫呈單禮曹,禮曹以聞,上問大臣。

    蔡濟恭言其當旌,從之。

     ○大司憲具?啓言:「向來臺啓中,堇分魚魯四字,爲諸玉堂難進之大防,請臺臣推考,玉堂申飭行公。

    成德雨疏論黃鍾五,而其所謂利其資裝,意欲不滿雲者,太沒裁擇,且出臆逆,有傷於士夫之口氣,貽羞甚大。

    請成德雨施以譴罷之典。

    」竝允之。

     ○以鄭存中爲漢城府判尹,李??爲吏曹判書,沈煥之爲吏曹參議。

     ○大司諫申耆上疏曰: 時憂俗習,如水漸漬,莫可捄藥者,蓋有四焉。

    一曰紀綱之淩夷也。

    兇魁亂逆,迄未就誅,而三司之啓,已成故紙,貪官汚吏,睯不畏法,而小民之貨,自歸私橐。

    名在丹書者,事端旣久,輒懷伸雪之計;爲世擯棄者,歲月稍換,則敢生匪分之望。

    禦藥關係莫重,而家蔘僞作,終不現發,燕行自有禁物,而金珠輕寶,便同應入。

    京外落訟之民,藉鳴金而脅官長,遐土鄕戰之輩,造浮言而達京國。

    奴主之名分截嚴,而事不如意,則無難背叛;貴賤之衣裳有制,而家或稍裕,則俱犯踰濫。

    常漢之淩辱宰相,視同常事,奸徒之謀逐地主,作爲妙方。

    此豈不大可憂也?二曰風俗之壞敗也。

    世族大家,初無矜式之行,公集私會,但有諧謔之語。

    慶弔相問,禮俗之疏節,而或至廢卻;患難相救,鄕約之厚誼,而絶然無聞。

    一經州縣,廣置田宅,而頗有廉聲者,指爲迂闊。

    初入臺省,競學脂韋,而稍欲言事者,目以不緊。

    隨時浮沈,君子所恥,而小關利害,朝東暮西;乘機擠陷,小人攸爲,而略有嫌端,構虛捏無。

    倖科多而庠塾無讀書之士,仕路雜而閭巷少守分之人,此豈不大可歎哉!三曰:「生理之窮乏也。

    公藏之匱竭,今年甚於去年,私計之艱難,今日倍於昨日,粟米絲麻,固宜翔貴,魚鹽柴菜,亦奚騰踴?豪右昧施與之義,隣戚絶借貸之路,爲士者,安得固窮讀書,爲吏者,安得廉而不貪,無恒産者,安得不無所不爲乎?且況堂下軍銜,久未霑祿,鄕居承召之人,便若登樓去梯,軍門鬥料,皆屬有勢,旅托求仕之類,殆近行路乞食。

    潛商滋多,象譯有難支之弊;亂廛無禁,市民無應役之勢。

    此豈不大可悶乎?四曰;人才之尠少也。

    我國取士之法,專用科目,官人之規,徒尙門閥。

    然而伊昔盛際,則科目之內,或有經術之士,門閥之中,亦多才諝之人。

    挽近以來,俗尙不古,未第也,習程文以爲準的,其第也,視方冊殆同筌蹄。

    父兄之詔子弟,不過潤屋之計;先進之勉後生,隻是涉世之方。

    間或有稍脫俗臼者,亦皆大談空言,迂闊無當而已。

    文章政事,人器相稱者,果有其人乎否?況復內官外職,朝除夕遷,職掌事例,猶未周知,公私利病,何可商星!萬一疆場有警,安危立判,則應接措置,茫然沒策,雖謂之國無人可也。

    今殿下,苟患紀綱之陵夷也,惟宜奮發大志,廓揮乾斷,天誅之自幹者,亟施當律,贓墨之尤甚者,竝置常典,輦路呼籲,或涉冒濫,則照法嚴繩,官途汲引,若係阿私,則許令駁正。

    藥院退捧,十分愼重,而無以賄成,灣府搜驗,一倍嚴束,而先使律已,餘外犯分蔑法之弊,另飭京外,次第嚴懲,則朝令伸而國綱振矣。

    苟患風習之敗壞也,惟宜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奬進忠厚之士,斥遠浮薄之輩,薦紳之班,俾無駭矚之擧,委巷之間,使知尙質之道,大小官吏,惟廉謹是勉,新進少年,以風節自任,趨利翻身之徒,不齒儕流,投間傾軋之習,一切淘洗,設科必稀,毋啓僥倖之望,除職必愼,以祛淆雜之歎,則澆風去而淳俗至矣。

    苟患生理之窮乏也,惟宜政先崇儉,禁申趨末,衣食侈濫之習,戒自貴近,公私儲蓄之方,均飭內外,龍斷罔利之痛加禁戢,忠信重祿之俾各勉勵,擧一世艱食失業之種種弊端,細究其源,另行釐改,則民食裕矣。

    苟患人才之尠少也,惟宜尊尙道學,選擧遺逸,切勿爲人擇官,薦用之法,專以經學爲主,經學之中,亦以識務爲先,屍位素餐者,次第屛斥。

    慮國忘家者,委任責成,新進中博選讀古書惜身名者,先試於郞署字牧之任,俾習兵農財賦之政,觀其能否,隨長擢用,則人自勸而才日進。

    且言日昨兩司,以天主學事,有所論啓,至承兪音,十行絲綸,昭揭日星,而惟彼權、尹兩賊,以儒爲名,亦有來歷,隻使渠主張妖學,背馳斯道,固萬萬痛惡,而神主則恣意燒毀,親屍則不知去處,此實綱常之罪人,而不可一刻容息於覆載者也。

    兩司諸臣,以惑世誣民,傷倫悖義等語,略略說去,此等兇醜,何所顧畏而然耶?況其無君無父之學,兼之視死如歸之心,則安知不誑惑愚民,募聚黨與,如關東役鬼之賊,海西生佛之妖耶?且聞京外無知之輩,暗地傳授,轉相濡染者,不止已發之兩賊,而甚至於試屋對策,掇拾其文雲,爲世道隱憂長慮,容有旣哉?臣謂飭諭湖南道臣,權、尹兩賊,嚴刑得情,依律勘斷,京外潛尙此學者,令攸司另加嚴覈,火其書人其人,以爲拔本塞源之地。

     批曰:」諸條所陳,當留意。

    附陳異端之弊,卽日前臺批,已詳言者,而其中兩件罪犯,果如傳說,則其罪尤無可言,何異於禽獸夷狄乎!令廟堂,嚴飭道伯,照法痛繩,京外潛尙之類,亦依請申加嚴禁,隨現科斷。

    朝筵大臣,亦有所敷奏,仍令廟堂,枚擧嚴禁。

    「 10月21日 ○壬戌,輪對。

     10月22日 ○癸亥,刑曹啓言:「南部民金得良,日暮醉歸,怒其妻侵責,持鎌欲自刺,竟爲酒氣所使,刺妻緻死。

    是實,宜置法。

    」敎曰:「前此夫殺妻之獄情,猶有可原,跡不無可恕者,多付之傅生從輕之科者,非欲低仰於三章,反以究之死者之心,死者心內,必以渠夫之由渠償命以爲冤,不以爲快。

    大抵償命也者,所以洩其鬱而慰其枉,則妻爲夫之心,生死固無間然。

    膠守常典,不思闊狹,殊乖聖王制刑之本旨,故十之八九,一例屈法。

    此獄,則其情也絶可惡也,其跡尤難掩。

    結髮數十年,同室契活,忽地因醉下手,竟成殺越之變,不可以渠之窮窶,便作失性,有所參量於其間。

    況大辟之律,但當論其跡而已。

    情之一字,決難容易議到,而細觀文案,且求其本情於形跡之外,一言而蔽之曰,渠無必殺之本情,而所以行兇者,由於醉也,由於失性也。

    此而不以情較跡,則曾往之當死不死者,一一追理,竝置之一律,然後可無斑駁。

    本曹推覈也,不待屢訊,卽於會推一招,節節承款者,尤可見良心之不泯。

    依他囚已施之例,用次律,不至於太失刑乎?罪人金得良,加刑三次,絶島減死,永定官奴。

    」 ○以李集鬥爲吏曹參議。

     10月23日 ○甲子,持平韓永逵啓言:「西洋邪說,未知出自何時,傳自何人,而其惑世誣民,滅倫亂常,豈有如珍山郡權、尹兩賊者哉?廢祭之不足,焚其祠版,拒弔之不已,棄其親屍,究厥罪惡,何可一日容貸於覆載之間!如此兇賊,委之郡獄,實是失刑之大者。

    且以該邑倅言之,境內此何等變怪?固宜馳報按治,而略無驚動,一事伈洩,反緻儒通之先及於太學,其爲滅倫,莫甚於此。

    近聞朝士洪樂安、儒生成永愚,各發長書,傳通於搢紳章甫之間。

    永愚書,臣未及見,而第見樂安書,則其中有曰:『昔之畏憚邦禁,暗室屯聚者,今則白日恣行,公肆播傳,昔之蠅頭細書,十襲囊篋者,今則肆然刊行,頒諸京外。

    』又曰:『其中敎主,便是渠帥。

    』又其言曰:『速歸天堂爲極樂,死於刀刃爲至榮。

    』又曰:『指吾道爲異端,而吾道之不齒士類者,適從渠輩之願。

    』又曰:『敢爲邪學,欲繁其徒,自爲先茅以嘗試。

    』至曰:『如是十年而無變,則請伏妄言之罪。

    』所謂敎主與其徒,旣有發書者,則一按可知。

    請珍山拘囚罪人尹持忠、權尙然等,亟令法曹,嚴覈得情,快正邦刑,該郡守,施以竄配之典。

    前別檢洪樂安、進士成永愚,亦令該府該曹,捧口招以爲査出痛繩之地。

    」司諫李彥祜、獻納李庚運等,又論權、尹兩賊事,與憲啓同。

    批曰:「異端之害,甚於洪水猛獸。

    若不隨現嚴懲,其爲世道斯文之憂,當如何?此所以有日前別下十行也。

    然傳說不可一一盡信,無論罔赦之罪,設如傳說,鄕曲幺麽一二箇悖常幹憲之類,其所處置,一道臣足矣,正其律而誅之可也,明其罪而刑之可也。

    此在究覈以後事,而至於令法曹,替行該道之事,不但有實事弄眞之歎。

    聖人豈不言攻乎異端,斯害也已乎?攻之爲言,專治之謂也,以專治爲事,反有違於中國不事夷狄之意。

    於其已露者,旣付之道伯嚴覈,則設或有未及摘發者,不忍窮搜極覓,以遏其自新之路。

    又如洪樂安等事,以私書句語問之,不特有關國體,安知別般機關,又在這裏乎?該倅事,以此以彼,事在本邑,亦豈可無罪乎?當待査事決末,處分矣。

    」洪樂安與蔡濟恭長書曰: 閤下,以今日珍山兩賊事,爲何許變怪耶?大抵洋學之說,其來已久,其說已飫,又其專治之人,不幸近出於知舊之中,故人皆聒耳慣眼,不甚爲駭。

    譬如同坐漏船,不知其將胥溺。

    言之及此,心骨俱寒。

    所謂邪學之無父無君,蔑倫亂常,流害之至憯,誑惑之日滋者,閤下之所已洞悉,何待小人之更僕,而至於近來之極熾極繁,無人不入者,閤下亦何以盡燭之也?出入於閤下之門者,一未聞有讜言正論,深憂長慮,以輔閤下承佐之治者。

    況乎此事之事屬知舊,工於遠謗,誰肯爲閤下亟言之也?今自京師而言之,則知舊間縉紳章甫,率多染迹,他洞中誤入少年,亦有延及,尤其聰明才智之士,十居八九,餘者無幾,潝潝訾訾,如醉如狂。

    昔之畏憚邦禁,暗室屯聚者,今則白日恣行,公肆播傳;昔之蠅頭細書,十襲囊篋者,今則肆然刊印,頒諸京外。

    其中下賤之無知,婦孺之易惑者,一聞此說,捨命投入,等棄地上之死生,甘心萬劫之堂獄,一入之後,解惑無路。

    至於畿湖之間,尤是彌天之網,村村裡裡,無一得免。

    今欲着手,無異弊箄之救醎,尤可怕者,其中敎主,便是渠帥,苞苴山積,命令惟意,一有通告,則急於置郵,晝夜通行,村閭竦動,此皆自湖上京之人,無人不道者,非小人懸度而臆說之也。

    小人之戊申廷對時,引黃巾白蓮事以證之。

    伊時雌黃之論,謂有戕害之志,四招噂踏,至今未息,以今觀之,誠非過語也。

    小人亦非敢以今日之敎主,必爲異時之作賊也。

    天下之至無窮者,事變也,切可愼者,幾微也。

    桀黠不逞之徒,何世無之,苟其假此嘯聚,以逞其兇,則惟彼惡生樂死之徒,蔑倫亂常之輩,何慮之不有,而何變之不圖也?聖王之所以馭世者,不出於禮樂刑政,而此輩則視君父等於路人,棄倫常同於弊屣,旣非禮樂之所可漸磨,而又以速歸天堂爲極樂,死於刀刃爲至榮,則亦非刑政之所可導齊者。

    設令小人之所言,皆歸於錯料過慮,而保無黃巾、白蓮之變,至於倫綱之已淪,人理之滅絶,則實無挽回感悟之望,坐見其化作夷狄與禽獸也。

    豈意聖明在上,化理淸明,而忽生無中之變怪,以梗聖世之風敎哉!閤下上得不世之眷毗,下爲一代之宗匠,其將袖手立視,一付之於無可奈何之域耶?向在戊申秋,閤下之筵奏,懃懇剴切,實爲驚世之指南,伊時邪說之稍爲知戢,誠爲賴此,而第恨當時禁令,隻限於不齒士類之罰,而令不嚴刑不峻,則人之易狎而犯之無難,曾無幾何,又復如初。

    蓋彼輩則指吾道爲異端,而吾道之不齒士類者,適中渠輩之至願也。

    又何從而知懼而知戢也?亦恨夫當時閤下之奏、李臺之疏,與夫小人策士之言,皆是隻攻其道,不攻其人,故皆歸於沒摸捉無歇泊之事。

    其時議論,亦豈以其人之屬於知舊,而故爲掩庇之計哉!隻以其事雖極顯著,其人則擧皆外開,旣無以一一覈出,而此等聲討,又異於獄情之鉤得,不可廉探採得,但從顯著上說去,故皆不免於呑棗之嫌矣。

    今之持忠輩出,而實幸罪人之斯得矣。

    不可以移易者,綱常是也。

    我東以禮義立國,于今累千年矣。

    雖有至悖亂大無道之人,不敢違越於生事死葬之禮,而或有非禮越法之事,出於鄕曲蚩氓無知妄作之科,猶且鄕黨擯斥之,官長懲治之,俾不得逾此一寸。

    惟彼持忠輩,乃敢自附於夷狄禽獸,憑藉其牛鬼蛇神,廢祭之不足,則當喪而不立魂帛,親死而不受弔問,甚至於焚瘞其父祖祠版,人有不知而往弔者,輒應曰:「可賀而不可慰」雲。

    噫嘻痛矣!自有天地,寧有此等變怪耶?律曰:「傷毀人家祠版,其罪與殺人同。

    」又況自其手而燒毀其父祖祠版,則是與弑逆之變,少無異同。

    設令持忠輩喪性狂易,而爲此變,亦不可饒其一律也。

    況彼假托邪說,力抗吾道,仇視先王之制禮,甘心兇悖之擧措者,究其罪惡,又是百倍於兇逆。

    此而不施顯戮,則三綱五常更無可尋之地,而擧東方四百年禮義之域,其將淪而爲鱗介侏??之區。

    念之及此,寧不臆塞!今之爲邪說者,擧皆流涎感服於持忠輩作爲,而特以禮防可畏,刑法在前,故猶且逡巡卻顧,不敢肆行。

    如權哲身埋其不祧之主,李潤夏廢其父祖之祀者,雖有傳說,尙未顯著矣。

    若見朝家之歇勘持忠,則必如湍水之赴壑,一潰而不可收拾。

    閤下其將何施而殺其勢耶?卽聞本倅,貽書其家,已爲轉告於閤下雲,閤下果爲何樣決折而指敎之耶?今之不識道理者,或以爲,此乃一二儒生,自陷其身,作變於渠家之中者,何至推上於朝廷雲。

    爲此言者,與持忠相去無幾矣。

    持忠旣非病風失性,又非從前悖亂者,特以敢爲邪學,欲繁其徒,而自爲先茅,以嘗試於滅絶人紀之事。

    天下之變,豈有大於此者?履霜堅氷之漸,尙屬例語,河決魚爛之形,迫在眼前,閤下亦安得以少遲之也?又若治之不當其律,則尤不如不治之爲愈,而賊勢轉益鴟張矣。

    苟欲治之,則一律何足道哉!惟當懸之藁街,號令賊徒,瀦其家革其邑,如治逆之法而後,庶使爲邪論者少知縮頸矣。

     10月24日 ○乙醜,左議政蔡濟恭上箚曰: 伏見兩司俱發之啓,闢異之論,實令人心服,而其言專以洪樂安長書爲信契。

    所謂長書,卽抵於臣者也。

    臣旣知裏面,安可默然乎!竊惟異端邪說,孰如楊、墨,而楊則自附於義,墨則自附於仁,曷嘗自以爲君可無而父可無也!非孟子之辭以闢之,其禍之至於無父無君,人未易識也。

    今之西洋學,以遺親後君,爲一副當義理,欲以盡賊夫天下人之子,其爲害,實百倍於楊墨。

    臣嫉其學如嫉仇讎,嘗作書而明辨之矣,每對人而切戒之矣。

    又於再昨歲登筵,反覆陳達,冀有以永塞其源,乃於樂安書至,始知有湖南權、尹兩漢燒燼祠版之事。

    其心驚膽掉,必欲亟行天討者,何遽在樂安之後哉?第闢異可尙,若因此而有浸淫滋蔓之患,則此君子所宜戒也。

    善乎!韓愈之言曰:「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

    」異端之書,固宜火也,異端之居,固可廬也。

    獨於異端之人,不曰誅其人,而必曰人其人,此豈愈之不嚴闢異而然哉?蓋人若羞前之爲,則以非人而可以人矣。

    人若革面革心,則以非人而可以人矣。

    人若懷刑而有所不敢,則以非人而可以人矣。

    昔賢之著書立言,以開自新之路者,不亦意深而旨遠也哉!權、尹之罪,果如傳者之說,則此夷狄禽獸之不若,不可以人而人之,則國有常刑,無容更議,而惜乎!樂安之書,語焉而不擇,漫及題外,魯酒薄而邯鄲圍,張公喫酒而李公醉,此千古無理之言也。

    樂安年尙少,固不足深責,而其爲言,何若是無憑也?況聖明在上,朝著寧謐,域內無狗吠之警,而乃以張角、白蓮等說,張皇恐動,有若國家禍變之迫在朝夕者然。

    雖以急斥異端之心,語無所斟量,而獨不念人心之易緻驚惑乎?今其爲書,遍行一世,臺閣之啓,至以急書爲言,是樂安之自取也。

    邪學固當痛疾嚴誅,無使易種,若有甚麿之意,浸及於不幹他人,則未必不爲世道之憂,故日前聞有樂安發通,而中及剩語,則臣使賤息割名,後聞改其措語,隻誅權、尹,則又使賤息同錄。

    其一割一錄,臣則自以爲略有權度,而亦不可不以此仰贊我殿下執兩端用厥中之政,惟殿下嚴以處之,明以照之,以昭無偏之治焉。

    「 批曰:」卿見昨日臺批乎?異端雲乎者,非獨老爲然,佛爲然,楊爲然,墨爲然,荀爲然,莊爲然,申爲然,韓爲然。

    凡諸子百家,有萬其類之書,少拂於正經常道,而非先王之法言,皆是也。

    故孔子之世,邪說之橫流,不至如孟子之時。

    孟子則斥之以洪水猛獸、亂臣賊子,孔子則隻似汎說其爲害者,蓋所遇之不同,而易地則必皆然。

    今人以小人之腹,度聖人之心,認以若《湯誓》、《泰誓》裕與迫之各有間然者。

    然可謂大不識孔子,竝與諸子百家,未入於眞箇異端者流,猶且創立異端之目,揭訓而預防。

    《論語》本旨,何嘗不尤嚴而愈厲於好辯章耶?況今距孔子爲千有百年,其所闡發廓闢之責,不在於吾黨之小子乎?予嘗語筵臣曰:『欲禁西洋之學,先從稗官雜記,禁之;欲禁稗官雜記,先從明末淸初文集禁之。

    』大抵正其本者,若迂緩而易爲力,捄其末者,雖切至而難爲功。

    今予所欲禁者,未必不爲正本之一助。

    若使孔子得位而行道,諸子百家之說,不得與經傳竝行,則孟子何苦而費盡多少說話,以取時人好辯之譏哉?適因卿箚,更申臺批未罄之輪囷。

    卿居廟堂籌謀之地,須以明末淸初文集及稗官雜記等諸冊,投之水火當否,與諸宰,爛加講究,而此若以令不便爲嫌,赴燕使行購雜書之禁,在所申明。

    卿意雲何?至於西洋學之痼弊,卿箚中,至以嫉其學如嫉仇讎,作書而明辨,對人而切戒雲爾,則卿之不早正人心明聖學,反以爲自引,誠過且過矣。

    予在君師之位,尙不能先事導迪,化行俗美,何有於卿!何有於卿!又若洪樂安輩私書中,一二取譬之句語,昨於臺啓,果見之,爲念四方聽聞之起惑,勿煩於具書,使卽釐改年少新進利口之病。

    卿何乃一任之?此則還爲之慨然于卿。

    「 10月25日 ○丙寅,次對。

    上謂左議政蔡濟恭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聖人之微意可見。

    且中國不事夷狄,雖不可使五胡入關,而亦不當如秦、漢之窮兵病國,故日前臺批,果有所裁量者。

    外人見之,必以予爲緩治,而異端如夷狄,亦豈可窮治之乎?洪樂安長書,果何意耶?以言語傳說於卿,有何不可,而必以長書耶?我國事,皆勇於私鬪,則樂安書,必有所以臺批中機關二字,意有在焉。

    卿亦見其書而不言,何也?日昨賓對,以敲撼二字仰奏,予亦料其微意矣。

    顧今已著者,不可不亟令嚴治,使未著者,開自新之路。

    卿箚中張角等說,尤涉太過。

    顧今正學日微,世道日非,而以此邪說,說去說來,則徒緻詿誤。

    以卿地處,若欲彌綸,使之自滅,豈無其道,而以至於書之文字,傳播一世乎?」濟恭曰:「西洋學,實與佛書,大同小異。

    近來俗尙浮薄,好看異書,故往往有迷惑不知返者矣。

    珍山兩囚事,聞該倅之抵其兄書,則尹持忠火主棄屍之說,傳者誤也。

    送終之時,不得備禮雲,貧者不備禮,固其勢也。

    祠版則不爲新造,舊主則猶自在雲。

    今若査問,則虛實可辨矣。

    權尙然,則其族尙熺來見臣曰:『爲拜其祖先祠版,往尙然家,則祠版不在,驚問尙然則曰:「置之無益,已爲區處』雲,故問其區處之所,則稱以投水則恐爲人所得,埋地則諸族必當掘去更奉,故別般區處,似是燒火。

    』雲。

    」上曰:「已現者,不可不依法處之。

    臺啓中有敎主徒黨之語。

    雖不自朝家査問,卿若査問於樂安,則必當知之矣。

    」濟恭曰:「此皆難知之事。

    人雖有爲此學者,冠儒冠衣儒衣,有難以外面査得。

    如樂安之書,必欲嚴治,則生變必矣。

    是何等綱常之變,而今若未捉其跡,指人曰:『爾爲西洋學』雲,則豈有自服之理哉?如此則面質究詰之際,株連逮捕,便成大獄。

    今於淸平世界,安有如許事乎?且誣人反坐,自有其律。

    被告者如或見原而不死,則誣人者豈不反坐而當死乎?雖以樂安書觀之,搢紳章甫,間爲此學者,十居八九雲,寧有是乎?上曰:」所謂西洋學何如,而誑惑人心,至此之極耶?「濟恭曰:」其學專主天堂、地獄之說。

    本意似由去惡爲善,而其弊終至無父無君。

    其所謂無父雲者,父事者有三,尊上帝爲第一父,此則猶屬《西銘》乾稱父之義。

    至於以造化翁爲第二父,所生父,則反居第三雲,是無倫悖義之說。

    無君雲者,其國俗,本無君長,擇於凡民中純陽者,立以爲君雲,尤極兇惡。

    且曰:『人死後爲善者,歸於天堂;爲惡者,入於地獄。

    然則雖有設祭,歸天堂者,必不肯來享;入地獄者,亦不得來享。

    無益之祭,不必行之。

    』我國禮義之邦,乃反迷惑於妖說者,誠可惡也。

    「上曰:」顧今息邪距詖之責,專在於卿,何以則使之自起自滅,皆得自新之路耶?「濟恭曰:」今於其學,別無行之者,亦無盤詰之形。

    惟當從現者治之,火其書,人其人,則自然寢息矣。

    「上曰:」雖欲使其書投諸水火,如其潛自藏置者,何以盡搜乎?「濟恭曰:」秦始皇之威令,猶不能盡禁書冊,則潛自藏置者,何以盡禁乎?且立禁太嚴,斷以一律,則反不得行焉。

    都不如明示禁條,使自磨滅之爲愈也。

    樂安書中,速於置郵,繹騷民間等語,誠過當。

    每事,激則生事,姑令置而勿問好矣。

    「上曰:」予之使卿緻此位者,以卿所執之義,不以爲非,故欲使一洗百年之恥。

    今此異端之學,忽出於卿之秉軸時,攻之者與爲之者,亦皆卿所知之人。

    卿於此,未能調劑,則卿安得辭其責乎?鎭靜之道,惟在卿,卿須闢邪斥異,拔本塞源,使世道復振,人心大定,不至於敲撼之患也。

    洪樂安,其言專爲闢異端,不可以妄言罪之,而不爲面陳,有此長書者,誠不善。

    爲珍山兩囚査實後,如其冤枉,則何必論罪,該倅爲人,可謂老學究,何足深責乎?「濟恭曰:」兩囚之罪,問之可詳。

    若冤枉而被罪,則豈不可矜乎?該倅則自許經學,曾在禮山時,亦以此等事,嚴加申禁,而今罪之以此事,則非渠本心也。

    「上以問諸宰。

    左參贊金華鎭曰:」臣於乙巳,待罪秋曹,誑惑尤甚者,幷刑配。

    伊時十餘人,爭自首實,願受刑配。

    今珍山兩賊,比前尤倍,不可不嚴治。

    「守禦使鄭昌順曰:」臣於臺言出後,得見樂安長書,所謂搢紳章甫之漸染,十居八九雲者,旣雲知舊,則豈有擧一世迷惑之理哉?至於冊子刊行,誠極驚駭,亟令査出宜矣。

    權、尹兩囚,是倫常之賊,大臣旣見長書,何不奏達於筵席乎?「濟恭曰:」筵奏莫重,豈可以風傳,遽然仰達乎?擬欲詳悉後仰奏矣。

    「上曰:」勿論爲其學者與攻其學者,一以牖惑,一以靜鎭,皆左相責也。

    「濟恭曰:」靜鎭之方,臣不敢辭,而今此邪說,必當自起而自滅,恐不足過費聖意矣。

    「乃命飭使行,明淸文集等冊子,毋得購來。

     10月26日 ○丁卯,掌令韓興裕上疏,首陳開言路之道,又論洋學妖惑之變。

    批曰:「開言路三字,爾言切實矣。

    附陳事,待該道査究,考其虛實,然後可以正倫正律。

    其餘士族之傳法,愚氓之染汚,是豈等閑看者?昨日特行次對,以此事付之廟堂禁戢矣。

    昔在仁廟朝癸未,肅廟朝丙寅,亦有西洋學事出,其時文蹟,可按而考。

    在異國流來者,廟堂猶請移文捉送。

    況今爲弊之說,旣登於臺啓臺疏,其所隨現痛治,豈待爾言乎?」 10月27日 ○戊辰,以權以綱爲司諫院大司諫,徐浩修爲工曹判書。

     ○命關西武士都試居首、沒技人等,直赴殿試。

    此後道內科試超等遠射人,雖在規矩之外,指名以聞,著爲式。

     ○觀象監進三學釐正節目。

    〈一,三學料布,天文學則三曆官單料,料十四窠;朔布,布十四疋;堂上官祿二窠。

    交食術者,祿一窠,敎授、訓導、遞兒敎授兼敎授料,合五窠。

    日課監印,星經監印料,合三窠;大統、推步官料四窠;聰敏官料二窠;取才料九窠。

    地理學,則敎授、訓導料,合二窠;看山司勇,和會司勇料,合二窠;取才料二窠。

    命課學,則訓導、遞兒敎授、星經監印料,合三窠。

    擇日遞兒,司果料一窠,朔布五疋,取才料二窠。

    舊以和會司勇與遞兒敎授,地理命課兩學輪回替付。

    和會與遞兒,均是司勇,而彼此輪回,徒煩文牒。

    自今,以和會司勇,定爲地理學窠,以遞兒敎授,定爲命課學窠,以除替付之式。

    一,旣用時憲曆新法,則大統舊法,理當勿爲肄習,而設聽置員,謂之大統推步官者,何名實之舛也!又況推步官,皆以提擧,顔私苟充白徒,每當冬至,寫進日課七政數卷,終年無所事,空費四窠料。

    自今,大統推步廳減省,大統日課,則修述官兼管。

    推步冬至進曆時,同爲寫進,而大統七政,則減省料四窠,則二窠付之修述官,二窠付之命課學。

    一,每年印曆之數,進獻及各司分兒、本監私件,爲一萬四千六百七十軸,而命課學實官,恒廩甚薄,不可無沾漑之道。

    天文、命課兩學,旣用新法,不可無勸奬之資。

    待令日官之勤勞,不可不區別。

    丘債官廳,每年別下,欠縮之數,不可不充補。

    大統推官所受五百軸,卽一萬四千六百七十軸之內,今付之官廳,取息二百八十兩,就中八十兩,以天文命課四等勸奬,賞錢留官廳,一百二十兩,以待令日官丘債移送,命課學五十兩,以別下欠縮充補條,留官廳。

    更令加印六百三十軸,劃給命課學實官,依三曆官例,各分九十軸,此後以一萬五千三百軸定式。

    一,以三學輪回之兼敎授,專屬命課學,作爲四十五朔出六窠。

    地理學,乙醜裁減之番布五疋,復舊磨鍊,則以天文學言之,旣有四十五朔一遷之兼敎授,失此十五年一遷之輪回。

    窠,別無損益。

    以地理學言之,以十五年一遷之兼敎授,搜得每朔所受之番布五疋,亦是目前實計。

    至於命課學,則精選七人有料有布,且得四十五朔出六之兼敎授,則庶可爲聳勸鼓動之方。

    一,三學科,試及取才,各有其書,而天文學今用時憲曆,而乃講太初大衍。

    命課學,今掌諏吉,而專講祿命所學,旣非所用,安可望作成之效哉?科試,卽法典所載,不敢遽議,取才則自今勿論祿取才別取才,天文學以數理精蘊,曆象考成。

    命課學,以協紀辨方,象吉通書,而舊講書名幷除之。

    天文學科試之七政內篇籌,不可不改以七曜新法籌步天歌,不可不改以新法步昔天歌。

    一,地理、命課兩學,本無定額,勿論已科未科,入仕則便稱實官。

    今宜精選簡取,兩學實官,各定七人,皆以登科人塡差,依天文學例,毋得兼帶別選官。

    天文命課兩學,旣變爲新法,必有訓課勸奬,然後始可通鍊。

    命課學首任爲訓長,每月一次,以協紀辨方、象吉通書,訓課廳中六人。

    天文學首任爲訓長,三曆官修述官中通曉曆理者,爲訓副,以三曆官修述官及前銜已科中,有可敎者三十人,每月一次,以數理精蘊、曆象考成。

    訓課兩學,各考其栍等,記之井間,至四季朔,提調試取,通計三朔盡數,各取三人施賞,居首錢五兩,之次三兩,之次二兩。

    天文學年終都計,十二朔盡數三曆官,居首則兼敎授待窠塡差。

    修述官中居首,三曆官待窠塡差。

    前銜中居首,修述官待窠塡差。

    一,冬夏兩等祿,取才三學時,仕之無料人,幷許赴,而六月,則天文學以七曜籌,數理精蘊,試取地理學,以錦囊經明山論試取。

    十二月,天文學,以七曜籌曆象考成試取。

    地理學,以靑烏經、胡舜申試取。

    命課學,兩等以協紀辨方、象告通書試取。

    天文學,三曆官、修述官、別選官、赴燕官取才,皆用七曜籌、數理精蘊、曆象考成中一書,地理學實官及別選官,皆用舊規講四書中二書,命課學實官及別選官、赴兼官、兼敎授取才,皆用協紀辨方、象吉通書,而祿取才,則提調一員,與禮曹堂郞,眼同試取。

    其餘別取才等,領事或一二提調試取。

    一,古規則赴燕官,每年差送,近來以三年一送爲式。

    天文學之治曆,命課學之諏吉,專資中國方書儀器,而往來稀闊,聞見謏寡,縱有才智,末由開發。

    今復古規,以天文、命課兩學,輪回每年差送,而一次則取才差送,一次則從座目差送。

    天文學日課監印爲二窠,此亦腴窠,不可任其紛爭,一則依前以三曆官新付者塡差,一則以本學赴燕取才次及本學座目,次第輪回塡差。

    一命課學之變通,專爲國家諏吉,則關係至重。

    今番釐正時,以曾有名稱者,年少聰敏者,一二提調,合坐抄擇,而向後七人中有闕,則依節目試取塡差。

    每於諏吉後,禮曹以某日官推擇書啓,訓長籍記,以驗能否,一錯則越布,再錯則越布越料,三錯則拔之。

    兼敎授取才,至於屢錯,而終不可勝任者,草記刋汰。

    一,三學實官中,或以永付,或以越等,或以遭故,而有餘料餘布,則權屬取才窠,以待還付。

    一,天文學三曆官三十五員,修述官六員,地理、命課兩學實官各七員中,有闕,則取才塡差後,依兩等祿官例啓下,方外未科八或有術業卓異者,筵稟然後,始乃塡差。

    天文學別選官三十員,聰敏官十員,地理、命課兩學別選官各十員,隻取才塡差。

    〉 10月28日 ○己巳,遣閣臣徐榮輔,奉審鹹興、永興兩本宮,詳察祭享守護之節。

    鹹興、永興有太祖龍潛舊第,以倣漢之原廟,曰本宮,祭享守護皆不煩。

    有司,自內需司定送,官員以掌之,名曰別差,外臣不與知。

    上以祭禮至重,不可隻付一別差,遂令榮輔,奉審以奏。

     ○以李在學爲吏曹參判。

     10月29日 ○庚午,以吳載純爲藝文館提學,徐龍輔爲吏曹參議。

     10月30日 ○辛未,大司諫權以綱上疏,論洋學事曰: 日前臺啓,引洪樂安長書句語,有冊子刊行之說。

    刊書之事,工役浩繁,擧措張皇,非一二人咄嗟可辦者,必有董工之人,設局之處。

    樂安旣登諸文字,則亦豈無目覩而手執者乎?臣謂一問於樂安,尋其根脈,毀其闆而誅其人,以爲拔本塞源之地宜矣。

     批曰:「近日處分之姑無稜角者,以私書異於公證,欲待完査之出場也。

    爾旣拈出刊冊二字,疏請査實如此,此則爾言得體,不若向來僚臺啓語之全謄泛陳。

    令政院,以刊冊之何人所爲,問于前假注書洪樂安處以啓。

    」 ○以尹?爲司諫院大司諫。

     十一月 11月1日 ○壬申朔,上詣景慕宮,齋宿。

     11月2日 ○癸酉,親行景慕宮冬享。

     11月3日 ○甲戌,行抄啓文臣親試,仍命泮儒應製。

     ○拿問平澤縣監李承薰,楊根人權日身。

    政院啓言:「問于前假注書洪樂安處,則以爲:『臣於戊申廷對,盛斥邪學之後,爲西學者嫉臣如仇,聲聞之隔絶,無異異域。

    渠輩之刊印與謄翻,何以詳知,而近聞此學復熾,活字刊行之說,亦有入耳。

    月前前承旨李秀夏,自湖上京,來住臣家,言及西學,向臣憂歎曰:「吾鄕,則此患尤甚,翻謄之書,不特家家藏置,間亦有活字印行之書」雲。

    吾未目擊,雖難專信,可知其極熾矣。

    吾亦觀勢陳疏』雲。

    臣之從前所傳聞,雖是下賤婦孺輩無足憑之言,而以此參彼,可知其必有苗脈,故果爲泛言於抵大臣之書。

    臣若預料其傳播一世,至登白簡,則豈不謹愼於一字半句之間,而亦豈敢拖及於耳聞目擊之外哉?臣之抵書大僚,隻出無間之義,故至以依俙傳聞之說,歷言無遺。

    送書之際,又裁小劄,以要其覽後卽還,臣亦不敢傳眎一人矣。

    不料大臣,旣不作答,又傳于他人,至及數日,求見者甚多,或雲自大僚家,已爲略見雲爾,則臣亦不得牢諱,始爲借示,而乃以遍行一世,歸咎於臣,則臣亦莫曉也。

    又於日前,大臣委送其子,問臣以刊書人言根,故臣答以設有刊行者,禁令之後,必當掩跡,吾非有司,何以探得?繼有臺章之請問,必欲歸臣於虛妄之科。

    今之取按此事,當問於專治此學之人,則刊行與否,一按可知也。

    臺臣爲聖朝耳目之官,豈其專昧於爲此學者一箇名姓,而必欲借聽於如臣聾瞽者,不亦異哉!臺臣旣已難言,則臣請陳之。

    刊印尙屬餘事。

    蓋有隨其父專對之行,廣取屢百卷邪書,以誤年少可敎之人者,卽平澤縣監李承薰是也。

    臣與承薰,固有情好,而自是之後,嫉如私仇。

    承薰果有乙巳春,自卞於秋曹之擧,而猶不知悛,乃於丁未冬,潛入泮村,誑誘少年,廣張其敎。

    臣之友前持平李基慶,目擊而歸,向臣憂歎。

    臣以爲,泮中是何等地,豈容此輩之作此事耶?卽欲倡率同志,上章嚴討,承薰卽爲驚走,臣未及陳章,仍陳於對策之文。

    今之邪學,至此之極者,莫非承薰爲之俑也。

    刊書與否,承薰萬無不知之理』雲矣。

    」敎曰:「日前次對之特設也,以闢廓之事,彌綸之責,面諭於大臣。

    大臣之爲其刊印之人斯得,而送子質問於渠者,大臣苦心,可以見矣。

    況諫長之疏際出,而請覈刊印之人,則其在衛正道熄邪說之道,其言烏可不從,欲從之,不問於渠而何觀此對辭?刊印一款曰:『以不得目擊,竝與所傳之李秀夏,而隻聞傳說』爲言。

    然則渠之私書中刊印雲雲,果以道路之傳,摸索提說乎?否則渠之詳說於長書,漫漶於對辭者,抑何故也?萬一無其事而有是言,渠自歸於妄率之科,此啓辭勿施。

    更自本院招緻,啓闆前反覆査問,使之從實條對。

    至於李承薰,不可置之?昧之科,令王府拿問,捧原情以啓。

    」政院又啓言:「問于洪樂安處,則以爲:『臣之所聞於前承旨李秀夏者,更問秀夏,則一如前言。

    秀夏所居,卽湖西之保寧縣也。

    邪學尤熾,縣監李日運懲治十餘人,而亦無効益,故每欲執其刊本,以爲眞贓,而以其秘之甚密,終未執捉雲。

    珍山郡守